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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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背景
(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
1.国际形势
19世纪初以来,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引起了人类的高度关注。
历经百余年,极端气候事件愈加频繁,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趋严重,指向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对气候变暖影响的科学证据不断出现。
国际社会已就此及2℃全球平均升温控制目标和低碳发展达成共识。
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性公共问题和国际政治核心问题之一。
各国出于自身发展考虑和迫于国际压力,均在加快制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截至目前,已有约190个国家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覆盖了全球超过95%的温室气体排放。
其中欧盟确定到2030年实现在1990年基础上,共同减排40%;美国承诺到2025年实现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26%-28%;日本承诺2030年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25.4%。
2015年12月,《巴黎协定》规定“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即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转折点,将促进世界向低碳发展转型。
时至今日,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成为产业和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
2.国内形势
近一个世纪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化石能源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呈快速上涨之势。
2013年我国碳排放总量已超越欧盟和美国位居全球首位,人均碳排放量也首次超过欧盟。
随着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加剧和全球气候行动的如火如荼,我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使低碳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低碳发展迫在眉睫。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引导我国低碳发展;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进程不断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201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6.1%,比2010年累计下降了15.8%;“十二五”期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已超出对外宣布的15亿立方米承诺目标。
面向未来,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导向,确定2020年、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为:
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和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探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的目标,并为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基础。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展与成效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效明显。
1.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我省温室气体排放以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煤炭开采活动逃逸的甲烷为主,主要集中于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
随着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逐步优化以及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呈持续下降趋势。
据统计,2014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为3.8吨/万元,较2010年累计下降16.55%,圆满完成国家对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的考核。
2.低碳能源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省充分利用新能源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风电、煤层气、太阳能、水电等产业。
2014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6305.88万千瓦,其中风电454.15万千瓦,占比7.20%,约为2010年的12倍,为火电之后第二大类电源。
截至2014年底,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9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3%。
其中,地面抽采量近3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5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20亿立方米。
2014年,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达305万千瓦,占到全省新能源装机总量的28.4%。
全省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发展较“十一五”末有所突破。
据估算,我省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至2.30%,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89.26%。
3.产业结构逐渐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全省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6.0:
56.6:
37.3调整为2014年的6.2:
49.3:
44.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提高。
第三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优势突出,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0%左右。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批零、住餐四项合计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2.5%,排全国第9位,高于各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其他5省约4.4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512”工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较快增长。
4.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我省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以能耗考核为手段,将能效先进指标作为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的审查红线,在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出台水泥和电力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实施50余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节能管理标准和节能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
2011-2014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7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5.森林碳汇稳步增加
全省稳步推进造林绿化,每年造林400万亩以上,2011至2014年共完成造林1831万亩,苗木成活率85%以上;营造碳汇示范林4.5万亩,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
全省碳汇计量工作有序开展,理论体系已基本确立,框架设置初步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282.4万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344.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呈稳步增加之势,碳汇能力不断提高。
6.能力建设成效明显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2012年成立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组,并在省发改委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项工作。
部分市、县理顺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或确定了专职负责人。
2015年成立了由省内外著名院士、专家组成的“山西省低碳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开展。
2011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晋政发〔2011〕19号),全面指导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3年1月印发了《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晋政发〔2012〕34号);2014年4月印发了《山西省低碳创新行动计划》(晋政发〔2014〕7号);2014年6月颁布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
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全省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有序推进。
编制完成2005年和2010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启动2012年和2014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基本摸清全省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和排放量;开展我省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研究,形成《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确定了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主体名单,开展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温室气体站网建设,开展“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两期工程太原及大同等6个监测站的建设。
宣传培训积极推进。
举办了碳排放考核、低碳试点推进、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等相关培训会;成功组织了2013、2014、2015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借助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举办低碳发展高峰论坛,紧扣低碳可持续发展主线,以“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为主题,吸引了19个国家和地区、国内22所高校、155个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参与低碳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
7.试点示范有序推进
我省积极配合国家低碳试点工作开展,有序推动省内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了省级低碳市(县)、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工作,启动了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截至目前,晋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专项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太原、朔州2个省级低碳试点城市,祁县、万荣等13个省级低碳试点县(区)和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等5个试点园区建设进入重点推进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和《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要求,我省已编制完成《山西省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转型综改的攻坚时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低碳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面临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
1.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压力持续存在
“十二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氧化碳排放量从2010年的4亿吨左右增加到2014年的5亿吨左右,增长约25%。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但基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发展不足的基本问题,经济发展仍将是重心。
伴随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加、“一核一圈三群”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达到6亿吨左右。
2.高碳产业发展目标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难度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是我省传统的高碳产业。
据我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和《焦化、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等五个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十三五”期间,煤炭、电力等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在不断提升减排水平的同时,仍将大力发展。
其中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将达到9亿吨标准煤,较2014年生产总量高出25%,原煤产量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