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037258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5.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

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附件

2011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主线,打好发展、改革、管理三张牌,实施提质增效战略,完成好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医改近期重点任务,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好地解决市民看病就医问题;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水平,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

一、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

(一)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照特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编制《深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

按照给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与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药等服务体系相衔接的原则,制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

制定基层卫生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发展规划,优化配置基层卫生、人口计生公共资源。

(二)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

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举措,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更大程度地向社会资本开放。

对港澳台资本在深举办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制定前海合作区办医指引,为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全面开放服务市场。

建立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交流平台,打通公办、民办医疗机构的人才流动障碍,为民营医院提供人才队伍保障支持。

探索公立医院托管非公立医院,为其提高社会信誉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形式。

(三)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

启用滨海医院、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

推进北大深圳医院外科大楼、市二院内科综合楼、市儿童医院改扩建、新安、宝荷医院建设工程。

争取开工建设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改扩建项目、健宁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基本完成肿瘤医院、新明医院、口腔医院、市医学科学院的前期工作。

以原特区外地区为重点,推进在沙井、大浪、华为科技城、平湖四个片区各新建一家市级综合医院,以及在龙城片区、龙华片区各新建一家儿童医院,在南澳片区新建康复医院的立项工作。

完善现有三级医院参与新建医院筹建工作的模式,动用现成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力量,全力加快新建医院筹建步伐。

完善建设项目简报和例会制度,建立卫生建设专家咨询决策制度、卫生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新建医院筹备工作质量。

(四)优化配置基层公共资源。

从今年起,所有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要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中医“治未病”等公共卫生服务。

所有社康中心要全面开展计生技术指导工作。

公立医院、符合资质的民营医院要开展计生技术服务。

街道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向社康中心转型。

总结推广罗湖区社康中心与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实施资源整合的“大望模式”,以及盐田区妇幼保健院与计生技术服务中心资源共享的模式,探索卫生、人口计生公共资源共享的稳妥路径。

推动卫生人口计生服务理念、工作队伍、服务项目的融合,提高卫生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医卫梯队工程,为优势医学重点学科提供学科建设资金,组建学科人才梯队。

加快规范化全科医师队伍的建设步伐,在职称聘用、分配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向全科医师倾斜,本年度招聘学员300名。

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探索与卫生部重点医学院校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作项目,本年度招聘学员600名。

开展高级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推出一批全行业公认的大牌医生,鼓励其带徒弟传承技艺。

各医院要建立高级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资助本院专家带徒培养一批年轻的技术骨干。

实施学科带头人培训项目,选拔和资助40名学科带头人到国内外一流医学或管理专业机构进修学习或留学访问。

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学人才公开招考制度,提高实用型、急需医学人才招考到位率。

全力支持深圳大学医学院的发展,增强本市医学人才的自我造血能力。

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学人才公开招考制度,提高实用性、急需医学人才招考到位率。

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完成培训生殖健康咨询师500名,考评员15名。

分类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挂钩。

建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奖励制度,稳定基层工作队伍。

(六)加强学科和科教能力建设。

开展新一周期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评估53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对学科建设有成效的专科、具有继续发展潜力的专科,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填平人才梯队、设施设备缺口。

对没有达到学科建设要求的,结合我市优势重点学科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和整合。

集中全市优质资源和人力、财力,强力扶持优势学科(群)的发展,引导其向国家、省重点学科乃至国家级工程重点实验室迈进。

完善科研工作考核制度,对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的科研立项数量和档次作出明确要求。

规范教学医院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准入门槛,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继续教育活动,提高学术地位。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

(七)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推进医院等级评审,北大深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要完成创“三甲”任务,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其他三级医院要启动创建工作。

制定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以街道医院为重点启动申报和评审工作。

支持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药卫生企业合作,建设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医疗器械公共研发平台以及国家级工程重点实验室。

实施三级公立医院结对帮扶街道医院、民营医院的计划,由三级医院负责为其培训专科建设人才,提供技术支持。

选择2-3家有发展潜力的民营医院,指导开展创建“二甲”或提升到三级医院的发展规模。

(八)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

贯彻落实好《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提请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提请市政府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

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建立健全中医药专家委员会、中医药行业协会。

规范“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的设置条件、审批程序。

深入推进中医药进社区。

开展中医药专家临床学术经验继承。

完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九)构建管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以公立综合性三级医院为中心,推动各城市功能组团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联网运行,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

以联网运行为转诊纽带,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间的分片转诊标准和责任,疏通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三级医院和下级医院之间转诊的“绿色通道”,推动分片转诊、分级诊疗。

坚持“院办院管”的社康中心举办模式,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疏通转诊绿色通道,完善医院与社康中心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有条件的社康中心,可逐步建立远程诊疗系统,配置转诊车辆,为病人提供转诊接送服务。

进一步推动分级收费制度改革,落实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区首诊“七折”优惠措施,完善劳务工医保绑定社康中心制度,进一步推动“社区首诊”。

年内社康中心首诊人数达到全市门诊总量的37%以上。

深入推进“居民健康卡”工程,年内实现持卡居民在公立医院挂号、结算和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一卡通”。

加快推行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年内要覆盖三级公立医院。

选择若干家医院实行专科门诊与普通门诊分离试点。

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年内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面推进预约诊疗。

推进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年内公立医院要全部建立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系统。

三、增强卫生人口计生发展活力

(十)完成医改近期基本改革任务

1.推进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对各区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进行督导,加强绩效考核,督促落实补偿经费,保障均等化服务水平。

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全额保障”的财政投入机制,保证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的落实。

对市妇幼保健院、康宁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差额管理”,政府全额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基本医疗服务差额补贴。

完善以信息技术为纽带、以联席会议为平台的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上下联动机制,实现全市疾控、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精神卫生防治、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联网运行。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分片责任,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三级网络。

市级公共卫生机构要提高督导能力,制定工作标准,统一统计口径,组织考核评估,把公共卫生的各个项目落实到基层。

按照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与临床相结合思路,探索改进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运作模式。

各区慢病院要加挂“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

加快老年护理院建设,积极应对老年人颐养保健需求。

2.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对各区在社康中心实施基本药物“零加成”销售的情况进行督导,会同社保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补偿方案,确保改革可持续进行。

按照卫生部和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配置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采取政府“专项补助”和“购买服务”补助方法,保障社康中心的正常运行经费。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制度、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立与服务绩效量化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的分配办法,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落实。

3.推进社康中心的标准化建设。

根据社康中心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口以及承担的服务功能等因素,制定不同类别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人员配备、适宜设备、服务功能等标准,建立与社区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分类管理制度。

协调市发改委等部门简化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购置流程,督促各区加快社康中心购房工作。

推进优质资源进社区,提高适宜装备配置标准。

年内20%的社康中心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

修订社康中心财务专帐管理办法,完善社康中心会计核算新体系。

年内所有举办医院要设立社康管理中心,实现与社康中心的人员编制、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等相对独立管理。

4.协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协调民政部门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和非医方责任的医疗欠费款,进一步完善对经济困难群体、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及时落实对定点救助单位的补偿经费。

会同社保部门推进“居民健康卡”工程,与银联开发“联名卡”,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挂号、缴费、查询个人健康档案。

(十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在“大卫生”体制下,探索成立专门医院管理机构以及完善医院法人治理机制的积极稳妥方式。

与医院领导班子签订《医院经营目标责任管理书》,明确政府和公立医院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权责,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制定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团队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推动滨海医院、肿瘤医院合作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2.完善医院补偿机制。

组织实施《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的实施方案》。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补贴按照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指标核定。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开办费、医疗欠费管理办法。

协调社保部门推进“定额、包干、预付”等结算管理方式。

积极协调省级物价部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收费价格标准,以及成本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的护理、床位、中医等项目的价格。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收费制度。

在推行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

以支付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养医”机制问题,切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药品加成收入直接关联的利益链条。

3.推进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控制标准,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量、工作复杂程度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空编较多的单位要尽快吸纳优秀的临聘人员入编。

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职级标准,重点提高护理岗位配置比例。

在医疗卫生单位试行职业年金制。

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全科医师的收入水平。

聘用与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同工同酬。

4.完善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贯彻落实卫生部即将颁发的新的医院会计制度。

开展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试点工作。

开展直属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大型医疗设备绩效、药品采购成本专项审计。

在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市(区)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遴选”制度。

加强基本药物的采购分析工作。

实施医疗器械集中品牌、定点限价采购改革试点。

年内公立医院门诊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年度增长幅度不高于全省公立医院的平均水平。

5.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和层级管理,在三级公立医院推行临床护理包干责任制。

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和无陪护病房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年内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实现80%、50%、40%的病床实行优质护理服务。

总结完善医院医患纠纷调解室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仲裁机制,加大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力度。

对三级医院的门诊设施实施标准化改造,配置预约挂号、叫号、满意度评价、投诉等信息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立临床检测认证制度,促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检查结果互认。

(十二)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1.提高计生政策宣传效能。

在区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人口计生专栏;在区级以上党校建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在高速公路、机场、火车站、客车站等处至少设置一个大型户外宣传立柱;各医疗卫生机构至少要在院内设置一个人口计生宣传专栏,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活动;各街道、社区要向社区居民家庭至少发放一份计生宣传资料,结合“7.11”、“9.25”、“10.28”等重大节日,开展计生宣传进小区、婚育新风进万家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全面强化对生育政策、优生优育、婚育新风等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

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建立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远程教育平台,丰富人口计生宣传内容。

全面启动“三优工程”进社区、进家庭工作,落实“幸福家庭促进工程”。

2.强化落实目标责任制。

提请市委恢复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人口计生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兼职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

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个网格要有计生专干负责经常性工作。

进一步规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严把计生证明审核关口,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动态核查,确保经常性管理工作及时到位。

实施挂钩管理责任制,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处级以上干部挂钩到各个街道,各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都要挂钩到街道,各街道领导要挂钩到社区,实施责任制包干。

3.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推进人口计生立法,将党政一把手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必要条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与其任期政绩挂钩;强化兼职成员单位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完善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有效办法,探索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的刚性措施。

坚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增强打击“两非”力度,落实罗湖、南山两区作为省级“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项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象。

4.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将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纳入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推动卫生、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开发的信息系统,对本市计生证明管理系统进行升级。

推动人口信息数据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实现与国家和省信息交换平台对接,与流动人口流出地人口计生系统对接,与公安、出租屋、劳动社保、发改、教育等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总结推广南山区PIS系统的经验,实现流动人员信息集中采集、部门之间共享通用,提高信息准确性、及时性。

5.完善利益引导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奖励金发放管理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年内要完成奖励金发放工作,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研究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外来已婚育龄妇女依法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计生技术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发挥人口基金会作用,扶助计生困难家庭。

四、提高行业监督管理效力

(十三)推进卫生人口计生领域立法。

重新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办法》。

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服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修订)列入年度调研项目,视条件成熟及时提请审议。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急救医疗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调研。

抓好卫生工作条例、社区健康服务条例等立法项目前期准备。

(十四)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

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至少选择1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二级医院选择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行临床路径的电子化管理。

建立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信息系统。

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科学合理用血操作细则。

实施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评估,加强质量控制。

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公立医院年内要实施季度院务报告和职工代表评议院务工作制度,继续推行科室民主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医院年内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建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超范围经营、医疗广告等专项治理行动。

培育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

引导民营医院引入美国JCI认证体系。

联合市药品监管局综合治理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不合理用药、违规售卖药品的行为。

组织公立医院的院长到几个大的品牌民营医院学习高品质的服务,组织民营医院向公立医院学习科研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做法。

(十五)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区域“一盘棋”工作,与湖南、湖北、四川、江西、河南、重庆6大人口流出地加强区域协作,邀请其派员来深开展“区域协作集中管理服务月活动”,共同解决其户籍人口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难、查环查孕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三难”问题。

指导福田与湖南常德升级区域协作点;指导罗湖解决与四川达州协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光明新区扩大与广西区域协作试点。

提请省人口计生委建立省级调度责令处理机制。

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生育关怀行动”。

加强人口计生统计质量控制,避免漏报、减少差错、严禁虚报。

(十六)提升卫生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主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培养成熟1-3个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1-3名市级“科学发展带头人”,评审出30个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

办好建党90周年庆典活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的评选表彰活动。

深入开展以“想干、敢干、快干”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加强3个示范处室的建设和带头人的培养。

编辑发行《廉洁从医指引》手册,举办“三纪”教育培训,对直属各单位执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18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推广市中医院卫生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的经验。

五、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十七)提高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水平。

开展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外来青工麻疹疫苗普种工作,争取年内麻疹发病数较2010年下降50%。

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年内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选取1-2个社区试点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

修订《深圳市结核病归口管治管理办法》。

制定《深圳市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

坚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实施健康素养促进工程,开展市民健康素养监测,抓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

推进心理卫生服务进社区,指导大型企业为员工提供心理卫生服务,加大重性精神病患者管治工作力度。

做足做好控烟宣传,在四大公共场所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十八)提高妇幼卫生和计生服务水平。

完成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的创建活动。

实现计生药具免费供应全覆盖。

编印《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规范》,修改妇幼卫生评估标准,提高规范化管理和绩效评估水平。

加强基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人员专业培训,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

全面推进妇幼安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开展“降消”项目。

开展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

推行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提高预防出生缺陷干预质量,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

制定《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规范》,加强对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工作的管理。

拓展儿童保健服务内涵,落实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实施儿童孤独症防治项目。

(十九)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信息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

组织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生猪屠宰和流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分析和预警能力。

探索深港食品安全培训和交流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二十)实施职业卫生等专项治理。

组织实施《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提请市政府完善职业病联防联控机制。

积极探索职业卫生培训新模式,提高企业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促请相关部门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查部门协作机制。

调整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企业监测哨点名单,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加强对小工业区、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面推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加强深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核电站周围50KM范围内人群健康监测工作。

抓好重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二十一)提高卫生人口计生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理顺市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订应急专家委员会、处置队伍、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基地管理办法,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队伍装备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加强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和监测预警,完善跨部门、跨境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应急值守,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应急保障。

抓好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的安全管理、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二十二)抓好大运会卫生保障。

抓好大运村门诊部的筹办和开业试运行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置大运会医疗专区,确保急救车辆运力充足,为参与大运会的有关人员提供门急诊、专家会诊及住院医疗服务。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把好源头、严控环节、落实监管、打击非法,保障食品、饮用水质量。

强化场馆内公共场所卫生和室内空气质量监督监测。

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习,提高对传染病、食物中毒、公共场所和饮用水、核辐射、化学恐怖、生物恐怖、病媒生物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