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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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第六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Ⅰ、考纲要求

1.掌握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2.掌握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3.熟悉工程价款的结算;

4.熟悉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掌握投资偏差分析的方法及纠正措施。

5.了解FIDIC等合同条件下工程价款的结算;

Ⅱ、过去三年各节的考题分布情况

章节内容

考点及分值分布

2009

2010

2011

单项

选择题

多项

选择题

分值

单项

选择题

多项

选择题

分值

单项

选择题

多项

选择题

分值

第六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11

3

17

11

3

17

11

3

17

第一节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

2

2

2

2

2

2

第二节工程索赔

3

1

5

3

1

5

3

1

5

第三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4

1

6

4

1

6

4

1

6

第四节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应用

2

1

5

2

1

4

2

1

4

 

Ⅲ、主要内容

第一节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

一、我国现行合同条款下的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变更程序和估价

变更的确认、指示和估价的过程如图2-6-1所示。

图6.1.1变更指示及估价的程序

变更估价的原则包括: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二节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1.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常常表现为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3)合同缺陷。

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4)合同变更。

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6)其他第三方原因。

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3.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可以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模式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可以分为:

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他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1.索赔程序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索赔程序如图2-6-1所示。

 

2.索赔报告的内容

(1)总论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2)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计算部分。

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

(4)证据部分。

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三、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1.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事件所引起的可索赔费用内容包括:

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迟延付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

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2-6-1所示。

表2-6-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序号

条款号

主要内容

可补偿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1

1.10.1

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

2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3

5.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工程设备

4

5.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5

8.3

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

6

11.3

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7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

11.6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9

12.2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0

12.4.2

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后无法按时复工

11

13.1.3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

12

13.5.3

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13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4

18.4.2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15

18.6.2

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

16

19.2

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

17

21.3.1

不可抗力

注: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

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主要包括实际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1)实际总费用法。

将索赔事件所引起所示的费用项目分析计算索赔值,汇总后得到总索赔费用值,仅限于用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

2)修正总费用法。

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2.工期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工期的范围。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

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

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

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或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包括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

1)网络分析法。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2)比例计算法。

该方法主要应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公式为:

3.共同延误的处理

当出现共同延误时,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第三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方式

主要包括按月结算与支付和分段结算与支付两种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

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2.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内容

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止结算。

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及计算

(1)工程预付款的概念。

预付款是指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2)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和前提。

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人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

如承包人滥用此款,发包人有权立即收回。

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金额等于预付款数额的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按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3)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4)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阶段)

(1)已完工程量的计量。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形成的合同价中包含综合单价和总价包干两种不同形式,应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算,总价包干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2)已完工程量复核。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末或合同约定的工程段完成后向发包人递交上月或上一工程段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核对已完工程量,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核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对于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进度款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天内核对完毕。

否则,从第15天起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视为被批准。

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天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计量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3.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4.工程价款调整

(1)综合单价的调整。

可参照以下原则办理: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

(2)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比较常用的是采用价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可按以下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5.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其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其中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也可看作是分阶段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1)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

合同中对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规定程序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表2-6-2规定的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表2-6-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3)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书确认后15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第四节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应用

一、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的作用与编制方法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主要有按不同子项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按时间进度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按时间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主要方法有横道图、时标网络、S型曲线和香蕉图。

其中S曲线为时间——投资累计曲线,香蕉图是由全部活动都按最早开工时间开始和全部活动都按最迟时间开始的曲线所组成的。

二、施工阶段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分析

1.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

有关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变量包括了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2.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计划单价)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

投资偏差结果为正表示投资增加,结果为负表示投资节约;进度偏差为正值时,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值时,表示工期提前。

3.有关投资偏差的其他概念

包括局部偏差和累计偏差,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

(1)累计偏差分析必须以局部偏差分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其结果更能显示规律性,对投资控制工作在较大范围内具有指导作用。

(2)所谓绝对偏差,是指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所得的差额。

相对偏差,则是指投资偏差的相对数或比例数,相对偏差能客观地反映投资偏差的严重程度或合理程度,从对投资控制工作的要求来看,相对偏差比绝对偏差更有意义。

4.投资偏差分析方法

常用的投资偏差分析方法如表2-6-3所示。

表2-6-3常用的偏差分析方法

常用方法

比较内容

横道图法

时标网络图法

表格法

曲线法

基本原理

用不同的横道标识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和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再确定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

根据时标网络图可以得到拟完工程计划投资,考虑实际进度前锋线就可以得到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测得,从而进行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的计算

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方法,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数据来源、投资控制工作的要求等条件来设计表格,进行偏差计算

用投资时间曲线(S曲线)进行偏差分析,通过三条曲线的横向和竖向距离确定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主要反映累计偏差和绝对偏差

关键问题

需要根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确定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计算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准确测定各项目的已完工程量、计划工程量、计划单价、实际单击

曲线的绘制须准确

优点

简单直观,便于了解项目投资的概貌

简单、直观,主要用来反映累计偏差和局部偏差

适用性强,信息量大,可以反映各种偏差变量和指标,还便于计算机辅助管理

形象直观

缺点

信息量较少,主要反映累计偏差和局部偏差

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有时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

不能直接用于定量分析,主要反映绝对偏差

三、偏差形成原因的分类及纠正方法

1.偏差原因

一般来讲,引起投资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从偏差原因的角度由于客观原因是无法避免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因此,纠偏的主要对象是业主原因和设计原因造成的投资偏差。

2.偏差的纠正措施

纠偏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1)组织措施。

是指从投资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

(2)经济措施。

不可把经济措施简单理解为审核工程量及相应的支付价款。

(3)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并不都是因为发生了技术问题才加以考虑的,也可能因为出现了较大的投资偏差而加以运用。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在纠偏方面主要指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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