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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

 

二○一一年六月

前言

《烟叶收购管理规范》共三分部份:

——第1部份:

大体规定;

——第2部份:

把烟收购;

——第3部份:

专业分级散叶收购。

 

第1部份:

大体规定

1总则

为了坚持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保护国家、烟叶种植主体和消费者利益;保障烟叶收购秩序,提高烟叶收购管理水平,增进烟叶收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本部份适用于地市级公司对烟叶收购全进程的管理和控制。

本规范表现了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大体原则,和增强顾客和烟叶种植主体满意的宗旨。

2收购组织管理

大体规定

2.1.1企业应成立收购管理体系,确保烟叶收购有组织,有计划,规范操作。

2.1.2组织结构应表现分工协作、责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

2.1.3科学设置职位,各职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2.1.4应成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2.1.5收购进程的实施与监管部门必需严格分开,彼此制约、彼此配合。

各级组织的职责

2.2.1地市级公司职责

a)制订烟叶生产收购经营政策、制度;

b)分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c)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

d)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方案,负责全市烟叶生产收购管理工作;

e)负责本地市烟叶工作站建设计划,协助基层部门做好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

f)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采购与管理;

g)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

h)负责烟叶收购仿造标样的制作;

i)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品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监工作;

j)负责本地市烟叶仓储、调运管理;

k)负责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信息网络的成立与运行、信息的搜集与传递;

l)负责制订本地市烟叶生产收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县级分公司职责

a)配合上一级公司制订有关烟叶生产经营政策、制度;

b)负责烟叶工作站的制度建设与管理;

c)分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d)负责本县烟叶收购合同的管理;

e)制订本县烟叶收购实施方案,负责本县烟叶收购管理工作;

f)负责落实本县烟叶工作站建设工作;

g)负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物资的供给与管理;

h)负责本县烟叶收购资金的计划与管理;

i)负责本县烟叶收购品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监工作;

j)负责本县烟叶仓储、调运管理;

k)负责本县烟叶生产收购信息网络的成立与运行、信息的搜集与传递;

l)负责制订本县烟叶生产收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3烟叶工作站职责

a)负责烟叶种植计划的落实及种植收购合同的签定;

b)负责落实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c)负责本站烟叶收购进程人员、物资管理;

d)负责本站技术人员及种植主体培训与指导;

e)负责本站烟叶收购设施设备管理及计量器具的校检;

f)负责烟叶仓储调运的实施与管理;

g)负责烟叶收购进程信息搜集与上报。

职位设置与编制

2.3.1地市级公司

除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外,须设置质量总监,负责本地市烟叶收购进程质量管理、控制、考核。

2.3.2县级分公司

除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外,须设置质量总检,负责全县烟叶收购进程质量管理、控制、考核。

2.3.3烟叶工作站

烟叶工作站依照辖区内烟叶收购量定岗定编(参照国家局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职位分为常设职位与季节性职位。

2.3.3.1常设职位

包括:

站长、信息员、保管员、安全员等,可一人兼数岗。

2.3.3.2季节性职位

可设质量主检、主评员、预检员、候烟区管理员、编码(初检)员、验级员、解码(司磅)员、仓管员等职位,可一人兼数岗。

职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2.4.1站长

2.4.1.1任职资格要求:

通过行业相关技术鉴定,取得培训合格证;有两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具有烟叶生产与收购专业技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执行能力;大体掌握企业管理、财务等方面知识。

2.4.1.2职责:

a)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工作计划;

b)全面负责本站的人、财、物管理;

c)负责本站烟叶生产和收购工作的组织和全进程的控制;

d)协调辖区内与乡镇、村组的关系。

2.4.2信息员

2.4.2.1任职资格要求:

通过行业相关技术鉴定;有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财会专业技术;熟悉烟叶生产收购进程;能熟练利用电脑。

2.4.2.2职责

a)负责本站财务管理和监督;

b)负责本站物资领取、发放的账目管理;

c)负责本站的各项资产档案管理。

2.4.3保管兼安全员

2.4.3.1任职资格要求:

通过行业相关技术鉴定;具有必然的商品养护知识和安全、消防知识。

2.4.3.2职责:

a)负责本站生产经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供给工作;

b)负责进出库管理及台账管理、报表编制与数据上报;

c)负责烟叶入库保管、成包打码、出库扫码和办理调运手续等工作。

2.4.4质量主检

2.4.4.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技术鉴定;熟知烟叶收购流程,熟练掌握国家烟叶标准;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经省级公司组织的标样制作专项培训合格。

2.4.4.2职责:

a)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制作、更新分级和收购对照样品;

b)负责本站收购进程质量控制;

c)负责主评员、验级员、预检员培训指导与考核;

d)负责平衡收购目光,协调处置收购进程质量问题和品级争议。

2.4.5主评员

2.4.5.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技术鉴定;熟知烟叶收购流程,熟练掌握国家烟叶标准;具有必然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4.5.2职责:

a)负责收购线收购进程质量控制;

b)负责本收购线验级员指导与考核;

c)协调本收购线收购进程质量问题和品级争议的处置。

2.4.6预检员

2.4.6.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行业相关技术鉴定;熟悉国家烟叶标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4.6.2职责:

a)指导种植主体做好烟叶保管、分级扎把等工作,宣传烤烟生产收购政策;

b)对种植主体分级后的烟叶预检、扎捆(套袋)、封签,发放预约单;

c)按预约时间、地址、组织种植主体集中交售烟叶。

2.4.7初检(编码)员

2.4.7.1职位任职要求:

掌握烟叶分级标准,熟悉烟叶收购工作流程;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4.7.2职责:

a)负责交售烟叶的初检;

b)负责记录初检质量情况,对不合格烟叶开具《不合格通知单》;

c)负责初检区的安全卫生。

2.4.8验级员

2.4.8.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技术鉴定;熟悉烟叶收购政策及相关要求,熟练掌握烟叶国家标准;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4.8.2职责:

a)负责烟叶的定级;

b)负责烟叶样品的管理;

c)负责主检室的安全与卫生。

2.4.9司磅(解码)员

2.4.9.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技术鉴定;熟悉烟叶收购工作流程;能熟悉电子磅秤的操作和保护保养;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4.9.2职责:

a)负责磅秤的校检、保护和保养;

b)负责定级后烟叶的计量;

c)负责烟叶收购合同管理:

汇总报表编制。

d)负责过磅区的安全和卫生。

2.4.10候烟区管理员

2.4.10.1职位任职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通过培训考核。

2.4.10.2职责:

a)检查种植主体售烟手续;

b)记录种植主体合同交售情况;

c)组织种植主体排队售烟,负责保护好候烟区现场秩序。

2.4.11仓管员

2.4.11.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相关技术鉴定;熟悉烟叶收购工作流程;熟悉烟叶仓储保管知识,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4.11.2职责:

a)负责烟叶入库和聘为手续办理;

b)指导打包工正确打包;

c)负责烟叶仓库标识、安全管理及在库烟叶防护。

2.4.12微机员

2.4.12.1职位任职要求:

通过相关技术鉴定;熟悉烟叶收购工作流程;能熟练利用电脑,熟悉电脑的操作和保护保养;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4.12.2职责:

a)负责查对入库磅单;

b)负责编制收购日报表并及时上报;

c)负责收购票证及收购信息的安全工作;

d)负责管理打印空白码单和错误码单;

e)负责电脑的维保和微机室的安全卫生。

3收购设施与设备管理

大体规定

3.1.1县级分公司应按要求配备并管理收购所必需的设施与设备。

3.1.2县级分公司应成立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设施与设备管理工作。

3.1.3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应包括设施建设或设备采购、保护、维修、报废各个环节。

3.1.4收购设施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重要设备应成立档案。

管理流程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3.3.1设施与设备配置要求

3.3.1.1烟叶工作站应配置必要的烟叶收购、贮存场所及附属设施。

收购场所标准单元各功能区面积及建筑设计要求执行《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印发烟叶工作站建设规范和烟叶工作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烟叶收〔2007〕29号)。

3.3.1.2每1万担设置1条收购线,按照收购成包流程划分为验级区、观察退烟区、过磅区、成包仓储区。

各区域须有明显标识,采用框架结构,高度5.5m以上。

各区域建设标准如下:

a)验级区。

验级员查验烟叶、评定品级。

应配备标准光源。

面积40㎡左右。

b)观察退烟区。

平行于品级确认区一侧,便于种植主体观察烟叶评级进程。

面积10㎡左右。

c)过磅区。

对品级确认后的烟叶称重,配备电子秤、PC机。

面积20㎡左右。

d)成包仓储区。

烟叶收购后即时成包,包烟入库。

面积200㎡左右。

3.3.1.3收购进程利用的设备,包括传送装置、电脑、打包机、计量器具,应依照各烟叶工作站的收购量配备,既知足利用要求又不铺张浪费。

3.3.2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

3.3.2.1县级分公司应设置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采购主管部门,制订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3.3.2.2设施建设与设备采购应通过申请、审核、批准程序

3.3.2.3设施的建设及大型设备的采购应编制计划并明确相关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本钱预算等。

3.3.2.4设施建设与设备采购应选择有资质、通过评审的合同供方,采购进程严格依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3.3.2.5设施建设完成后,应由专业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利用部门按验收标准一路验收;采购的设备由利用部门和采购部门依照技术指标一路验收。

3.3.2.6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不合格的采购产品按规定处置。

3.3.3台账与档案成立与管理

3.3.3.1设施/设备利用部门应成立基础设施与设备台账,对基础设施/设备的数量、状态进行记录并按期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3.3.3.2设备利用部门应增强设备台账的管理,除按照设施的增减和设备进出情况及时更新外,应按期进行全面核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3.3.3.3重要设备,如收购微机系统、电子秤等应实行编号管理,成立档案,档案中包括:

设备名称、规格、说明书、合格证、保护、检查记录等。

3.3.4保护、维修

3.3.4.1县级分公司应制订设施保护与重要设备操作保养规程,利用单位(部门)必需责任到人,确保按规程操作与保护保养。

3.3.4.2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应制订《设施/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3.4.3利用单位(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无法排除的设备故障可向相应设备管理部门申请检修。

3.3.4.4计量设备必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按期检定或校准并维持相关记录。

3.3.5报废

对于不能或不能经济地通过修复、改造达到利用要求的设施/设备,由利用单位(部门)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并经设备管理部门检查确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废。

4烟叶实物标样与收购对照样品的管理

大体规定

4.1.1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和县级分公司应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烟叶标样、样品的制作、审定和利用管理工作

4.1.2应成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和种植主体两边的利益。

4.1.3实物标样与收购对照样品的选留应选择符合国家烤烟标准、能代表本区域烟叶质量特点的烟叶。

4.1.4烟叶实物标样的制作、评定、包装、运输、保管、贮存和利用均应执行YC/T25—1995《烟叶实物标样》的规定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管理流程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4.3.1标样与样品的制作与审定

4.3.1.1烟叶基准样品

a)地市级公司负责在每一年收购结束前备足制作基准样品原料,所选择的原料应能代表本区域烟叶质量特点的烟叶。

制作样品要严格依照YC/T25—1995《烟叶实物标样》中的规定进行。

b)样品经地市级公司烟叶标样主管部门初步评审后统一保管,待翌年送审。

c)标样送审前,由地市级公司技术负责人填写《烟叶国家基准样品送审单》,经所在省份的农标委委员(或省级烟叶样品技术负责人)认定并签字推荐后送国家标准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审定。

d)经审定的基准标样由农标委委员组成的审定技术组审定认证后监督封签。

e)各地市级公司必需拥有分品种基准标样各1套。

4.3.1.2烟叶仿造标样

a)仿造标样由地市级公司准备,依照与制备基准标样相同的方式制样。

b)仿造标样经地市级公司一审、二审后送省级公司烟叶标样审定小组审定,审定合格由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并监督封签。

c)各县级分公司、烟叶工作站必需拥有仿造标样1套。

4.3.1.3烟叶收购对照样品

a)收购期间,烟叶工作站主检员按照仿造标样及时制作和改换收购对照样品。

b)制作收购对照样品必需由两人进行,一人制作一人复核。

样品制作完须粘贴标识,内容包括:

类型、品级、制样日期、制样人、复样人并加盖烟叶工作站公章。

c)烟叶工作站应成立收购对照样品制作和利用记录,由专人负责对每一个收购对照品的制作和利用进程进行记录。

4.3.2标样与样品的保管

4.3.2.1地市级公司和10万担以上的县级分公司要成立专用的烟叶样品室和样品贮藏柜。

地市级公司样品室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县级分公司在50平方米左右。

4.3.2.2样品室要求:

a)样品室地面需修建防潮层,铺强化木地板,以知足防潮、防虫需要。

b)样品室需配备标准光源、工作台、样品柜、增湿机、除湿机、空调机、冰柜、换气扇、温湿度仪等设备。

c)样品室室内利用灰色或白色色调,严禁利用红、黄、蓝、绿、紫等影响色温的环境颜色。

d)采用自然光或人工模拟自然光,色温:

5500—6000k,照度:

自然散射光3000—10000Lx,人工模拟自然光2000±200Lx。

样品制作工作台颜色为白色或灰色,无明显反光。

e)样品室温度应控制在18—25℃,空气相对湿度65%—80%,冰柜温度0—5℃。

4.3.2.3样品分品级用草纸包好,装入深色塑料袋后,装入纸箱,置于-5℃以下的冷库或专用冰柜中保留。

各品级样品应在夺目处粘上产品标识。

4.3.2.4应指定专人对烟叶样品室进行管理,按期记录温湿度,检查样品的状况,以防样品受损。

出现样品变质的现象,管理人员应当即上报,及时处置。

4.3.2.5烟叶收购对照样品由各烟叶工作站管理,通常陈列在候烟室的样品柜内。

4.3.3标样与样品的利用

4.3.3.1各级部门应按期进行烟叶品级平衡。

地市级公司每一个月至少组织1次全地市烟叶收购品级平衡,县级分公司每一个月至少组织2次全县烟叶收购品级平衡;烟叶工作站在天天收购前进行一次烟叶品级平衡。

4.3.3.2烟叶收购期间,地市级公司、县级分公司应按期组织对烟叶实物仿造样品、烟叶收购对照样品的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

4.3.4标样与样品的销毁

4.3.4.1烟叶实物基准标样保留期为5年,烟叶实物仿造样品保留期为2年,烟叶收购对照样品应保留到烟叶收购全数结束后1个月后。

4.3.4.2对超过保留期的烟叶标样和样品,须利用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专人组织销毁并维持相关记录。

5收购合同与计划管理

大体规定

5.1.1应成立烟叶收购合同管理制度,专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1.2合同管理应包括合同的订立、实施、控制和评价所有进程。

5.1.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国烟办〔2007〕20号)有关规定。

5.1.4确保合同签定种植面积与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相一致,严格避免合同签定中的违规行为发生。

5.1.5合同一户一签,采用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文本,签定情况应向种植主体公示。

5.1.6地市级公司应每一年对合同签约率、履约率进行考核并上报。

管理流程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5.3.1种植主体种植意向调查与计划分解

5.3.1.1每一年烟叶生产前,有种烟意向的种植主体向烟站提出种烟申请,烟站对申请的种植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初步拟定种烟面积,造册记录后汇总上报。

5.3.1.2地市级公司、县级分公司参照上年烟叶收购情况及昔时种植主体种烟意向将省级公司下达的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层层分解至各烟叶工作站。

5.3.1.3烟叶工作站依照下达的种植收购计划、种植主体的种烟意向及种植主体生产投入能力肯定各户种植主体的合同种植面积,由种植主体签字确认后张榜公示。

5.3.2合同签定

5.3.2.1烟叶收购合同的主体为地市级公司(或被委托的县级分公司)和种植主体户主。

两边签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贰份,正本交种植主体保管,副本由烟叶工作站存档。

5.3.2.2合同中应约定种植面积、收购量,明确两边的权利与义务。

5.3.2.3烟叶工作站种植主体的合同信息录入《烟叶信息领导综合查询子系统》,逐级上报到地市级公司审核。

5.3.2.4地市级公司应依据计划及有关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县级分公司进行纠正。

复审无误后形成全地市《烟叶信息领导综合查询子系统》的大体信息资料。

5.3.2.5合同签定必需在每一年烟叶移栽开始前全面完成。

5.3.3计划调整和合同变更

5.3.3.1如在烟叶生产进程中因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造成烟叶减产,无法完全履行合同,由种植主体提出申请,烟叶工作站调查核实后报分公司审批。

批准后的计划调整由烟叶工作站对合同做出相应变更。

5.3.3.2如由于丰收原因,种植主体需要增加合同收购量的,由种植主体提出申请,在本级计划内的由本级审核后自行变更合同,超过本级计划的报上级公司审批,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5.3.3.3如在烟叶生产进程中因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造成烟叶绝收,甲乙两边可协商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文本,同时在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中予以剔除。

5.3.4合同管理

5.3.4.1烟叶工作站、县级分公司与地市级公司各层级合同应严格控制收购量,约定的烟叶收购总量不得冲破上级烟草公司分解到本辖区的国家计划。

5.3.4.2地市级公司应增强合同的监督,在合同签定、烟叶生产和收购期间,对合同签定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止无计划、超计划签定合同和先种后签、多种少签、少种多签合同样现象发生。

5.3.4.3推行烟叶收购预检制,按合同进行预检,未经预检的烟叶不予收购。

5.3.4.4收购时,烟叶工作站应准确记录种植主体的每次售烟总量与品级,以确保种植主体售烟总量与合同一致。

5.3.4.5收购结束后,烟叶工作站应张榜发布所有种植主体合同约定面积、约定收购量和实际交售数量,接受社会监督。

5.3.5合同管理评价

5.3.5.1收购结束,烟叶工作站、县级分公司、地市级公司要逐级对今年度合同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总结合同执行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交专项总结报告。

5.3.5.2地市级公司、县级分公司应从合同签约率、履约率指标对各烟叶工作站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必要的奖惩。

6收购服务规范

服务内容与要求

6.1.1入户预检

a)收购前至少对种植主体进行一次烟叶分级扎把集中培训;

b)预检合格证(预检卡)填写准确,封签规范;

c)交售时间安排合理,约时准确,通知及时。

6.1.2收购现场设置

a)悬挂烟叶收购对照样品,明示收购质量标准;

b)明示物价部门规定的烟叶收购价钱标准,公开收购政策;

c)设置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便于种植主体监督;

d)公示种植主体合同订购内容,便于种植主体查对;

e)设置种植主体休息场所、茶水供给点、抽烟点并提供防暑药品等。

6.1.3收购进程

a)对合同内符合规定收购品级及质量标准的烟叶不准拒收、限收;

b)付款准确、及时,避免过失;

c)及时有效处置纠纷事件;

d)对种植主体提出的问题认真倾听回答。

收购人员行为准则

a)进入收购现场一概佩带上岗证;

b)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合同收烟,不徇私舞弊,不徇私舞弊。

不得收购人情烟、关系烟,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c)不得收受种植主体或与交售烟叶有关人员的钱物和接受吃请;

d)不得为他人代售烟叶、代管烟叶、代领烟叶交售款。

种植主体满意度测量

6.3.1评价指标

种植主体满意度测量包括入户预检服务、时间与运输安排、收购现场设施与环境、收购人员服务质量、定级质量5个具体指标,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够满意、不满意”五个层次,别离对应20、1六、1二、八、0分。

6.3.2测评方式

a)种植主体满意度调查由地市级公司统一设计调查表,制订调查计划。

b)测评频次:

每一年一次。

c)测评时间:

昔时烟叶收购结束至12月底。

d)测评范围及对象:

按照需要抽样。

e)测评方式:

发放《种植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f)测评主体:

县级分公司烟叶收购管理职能部门。

调查按村进行《种植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回收率达到60%以上视为本次调查结果有效。

6.3.3测评结果及应用

测评结果按种植主体个人满意度、烟叶工作站指标单项满意度和烟叶工作站综合满意度三种方式统计分析。

6.3.3.1种植主体满意度

a)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为“满意”种植主体。

b)得分75(含75分)—85分的,为“比较满意”种植主体。

c)得分60(含60分)—75分的,为“一般”种植主体。

d)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满意”种植主体。

对不满意种植主体,烟叶工作站必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找出造成种植主体满意度差的原因,提出改良方案。

6.3.3.2烟叶工作站指标单项满意度

以烟叶工作站为单位,别离统计入户预检服务、时间与运输安排、收购现场设施与环境、收购人员服务质量、定级质量各指标的单项平均满意度,对得分较低的指标分析原因,提出改良方案。

6.3.3.3烟叶工作站综合满意度

以烟叶工作站为单位进行汇总,测算出各烟叶工作站的总平均分,以此作为对各烟叶工作站奖惩的依据,对得分较低的烟叶工作站提出整改和处置意见。

 

第2部份:

把烟收购

1收购前准备与入户预检

大体规定

1.1.1收购前,应制订收购方案,明确昔时的收购目标、任务。

1.1.2各站点应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并经上级公司检查验收后肯定开仓时间。

1.1.3未经预检的烟叶,一概不予收购。

管理流程

 

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1.3.1地市级公司收购前做好以下工作:

a)制订本公司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b)审核县级分公司收购物资计划,编制全地市物资购进计划并组织采购供给。

c)组织烟叶仿造样品制审定工作,确保站(点)有一套仿造样品。

d)编制收购资金计划,确保收购资金到位。

e)对烟叶收购信息网络进行调试,确认畅通后,下发启用通知。

1.3.2县级分公司收购前做好以下工作:

a)拟定本级公司烟叶收购实施方案。

b)编制收购物资计划并于收购前组织到位。

c)财务部门统一备置有关账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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