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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何以发生与演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及其启示

群体性事件:

何以发生与演化?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及其启示

作者:

胡联合

文章来源

摘要:

在系统疏理国外解释群体性事件的从众理论、匿名理论、紧急规范理论、价值累加理论、社会挫折理论、归因理论、控制权转让理论、资源动员理论、政治过程理论、社会建构理论等十种理论流派的基础上,分别分析了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挫折重组理论,其对认识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作者胡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

群体性事件,国外一般称为集群行为(集体行动、社会运动)。

国外很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但比较有效地处理和控制了日常大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集群行为),把群体性事件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进行常态化处理,维护了社会政治大局的相对稳定,巩固了执政当局的统治地位;而且也随之产生了众多的理论流派,在帮助政府处理和控制群体性事件方面发挥了重大的理论支撑作用。

了解这些视角各异的理论流派(虽然各有局限甚至不乏片面和错误之处),从理论上深刻把握和总结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对于开阔视野,全面认识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从众理论

从众理论认为,在集群行为中,个人会表现出很明显的从众心理,其行为相应具有很明显的从众性(趋同性)。

有一个人率先怎么干,其他人往往会模仿做出同样的行为。

尤其是在突发性的集群行为中,加入集群行为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的作用下,其心理往往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与平时判若两人,甚至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失去平时的理智思维和自我控制能力,本能地彼此相互模仿,情绪相互传染,力求与现场的多数人行为一致。

在集群事件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

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每种感情和行动都具有传染性”;“传染的威力甚大,它不但能迫使个人接受某些意见,而且能让他接受一些感情模式。

”在这种从众心理及情绪传染机制的作用下,人们的思维方式极端简单化,总是倾向于把复杂的问题转化为简单的口号式观念,因此,集群事件中“领头羊”(领导者)的作用至关重要,他的行为往往会成为其他参与者的榜样,使参与者自觉地与“领头羊”的观点和行为保持一致。

对于提供给事件参与者的观点和意见,他们往往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完全拒绝,偏执,认死理,固执己见,将其当作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使对问题的讨论和不同意见的讨论成为不可能。

在集群事件中,冲动、急躁、缺乏判断力、轻信他人、夸大感情、易受暗示等都是事件参与者个人的常见心态,很容易导致群情激奋,这时事件参与者个人,又会感觉到自己人多势众,对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更加偏执,一点不同意见也听不进去,哪怕最丝毫的反驳也会招致人们的不满和反对,怒吼、谩骂之声四起甚至成为常态,讲不同意见的人甚至会遭受严重的人身攻击和生命危险。

“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

”“在众目睽瞪之下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

”“正如所有处在暗示影响下的个人所示,进入大脑的念头很容易变成行动。

”这时,纵火、自焚、打砸抢等极端行为都是很容易发生的,事件的参与者往往表现得目无法纪、天法无天、毫无所惧、“在所不辞”。

总的来看,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现象,正确认识诸多集群事件中可能存在的从众心理,对于正确处理集群事件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特别是及时公布有关事件的真相,及时掌控和妥善引导“领头羊”的言行,加强对事件现场的全景管理和监控,都会有利于减弱从众心理机制的消极作用。

但是,必须认识到,勒庞等人虽然较早地认识到了集群行为中的从众心理机制,发现了存在于一些集群行为中的从众现象及其破坏作用,但是他过于夸大了集群行为个人的非理性成分,夸大了从众心理的作用,把集群事件中的个人都视为丧失理智的无意识之人,这一点不但有很大的片面性,而且是错误的。

二、匿名理论

匿名理论认为,在集群行为中,参与事件的个人是处于匿名状态,即没有明显个人标志的状态,个人标志(如个人的姓名、身份等)在集合起来的人群中被掩盖、隐藏了,每个人似乎都成了去个性化的“同质”人,与其他人别无二致,人们感到自己是处在一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环境中,每个人受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的约束力大大减弱甚至失效了。

因为在匿名状态下,个人会认为自己干的事没有人知道,可以使自己不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至少会使责任被分散;当人多势众时,匿名性更会加剧人的法不责众心理,更容易做出平时单个人不敢干的破坏性行为(如打砸抢烧)。

在集群行为中,参与者的情绪不但容易相互传染、夸张,而且又会因责任感的弱化、消失而弱化或消失,“法不责众”心理成为参与者的心理常态。

“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

”但是,在集群行为中,参与事件的个人往往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匿名性赋予他的力量,从而可能干出“杀人劫掠”之事。

总的来看,匿名性是集群行为容易生发诸多违反常规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

虽然不能说每个参与集群行为的个人,都会因为匿名性而丧失理性,但是匿名性无疑会增加集群行为中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机率。

从国外的实践看,匿名理论在预防和控制集群行为的最大应用价值在于,一个国家的法律往往会要求集群事件的组织者要事前申报组织者人员名单、参与者的规模、相应的场所和行动路线,警察会全程依法监控;同时对于重要公共场所往往会依法加强录像监控,对未经申请的突发集群事件会依法加强对现场的录像监控,从而提醒参与者知道自己并不是处于匿名状态,从而强化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对其的约束力,保障集群事件不至失控,至少是不发生大规模的失控。

三、紧急规范理论

紧急规范理论(又称自发规范理论)认为,在集群行为中,并不是什么规范都不存在,实际上往往会出现一个紧急(自发)的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

一般地,最先出现而又很快被其他人效法的行为,就是该集群行为的紧急规范。

紧急规范一经产生,就会对集群行为的参与者形成一种压力,促使其去遵守该规范,效法该行为。

在集群行为中,人们的行为趋于一致,并不是因为情绪感染的影响,而是依照该种行为方式行事是简单适宜的,人们会受到该情景中群体紧急规范的某种压力,并认为采取该种行为方式是合乎规范的。

例如,在集群事件中,开始人们只是在静坐,过了一段时间,如果突然有一个人振臂一呼,高喊“砸烂警车”口号,这时其他人往往都会跟着齐呼“砸烂警车”;如果突然有一个人高喊“卧倒”并“卧倒”在地时,其他人往往都会跟着喊“卧倒”并“卧倒”在地。

又如,当某个院子发生火灾时,如果有人大呼“救火”并找灭火器去救火,那么,其他人往往会跟着喊“救火”并去找灭火器救火;相反,如果有人大呼“快跑”并向外奔跑时,其他人往往也会跟着喊“快跑”并往外奔跑。

总的来看,紧急规范理论对于现实中的很多集群行为是适用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集群行为都存在紧急规范,也不是每个集群行为中最先出现的行为就一定会被其他人所效法。

紧急规范理论的重要参考价值启示我们,加强人们日常性的道德和法律教育,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和法律素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为只有当公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和法律素养时,在遭遇突发的集群事件时,最先对事件作出反应的人才会无意识地自觉以对社会有利的行动来做出反应,从而对引领其他人做出恰当的反应起到良好的临时带头作用;而对于那些有组织的集群行为而言,公民良好的道德法律素养也有利于防止集群行为在进行过程中,发生坏人蓄谋制造破坏性的紧急规范(如有人第一个砸警车)而使集群行为随之失控、激化升级甚至酿成打砸抢烧等骚乱事件的局面。

同时,警方和集群事件的有关在场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迅速制止不利的紧急规范制造者,防止其他人效法,对于保障集群行为的秩序、防止集群行为失控也是十分重要的。

四、价值累加理论

价值累加理论认为,集群行为是由六个价值相累加的步骤组成的系统化过程,包括有利的结构条件、结构性紧张、普遍化的信念、导火索、参与动员、社会控制的运作。

集群行为的过程就是按照一种特定模式而进行的一个步骤又一个步骤的价值累加过程,每一步骤都对最后的产品增加其价值,每一步骤都是下一步骤的前提与条件,一个步骤紧扣下一个步骤,最后使集体行为得以发生(参见图1)。

价值累加理论的六个步骤具体如下:

(1)有利的结构条件。

即结构性助长因素,包括空间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等。

这些结构性助长因素有利于集群事件的发生,为集群事件的发生提供了便利条件。

(2)结构性紧张。

这主要是指在发生经济波动和危机、社会不安全、社会失范、贫富分化、政治波动、政治危机和自然灾害的社会大背景下,社会因此而会产生较大的结构性压力,人们感受到不同程度的心理紧张、不安、隔阂、疏离、剥夺和失落感。

这实际上为集群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和土壤。

(3)普遍化的信念。

这主要是指人们对其处境形成某种共同的感受,有一定的共同认识,有共同的心理和情绪,形成了某种通则化的普遍想法和观念,共同定义社会紧张的原因和根源,赋予社会环境以共同的意义和感受,以利于激起潜在的行动者的心理共鸣,使人们产生充满期待、歇斯底里、恐慌、敌对感、势不两立、以及渴望改变、渴望变革现存的某种局部甚至全部的社会结构、价值标准,而建立新的结构、新的规范、新的价值体系的心态和信念,使人们跃跃欲试希望通过参与集群行为来达到其希望达到的某种目的。

例如,一个国家的人们可能普遍感受到贫富差距太大、社会不公平现象严重,从而可能形成普遍的不满情绪,可能普遍产生希望国家尽快调节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公现象措施的心理期待;或者因不满情绪的积累而产生仇视感、敌对感、或歇斯底里的心态。

(4)导火索。

这主要是指引发集群行为的引爆剂。

在有利的结构条件、严重的结构性紧张、普遍化的信念等多种因素的酝酿过程中,如果酝酿达到一定的度,就很容易引爆人们的不满行为。

这时,一个很小的、甚至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也可以成为集群行为的导火索。

即人们通常说的有了干柴,只有扔一个烟头,就很容易燃烧成灾。

例如,在种族关系紧张、不同种族人们心理隔阂丛生的社会条件下,任何两个不同种族公民的一起很小的矛盾纠纷(如车辆被撞、小孩打架),都可能成为引发种族大规模冲突、骚乱的导火索。

(5)参与动员。

这主要是指人们通过各种方式传递信息、传染情绪,把已经感染了情绪和共同信念的人们变成实际的行动者,鼓动更多的人员(尤其是徘徊者、旁观者)参加到集群事件中来。

经过参与动员,不但可能参与集群事件的人员会成倍增加,而且会加剧人们的共同心理、不满情绪,增强人们共同行动的意志和能力。

“在动员的过程中,组织领导者的行为是极端重要的。

”组织领导者的宣传鼓动和实际行动,不但会成为现场人们的紧急规范,使人们争相效访,而且会影响现场之外的人,可能使很多徘徊者、旁观者、甚至不少原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不关心者也加入到事件中来,从而使集群事件的规模得以扩大。

(6)社会控制的运作。

这主要是指社会通过道德、法律、统治专政机器等社会控制要素对集群行为进行控制的能力强弱。

社会控制力强大且运用得当,就可以阻止集群事件的发生;社会控制力强大但运用不当(包括强力部门不听指挥或倒戈),则可能不但不能阻止集群事件的发生,反而会加剧集群事件的扩大升级恶化;社会控制力软弱,则集群事件就会随即爆发。

总的来看,价值累加理论对于阐释集群事件具有一定的解释功能,特别是它对于结构性条件、结构性紧张、导火索、参与动员、社会控制等有关环节的分析,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置集群事件(群体性事件)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例如,它关于有利的结构条件在集群事件中的起点作用的分析,启发人们要注重从源头上,从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中去探寻问题的起因,有利于人们重视从源头上预防集群事件的发生。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看待和防范集群事件时,人们往往非常重视经济危机、经济增长下滑、通货膨胀、腐败、社会政治危机、信仰危机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方面的结构条件,而忽视了空间条件的重要性。

实际上,空间条件对于集群事件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政治经济中心的公共场处(特别是富有政治代表性的公共广场)、公园、大学、体育场等提供了有利于集群行为的环境条件,使大量的人员容易聚集在一起,并很容易赋予人员聚集本身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象征意义。

相反,如果没有一定的空间条件,集群行为连发生的地点都没有。

当然,在现实中任何国家都会有一些广场、公园、大学、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因此集群行为要找到发生的空间环境条件并不是很难的事。

但是,不少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所以有的国家在城市的中心要么不建广场,要么广场规模也很小,有的甚至在城市中心建立森林植被区,尽量提供舒适的生活生态环境而不提供宏大的政治集会的场所。

对于已经被赋予高度政治经济象征意义的城市中心广场,不管规模大小,往往都会加强监控(广布摄像头),使公共场所没有私密空间,尽可能地消除其匿名性,以利于防范、控制和处置集群行为。

价值累加理论关于结构性紧张、普遍化信念的论述,启发人们要高度重视准确掌握社会心理、群众心理的重要性,给人们以必要的“安全阀”渠道来发表意见和不满情绪,引导公民自觉地按照法律所允许的正常渠道去宣泄不满情绪,防止不满情绪在地下过度淤积,而导致矛盾总爆发。

价值累加理论对“普遍化的信念”的强调,更是其理论基石。

因为,“普遍化的信念”与集群事件的其他五个要素都有关联,突出反映了其心理学分析的特点。

只有具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如不满),并把这种不满赋予一定的意义,集群行为才可能发生。

这就说明,心理和舆论引导是十分重要的。

价值累加理论把导火索纳入分析框架,也是非常有洞察力的。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几乎无法预料导火索是什么,在何时发生,因而对于预防集群事件意义不大,但是,人们还是可以提高警惕,特别是正确处理一些最为敏感的重大事件,重点防止其成为可能引发大规模集群事件的导火索。

价值累加理论对参与动员的论述,也是很有参考价值的,有利于社会在防范和控制集群事件时有针对性地揭露其思想渗透、提高个人参与集群事件的成本,遏制集群事件组织者扩大成员数量的图谋,分化弱化其力量。

价值累加理论对于社会控制运作的分析,深刻强调了社会控制的极端重要性。

如果一个社会的控制机制能够强大有力运用得当,集群事件总体上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大多数甚至都能够被消解在萌芽状态,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冲击和危害。

价值累加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它仍然把集群事件的参与者作为一种非理性的个人来对待,并且把六个环节固定化,认为只有经过一步一步地演化,集群事件才会发生。

这就犯了过于简单化、机械化的错误。

实际上,不少的集群事件往往无须经过六个环节,而是经过前四个环节就会发生,或者是跳跃式地发生。

五、社会挫折理论

社会挫折理论认为,集群事件是人们对社会挫折的一种反应,是对社会病态现象的一种病理性的反应。

它反映了现存社会已经患上了某种疾病,社会肌体的健康受到了侵害。

集群行为正是人们表达意见、宣泄不满,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行动。

集群行为的社会挫折理论,其理论根基又是“挫折-攻击理论”。

“挫折-攻击理论”是由约翰•达莱德首先明确提出的,后逐步走向完善。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

攻击必定是挫折的后果,即攻击行为的产生必定是因为受了挫折,受挫折后必定发生某种形式的攻击冲动或行为。

人们只有在追求目标的活动受到阻碍时才会发生攻击行为,而无意识的剥夺情况则不在此列。

引起攻击行为的刺激强度可能会因下列三个因素的影响而不同:

一是引起挫折反应的刺激强度,二是对受挫折的反应进行干预的程度,三是受挫折的反应序列的数目。

无论一个人追求目标的行为碰到什么障碍,都会产生一种攻击冲动;但并不是一切挫折情况都引起公然的攻击行为;攻击行为可能受到抑制(如文化与社会控制机制的作用),在该种行为将招致惩罚或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对惩罚的预感会干预攻击行为,从而引起更大的挫折感;这种挫折感转而使压力增加,导致要么把攻击矛头直接对准干预方,要么转向其他间接形式的攻击。

例如,受到挫折又遭抑制的个人在不改变攻击对象时,可以改变对其的攻击形式(例如,想象或盼望对象受到伤害,而不是自己去攻击对象);还可能发生攻击的“替位”与“投射”现象,把本人、本国不愿意承认自己具有的那些不良品质与恶毒动机归于其他人、其他国家,并夸大其他人、其他国家的这些品质与动机,把敌意转向某个并非是造成原先挫折的对象,从而导致将攻击冲动导向“替罪羊”(其他人、群体、物、国家)的现象;还可能发生一种个人伤害自己的自我攻击或回归现象。

在社会挫折理论看来,集群事件之所以发生,直接原因在于人们的心理挫折感。

而心理挫折感何以滋生,又有多种不同的理论解释。

一是不平等理论,它强调社会经济、政治的不平等是导致受挫感的根源,经济上的贫富分化,特别是贫困程度的日益严重化,政治上的腐败和不公正统治,社会上的歧视、排斥与下层社会群体地位的日趋边缘化发展态势等都是引发人们心理上的受挫感的诱因。

二是阶级压迫论,它认为统治阶级的压迫政策是被压迫人们产生受挫感的根源。

三是“期望高涨理论”。

它认为由于经济、政治、社会条件的改善,总是使人们有所期望情况变得更好,但是由于期望值的增长速度往往超过客观条件的改善,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而正是这种差距使人们产生受挫感。

四是突发障碍理论,又称倒J曲线理论。

该理论认为当经济、政治、社会条件的改善在某一个障碍点突然中断时,由于人们的期望仍然以中断(障碍点)出现之前的速度增长着,这就必然导致期望与现实之间产生差距,从而导致受挫感的滋生。

五是地位不对称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社会经济状况迅速变迁的年代,人们往往会有一种地位不对称感;一些人在经济条件获得改善后,就要求改善政治地位,但如果政治地位持续低下,就会使其在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产生不断扩大的差距,这也会产生受挫感。

这种情况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容易发生。

人们发现,对社会不满的人往往不是最贫困的那部分人,而往往是迅速致富(而政治地位仍然较低)的那部分人。

在一些集群事件中,不乏那些迅速致富的人参与,特别是事件的组织者更有可能是一些迅速致富的人。

在社会挫折理论中,还有一种影响相当大、应用非常广的理论。

这就是相对剥夺理论。

这种理论的最先提出者是1945年出版《美国士兵》一书的作者斯托弗。

斯托弗研究发现,晋升机会多的空军官兵比晋升机会少的宪兵官兵,不但没有更多的满足感,反而满足感更少了、相对剥夺感更多了。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空军较高的晋升率使人们产生了更高的期望值,与“相对于其他处境相同的人”所取得的成就相比,在人们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加大了,人们对晋升机会更加不满,其相对剥夺感因此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官兵对于晋升机会的态度,“反映了期望水平与实际成就之间的关系(相对于熟人取得的成就而言)。

”不但如此,人们的满意度并不是一个不变的定数,而是多重可变的,因为人们选择的参照系是可以变化的。

例如,“一般而言,海外士兵远离家乡,远离他们熟知的美国国内的惬意生活,因此相对于仍在国内的士兵来说,自然他们遭受的分离之苦更大些。

同样毋庸置疑的是,相对于前线士兵来说,未参战并且也不太可能参战的海外士兵比起打仗的士兵遭受的剥夺就少多了。

”从一般意义上讲,相对剥夺感指的是,人们在与自己的参照对象(参考群体)进行对比时,如果发现自己没有得到自身本应该得到的东西(如财富、地位等)时,那么就会“相对剥夺感”。

例如,在一个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不断改善的现代化过程中,虽然可能所有人的都得到了改善,但是改善的速度是不可能一样的,一些人条件的改善速度会比另一些人快,这就导致了那些改善速度较慢的人在与条件改善较快的群体(即参照对象)的对比后感到有一种“相对剥夺感”,他们觉得自己并没有得到本应该得到的更多东西。

如果这种(比照参照对象)比较差距越大,“相对剥夺感”就会越强烈,攻击行为就越可能发生。

从理论上说,相对剥夺感,有时甚至比绝对剥夺的受挫感更危险,它常常成为群体性抗议事件的重要诱因。

在相对剥夺理论中,还有其他多种不同的理论表述方式。

例如,朗西曼(1966年)提出了ABX相对剥夺理论。

该理论的基本思想可以表述如下:

A、B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人,X代表财富或其他资源(如权力)。

(一)假如现在A拥有X,B不拥有X,那么,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时,即

(1)B发现A现在拥有X;

(2)B现在想拥有X;(3)B认为自己应该拥有X;这时,B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否则,如果B不知道A现在拥有X,或B现在不想要X,或B不认为自己应该拥有X,那么B都不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根据

(一)这一核心思想,可以推导出以下

(二)、(三)两个结论。

(二)假如现在A、B都拥有X(现状一样),那么,

(1)当B的期望值比A的期望值高时,B与A相比较,则B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2)当B的期望值比A的期望值低时,则A会产生相对剥夺感;(3)当B的期望值与A的期望值一样时,则A、B都不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三)假如现在A、B都拥有X(现状一样),且期望自身状况的改善速度一样快,那么,

(1)当B过去的状况比A过去的状况好时,B与A相比较,则B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2)当B过去的状况比A过去的状况差时,则A会产生相对剥夺感;(3)当B过去的状况与A过去的状况一样时,则A、B都不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这就是说,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与否,不在于社会资源本身的分布情况,而在于人们对资源分布的主观感知和主观期望。

所谓主观感知,就是知道自己不拥有而别人已经拥有某种资源;而所谓主观期望,就是指人们想得到某种资源并且认为这是其应该得到的。

“如果人们没有什么理由期望或希望得到比他们能够得到的更多,他们对其现状就会少有不满,甚至乐于保持现状。

格尔(1970年)提出了下降型相对剥夺、上涨型相对剥夺、发展型相对剥夺等三种类型的相对剥夺感理论。

格尔认为,相对剥夺(RD)是指人们的“价值期望与价值能力之间的差距”,即在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得到的物质和条件状况,同人们认为他们有能力得到和保持的物质和条件状况之间的差距。

它认为有三种类型的相对剥夺:

(1)下降型相对剥夺,或称缩减型相对剥夺,即人们的价值期望值不变而价值能力下降时产生的剥夺;

(2)上涨型相对剥夺,即人们的价值能力不变而价值期望上升时产生的剥夺;(3)发展型相对剥夺,或“倒J曲线”剥夺,即当人们的价值期望与价值能力都表现为上升的过程中,突然人们的价值能力下降而人们的价值期望仍在上升时产生的剥夺,它可以视为欲望型相对剥夺的一种特殊类型。

可见,格尔的相对剥夺理论与上述的突发障碍理论、期望高涨理论基本是相同的。

赫希曼(1981年)提出了相对剥夺的隧道理论。

该理论的特点是比较形象,实质是一种参照群体的相对剥夺理论。

其核心思想可以表述如下:

假如一个人驾车行驶到一个单向双车道的隧道中时(隧道左右道不允许越线行驶),前方左右双道上的车辆一辆紧接一辆地堵塞不动,他的车在左道上,也只好与大家一起停车等待。

虽然有些牢骚不满,但也只好等着。

过了一段时间,他看到右车道的车辆开始行驶,心中松了一口气,认为左车道也有希望通了;但是,如果只见自己身边的右车道的车一辆紧接一辆地往前开走了,而自己所在的左车道仍在塞车不能前行时,他就会感到很生气和不满,甚至可能违反规定越线到右道。

在现实经济社会生活中,人们不满情绪的滋生实际上也是类似的。

一个人的满意度(不满意度),不但受其现在的状况(如收入)的影响,而且受对未来的预期的影响;当他不知道未来的状况如何变化时,他可能不会有什么不满,但是如果他身边的人(如熟人、朋友、亲属)的状况开始改善了,他就会随之产生改善自己状况的期望;如果期望得不到实现,他就会感到不满、产生相对剥夺感;如果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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