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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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环境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修复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等要求检查场地修复施工过程中临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要求施工单位积极做好二次污染控制、修复工程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进度控制。

本修复工程工作任务繁重、工期紧、要求高、涉及修复工法多,且污染物种类较多,如何对本工程作出科学合理的使用组织,精心的管理和策划,对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针对以上情况,经我方认真分析招标文件,结合多年的修复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认为本工程的环境监理控制的重难点如下表所示。

本工程环境监理重难点一览表

序号

实施阶段

重点

难点

内容

1

施工前

资料收集与核对、现场踏勘、派驻环境监理机构,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2

企业拆除活动

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扬尘、废水、噪声等二次污染防治

3

基坑开挖

开挖范围核定,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

4

污染土壤暂存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

5

污染土壤运输

运输路线的确定、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

6

水泥协同要处置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尾气处理

7

原位阻隔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阻隔效果监测

8

固化/稳定化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修复效果保证

9

化学氧化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修复效果保证

10

填埋

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污染土的去处

11

职业健康管理

安全生产、健康防护落实情况

12

组织协调

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协调

各阶段的重难点具体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如下:

1.1、施工前的环境监理

1.1.1、重难点分析

本项目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监理项目,若我方能有幸中标,则中标后需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包括施工前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而施工前的环境监理工作则是整个监理工作开展的基石。

施工前的环境监理工作包含资料收集与核对、现场踏勘、派驻环境监理机构,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1.1.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及时收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相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

——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方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

——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结论文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方案和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备案文件、相关评审会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等文件;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

(2)核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与治理修复技术方案符合性、配套环保设施与措施的合理性、环境监管体系和管理计划的完善性。

(3)环境监理工程师与环境监理员现场踏勘,调查场地环境基本情况,结合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方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考察污染场地现状。

重点关注场地施工条件和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如集中式居民点、学校、医院、饮用水源地、重要农产品基地等。

通过照片、影像、工作日志等记录场地修复前地形地貌、场内遗留物状态、地表水或地下水表观特征等。

(4)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组建环境监理机构,现场派驻具有污染场地调查、修复设计、修复施工管理经验或有类似项目经验的环境监理人员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5)认真学习与本项目有关的调查评估、修复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等资料,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实用的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1.1.3、监理监控要点

(1)重点关注场地治理修复的施工位置和异位治理修复外运土壤去向的合法性,治理修复过程中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全面性和处理设施的合理性。

(2)环境监理单位应于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及时将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及对环境监理总监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当环境监理总监需要调整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3)环境监理方案应明确环境监理的工作范围和目标、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成果等内容;并根据环境保护目标,结合治理修复具体施工工序和特点,明确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不同阶段的环境监理要点和方法。

环境监理方案在治理修复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环境监理总监审核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

1.2、企业拆除活动阶段的污染防治监理

1.2.1、重难点分析

结合场地生产历史和现场踏勘情况了解到,2016年开始,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部分车间陆续开始停产,且于2016年12月,场地东侧原锅炉房附近土地已停产并逐渐拆除完毕,移交云岩区1#路征收。

目前厂内其他区域,除山上大力士公司部分车间、炼胶三车间、全钢分公司等个别车间仍在生产外,其余全部停产,但厂房未进行拆除。

因此在开展修复活动前需对场地内原厂房和生产设施进行拆除。

而场地内的遗留设备、遗留物料、废水处理设施、堆放的固体废物(如煤炭、炉渣)、油库、使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在厂房拆除、设备搬运的过程中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物。

因此对企业拆除活动的污染防治监理是环境监理的重点、难点之一。

1.2.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协助拆除活动业主单位在拆除活动施工前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

(2)督促拆除活动业主单位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其中《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需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3)审查拆除活动业主单位的资质能力,对于特种设备、装备的拆除和拆解需由专业机构开展。

(4)指派专职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该部分的环境监理工作;

(5)认真审核污染防治方案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6)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巡检等制度,确保拆除活动不造成二次污染,一旦有异常发生,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7)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与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

(8)严格审查不同拆除区域设立明显标志标识的落实情况,需标明污染防治要点、应急处置措施等;

(9)抓好安全文明施工,防止水、大气、土壤的二次污染。

1.2.3、监理监控要点

(1)《污染防治方案》应明确:

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针对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关于防止水、大气污染的要求。

如防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的要求,扬尘管理要求(包括现场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实行提前浇水闷透的湿法拆除、湿法运输作业)等。

(2)《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要求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执行。

(3)在拆除过程中重点审查环境检测和污染物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监测报告、处理处置协议/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

(4)严格审查拆除现场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积水是否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对于没有收集处理系统或原有收集处理系统不可用的,应采取临时收集处理措施。

(5)监督拆除活动施工单位是否在物料放空、拆解、清洗、临时堆放等区域设置适当的防雨、防渗、拦挡等隔离措施,必要时需设置围堰,防止废水外溢或渗漏。

(6)对现场遗留的污水、废水以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废水等,应当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7)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需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漏(如水泥硬化)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后续处理或利用处置方案。

(8)识别和登记拟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中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妥善收集并明确后续处理或利用方案,防治泄露、随意堆放、处置等污染土壤。

1.3、基坑开挖阶段的环境监理

1.3.1、重难点分析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本场地土壤中存在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其中重金属(砷、镉、铬、镍、铅)、VOCs(苯、1,2,3-三氯丙烷)、农药(α-六六六、β-六六六)、总石油烃(C10~C40)等10种污染物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

因此基坑开挖范围、开挖过程中的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控制等是环境监理的重点、难点。

1.3.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监理人员认真审核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督促施工方认真熟悉审核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控制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测量定位放线施工方案;提前进行图上作业,计算各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值。

(2)监理人员严格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测量定位放线施工方案,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有针对性。

严禁出现无法操作的所谓“通用施工方案”。

(3)监理人员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控制点的移交,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复测工作。

(4)在控制点的移交和复测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按照已经过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测量定位放线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场地内的平面、高程控制网(点)的测量和布置。

(5)当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把施工场地内的平面、高程控制网(点)测量和布设完毕后,需将测量定位控制网(点)平面图报送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必须尽快对测量结果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书面送达相关单位以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6)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设备是否合格,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年检合格,测量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监理人员严格审查测量放线范围是否与修复技术方案保持一致。

(8)现场检查雨污水分流措施。

(9)现场检查固废收集处置措施,委外处理的固废委外处理协议报监理单位存档。

(10)现场检查各修复机械设备合格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及噪声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11)定期对场地周边敏感区域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进行监测。

(12)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备,对基坑降水(若涉及)、基坑初期雨水进行达标处理。

(13)核实挖掘后基坑形状、尺寸,核算清挖污染土壤方量。

1.3.3、监理监控要点

(1)测量成果必须准确、真实,合格率达100%。

(2)所有测量资料收集整理及时、齐全、真实、有效。

(3)监理人员要认真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测量放线方案,最主要是审查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及测设方法,并督促实施。

(4)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方测量人员的资质和上岗证及测量设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检定证书,应注意和防止校核期失效的仪器继续在本工程上使用。

(5)在进行控制网(点)测量定位放线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方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导线桩和水准点移交工作,并立即组织施工方对移交的导线桩和水准点进行复核和放样,将所有测量资料进行审核。

(6)施工方通过对移交的导线桩和水准点复核、放样后,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资料,列出原测量结果的位置、标高以及坐标值,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后转报建设单位。

(7)严格审查对放样范围关键点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8)施工过程中持续进行洒水处理,控制开挖面积;裸露开挖面及时进行覆盖。

(9)进行雨污分流,在施工区内修建地面排水系统,包括在施工场地周边和基坑附近修筑混凝土明渠和排水管收线集地面水及雨水,对雨水进行导排。

(10)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11)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使施工在一个密闭区域内进行,减少了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污染土壤暂存阶段的环境监理

1.4.1、重难点分析

本场地土壤中超风险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有重金属(砷、镉、铬、镍、铅)、VOCs(苯、1,2,3-三氯丙烷)、农药(α-六六六、β-六六六)、总石油烃(C10~C40)。

若污染土壤得不到安全储存,则土壤中污染物会通过经口摄、皮肤接触、呼吸吸入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污染土壤暂存区的环境监理是监理工作重点。

1.4.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监理人员严格监督污染土壤暂存场或暂存库的建设过程。

(2)检查暂存场或暂存库建设所用环保材料(如HDPE膜、土工布等)的数量和质量。

(3)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对污染土壤暂存场底部做防渗处理。

(4)现场检查暂存场周边雨水导排沟建设情况。

(5)检查污染土壤的分类堆放情况。

(6)有机污染土壤暂存车间设置尾气处理装置。

(7)定期对场地周边敏感区域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进行监测。

1.4.3、监理监控要点

(1)污染土壤暂存场或暂存库底部必须做防渗处理。

(2)污染物类型不同,污染土壤必须分类堆放。

(3)有机污染土壤储存车间必须由尾气处理设施,并确保运行状况良好。

(4)检查核实污染雨水的收集处理情况。

(5)定期审核环境监测报告。

1.5、污染土壤运输阶段的环境监理

1.5.1、重难点分析

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和原位修复,其中异位修复采用的工艺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填埋等技术。

其中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需要对污染土壤在场内进行短距离运输,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填埋需对污染土壤进行场外长距离运输。

为减少污染土壤运输过程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对该过程的监理是本项目开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1.5.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严格监督污染土壤的场内运输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转移至处理区域。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污染土壤场外运输专项方案,需包括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和最终处置措施等,并将转运计划提前报所在地和接受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污染土壤侧翻应急预案。

(4)修复场地入口设置冲洗池和沉淀池,车轮冲洗水循环利用,当冲洗池移动或工程完毕时,需检测车轮冲洗水的水质情况,复合市政污水排放水质可以通过水车等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如不具备相应条件可以考虑投加化学药剂氧化等手段及措施,保证整个过程的车轮冲洗水达标处置。

土方车辆冲洗后方能进入市政道路,场内道路做好地面硬化。

(5)核查渣土受纳许可证、运输车、挖掘机及操作司机的有关证件,保证各项手续齐全完善。

(6)检查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应符合环保要求。

(7)审核运输路线。

运输路线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优先考虑路况较好、车流量相对较少的线路。

当运输路线发生拥堵或通行不畅时,应通过调度系统通知运输车辆司机改行备用路线。

(8)检查土壤运输防护措施。

车辆主要出入口进入主干道前道路铺石子或砖渣硬化,进入主干道前修建车轮清洗池或铺设草帘子并洒水湿润,确保车辆不带泥带土进入主干道。

污染土工地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车身清扫设施和检查管理人员。

在场地和道路设专人巡查,发现车辆遗撒及时处理、清扫;污染土运输使用密封式运输车辆,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露、遗撒,确保污染土壤安全、完整的运输到暂存点;定人、定责、定线管理,实行渣土运输双向签收制,严格监控车辆运行情况,统计土壤运输车辆牌号、车数。

(9)审核污染土壤运输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5.3、监理监控要点

(1)土壤运输车辆司机必须具有该车型的驾驶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上岗证,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员守则。

(2)土壤运输车辆必须是“三证”(即行驶证、营运证、渣土运输证)及GPS监查系统齐全的车辆。

(3)土壤运输车辆车厢高度小于1.1m,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或篷布,加盖装置必须状态良好,盖板严密。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盖板破损,必须及时维修,否则不得使用。

(4)土壤运输车辆车容车况良好,车身整洁,灯光齐备,前后车牌要整洁清晰,不得故意涂改,遮挡车牌号,尾牌清楚。

尾牌必须安装在规定位置。

(5)土壤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车箱四周挡板的高度,检查时看不到土石为准。

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装车。

装车后派专人上车拍土、压实,并用挡板或篷布覆盖,以防漏、撒。

(6)土壤运输车辆司机不能强行要求超量装载。

(7)土壤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8)土壤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和水泥厂前必须经过指定的洗车池,并由专人负责冲洗,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车辆方可上路。

(9)土壤装载时,要严格按照规定,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10)污染土壤每次进行转移,应当填写一份“三联单”,参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联单上注明有污染土壤转移单位、接受单位、转移数量、转移时间等。

(11)装卸污染土壤,将制定严格的计划,装卸操作人员将严格按照计划装卸,不得随意变更,夜间装卸有良好的照明,并配备有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12)恶劣天气禁止装卸和运输。

(13)装运过程中,将采用严格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14)根据运输土壤的性质和状态,装卸人员将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15)做好污染土壤侧翻应急预案。

1.6、水泥窑协同处置阶段的环境监理

1.6.1、重难点分析

水泥协同窑处置包括污染土壤贮存、预处理、投加、焚烧和尾气处理等过程,上述过程对象均含有污染土壤,因此对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的各环节都需重点关注。

若处理不当,易发生污染事故。

影响水泥窑协同处置效果的关键技术参数包括有水泥回转窑系统配置、污染土壤中碱性物质含量、重金属污染物的初始浓度、氯元素和氟元素含量、硫元素含量、污染土壤添加量。

因此对土壤的污染特征了解、污染土壤的投加量也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点和难点。

1.6.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

(1)运输到水泥厂的污染土的接收必须进行计量,计量设施宜选用动态汽车衡,计量站旁应设置抽样检查停车检查区,并宜与水泥生产线物料计量设施共用。

(2)场区内的有机污染土的接收应单独计量。

(3)可产生挥发性气体的有机污染土壤卸料及装车空间应采用密封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并应配置通风、降尘、除臭系统,同时应保持系统与车辆卸料动作联动。

(4)污染土壤的接收方应及时在土壤转运联单上签字。

(5)污染土壤接收时,应注意核对每辆车、每天、每月接收的土壤量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6)有机污染土壤和重金属污染土壤应分类存放。

(7)场地清挖的有机污染土壤应单独堆存或与重金属污染土之间设置隔栅,采用密封仓贮存,密封仓应设置换气装置。

(8)贮存设施应采取防震、防火、换气、空气净化等措施,并应配备应急安全设备。

(9)重金属污染土贮存设施应有扬尘控制设施,必要时进行覆盖。

(10)污染土壤应与水泥厂常规原料、燃料和产品分开贮存,禁止共用同一贮存设施。

(11)本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目标污染物为4种(砷、镉、铬、镍、铅,常温下重金属不具有挥发性。

重金属污染土壤暂存期间可能对环境受体生产健康风险的途径为:

1)通过扬尘或人体接触导致重金属污染土壤摄入受体;2)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降雨等途径迁移至地表水、地下水,通过地表水、地下水对环境受体现场环境风险。

因此,暂存场需具备防渗能力,暂存期间仍需加强防渗、加盖防止扬尘,避免人体与污染土的直接接触,同时避免降雨导致土壤中重金属的迁移至地下水。

(12)本场地有机(非单一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物主要以熔点较高的农药类为主,挥发性有机物部分量土方量小且含量极低。

但相对于重金属污染土壤,其具有挥发性,有生产异味的污染源,建议前期水泥窑优先处置该部分污染土壤,最大化减小该部分污染土的暂存土方量及暂存时间。

有机污染土壤的暂存应采用密封舱储存,并需加强暂存场的防渗能力,暂存期间更需加强防渗、苫盖防止扬尘及异味,避免人体与污染土的直接接触,同时避免降雨导致土壤中有机物及重金属的迁移至地下水。

(1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实验方案,确定污染土投加量。

(14)审核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资质,确定其是否具备污染土壤处置能力。

(15)审核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计量设备、生产设备、尾气处理设备是否合格,确保污染土投加量准确,尾气得到有效处理。

(16)审查水泥熟料检测报告。

(17)定期对尾气处理设备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

(18)督促施工单位对水泥窑协同处置所有岗位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19)指派专职监理人员对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进行环境监理。

1.6.3、监理监控要点

(1)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应设立处置污染土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污染土壤暂存场或暂存库底部必须做防渗处理。

(3)污染物类型不同,污染土壤必须分类堆放。

(4)预处理系统应有防尘、防异味扩散、防泄漏等措施,对于含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应在密闭或负压条件下进行。

(5)有机污染土壤储存车间必须由尾气处理设施,并确保运行状况良好。

(6)检查核实污染雨水的收集处理情况。

(7)定期审核环境监测报告。

(8)严格审查不合格水泥熟料的去处。

(9)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计量系统的校准资料、复核计量系统的准确度。

1.7、原位阻隔阶段的环境监理

1.7.1、重难点分析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类用地区第一层(0~2m)以下污染土壤采用原位阻隔的污染途径阻断技术。

原位土壤阻隔覆盖系统主要由土壤阻隔系统、土壤覆盖系统、监测系统组成。

土壤阻隔系统一般是由HDPE膜、泥浆墙、三七灰土(石灰与粘土混合物)等防渗阻隔材料组成,通过在污染区域四周建设阻隔层,将污染区域限制在某一特定区域。

土壤覆盖系统通常由粘土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砂层、覆盖层等一层或多层组合而成。

监测系统主要是由阻隔区域上下游的监测井构成。

原位阻隔土壤修复技术施工过程所需设备有挖掘机、破碎机、推土机、吊装设备、装载车、压实机等。

影响原位土壤阻隔技术修复效果的关键技术参数包括阻隔材料的性能、阻隔系统深度、土壤覆盖层厚度等。

因此监理工程师需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严格把关,认真监督管理,确保达到阻隔效果,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7.2、监理主要应对措施及监控要点

(1)掌握原位阻隔区域工程地质情况,认真审核原位阻隔施工技术方案。

(2)审查原位阻隔材料如粘土、沙子、石灰等来源,确保其品质可靠,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条件。

一方面是施工队伍的承建资格及现场人员的素质及经验的审查,钻孔人员需有上岗证书;另一方面是施工机械的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必须与现场土质、阻隔系统深度等要求相适应,应审查其设备档案,保证其性能良好,不合格的机械不准进入现场。

(4)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以设计交底为主,设计人员申明设计意图,重申质量标准,监理人员提出必要的保证质量的一些工作要求。

(5)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现场人员特别是质检人员的在岗情况及有无钻进记录,监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工序的检测验收工作。

(6)垂直度控制主要依靠钻机九尾的平整垂直,在钻进过程中应作必要的检测,特别是冲进过程中碰到孤石、坚土时更应及时复查。

(7)确保阻隔系统施工达到设计深度,原则上由地勘单位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采用施工、地勘、监理三方共同商定的办法,后经抽芯取样证实阻隔系统深度达到不透水层或弱透水层。

(8)检查施工期间的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9)定期对场地大气、噪声、废水进行监测。

(10)原位阻隔系统地宫完成后,定期对上下游监测井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

(1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记录。

1.8、固化/稳定化阶段的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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