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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热点素材教育与科技法治

为劳动话题入中学教材点赞1

为劳动话题入中学教材点赞

苗勇

2019年09月04日08:

34  来源:

《工人日报》

  据8月29日《工人日报》报道,从新学期开始,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三科统编教材将率先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海南等6省市高一年级投入使用,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全面推开。

记者注意到,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写入高中新教材,一线教师对此予以高度评价。

  高中《语文》教材在必修上册以劳动光荣为主题专设一个单元,选取了《喜看稻菽千重浪——记首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袁隆平》《青蒿素:

人类征服疾病的一小步》等文章,让各行各业的先锋模范走进课堂,彰显了劳动意识,传承了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凸显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值得点赞。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完善人的活动。

美国心理学家怀特海说过:

学生走出校门后,把学校里学的知识全部忘记,剩下的东西就是教育。

这其中,遗忘掉的东西其实就是具体的知识和内容,而剩下来的则是正确的价值观、品格和能力(素养)。

这些年,我们的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仍有偏离教育本源的地方。

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写入中学新教材,是回归教育本源的一种努力。

  当今的教育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鲁迅先生说:

教育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育,还包含着道德的修炼、人格的塑造。

“道德修炼、人格塑造”就需要用一种精神来引导、孕育。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论著《什么是教育》中提到:

“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写入中学教材,将可起到这样的功效,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感召和传递的是当今社会需要的正能量。

新时代新形势下,需要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传承和弘扬这种正能量。

党的十九大的报告明确提出:

“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入中学新教材,具有鲜明的引领作用,体现了教育价值所在。

“强制教师募捐”让公益变了味

斯涵涵

2019年09月04日08:

32  来源:

齐鲁晚报

  近期,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

有老师认为,学校强制募捐,做法不妥。

  据报道,这缘于百色教育基金会发起的《奖教助教基金募捐倡议书》,捐款将用于奖励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教师。

教师节期间,奖励、表彰优秀教师无可厚非,但强制性要求全校老师捐款,则违背了“奖教助教基金”的初衷。

  笔者查阅相关资料,百色市奖教助教基金是由百色市政府主导成立,今年6月份才启动的一项公益活动。

目前,募集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和爱心企业,共计约3400万元。

该资金将用于老师的奖励、培训等事宜。

3400万元足够支付教师节的奖励支出,为何还要教职员工捐款?

奖励优秀教师应该由公共财政或者公益基金出资,要求教职员工捐款,这是哪门子的尊师重教?

  才启动数月就募集到3400万元,该基金会的工作实绩很亮眼,也说明当地财政的教育投入及企业、民众的公益热情不断提升。

但每人至少捐100元的要求,却让这笔捐款“失色”不少。

  针对舆论质疑,百色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是田阳高中错误理解了该份倡议书,目前,已经责令该校立刻整改。

也就是说,上级的“倡导”在基层执行时成为一个铁定的基准,必须参照执行,权力的恣意和深远影响可见一斑。

有老师认为强制募捐,做法不妥,说明捐款硬标准使之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偏离了“自愿捐款”的良好初衷,也使得捐款的目的与公益的宗旨背道而驰。

  真正意义的公益行为应是一种自愿行为。

是发自内心的一种付出,一种满足。

而不是一种负担,一种强制。

长期以来,以捐款多寡论英雄成为一些部门的“习惯思维定式”,左右着募捐、慈善活动的开展,而公权力的强力介入,公益活动演变成一场爱心与金钱的比赛,形成一种“暴力慈善”,其实是对慈善热情和公益理念的严重伤害。

  捐款有数,但公益无价。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递爱心,推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是我们不辍追求的现代文明。

公益募捐,可以倡议,可以引导,但决不可划线强制,不能无视公民权益和慈善本意强行绑架。

用货币的多寡来衡量公益,实质上是对爱心的轻慢与亵渎,而给募捐设“最低募捐额”是给公益抹黑,有关部门不仅应当及时叫停这种以重教之名行伤害教师之实的“强制募捐”,还应举一反三,反思并纠正类似的“权力任性”行为。

人脸识别进教室,从根本上破坏了教学传统

2019年09月04日08:

05:

11

来源:

光明网

学生进教室后自动识别个人信息,系统自动签到签退,全程监控学生上课听讲情况,就连你发呆、打瞌睡和玩手机等动作行为都能被识别出来。

新学期开学,位于江苏南京的中国药科大学,在部分教室“试水”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逃课和“替同学答到”或将成为历史。

9月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药科大学获悉,后期学校将根据教务部门反馈意见,视情况而定是否在所有教室都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人脸识别”是一回事,“人脸监控”则是另一回事,将这两者混为一谈,也许是中国药科大学管理方的错误所在。

抬头低头、发呆、打瞌睡等等,全部都会被摄像头“抓住”并记录,从本质上说已经大大超越了以“识别人脸”来认证身份的范畴,而是全方位的“人身监视”。

面对质疑,相关负责人的回应颇为强硬,“为了敦促你学习,你还抱怨,请问你还是学生吗”——又是熟悉的“为你好”式措辞腔调。

众所周知,大学的教学方式、课堂模式都迥异于中小学阶段。

高校的学业评价采取的是学分制,课程达标拿到学分就好,这和中小学生分数排位的零和博弈完全是两个概念。

在此前提下,一般高校教育都要相对宽容,更多强调结果导向,而对过程的细枝末节甚少在意。

当然,大学课堂也是有纪律考核的,但多是程序式要求,比如说必须出勤等等,诸如中小学那种敦促学生专心听讲之类的要求,本不属于大学课堂纪律的侧重点。

以“人脸识别”来防止大学生逃课、替课情有可原,但以“人脸监控”来实时收集学生表情、动作等私人信息却让人难以接受。

表面看来,这是为了倒逼学生们认真听课,然而就其实际效果来说,此举可谓适得其反。

首先,这一做法将大学生们当作孩子看护,低幼化的角色歧视势必激起极大反弹;再者,那种全时、全方位被暴露在摄像头之下的教室,本身就是令人反感和不安的。

校方负责人强调,由于教室属于公开场所,因此不存在“侵犯隐私”一说。

事实上,这一说法未必准确:

只有对于教室里的人来说,教室才是公共场所。

对于外人来说,教室就是一个封闭的私属空间。

当第三方透过摄像头、隔着监视器窥视教室里发生的一切,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冒犯。

谁也不愿意被人在暗处盯着看,一个被监控的环境下,学生们能否安心学习,答案不言自明。

对于大学管理者而言,还是应该尊重学生们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学习节奏的权利,对其自觉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保持起码的信任。

教室内过于发达的人脸识别系统,从根本上破坏了大学的教学文化和人文传统,必然会招致学生们的抗拒、排斥。

(然玉)

彻底打扫校园安全死角,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2019年09月04日08:

05:

01

来源:

光明网

今年的9月2日是开学的第一天,这一天,四川巴中市第七中学高一学生赵某某和李某某靠着的教学楼铁栏杆突然断开,两人从五楼坠下,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从澎湃新闻网发布的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教室外走廊的铁栏杆相当纤细,两个男孩只是向后靠倒,整面铁栏杆就倒了下去。

悲剧本不该发生。

肉眼可见的颤颤巍巍的教学楼外走廊栏杆,为什么一直没有加固?

下层只有筷子粗细的钢筋,能承担起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之重吗?

巴中七中的老师、领导为什么会对这种隐患长期熟视若无睹?

国家公布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明确规定:

“外廊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巴中七中的外走廊,用的就是被国标禁止的“易于攀登的花格”,以及一碰就倒的、远没有达到国标安全程度的栏杆。

有国家标准而不遵守的,还不止于教学楼栏杆。

在开学时节里,央视还报道了双层床变“伤人床”的问题,原因是一些双层床不符合国家标准——围挡太低、踏板间距过大。

一位从上铺摔下的女生的腰椎压缩性骨折,造成五级伤残,可能终身都摆脱不了大小便失禁的痛苦。

对双层床的国标明确,连续两踏脚板上表面间距为250mm±50mm,导致女孩摔落的双层床的间距居然长达340mm,女孩在出事之前就感觉下床的时候,脚一直够不着,终于悲剧发生了。

而且这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伤人床”并不是个案,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存在安全缺口偏大、踏脚板无防滑措施等问题的双层床相当泛滥。

据相关部门对舆情的监测,网上关于双层床导致的伤害案例多达29起,其中导致7人死亡,其中80%伤害案例来自于学校。

也就是说,“伤人床”的悲剧远没有画上句号,还在很多阴暗角落里等待吞噬年轻的生命和青春。

从细钢筋的教室外栏杆,到技术参数严重“缺斤短两”的双层床,都是明显违反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园常用设施。

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现在,必须彻底打扫校园的安全死角,不能再用孩子的生命去侥幸、去赌博。

用鲜血“测评”出校园安全漏洞,不能糊弄了事。

弱不禁风的栏杆、违反国家标准的双层床,以及其他校园设施,眼下亟需排查它们的安全性能,该拆掉重建的就要拆掉重建,该重新购买的就必须重新购买。

悲剧固然只是个案,但是悲剧落到哪个家庭头上,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特别是像违反国标的问题双层床,显然是一个积弊已久、存量巨大的问题,应该把这个严肃问题纳入各个地方教育部门的议程中,在全国范围内对双层床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排摸:

到底有多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双层床还在使用?

如何实施技术改造、产品召回?

需要投入多少资金?

既然劣质双层床是系统性安全风险,就需要系统性的解决,不能够当成个案来解决,必须拿出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校园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底线所在,是一根触碰不得的神经,必须彻底打扫校园的安全死角,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

(沈彬)

有利于儿童的“双优惠”门票机制值得推广

2019年09月04日08:

04:

5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史洪举

据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消息,自2019年10月8日起,度假区将实行新的儿童票定义标准,让更多儿童享受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的优惠。

2019年10月8日起,在游园当日年龄在3周岁(含)至11周岁(含);或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含1.4米)的儿童游客可以享受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价格约75折的优惠。

在游园当日年龄在3周岁以下或身高1.0米及以下的婴幼儿游客可免票入园。

(相关报道见A10版)

当前,部分景区、公园的儿童票标准给很多家长带来不少麻烦。

如在公园、火车站等地方,明明一些小孩的年龄很小,但由于身高过高,超过了免票标准,只能购买半价票或全价票。

上海迪士尼即将实行的身高、年龄“双优惠”标准,显然更符合儿童利益,不妨大力推广。

据统计,我国大部分地方的儿童票身高标准都在1.2米至1.3米之间,半价票标准在1.3米至1.5米之间。

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早已超过了这些标准。

如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时,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如果依然沿用之前的身高标准,显然会将大部分儿童排除在优惠票门槛之外。

毋庸置疑,判断儿童与否的权威和法律标准均是年龄,无论《民法总则》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均采取年龄标准。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当然,在为儿童提供优惠票的场所中,之所以采取身高标准,主要在于身高标准的审核成本较低,审核效率较高。

工作人员只需通过目测或丈量身高方式就能断定某人是否可享受儿童票优惠,不必担心有人弄虚作假。

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该方式最为便捷。

然而,在绝大多数儿童的身高已远远超过享受“免票”或“半价票”优惠标准的背景下,依然拘泥于之前的身高标准显然非常不合时宜,导致一些年龄符合但身高超标的儿童不能享受优惠待遇。

这显然是对儿童福利的无视和剥夺,且会导致新的不公平,如大中专学生持学生证可购买半价车票、景区门票,身高过高的未成年人却可能要购买全价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了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遗憾的是,现实中依然有不少景区从自身利益出发,擅自压缩儿童票标准。

有关部门理当重视这一漠视儿童权益的现象,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出台更加有利于儿童权益且全国统一的儿童票标准。

特别是,在现有条件下,儿童办理身份证已经不存在障碍,相关技术也可精准识别持儿童证件的购票者是否人证合一,有效杜绝冒用现象。

门票优惠是儿童福利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有必要对这一优惠标准予以较真。

职能部门不妨尽快制订统一且具有强制性的“身高+年龄”这一有利于儿童的双优惠标准,将1.2米或1.3米作为免票标准,符合该标准的儿童无需出示证件即可直接享受相关优惠;身高超标的儿童,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后,也可享受优惠。

如此,方能让儿童福利最大化,不至于卡在原本可以轻易解决的儿童票标准上。

宣称与名校合作遭“打脸”,招生别靠“吹牛皮”

2019年09月04日08:

04:

20

来源:

新京报

“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因转发文章称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虚假宣传“高铁包就业”,宁夏一微信公号运营公司被诉至法院,索赔150万元。

涉事公号负责人准备应诉,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却申请了撤诉。

该校150万索赔没到手,反倒承担了数千元的案件受理费用。

媒体进一步调查显示,甘肃新科工业学校通过其微信公号发布多篇招生广告信息,宣称学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办学,与各大铁路、地铁公司长期合作。

但西安交大、北航、相关铁路公司纷纷出来撇清关系,称不存在联合办学、合作等事宜。

信誓旦旦索赔百万,转眼间就撤诉、被打脸,不知道学校会不会感到“脸部发麻”。

值得注意的是,该校早有“前科”。

早在2009年12月30日,《中国教育报》就曾发表一篇关于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违规联合招生的报道,该校也因此被甘肃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按理说,该校在被通报后,应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可从媒体报道看,该校在“联合办学”的宣传上反而变本加厉,还拉上了两所名校。

而从该校起诉又撤诉的行为和名校、名企的辟谣看,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学校的招生宣传是不实的,连自己也没信心打赢官司。

对此,当地教育部门有必要启动调查,还该校以真面目,以帮助考生、家长依据实情作出选择,并对涉虚假宣传的问题严厉追责。

加强信息公开、核实学校的招生简章、治理虚假宣传,是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合法权利的要求。

不能把识别虚假宣传的责任转嫁给考生和家长,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的考生来说,信息通道本就狭窄,被虚假招生所骗,很可能影响未来的发展。

还需反思的是,如今扯着名校、名企大旗招生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不在少数。

其中涉嫌虚假宣传的,恐怕也不止甘肃新科工业学校一家,但作为有关权利方的学校、企业维权似乎并不坚决。

学校、企业被用于“虚假宣传”,本质是被侵权。

在发现这类行为后,有关学校、企业也宜主动自查,看是否存在下属部门、个别员工违规操作;若纯粹是“被碰瓷”,那不但要主动澄清,还可向主管教育部门反映,并利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责任。

说到底,对那些招生“吹牛皮”的学校的虚假宣传,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被“碰瓷”学校、企业,都不妨及时站出来,该戳破就戳破,别让其忽悠一大片。

□熊丙奇(教育学者)

4类考试作弊属犯罪,精准维护考试公平

2019年09月04日08:

04:

03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高考、公务员考试等四类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并对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相关解释,引发广泛关注。

此番司法解释是2015年8月作弊入刑后,国家层面规制“考试作弊”的又一动作。

两高通过司法解释这种“准立法”形式,将刑法条文具象化,有利于各级司法机关以此为标准,对考试作弊作出“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裁判。

这对应对考试作弊乱象有着直接指导意义,也是严惩考试作弊、彰显考试公平的体现。

对于考试作弊的规制,《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是一个重要分水岭。

根据新修订的刑法,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等具体罪名,再加上已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等“周围”罪名,形成了对考试作弊“上游”“下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域覆盖。

密织的法网,对考试作弊也形成前所未有的震慑。

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

这些“入罪”判罚的案例,彰显了刑法规制的威力。

不过也需看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违法犯罪的规定比较抽象笼统,也容易造成检法机关在办案中出现标准不一的问题,无法彻底实现司法权威。

比如司法解释明确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就极为必要。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相关罪名的成立,前提须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但什么考试在这个范围之列却语焉不详。

事实上,我国各类考试不胜枚举,如果将这些考试都“一视同仁”,法律打击面明显偏大,恐也不利于精准打击特定考试作弊行为。

《解释》采取列举方式,将“国家教育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类考试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无疑增强了刑法打击的精准性。

而这次解释的一大看点,就是对何为“情节严重”作出具体说明,这是以更加明晰的“刑罚阶梯”,终结了司法机关一度对考试作弊“自由裁量升级”的现状。

对应“情节严重”的九种表现,司法解释除了将组织人数、组织次数、组织跨域、违法所得、直接后果、提供作弊器材纳入其中,还明确“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应“量刑升级”。

如此,既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也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特定重要考试的作弊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将“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视为“情节严重”,辅以宣告职业禁止之规定,更有助于遏制和防范“内外勾连”式的考试作弊,从源头上保证考试不被污染。

考试作弊是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的行为,需要国家法律的严格规制。

从“无罪”到“有罪”,从“修法”到“解释”,法律机关勾勒出一条清晰可辨的严惩路径,也释放出更为积极的作弊治理讯号。

期冀借助这番司法解释,潜在不法分子能感受到更大震慑,从而让其知敬畏、知收敛,趁早打消暗藏心底的那点侥幸,捍卫国家考试的公平。

别再让一些“儿童食品”忽悠消费者

2019年09月04日08:

04:

07

来源:

新京报

据新华社报道,开学季,不少家长开始采购儿童用品,从儿童书包到儿童牛奶、儿童水饺,与“儿童”相关的产品都被放入购物车中。

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家长给孩子买的冠以“儿童食品”标签的食品与普通食品并没有什么差别。

一些企业宣称产品“营养价值高”“孩子更爱吃”,但这不过是其宣传炒作的噱头。

这年头,一些做企业的拿不出质量过硬的产品,倒是对忽悠消费者的本领驾轻就熟。

根据记者的调查,一些儿童食品生产厂家忽悠消费者的手法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炒作概念,通过精心包装的话术强调“儿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差别;二是,为增加口感在部分儿童食品中增加添加剂,却谎称其有特别的功效。

其实,这些忽悠手法并不高明,有心的家长只要认真比照“儿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成分表,便可发现两者并无多大不同。

但是,在一些家长“给他最好的”和“不能输在起跑线”的心理下,“儿童食品”的猫腻往往被轻易忽略。

正如有消费者所说的,所谓“儿童食品”不过是一个厂家生造的概念,绝大多数购买“儿童食品”的行为都等于“交智商税”。

事实上,我国任何食品领域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儿童食品”这个概念,相关国家标准也付之阙如。

但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儿童食品”标签乱飞的重要原因。

以儿童酱油为例,江苏省消保委提示,目前我国没有“儿童酱油”的相关产品标准,记者查询相关国家标准也发现,现有的酱油分类标准主要依据成分和制作工艺分为酿造酱油、再制酱油等,并没有依据食用者年龄划分的酱油类型。

这就意味着,从严格的技术标准来看,“儿童酱油”并不是一个专门的酱油门类,但又因为相关标准的缺乏,厂家似乎又具有了随意定义“儿童酱油”的权限。

儿童挂面、儿童牛奶、儿童肉松风行市面,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

基于此,整治“儿童食品”市场,除了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外,尽快根据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给“儿童食品”制定相关认定标准,或许是当务之急。

名正则言顺,有了标准,市场监管有据可依,消费者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而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也有利于“儿童食品”行业走向规范化。

其实,在相关标准制定之前,对一些儿童食品的“招摇过市”,也并非无计可施。

一些厂家在宣传其产品时,其标榜的“高营养”、“零添加”等说法,可能已涉嫌欺诈,消费者完全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向经营者索赔,而对于厂家、商家虚假宣传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亦有责任予以惩处。

从其实质来看,一些所谓的“儿童食品”,不过是一些厂家利用消费升级与信息壁垒,制造的一个个食品谎言。

国家有关部门宜尽快健全相关标准,将“儿童食品”纳入规范中;同时,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与有关部门也该及时出击,消解一些“儿童食品”宣传的误导作用。

只有多方发力,或许才能让“儿童食品”多些安全,少些谎言。

11岁的孩子驾车上路,坑爹呀

张炳剑

2019年09月04日08:

02  来源:

钱江晚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江西抚州一个11岁小学生在父亲的唆使下驾车上路,他的父亲黄某还不时在旁言语调侃,颇为得意,甚至拍摄视频发到了网上,引发了网上的关注。

当地警方发现后立即展开调查,查实情况后,黄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

  在视频中,我们看到一个小男孩双手紧握方向盘,周围的景物在动,可以看出小男孩一本正经地开着车。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孩子的父亲不仅没有阻止,还在旁边拍视频。

此后,又将视频发布在“某手”APP社交平台进行炫耀。

因事情影响大,不少网友纷纷要警方严肃处理。

接到反馈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溯源追踪,很快就锁定了视频发布者黄某。

  这位“纵子开车”的父亲可能从来没想过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是违法行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又或许他是明知故犯,只是抱着侥幸心理。

可是俗话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他发布在网上的、自认为是得意之作的视频“出卖”了他。

这样的结果,也算得上“罪有应得”。

  而在笔者看来,黄某之所以这么做,应该不是单纯地觉得好玩,或者想让儿子练练手,其主要的目的恐怕还是为了拍摄这个视频,然后将其在“某手”APP上发布,以此来获得关注和流量,以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

  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正在转动方向盘驾车前行,而拍摄者还不时在旁言语调侃,俨然一副得意的神态。

这种场景,看起来确实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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