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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版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实用版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一、目的

使公司的量化管理更趋于合理性、系统性在原来的基础上更深化,由在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的基础上形成的量化管理扩展到8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成本、质量)管理理论上的量化管理,并由生产现场扩展到**公司各部门。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

1、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力度,并对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2、对于一件事情不得出现双重或多重考核,取其考核标准的上限作为考核的依据。

3、具有考核员工权力的必须是部门负责人、大班长、5S管理员、品控员、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如以上管理人员对于该考核的员工没有考核则厂部经调查核实后对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同时员工也有监督考核管理人员的权力,如对管理人员徇私舞弊、不遵守纪律等行为向行政部进行举报,对于员工举报经调查核实给予(+1/次),现场管理人员则对应条例加倍扣分。

4、凡跨部门经济考核的必须经本部门的主管签字且必须有基地副总的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5、行政部及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作全厂通报并分发至相关部门。

四、内容

壹:

计件员工考核项目

(一)卫生

1、严禁在车间内吐痰,乱倒水,地面积水未及时清扫等现象,(-0.4)。

2、严禁胶带乱贴(-0.4)。

严禁标签乱放,特别是大桶标(-0.6)。

3、框子是否干净(-0.4)除放规定的产品外,不得放有脏物(-0.4);不得出现一框里有正品,同时又有次品(-0.4)。

4、各消毒岗位是否按规定消毒(-0.6);生产用的量具、管道、水池、储水桶是否及时清洗(-0.6)。

5、无菌间门、窗、地、顶是否干净、是否定时用消毒液清洗;生产区域是否每12小时清洗一次(-1.0)。

6、垃圾未及时清理(-0.4);各卫生区域未及时清扫(-0.5);地上杂物未及时处理(-0.3/次)。

7、各工序掉在地上的管坯、空瓶、标签、瓶盖、成品水没及时拾起,考核当事人1元/次·个。

8、机器是否保养、打油、擦拭干净(-0.8)。

9、输送拉带、链条是否干净(-0.8)。

10、水处理系统是否时常清洗;该定期更换的部件是否更换(-0.4)。

11、各消毒仓消毒柜是否及时杀菌(-1.2)。

12、个人卫生是否做到位,如剪指甲、头发、工作服不得有异味、脏污,戴口罩、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等现象(-0.5)。

13、对轮流值日卫生的工序组员,应按时按质把卫生搞干净。

不合格的罚款20元。

班组长监督不力的考核10元/次。

14、更衣室应保持卫生干净,柜子摆放整齐。

二楼更衣室禁止吃东西,如有违反者,考核当事人10元/次。

15、穿工作服或工作鞋上卫生间者考核20元/次。

16、工作鞋和生活鞋按标示摆放,工作鞋每天清洗一次,否则罚款5元/次。

17、二楼打杂人员,必须注意换仓时间,倒瓶完后,立即盖好瓶仓口,不能出现边倒边用现象否则扣分(-0.6/次)。

18、胶带,胶框、纸箱、成品水不能当凳子坐(5元/次或扣0.6分/次)。

(二)纪律

1、上班时间串岗、擅自离岗、在生产现场谈天说地、吃零食等,做一些与生产无关的事者罚款5—10元/次,并(-0.8);集体擅自离岗造成生产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50-100元或直接作开除处理。

2、遵守上班时间,如有迟到、早退,视情节分别处以当事人5—10元罚款或扣(-0.8),生产管理干部违反此条例双倍处罚。

因特殊原因没有生产而需到厂部报到,未到者考核当事人10元或扣0.8分。

3、进出车间未更换鞋子、衣服、帽子、口罩等者,考核5元,或扣(-0.6);外来人员未换鞋子,生产现场干部及生产员工应及时制止,未及时制止的扣现场管理干部(-0.8),员工扣(-0.4)。

4、员工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须填写请假单逐级领导审批,有一环节未批准而未上班者按矿工处理,考核20元,矿工三天以上者作开除处理并考核100元。

5、车间水、电、窗、门未及时关者(-0.8)。

6、不服从安排调配者视情节轻重考核10-20元。

7、未及时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者(-0.6)或考核5元。

8、交接班时生产、质量情况未互报者(-0.8)。

9、生产期间,严禁打瞌睡,发现生产人员睡觉者罚款50—100元/次,生产管理人员罚款300元/次,并(-0.8)。

10、上班时间偷懒者(-0.8)或视情节轻重考核5-20元。

11、没有特殊情况造成生产不畅或停机现象考核当事人5-20元。

12、对于存放在生产车间的正次品水,严禁偷拿偷喝,发现一次,立即开除,并罚款100元。

13、套标组员工不准私自拿标,造成影响者考核5元或(-0.6)。

对套严重高、低标或皱标者扣0.4分,故意性质考核5-10元或(-0.6~-1.2)。

14、生产期间出现吵嘴或打架现象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当事人罚款5-50元并扣1.0分。

如出现员工辱骂管理人员,首先员工考核50元/次;如出现员工殴打管理人员考核500元/次,并承担医疗等费用,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上下班不得从仓库进出,违者罚10元/次或扣1.2分。

16、爱护厂里的公共财物,节约资源。

不能随意拿厂里的低值易耗品、原材料等带出厂外。

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10—200元罚款,并追回物品。

(三)配合度

1、不按规定摆放(-0.8);超出所划线者(-0.8)。

2、原材料框子、物品、工具等未摆放整齐(-0.8)。

3、成品纸箱未堆放紧、齐、平(-1.0)。

4、物品、门、木架、工具等损坏未及时修理(-0.4),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损坏物品者经济考核。

5、该标示的未标示清楚(-0.8)。

6、机器上掉有杂物、并放有与生产无关的东西(-0.5)。

7、一个问题连续三次出现均未改正(-1.4)。

8、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各类报表和记录(-0.8)。

9、胶框、木架、夹具禁止在地上拖拉(-1)。

10、各工序组员应完全配合班组长的工作,对于班组长的指令(包括班组长)不予以执行的,考核当事人10元或扣分(-1.2),尽心尽责地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安排。

11、对于无上进心,工作拖拉散慢的员工或班组干部,经多次教育无悔改表现,视其情况,予以调岗或开除处理。

12、灌装开机人员加完瓶盖后将瓶盖纸箱按十个一捆堆放于仓库,零数放最上面,违者(-0.5)。

13、领料员不按时间领料(-0.4),物控保管不按时开领料单(-0.8)。

14、对于包装员工整板少件、箱内少瓶、底部未封、堆放不整齐及外贴批次不全面、遗漏现象各(-0.4)。

15、仓库通知换箱不及时、不配合,给予员工(-0.2),组长(-0.4),班长(-0.6)。

(四)制程质量管理

A、考核细则

1、各生产班组以抓质量为最终目的,不得生产出伪劣、低质量的产品,在质量管理方面要做到“人人管质量、质量管人人”的氛围。

在质量方面整个分公司要上下一致。

对质量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1)未查明原因不放过;

(2)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3)未查清责任人不放过。

2、对于质量问题,丰城分公司要服从基地副总的宏观把关管理、品控主任的质量管理、生产线各大班长直接现场管理、品控部各品控员直接现场监督、生产线各组长直接落实的质量管理体系。

3、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各相关人员都不得推卸责任,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及时制止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及时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如推卸责任则扣分(-1.0)。

4、没有做到轻拿轻放者(-0.6),扔摔产品者(-0.8),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正品管坯污染者,按成本价考核当事人。

5、堆放在二楼的废品袋,每袋应存放一张小纸条,上面要注明姓名、日期、班组。

未放纸条或纸条注明不全者,考核当事人20元/次,并(-0.5)。

废瓶袋扎口不按规定要求、用规定颜色绳子(楼上废瓶用绿绳子,楼下用红绳子),每次考核当事责任人5元或扣0.6分。

6、各规格型号的废、次品,不得多装或少装。

超过或少装规定的数额,按1元/个计算考核;严禁正品管坯混入废品袋中,巡检到按2元/个考核。

废次品要做到分类处理,未做到分类处理的对责任人扣分处理(-1.0)。

7、生产车间次品管坯退货给仓库或管坯厂必须有品控员的签字,没有品控员签字是组长的责任,对组长扣分处理(-1.0);通知品控员但品控员没有检查确认的,对品控员扣分处理(-1.0)。

8、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三次均未改正考核组长50元,并(-0.5)。

9、自检是否到位,不到位的员工(-0.5)。

10、搬运过程中有损坏现象,每瓶(-0.5),每箱(-0.8)。

11、生产辅助设备人为造成损坏的视价格高低按原价100%-200%比例考核当事人。

12、开机前是否做好首检,纸箱日期与喷码是否一致,考核喷码检验员10元与品控员5元或(-0.3分),质检组长5元或(-0.3分)。

13、成品水装箱数量是否准确,多装或少装一瓶(-0.4),多装或少装两瓶(-0.8),依此类推。

14、包装员工在生产中损坏纸箱者按成本价考核,造成成品水损坏者按1元/瓶考核。

15、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按公司的规定处罚执行,并对相应岗位员工据情节轻重各考核5-100元,严重的参照《市场投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6、各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不达标,对岗位责任人(水处理)予以10元/次的考核,出现批量时则按《市场投诉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微生物指标超标的(-1.0),并对灌装员工予以20元/次的考核,对生产组长予以10元/次的考核。

17、成品抽检时发现有外观问题,外观检验员(-0.6),有可见物的灯检人员(-0.6),情节较严重的予以罚款5-20元。

18、机器有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时仍继续生产,灌装员工(-0.6)、副组长、组长(-0.3);在班、组长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视为班组长管理不到位,则考核组长20元/次,班长30元/次。

19、未按岗位作业规范作业的,各岗位操作员(-0.8),并根据情节进行经济考核,经济考核20元/次。

20、次品与正品未做隔离,扣员工(-0.5),组长(-0.8)。

21、明知是次品原材料不能使用的仍使用,则对员工进行扣分处理(-0.6);没有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员工扣分(-0.6)。

22、是否及时向品控员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员工(-0.5),班组长与品控员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是否互报(-0.5)。

23、对于屡犯质量问题的员工是否有教育或培训,没有做到位的对现场管理干部(-0.5)。

24、各工作岗位的卫生未按照分公司的卫生标准执行的,对该岗位员工各(-0.5),并酌情罚款。

25、各生产工序没有按照工艺作业指导书执行的,对员工予以(-0.6),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最高可以考核100元/次。

26、对员工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不执行的,组长、品控员扣分(-1分/次);班长(-2分/次)。

27、口感是否正常,品控员是否按开机前及设备出现故障后且在正常生产按1次/2小时的频率品尝口感(-0.6分/次);组长是否在开机前或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正常生产按1次/小时的频率品尝口感,未(-0.6分/次)。

28、瓶仓、盖仓杀菌是否到位,未到位的当事责任人(-0.6),品控员监督未到位的(-0.6),品控员监督到位,岗位责任人需改善而未改善的(-1.2),班组长没有落实到位的(-0.6)。

29、灌装间是否按规定进行杀菌,未按规定进行杀菌的扣灌装员工(-0.7),品控员监督未到位的(-0.7),品控员监督到位岗位责任人需改善而未改善的(-1.2),班组长没有落实到位的(-0.6)。

30、大桶盖是否按先消毒液浸泡,再清洗甩干,最后臭氧或紫外线消毒(-0.6)。

31、在员工违反厂规章制度时,是否给予考核当事人,并给予员工开会等形式的教育(-0.6)。

32、在生产过程中品控员是否按时上下班,若遇请假是否通知生产大班长(-0.5);在生产过程中班组长是否按时上下班,若遇请假是否知会品控员(-0.5)。

33、品控员在现场巡检到问题时,如不能处理的是否通知现场大班长(-0.6)。

34、生产过程品控员是否按1次/2小时巡查(-0.6);组长是否按1次/小时巡查,对未巡查而造成质量问题者扣分(-0.6)。

35、每次清洗瓶仓或盖仓卫生时,品控员、组长是否在现场监督,未在现场各扣分(-1.0)。

36、灌装间的卫生品控员是否每班巡检三次(-0.8);质检组长是否按每班巡检六次(-0.8)。

37、品控员是否按规定时间巡检吹瓶、检测瓶子(-1.0);吹瓶组长是否按规定巡检吹瓶情况、检查瓶子(-1.0);吹瓶副组长是否按规定巡检吹瓶情况、检查瓶子(-1.0)。

38、品控员是否按时完成巡检,并做好记录(-0.6);质检组长是否按时巡检并做好相应记录(-0.6)。

39、生产部由于原材料原因所造成的损耗,并影响质量问题的,经品控部确认后而得不到实际解决,每次考核品控主任100元/次,如品控部确认了解决方案,生产方面不予以执行的,考核当事责任人200元。

40、由于现场品控员监督不力所造成成品返工损耗按数量的情节轻重对品控员进行(10-100元)考核。

生产管理人员(班长、组长、物耗控制人员)管理不到位,所造成成品返工损耗按数量的情节轻重对其处理(10-100元)考核。

41、因品控员(包括原检、化验员)不认真负责引起的批量质量隐患或事故,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人20-200元,品控主管负连带责任考核10-100元。

42、因生产管理人员(班长、组长、物耗控制人员)不认真负责而引起的批量质量隐患或事故,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管理人员20-200元,生产部经理负连带责任考核10-100元。

43、以上条例如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隐患,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巡检员严厉考核;以上条例如属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隐患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班组长严厉考核。

B、质量事故

凡影响到产品质量的行为,如没有按照工艺要求操作、违犯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把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到下道工序、对产品质量标准认识不清等行为,造成了批量问题产品出来的均属于质量事故。

C、质量管理的纪律

1、如品控部提出的需要更改的大班长不予执行则对大班长予以经济考核,考核金额为每次50元,如组长不予执行的则予以经济考核,考核金额为每次40元,如员工不予以执行的则根据事情的严重情况考核,如班组长安排了而没有执行则予以经济考核,考核金额为每次100元,在正常生产开始的首检检查中现场品控员监督不到位每次考核50元,在生产过程中该按巡检要求监督控制,未监督控制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20--50元/次,如出现质量问题时,因品控员未监督到位,视情节严重,主要考核品控员,班组长负连带作用,楼下生产和楼上生产同时出现异常以楼下为主,但楼上出现质量问题时现场品控员也应负相应的责任,并予以考核10元/次(备注:

负责管质量的吹瓶副组长及质检组长同样负有主要的责任,考核金额为20元/次,组长考核10元/次)。

2、若生产部发现质量问题时,未得到品控部重视的,对品控主任经济考核100-300元。

若品控部反映的质量问题,未得到生产部及生产车间的重视及立即解决,对生产部经理考核200-500元,对生产班长考核100-300元。

(五)安全

A、吹瓶

1、工作前是否检查吹瓶急停按钮(-0.8)。

2、工作时是否双手按启动按钮(-0.6)。

3、操作人员在擦拉伸杆时是否注意力集中(-0.6)。

4、工作前是否检查各气动元件是否有松动或脱落现象(-0.6)。

5、是否检查电路的安全(-0.5)。

6、操作人员在机械出现故障时是否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或检修工(-0.8)。

7、若设备带故障(或隐患)继续操作者(-0.8)。

8、停产时是否切断水、汽、电开关,并关好门窗等(-0.8)。

9、现场管理人员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是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1.0)接班之前检查设备,防止紧固件、高、低压气管松动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0.6)。

10、操作设备时应集中精力,防止抢快,违规操作,以免压伤手指事故(-0.6)。

11、在没有确定断电、断气的情况下,不得将手伸到模腔内拿瓶子(-0.6)。

12、移动吹瓶机时,发生压断供电线路(-0.5)。

13、打扫卫生时,不得将水洒进配电箱(-0.5)。

B、灌装

1、灌装间地面是否呈打滑现象(-0.5)。

2、开机前是否检查各电气设备的安全(-0.8)。

3、是否设备带隐患工作(-0.8)。

4、开机前是否检查各固定元件是否松动、脱落等(-0.6)。

5、灌装机是否专人操作(-0.6)。

6、在断瓶或无瓶时严禁用手指头去挡盖(-0.8)。

7、严禁在设备运转时维修(-0.6)。

8、设备在出现故障时是否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或检修工(-0.8)。

9、运转的设备上是否放有异物(-0.6)。

10、停产时是否切断水、气、电开关(-0.8)。

11、现场管理人员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是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1.0)。

12、灌装前应检查前后送瓶链是否正常,灌装机旋转部位是否松动,卡瓶等现象发生(-0.5)。

13、开启蒸气缩标机时,是否先将缩标机内阀门打开,再开蒸气阀门(-0.5)。

14、严格按照灌装机操作程序开机,禁止刹时提速,损坏设备(-0.5)。

15、灌装机控制柜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有水洒到控制柜内,防止触电和烧坏电气原件(-0.5)。

16、喷码机在不使用时,是否根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防止损坏喷码机(-0.5)。

C、包装

1、生产前是否检查封箱机是否漏电,运转良好等(-0.6)。

2、包装操作人员严禁穿打滑的工作鞋(-0.6)。

3、严禁码堆人员精神不集中或用力过猛等(-0.8)。

4、在拉成品水时,严禁速度过快或过猛转弯的现象(-0.6)。

5、是否检查大桶缩标蒸气管有无破裂或乱扔乱放等现象(-0.8)。

6、高空作业搞卫生时是否注意安全(-1.0)。

7、封箱机更换胶带或刀片、必须停机后进行,防止损坏和割破手指(-0.8)。

D、压缩机和压力容器安全量化管理(责任部门为工程部,责任人员为工程部相关机修)

1、空气压缩机须专人管理,操作。

按照程序开启或关闭为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其他人员不得操作(-0.8)。

2、是否每两小时查看一次安全、低压空气压缩机的压力、油位、电流、温度是否在安全的工作范围内,并对空压机进行排污(-0.8)。

3、储气罐、油水分离器、高效过滤器和冷冻干燥机每四小时排污一次,确保设备正常安全工作(-0.5)。

4、环境温度低于2℃时,停机后是否立即排水、以免设备冻裂(-0.4)。

E、电设备的安全量化管理(责任部门为工程部,责任人员为工程部相关电工)

1、变压器、配电柜等电力设备是否每月检查一次,定期维护(-0.8)。

2、其它用电设备外壳须安全有效的保护接地、防止触电事故发生(-0.5)。

3、老化线路是否及时更换(-0.5)。

4、严禁乱接电线(-1.0)。

5、带电作业时须穿戴绝缘劳保用品、防止意外电击事故(-0.8)。

F、水处理及臭氧发生器的安全量化管理

1、开启水处理之前、确认是否有水源、防止水泵空载、烧坏水泵(-0.5)。

2、检查各仪表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过滤器压力表是否超压(-0.5)。

3、是否定期更换滤棒、冲洗反渗透装置(-0.5)。

4、开启臭氧发生器首先查看是否有气和冷却水(-0.8)。

5、臭氧发生器门不得随意打开、防止被高压电所击(-0.5)。

6、臭氧发生器是否保持清洁、干燥、定期维护(-0.4)。

G、吊揽的安全操作量化管理

1、吊揽不得超载,超高使用(-1.0)。

2、运货吊揽不得载人(-1.2/人.次)。

3、利用吊揽运货时须专人看管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动(-0.6)。

4、检修工必须定期维护、检查揽绳,未做到位者,对其考核10元/次。

(六)成本

A、原材料成本

1、吹瓶操作员工损耗不得超过0.50%,超标按原材料单价考核或扣(-0.2)。

2、吹瓶次品流入下道工序如造成其它原材料附带损耗,同样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2)。

3、同一模号次瓶留入下道工序(指旋盖后)次瓶不能超过万分之五,超过部分每个考核1元,考核金额上限为200元/次。

4、吹瓶员工在某一时间段內连续吹出同一模号同一现象的次瓶100个以上者,罚款10元或扣分(-0.3),吹瓶正、付组长罚款10元或扣分(-0.2)。

吹出200个以上者,罚款20元或扣分(-0.6),吹瓶正、付组长罚款20元或扣分(-0.4),依此类推,流入下道工序则按上条处理。

当连续吹瓶不合格数量达500个以上时,当班品控员、当班班长罚款10元或扣分(-0.5),以每增加五十个类推。

当连续吹瓶不合格达600个以上时,物耗控制员罚款罚款10元或扣分(-0.5),以每增加五十个类推。

物耗控制员、生产班长(当班品控员)、吹瓶组长、付组长在该项考核的上限分别是40元、50元、80元和100元。

5、吹瓶员工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仍然为赶产量而继续吹出废、次瓶扣分(-0.6)。

6、吹瓶员工如发现吹瓶机不适合某型号管坯却仍然继续操作扣分(-0.6)。

7、排瓶瓶子损耗不得超过0.01%,超标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灌装瓶子损耗不得超过0.3%,开机员工如因疏忽大意造成人为压瓶或白瓶流出灌装间扣分(-0.6);质检瓶子损耗不得超过0.01%,超标按原材料单价扣款。

如有乱扔乱放造成人为损耗者扣分(-0.6)。

8、包装纸箱损耗不得超过0.008%,包装员工如因责任心不强或堆码不规范而摔坏纸箱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9、包装瓶子、盖子、标签、胶带、提手损耗为0%,超标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10、大桶盖损耗不得超过0.5%,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11、为便于次品大桶盖的及时退换,次品大桶盖必须按规定挑出并专门存放,如有违反,每次扣分(-0.6)。

12、大桶标签损耗不得超过0.8%,超标按原材料单价扣款并扣分(-0.6);大桶袋子损耗不得超过0.5%,超标按原材料单价扣款并扣分(-0.6)。

13、套、缩标标签损耗不得超过0.02%,超标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14、灌装盖子损耗不得超过0.3%,超标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15、开机员工加盖不规范造成瓶盖受污染扣分(-0.6)。

16、胶带、提手损耗为0%,如有损耗发生,若无特殊原因,损耗按原材料单价考核并扣分(-0.6)。

B、水、电、气成本

1、生产机械设备,尤其是大功率设备(空压机、吹瓶机加温箱、臭氧发生器等),当生产因故需停止几小时以上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停机后5分钟內切断设备电源,若有违反,视浪费电力情节轻重(按机电设备厂家标示功率计算)予以相应经济考核并扣分(-1.2)。

2、当正常生产因各种机械、人为原因而不得不停止几小时以上时,所有生产用水水源、气源(尤其是纯净水塔)必须在5分钟內切断,以防止浪费水、气现象的发生。

若有违反,视浪费水、气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经济考核并扣分(-0.6)。

3、车间降温设施(空调、电风扇、抽风机)在最后人员离开时不切断电源扣分(-0.6)。

4、办公室照明灯、空调在人离开30分钟以上情况下不关掉电源扣分当班责任人员(-0.6)。

C、成本纪律

1、领料数、入库数与实际不符扣分(-0.6);未开领料单影响领料,考核领料负责人10元/次,影响生产考核20元/次。

2、退料与实际退库数不符扣分(-0.6)。

次品管坯每月25号至28号按时退回管坯厂,如无特殊原因不办理时给予相关责任人考核10元。

3、未经品控部许可(以书面材料为准),私自使用异常原材料造成损耗者,由责任人按原材料单价予以考核并扣分(-1.2)。

并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组长扣分(-0.6)。

4、交班数据不真实准确考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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