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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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抓重点、克难点,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做好各类失业就业工作。
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830个,累计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万元,我区零就业家庭已全部就业,实现动态归零。
XX年我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530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5241人(含二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二是通过区级网络发布百丽鞋业、富士康等企业用工信息300余条,提供岗位15000余个,求职人员达成意向性协议184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231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6期,共2861人,就业2128人,创业培训9期,共480人;三是以创业促就业,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带动作用。
共审批自主创业项目474个481户,发放贷款3662万元(其中妇女创业项目329个,发放贷款2509万元,回乡创业项目211个,发放贷款1526万元),直接带动稳定就业XX余人;四是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参保6595人,完成任务6590人的%,共计收缴失业保险金204万元。
四整合社会资源,壮大职业技能培训力量。
是批准成立民办职业技能,目前培训学校2所(净山职业培训学校和宏伟职业培训学校)。
五是进一步加强到村任职大学生的管理服务。
2、抓扩面、强输血,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25574人,占任务数220550人的102%。
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78305人,完成任务75720人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2386人,完成任务12230人的%;工伤保险参保12998人,完成任务10830人的%;生育保险参保12265人,完成任务12260人的%,收入61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172万元,完成任务2112万元的%;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66万元,完成任务247万元的%。
二是认真完成待遇调整,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510万元,支付1413万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收入4800万元,支付63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收入2800万元,支付210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收入807万元(含区财政局367万元),支付344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收入280万元,支付37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收入80万元,支付45万元。
三是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375人,完成任务12370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90650人,完成任务90550人的%。
3、抓基础、促和谐,人事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积极转变择业观念,以创业带动就业。
同时建立了人才登记数据库,开展了人事代理工作,共寄存学生档案103件。
加强人事公共就业服务。
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主动深入辖区各用工企业,宣传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援助。
大力开辟公益性岗位。
积极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招考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共45名,区直事业单位进行了特殊人才引进和招聘考试正式聘用了230人。
二是完成了全XX年度的考核工作。
按照《考核规定》,874名年度考核为优秀名次人员兑现了奖金,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完成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审批工作,完成了机关公务员及机关附属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是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完成教育类评审:
高级职称参评人数24人,经过初审已经报送市局。
中级职称参评人数156人,其中:
中学参评人数94人,小学参评人数62人。
初级职称参评人数148人。
其中:
中学参评人数82人,小学参评人数66人。
完成其他综合类评审:
参评人数为12人,中级职称5人已经报送市局,初级为7人在我局评审。
五是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今年、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维护,并已办理好全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保工作,新增接受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5人。
完成了全区公务员年度统区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日常登记工作,为加强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准确依据。
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四是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格把好公务员队伍“进口”关。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严格资格审查,认真考核考察。
充实了公务员队伍
4、抓基层、保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们发挥职能作用,强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逐步建立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处置快捷的工作应急机制和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信访稳定,展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起,涉及劳动者人数29人,涉及金额90万元,调解3起,裁决处理26起,定期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接受群众信访咨询1000人次,调处信访案件9起,排除并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隐患2起,基层信访事项答复落实率100%,做到了满意的答复和妥善解决。
二是认真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今年共受理关于工资支付的举报、投诉案件154起,涉及劳动者1381人,为劳动者追回应得劳动报酬万元,涉嫌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2起。
三是加强企业用工监督工作,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71家,建筑工地102家,经碧江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建筑施工单位34家;市及外来建筑施工单位,涉及农民工3025人;大型企业2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84人。
四是今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4件,个人申请31件,单位申请53件,认定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手机等媒介向大众传递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使广大企业和求职者及时获取相关咨讯和动态。
二是深入乡村、社区、街道、企业、厂矿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用于抵押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将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2、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网求职平台、人社服务中心信息栏、基层工作平台基础上,建立了人社短信平台,并利用这一平台开展就业、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劳动维权等工作,方便了广大服务对象。
今年,通过短信平台发布百丽鞋业、富士康等企业用工信息300余条,提供岗位15000余个,及时解决了大量求职者求职难问题。
二是完成了于XX年碧江区和川硐镇、坝黄镇、漾头镇、和平乡就业与社会保障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3、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促社会和谐
以实现就业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
一是联合区总工会、各基层人社中心,对区范围内农村劳动者开展30次1630人在岗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二是针对初次创业者普遍存在的技能不高、缺乏项目信息等实际情况,我区从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入手,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开展,把针对中小创业者的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项目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相互捆绑,依托定点培训机构,筛选具有syb培训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教师为创业者授课,设置创业者渴望掌握的政策、经验等多方面知识的培训课程,让学员全方位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确保了创业成功率。
今年,完成职业培训2831人,促进就业2128人。
4、以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推动高质量的就业。
一是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和社保补贴发放。
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培训愿望、就业要求和以乡镇为主体开展“全区未就业人员调查”工作,了解全区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且未实现就业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就业要求后,主动与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了就业援助协议,提供“一三一”服务(即一次职业指导、三次推荐就业服务、一次免费培训)。
二是创新职业介绍方式,实行“片管专管”。
按照属地化管理服务原则,组织各人社中心对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台帐,协调、动员企业吸收求职人员。
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坚持实行医疗保险年检制度,并加大了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力度。
共核查享受待遇11万人,稽核医疗机构45家、定点药店31家。
二是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继续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工伤保险操作规程,发挥工伤保险“劳动安全网”功能,降低工伤风险,保障劳动安全。
全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20个。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惠民政策。
一是认真贯彻《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地实施办法。
6、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稳步推进支部联建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及时派遣一位副局长挂帮坝黄镇长坪村,三位驻村干部分别驻漾头镇漾头村、坝黄镇木弄村、环北办事处清水村。
局长任树生同志多次带领局班子成员到漾头村、长坪村、木弄村各组农户开展帮扶、调研、走访、慰问工作。
今年送上帮扶经费现金共23万元,支援漾头村修建村“产业路”所需水泥90吨,用于抗旱的物资折成人民币3万元。
积极开展支部联建工作,通过联合举办“龙舟赛”、“葡萄赛”、“七一”、“党员培训”、“干群连心”等活动,增进党员干部友谊和促进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7、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人社系统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治理“四风”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社干部队伍尽职履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在局领导班子开展民主生活会时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评议,改变了原来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只有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制度,主动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人社系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树立部门清正、干部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是认真完成重点项目的各项任务、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结对帮扶等工作,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人力资源市场已基本建成,但配套设备尚无资金购买,发挥不了其统筹全区就业的职能。
2、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我区就业服务工作重心下移的进程,制约了劳务输出等工作的开展。
3、由于我区财力薄弱,每年的再就业资金基本靠中央财政预算内的专项资金支持,加之我区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少,而困难群体数量较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相对较大。
4、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我区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求职者需求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岗位,技术性岗位需求量大但有足够条件应聘者却很少,技能提升培训的任务仍然艰巨。
5、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体现在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欠费还比较大,养老金支付缺口逐年加大;二是机关合同制工人缴费不规范;三是开展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任务重,涉及人员多,服务要求高,而我市经办机构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十分有限;四是因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埋下隐患。
(三)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
一是建筑行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还存在着边清欠边拖欠的问题;二是建立农民工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施工项目地市两级审批分离,部分施工方未主动办理工资保证金,导致该项制定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三是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四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滞后,工作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是民营企业和建筑施工行业用工还需进一步规范。
20**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积极畅通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模式,大力开展法规知识、政策的宣传。
继续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推动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全面铺开和落实碧江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抵押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二是加强社会化管理。
加强在人事招考、干部管理、职称评审、劳动维权、劳动人事仲裁、工伤生育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小额贷款、基本医疗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使就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利用人力资源网求职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保障信息畅通。
方便广大求职者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大力开展数据清理工作加大就业平台建设和社保五险合一软件应用检测力度,方便群众办事,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一)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
要极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加快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的同时,要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在就业工作方面:
积极拓宽工作新方法和新渠道,确保失业率控制在%以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完成劳动力转移5000人。
通过政策推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推动民生工作全面开展,鼓励各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办法,以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扩大吸纳失业人员。
2、继续突出重点,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
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对回到原籍未就业的,进行登记统计和个别走访。
二是继续以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开展促进就业系列活动为载体,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广大求职人员就业。
我们计划于XX年2月下旬至3月开展“春风行动”,为返乡、返城农民工和各类求职人员举办大型招聘会,并邀请本地、临近地区及外省用工企业参加,为劳动者创造年后务工求职就业的条件;5月份组织举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学生就业铺路搭桥;6月份举办“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季节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择业机会,邀请本地及外地企业参加,着力解决季节性外出农民工增收问题,九月份开展全区“就业援助周”,重点帮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
3、继续实施就业特别培训计划。
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上岗培训,实施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组织各类准备创业人员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
同时进一步实施农民工就业服务计划,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扶持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三结合,加强劳务经济发展和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
4、加快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全区就业公共服务日常化,为城乡劳动者、新增劳动力、失地农民、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退伍战士、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群提供更加广阔的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努力营造平等、公平、公开、稳定的就业公共服务环境。
5、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
将政策咨询、培训信息、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公共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
研究加强乡镇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措施。
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把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重点人群相结合、与落实政策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加强与外出务工成功人士的联络,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引导其回乡创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1、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一是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二是健全缴费制度,督促企业和参保人员按时自觉足额缴费;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稽核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把常规稽核和专项稽核结合起来,重点核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欺诈冒领现象,完成上级劳动部门下达的各险种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任务指标。
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225600人,基金征缴达7960万元。
2、创新扩面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一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认真研究扩面参保办法,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二是要积极主动做好国企改制分流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接受工作,确保已参保人员不流失;三是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招商引资企业和至今未参保企业(单位)的参保工作。
3、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依据,提高医疗待遇水平;二是要认真执行《XX区实施暂行规定》,加强工伤事故保险医疗管理和工伤调查取证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规范失业金申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四是要规范生育保险工作。
认真执行行署下发的《XX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范生育保险中的生育、看病和支付制度,切实加强经办管理,积极探索在企业中实施生育保险参保工作思路;五是要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即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知识,积极参保;六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考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服务水平。
4、扎实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吸引农民自觉参保;二要坚持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三要坚持开展宣传动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并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要在严格遵守基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力度,实施从征缴、支付到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三)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认真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最低工资指导、劳保福利、休息休假等权益保障方面提供更加全面、更加透明的人本服务,及时处理用人单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
要把追讨劳动者工资报酬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迅速查处。
3、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原则,不断提高劳动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
一是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调解劳动争议,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
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
4、加强以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