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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招标文件范本

BOT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公司

年月日

总目录

第一卷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特许权协议及附件

第三卷工程初步设计

 

第一卷投标人须知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

经授权,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广东省BOT项目的承包人。

招标人拟定厂址位于,由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招标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的出售: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收费元人民币或美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6:

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地址:

招标公司(北京市)。

投标截止时间:

200年月日上午10: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0年月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公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递交到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均不采用邮递方式。

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司

地址:

北京市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8

购买标书联系人:

电话: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主要内容

2.项目背景

2.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BOT项目

项目位置:

建设用地:

公顷

建筑规模:

万m3/d,一次建设

工艺方案:

污水处理

排放要求:

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尾水排放大棉涌

5.招标组织与程序

5.1:

招标人/招标活动组织者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公司

招标活动组织者: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司

6.招标工作时间表

招标文件发售:

200年月日-日

现场考察:

200年月日上午9:

00-11:

00

第一次标前会:

200年月日下午14:

00

第二次标前会:

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

200年月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0年月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确定中标人:

2004年3月8日以前

草签特许权协议/设计合同:

2004年3月15日以前

成立项目公司并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

2004年3月29日以前

完成融资交割:

特许权协议正式生效后一周内

完成施工图设计时间:

2004年3月20日以前

项目开工:

2004年4月25日以前基础处理部分工程开工

项目试运行: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进行调试和试运行

项目完工投入商业运营时间:

2005年4月31日

10.合格的投标人

10.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所需的证明文件:

1.注册资本:

投标人的主办人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4000万人民币,同时投标人的主办人和投标人的成员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70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

2.货币资金:

投标人的主办人的近3年的平均货币资金应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同时投标人的主办人和投标人的成员的货币资金量应不少于100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的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投标当月的内部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文件。

3.运营业绩:

投标人的主办人或者任一投标人的成员应为运营商,负责编制运营方案并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

其应在过去5年内参与过2个或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运营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类似项目的情况填写类似运营业绩表,并提供上述运营业绩的证明文件(任何为本次投标临时开具的证明性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10.4投标人其他有关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的资质应满足:

1.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一级或以上资质;

2.成功承担过3个或以上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

3.项目经理应承担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位的工作;

监理单位的资质应满足:

1.应具备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成功承担过1个或以上相迎归规模的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承担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位的工作;

13.招标文件的语言

招标文件的语言:

中文

18.标前会

18.1:

标前会时间:

18.1:

标前会地点: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180日(日历日,下同)。

21.投标文件的语言

2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中文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2.1和2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本1份。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投标保证金

26.1: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

26.1:

投标保证金货币:

人民币。

2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少于120万元人民币。

26.3.1: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后30天。

27.投标货币

投标货币:

人民币。

第一章总则

1.定义和释义

1.1“招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为。

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招标人”指上述招标人(包括其雇员,其合法委托的招标活动管理部门,即其雇用或聘用的顾问(包括机构和个人)和代理公司

1.2“包括”:

下文中出现的“包括”均应被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

1.3“年”:

指公历年。

1.4“月”:

指公历月。

1.5“天”:

如不特殊说明,指公历日。

除投标人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中另有定义外,凡本须知出现的与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相同的名词,其定义均与特许权协议中的定义一致。

2.项目背景

2.1项目概况

有关本项目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的主要内容介绍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详细内容应参见招标文件初步设计说明书概述部分。

2.2指定设计人

2.2.1由于本项目关系到区人民的重大利益,因此,招标人采用一切必要和合理的方法加快项目的进度。

同时,由于项目条件有限,因此,招标人指定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为设计人(以下简称“设计人”)。

并与设计人签订了有关初步设计的设计方案。

2.2.2设计人将根据投标人须知附件2中,提供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必要信息包括:

设计人基本情况、拟于未来中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拟定的设计费用(包括与招标人签订的完成初步设计费用),设计活动时间计划表等。

2.2.3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设计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第三卷工程初步设计,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方案以及2.2.2款中提及的情况作为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投标人应保证其方案不会对招标文件的初步设计方案作重大修改。

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设计费用的增加和/或设计活动时间表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

2.2.4未来的中标人/项目公司应保证和设计院密切配合,按照设计活动时间计划表完成项目的设计,招标人/招标人授权的代表有权监督中标人和设计人的设计活动。

对于工程初步设计的变更,应事先获得招标人/招标人授权代表的书面同意,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可的变更除外。

2.2.5投标人的建设期投资成本中,应按照投标人须知附件2中涉及合同的报价考虑设计成本。

3.招标目的与内容

3.1招标目的

3.1.1选择优秀的技术和初步建设方案

3.1.2选择富有融资经验和能力的投标人和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确保项目资金的筹措充分、及时、经济。

3.1.3选择富有经验的建设管理团队,保证本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工和交付使用。

3.1.4选择切实可行的经营和养护实施方案,使得在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同时,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

3.2招标内容

通过招标选择本项目的中标人。

中标人按要求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经营及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向佛山市三水区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移交。

4.招标原则和方式

4.1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4.1.2招标人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本项目的招标规范有序。

招标人不会向任何投标人提供任何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本项目或招标工作的信息。

4.2禁止投标人妨碍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4.2.1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任何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的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2对招标人行贿(不论是用金钱形式或使用其他形式)和/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对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影响,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3保密

4.3.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标书和其他书面文件及其相关内容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予以保密,不予披露。

4.3.2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对于招标文件(包括其澄清文件、补遗书)中提供的信息和方法保密、未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或是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和方法。

4.3.3招标人可在评标及特许权协议谈判阶段,向其顾问咨询机构和/或与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提供4.3.1款中所述的文件及其相关内容。

但上述文件及相关内容的提供,仅供评标或谈判使用。

4.3.4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在准备投标文件以及在谈判准备过程中,可以向其顾问咨询机构和/或其它与上述准备工作有关的机构,提供4.3.2款中所述的文件及其相关内容。

同时,招标文件的购买者应确保上述机构受本投标人须知项下适用于招标人和/或招标文件购买人的保密义务的约束。

5.招标组织与程序

招标人/招标活动组织者和招标代理机构

5.1.1本项目的招标人为。

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招标活动组织者负责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日常工作。

5.1.2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有关招标工作。

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务顾问机构。

招标的程序

本次BOT项目的招标工作已公开招标方式召集本项目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融资方案、建设方案、运营方案、保险方案和移交方案等内容,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人。

选定的中标人通过谈判与招标人草签本项目特许权协议,随后成立项目公司并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

6.招标工作即工程进度时间表

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的承诺

的承诺,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8.与招标人的联系

8.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联系必须通过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对于非由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投标人的信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活动组织者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

9.投标费用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

10.合格的投标人

10.1投标人的组成

10.1.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项目公司法人的组成组建联营体,联营体(包括联营的主办人和联营体的成员)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说明的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文件。

10.1.2下文中,凡是“投标人”指的是投标人联营体的全体成员,“投标人的主办人”指的是投标人联营体的主办人,“投标人的成员”指的是投标人联营体的非主办人的成员。

10.1.3投标人的主办人在未来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比例应超过50%。

10.2投标人授权及联营体协议

10.2.1投标人的成员须分别对投标人的主办人作出书面授权(授权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成员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

授权投标人的主办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签署文件、联络招标人、对澄清要求作出答复)

10.2.2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款的规定,签订联营体协议。

10.3一标一投

投标人和主办人和/或任何投标人的成员,均不得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否则相关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0.4投标人其他有关资质要求

10.4.1对于投标人拟用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10.4.2对于投标人拟用的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10.4.3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体现遵守上述10.4.2和10.4.3要求的声明或承诺。

同时上述有关承诺将会作为对投标人的约束,成为特许权协议的一部分。

10.4.4投标人不应和招标人以及招标人为本次活动曾经雇用或现在雇用的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11.对联营体协议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的联营体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联营体成员各方对联营体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1.2联营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营体代表,联营体代表负责联营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活动,联营体主办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营体;

11.3明确联营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单独的和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1.4如果联营体中标,联营体必须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有关书面合同和/或并履行义务;

10.5明确联营体成员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和出资形式。

12.投标人的声明

投标人必须对下列问题作出声明并保证

12.1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的不良履约纪录

投标人在过去的5年内,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和/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被终止合同的情况。

12.3投标人的法律和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为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12.4投标人的职业道德

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雇员)在过去的5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时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和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后续活动中,都应以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作为自己行动作则之一。

12.5投标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投标人在过去5年内,没有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获取合同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语言

招标文件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编制,包括提供文件、与投标人联络、进行澄清和/或发布补遗文件。

14.招标文件的构成

14.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18款所述的标前会纪要。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

第三卷:

技术参考资料

第四卷:

其他参考资料

14.2招标文件的理解

14.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件、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2.2投标人应对其对招标文件作出的理解承担全部责任。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澄清要求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不清晰、不明确、矛盾、混淆、歧义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21天前通知招标人。

在此日期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予解答,同时,该澄清要求中涉及的问题应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提供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5.2澄清要求的答复和补遗书的发布

对于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发布补遗书,同时上述澄清和/或补遗书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4天前提供提供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和/或补遗书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4个日历日前,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以补遗书或通过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第四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

17.现场考察

17.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属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应提前一周向招标人提供参加现场考察的名单。

17.2在招标人安排的现场考察之前或之后,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许可,招标人将予以支持。

17.3各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7.4在现场考察的过程中,投标人的费用和由非招标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18.标前会

18.1标前会将在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举行。

18.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

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18.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召开七天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予以澄清和解答。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合理的时间内整理好标前会的会议纪要并发给投标人。

标前会的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将其考虑进去。

18.4除非标前会会议纪要已作明确说明,标前会议上的陈述不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构成与要求

1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十三部分构成:

19.1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商务卷

19.1.1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

19.1.2投标书及法人授权书

19.1.3投标人致函

19.1.4投标人的成员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书

19.1.5联营体协议正本

19.2第二部分投标人资格文件卷

19.2.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9.2.2投标人资格声明及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9.2.3投标人中运营商的资格文件、业绩表及证明文件

19.2.4投标人在未来选择土建承包人和监理公司的选择资格标准声明

19.2.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或/和证明

19.3第三部分投标人BOT方案卷

19.3.1项目公司成立方案

19.3.2工程设计改进/工程造价估算方案

19.3.3融资方案

19.3.4建设方案

19.3.5运营/养护方案

19.3.6财务分析/水费价格方案及分析

19.3.7保险方案

19.3.8移交方案

19.3.9对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响应

19.4第四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19.5第五部分备选标(如果有)

19.5.1如果投标人认为必要,可就拟定的设计人和/或第三部分投标人BOT方案中的全部或部分方案提供备选方案构成备选标,但是备选标的提出不是强制性的。

19.5.2除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书面形式提供充分的、能够被招标人理解和接受的理由,招标人默认任何备选方案地提出都将对水费价格方案造成影响。

投标人在提出备选标时,都应提供新的水费价格方案及分析,否则其备选方案将给视作无效。

19.5.3只有当投标人被确定为拟定中标人时,其备选方案才被考虑,同时被选方案的选取和重新评估不应对拟定中标人的评标结果造成不利的影响,或者,这种影响不会造成拟定中标人的不同。

19.5.4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备选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0.2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20.2.1招标人可以一次或多次要求延长有效期,但这种要求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20.2.2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如果招标人不愿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函将不会被没收。

20.2.3如果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以前,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可认为投标人已经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20.2.4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请求,不应被视为招标人要求和/或接受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作任何修改。

21.投标文件的语言

21.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和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

但资质证明文件及证书类文件以原件为准,原件非中文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文译本

21.2投标文件中用到的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光盘一份。

22.2.1文本文件要求用doc格式(MICROSOFTOFFICE2000);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用dwg格式(AutoCAD2000或AutoCAD14版);透视图或鸟瞰图使用jpg格式(精度应在300DPI以上);财务分析使用xls格式(MICROSOFTOFFICE2000)。

22.3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打印或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应逐页小签。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2.4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和手写文字插入,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应由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否则上述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提交

2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3.1.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电子文件应按套独立密封后,与“投标一览表”一并密封在一起。

23.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每套副本的包装和文件封面上应分别编号。

23.1.3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BOT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3.2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在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时原封退回。

23.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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