考核表填写和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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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表填写和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附件5:
5考核表填写和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地区名称须与本地区政府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
2、“地区类别”中,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区指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中的城区;县包括县、市(县级市)、县级郊区、旗。
填写考核表时,在相应类别上打“√”。
3、考核表中承诺书上主要负责人,是指地区政府正职领导。
4、考核表中数据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5、地区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2260-1999)填写。
6、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的每个数据栏均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能空白。
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除特殊注明外均填写两年的数据。
所有数据除指明是本级之外,均填写全市、全县或全区所辖的数据。
涉及到人均量的指标,如人均财政收入,其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数计算,如果统计年鉴上没有常住人口数据,可按户籍人口数计算。
7、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均以现价计算;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小数。
8、部分考核指标和基本情况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如(考核指标22)=(基本情况指标12)/(基本情况指标8),即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本级财政决算支出,在填写有关数据时,必须保证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9、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一栏中,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只对所属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签署意见,市级地区参与考核,该栏目不填写。
二、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区,均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另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还有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达不到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区,只须提交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建议通过考核的地区,均需要报送两套材料到国家科技部:
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另一套是包括考核表和所有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不能通过考核的地区,只须提交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到国家科技部。
3、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如果是复印件,必须保证复印后字迹清楚。
同时,必须保证考核表中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完全一致。
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4、各市、县、区在准备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时,只提供最关键和最能说明情况的,不相关或关系不密切的不要提供,尽量减少证明材料的数量。
特别要求,除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考核指标22)的证明材料外,其它所有指标的证明材料不能超过200页,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5、每套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每份均须加盖政府公章。
所有材料的装订顺序:
先是考核表和材料总目录,然后按照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中规定的顺序提供各个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汇总表和相应证明材料。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须随同材料报送所有地区的考核指标值和得分数据软盘。
考核信息系统软件可从网站(http:
/WWW.ZW)上下载。
7、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材料要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如果有材料字迹不清楚,或者考核表中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不一致,或者材料页数超过规定要求等,必须要求其对准备的材料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对10个定性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5部分:
一是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指标1);二是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相关材料(指标2);三是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指标3、4和5);四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指标6);五是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
对21个定量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2部分:
一是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指标22);二是除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外的其它定量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这些定量指标,如果是统计年鉴上直接有的数据,直接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即可;如果统计年鉴上没有,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在证明中,应简单说明数据的来源和计算依据,每个定量指标的说明不超过一页。
所有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各部分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细说明如下:
1、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
按照表1的要求列出所有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专门汇报的清单,只提交每年各4次最重要的会议纪要(录)。
表1党委和政府召开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清单
序
号
会议(听取汇报)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领导及部门
讨论解决的重
大科技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表2;提交由本级政府发文的最新的“三定”方案文件,提交科技管理部门在政府年度考核中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表2中的下属地区,对地市,是指下属的县(市、区);对县(市、区),下属地区是乡镇和街道。
表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序
号
下属地区名称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负责人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实际人数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实际人数
联系电话
简单说明本级政府中科技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情况
3.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表3;列出本级政府在考核年度之前和考核年度内制定并在考核年度内实施的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提交考核年度内新出台的、最具代表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作为证明材料。
表3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
序
号
名称
制定时间
制定部门
类别(法规、规章和政策等)
4.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表4;列出本地区内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孵化器等在内的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提供最多3个运行状况比较好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产生成效的证明材料。
表4主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总人数(人)
本科及本科以上人数(人)
主要服务
内容
考核期年平均服务性收入
5.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一方面用于反映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解决的重要科技问题和产生的成效、各种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产生的成效、科技进步工作的特色、以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情况等;另一方面用于反映本地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和信息化建设及成效情况等。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表5;提交3-4项最能反映考核要求的材料,这些材料不一定覆盖到每个定性考核指标。
表5其它定性指标的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形成时间
提供部门
说明的问题
6.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并提交表6和表7;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含政府财政决算表)、科技计划项目清单、拨款单清单和拨款单。
如预决算报告中的数据与表格中的数据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通过填写表6,另一方面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的计算依据,另一方面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领域和使用经费的主管政府部门。
关于经费使用领域,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所列的支出情况与所附单据之间应能相互对应。
表6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及其使用情况
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考核年份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决算支出额(万元)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2003年
2004年
本级科技三项费使用情况
序号
使用领域
经费主管部门
经费额(万元)
表7拨款单清单
序
号
付款人
收款人
拨款金额
拨款日期
用途
全称
开户银行
全称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