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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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提高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交建资质承建的航务、疏浚、公路、桥梁、隧道、铁路、城市轨道、

市政、房建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工程项目,公司主业以外延伸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

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

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编制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专项方案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特点分析、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人员培训计划;

(八)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前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性质、范围,分析研究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技术经济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踏勘、技术经济资料的核实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靠。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时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

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

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

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规范。

第八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项目部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

方案进行论证。

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但省级地方政府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也应当按照本办法(或省级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第九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

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专项方案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工前,按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编制,并及时提交审查、审批。

第三章审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由中国交建直接组建项目总经理部,并由二级子(分)公司组建项目分部的项目,其专项方案由项目总经理部组织审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专项方案管理流程如下:

(一)专项方案由项目分部组织技术、安全和质量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二)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项目分部编制后,由负责实施的二级子(分)公司组织审核,再经项目总经理部组织审查后,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三)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1•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原则上由项目总经理部组织;视情况和必要性,也可由相关事业部直接组织。

2.项目分部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方案须再经本条

(二)款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中国交建成立项目总经理部,并在与业主的合同中明确划分二级子(分)公司施工任务的项目,其专项方案由二级子(分)公司组织审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专项方案管理流程如下:

(一)专项方案由项目分部组织技术、安全和质量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二)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项目分部编制后,由负责实施的二级子(分)公司组织审查,经项目总经理部备案后,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三)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1•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原则上由二级子(分)公司组织,项目总经理部参加;视情况和必要性,也可由相关事业部直接组织。

2.项目分部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方案须再经本条

(二)款的审核、备案和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由中国交建委托二级子(分)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其专项方案由二级子(分)公司组织审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专项方案管理流程如下:

(一)专项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技术、安全和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二)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项目分部编制后,由负责实施的二级子(分)公司组织审查,报中国交建相关事业部审批。

(三)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1.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原则上由二级子(分)公司组织;视情况和必要性,也可由相关事业部直接组织。

2.项目分部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方案须再经本条

(二)款的审查和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专项方案须经相关事业部批准,方可报中国交建主管技术领导履行签批程序。

第四章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报监理单位和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经批准的专项方案,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

查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

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变化较大的专项方案,需重新履行审查、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并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国交建所属单位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交建总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骨口.序号

分部工程

名称

分项工程范围

1

土石方工

不良地质条件卜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工程。

2

边坡防护

工程

(1)滑坡体处治工程。

(2)高填方路堤。

(3)深挖路堑。

(4)高度超过9m及三级以上的边坡处理工程。

(5)高度超过3m的支挡工程。

(6)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3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人工挖孔桩工程、挡土墙工程、岩溶地区桩基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3m(含3n)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

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4)不良地质条件或环境条件及有地下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5)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可能影响毗临建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开挖及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4

模板工程

及支撑体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型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高墩圆柱钢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附着式整体(分片)提升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拐脚脚手架、吊篮脚手架、新型及异形脚手架工程。

(5)临时设置的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进行起重吊装,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

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采用起重机械的吊装、安装、拆除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

起重船吊等)。

起重吊装

(3)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5

及安装拆

(4)

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如咼压线、陡峭山区等)。

卸、构件

(5)

水上重件出运及安装工程。

运输工程

(6)

大型船舶设备外海、国外调遣、拖航等危险性较大的船舶起重作业工

(7)

码头港口大型设备安装和拆除工程。

(8)

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

(9)

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1)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

(3)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6

(4)

吊篮脚手架工程。

(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

水深超过5m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

7

水上及水

围堰工程、水上施工便桥、钻桩平台及钢护筒埋设工程。

下工程

(2)

水上打桩或钻桩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水上作业等工程。

(3)

超过100斥的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

(4)水下挖泥/炸礁/爆夯/爆破/抛填/焊接作业、深水潜水作业等。

(5)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

(6)内河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

(7)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

(8)水下打捞、拆除、焊接、设置设施等工程。

8

架设、拆

除与爆破

工程

(1)拆除拱、梁等易坠落、坍塌的工程。

(2)拆除咼度5米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

(3)大型支架、模板、便桥平台架设设备等拆除工程。

(4)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

(5)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6)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

9

桥梁工程

(1)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

(2)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3)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4)跨线桥梁施工工程。

(5)跨径10m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6)跨径20m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7)高度超过5m的柱、墩、塔等施工工程。

(8)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工程。

(9)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

(10)预制桥梁架设。

10

隧道工程

(1)隧道出渣、运输工程。

(2)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

(3)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

(4)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

(5)隧道预应力锚杆、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和拆除、盾构

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施工常见问题

处理等工程。

(6)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7)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8)长隧道和W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11

临时工程

(1)临时用电设备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2)处于危险性较大地段的临时办公、生活、生产设施工程。

(3)大型预制场、拌和站(厂)等大型临设工程。

(4)地形复杂区域的施工便道、便桥。

12

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地下暗挖、顶管作业工程。

(4)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的工程。

(5)特种设备施工工程。

(6)炸药运输及炸药存放安全。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8)公司尚未承担施工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9)其它视现场具体情况确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骨口.序号

分部工程

名称

分项工程范围

(1)滑坡体处治工程。

(2)边坡高度超过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

1:

2.5的路堤,以及不良地

边坡防护

1

工程

质、特殊地段的路堤。

(3)岩质边坡咼度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以及不良地质、

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1)开挖深度超过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

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丄挖孔桩丄程。

基坑开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挖、支护

2

(3)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和降水

(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

工程

降水工程。

(4)高度》5m的挡土墙。

(1)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

模板工程

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

及支撑体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

(4)挂篮、猫道、移动模架等施工工艺。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

工程。

4

及安装拆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

卸工程

备的拆除工程。

(3)公路、市政跨径超过50m以上的桥梁构件安装和铁路预制简支箱梁运输安装

工程。

(4)超过3000t重件(沉箱、方块等)水上出运浮运安装工程。

5

脚手架工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6

水上及水

下工程

(1)特殊环境下超大、超长桩基础工程(打桩超过50m钻桩桩长超过100m和

桩径3.5m)。

(2)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工程。

(3)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4)深水防波堤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6)施工环境极其复杂的高风险深水基础、围堰和钢套箱、水下挖泥、炸礁、爆

夯、深潜作业等工程。

(7)属于地质极其复杂、高风险地区(岩溶极其发育区、采矿区等)施工的钻孔灌注桩工程。

(8)水上作业平台。

7

架设、拆

除与爆破

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米用爆破法施工的地下工程。

(6)便桥搭设、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7)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1)

跨径超过200m或最大块重超过250t悬浇、悬拼施工工程。

(2)

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3)

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4)

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

8

桥梁工程

(5)

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6)

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7)

高度超过15m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8)

跨径15m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9)

跨径30m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1)

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

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9

隧道工程

(2)属于高风险的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

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工程。

(4)

长隧道和W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1)

施工咼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

膜结构安装工程。

(3)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

10

其它

(4)隧道上(下)穿过既有地铁线,重要管线和建(构)筑物的,采用桩基托换、冷冻法等工法施工的,复杂地质条件下采用压气、土仓内灌浆充填等措施进行盾构进仓的等特殊工程。

(5)

铁路铺架工程。

(6)

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作业的工程。

(7)

炸药运输及炸药存放安全。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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