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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的调研报告

 

农村客运的调研报告

 

交通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客运的调研报告

市交通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破解发展难题为突破口,树立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针对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于4月22日至24日组织局机关、运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就如何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

此次调研采取听、看、想、问、议的方式,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对“农村客运发展的现状;具备通行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客运班线怎样才能‘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农村群众对出行的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五个方面的内容,充分听取了县(区)交通局、乡(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推丘”工作经验、新平县扬武镇农村客运试点经验,剖析在农村客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对策和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客运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全市现有公路16364.278公里,其中:

高速公路232.7公里,一级公路77.75公里,二级公路239.98公里,三级公路1017.97公里,等外公路453.33公里。

全市75个乡镇,实现公路通达的75个,占100%;实现公路通畅的66个,占88%;已开通客运班车75个,客运班车通车率100%。

全市667个行政村(含社区),实现公路通达的364个,占54.5%;实现公路通畅的195个,占29.2%;已开通客运班车418个,客运班车通车率62.6%。

全市共有农村客运班线176条,营运客车1976辆,其中公交车354辆,客车1622辆;农村客运站43个,其中:

建好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16个,建好未验收的18个,正在建设的9个。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市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居住分散以及农村交通建设基础差、起步晚等原因,全市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客运发展滞后,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行业运营粗放、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突出,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阻碍和制约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责任不明,机制不全。

一是各县(区)、乡(镇)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农村客运发展机制体制存在问题,运管部门与交通部门管理权限、职责不明确;三是农村客运不但仅是业务部门的工作,仅靠交通、运管部门无法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政府、企业、车主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责任、作用、关系没有理顺,行业难管企业、企业难管车队、车队难管车主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与农村客运建设相配套的法规滞后。

一是政府扶持农村客运的措施需要法规为依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概定非法营运、对非法运营处理需要相应法规支撑。

(三)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

农村公路等级低、路面狭窄、坡度较大、通行条件差,达不到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条件。

(四)农村客运站存在的问题。

已建完工的农村客运站因政府补助资金不到位、进站车辆少、运营成本大、效益低等客观原因,现有18个末验收投入使用。

而投入少、见效较快的招呼站、候车亭建设进度及广度明显滞后,已建完工投入使用的部分招呼站、候车亭选址不合理,农民群众到站、亭候车的人少。

(五)农村客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路、站、运、管、安”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有待重新认识,从新平县扬武镇试点经验来看,由客运企业承担养路、修路、建客运站的责任,客运企业将面临无力经营的困境;二是大部分经营车辆产权属于个人,客运公司对车辆无产权,挂靠经营现象普遍,经营主体分散,客运公司不能对车主实施全程监管,造成经营者超载、超范围运营;三是农村客运车型不适应农村赶集随车带货的需求;四是运力与运量矛盾,赶集时运力不能满足农民出行的要求,不赶集时运力过剩;五是费改税后,非法运营依然存在,导致农村客运经营者效益不高,这是影响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的长期问题;六是经营者所持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行驶证上“所有人”为个人姓名,“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

原因是运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政府鼓励班线客运集约化、公司化要求,农村班线主要是许可给公司(如:

**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而经营者不愿变更是为了节省过户交易税、车船使用税、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费用。

七是客运公司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只注重经济效益,服务意识差,对乘客态度不好,遇到携带行李多的乘客不愿搭乘,同时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八是农村客运经营范围不好把握,赶集日运力不足时,需要统一调配车辆,经营者为了经济效益,不愿空驶,沿路揽客,容易与班线车发生冲突,而引发矛盾。

三、对农村客运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完善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进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

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有利于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更加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是一项“兴农村、助农业、富农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一项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

各县(区)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加快农村,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努力改进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

(二)发展目标

着力提高农村运输供给能力、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能力、农村运输发展能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农村客运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市场规范有序、路站运协调发展。

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经济较发达乡(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山区乡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5%。

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基本完成,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村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各县(区)政府是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经过优化结构,在保持运力适量增长前提下,把发展的重点从“量”的增长转移到“质”的提高上来;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

3、坚持“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原则。

农村公路是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载体,农村客运场站是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平台,“路、站、运、管、安”是农村客运网站的五要素,把客运场站建设与公路建设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促进农村客运协调发展。

4、坚持因地制宜,走群众路线原则。

要充分借鉴丘北经验,但不搞一刀切,全市不搞统一标准,而要区别坝区、山区、半山区、贫困地区等不同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主导下,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和政策措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5、坚持经济实用、布局合理、方便百姓、原则。

农村客运站建设,既要经济实用,满足需要,又要合理确定的规模,防止贪大求洋,避免造成浪费。

6、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

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在治本、重在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解决农民的出行不安全问题与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统筹考虑,保障便民、利民、和谐发展。

(四)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乡(镇)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客运发展负领导责任,应成立由政府牵头,交通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工商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打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非法载人和车辆沿街乱停乱放行为,负责对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运行进行全面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参营企业和经营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客运站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财政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农村客运运价拟定及监督实施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农村客运发展的各项任务。

对工作停滞不前的县(区),市政府将停拨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农村客运财政补助经费,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二是客运组织公司化。

为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以现有运输企业和现有运力整合组建运输企业(以县、乡镇为单位)为农村客运经营主体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对农村客运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实现县与乡镇、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的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

引导、鼓励、支持现有农村个体客运经营户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联合、重组等形式,逐步实现公司化经营。

从事农村客运的运输企业,须在乡镇设立服务机构,占营运车辆51%以上的产权。

建议各级政府帮助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减免相应的税费(如交易税、过户手续费等),减少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以提高其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可根据旅客流向、流时、流量等规律性变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经营区域内灵活调整经营方式,采取专线经营、公交化经营、循环经营、区域经营等不同方式营运,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旅客出行的需要,对旅客较多的乡镇应增开“早进城、晚归乡”客运班车。

三是客运车辆层次化。

鉴于我市山区县地广人稀、经济相对落后、未通公路的村组比较多,应该主要满足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本需求;平坝区县农村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展程度较高、路网相对完善,百姓对出行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要求较高,要在保证农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基础上,鼓励支持运输企业根据旅客和市场的需要,合理调整农村客运车辆车型、档次等,稳步改进服务质量,在“走得好、走得舒适、走得便利”上下功夫,适应不同层次旅客的需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经营效益。

四是规范农村客运线路许可。

运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县域农村客运线路和运力投放规划,完善农村客运线路许可机制,依法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审批和运力投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在接到申请经营农村客运班线时,应及时向当地交通局提出书面请示,交通局向当地政府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织安监、交通、公安交通管理、农机等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坚持成熟一条,开通一条的原则,在得到县(区)农村客运领导小组同意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可作出经营许可,对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退回经营申请并说明原因。

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区间网络化、镇村辐射化、布局合理化”的原则,以现有运力为主,根据不同客运线路、客源分布情况采取延伸现有客运线路、调整班车的运行线路或新增客运线路班次等方式,采取专线经营、区域化(以乡镇为区域)经营,允许经营者开行定线日班车,隔日班、周班、赶集班或其它适合农村群众出行需要的班次等多种营运方式。

五是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

要按照《**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当地乡(镇)布局、人口分布、道路情况、经济条件等实际,逐级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重点做好县级农村客运发展规划。

县级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县级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应当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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