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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管理制度

1、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及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核、管理工作。

根据二满管理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审批。

第二条开工条件:

执行二满公路局指下发的管理文件汇编中的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一)标段施工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局项目部、工区、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已完成。

(三)主要机械设备、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已按合同承诺进场,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工装、设备配置标准已完成。

(四)大临工程满足开工使用要求,大临布置标准已完成。

(五)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试验员、仪器设备履约进场,相关手续完善并获得试验许可。

(六)施工图纸完成现场核对,已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差、错、漏、碰已经消除。

(七)测量桩橛完成现场交接,施工复测已完成,相关成果符合公路测规要求。

(八)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合格,物资储备充足。

(九)相关材料配比工艺性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

(十)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审查。

(十一)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要求。

2、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一)设计文件为正式文件,经技术咨询审核无误,满足施工需要。

(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已经进场,资质满足要求,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工区、架子队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已经建立,人员配置标准已完成。

(四)地形、地质等现场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五)征地拆迁满足开工要求,“三通一平”已经结束并满足标准化要求。

(六)机械、设备、机具已履约进场,且状态良好,配置标准已完成。

(七)工程材料经进场检验合格,储备充足,满足开工需要。

(八)工点测量放样已经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九)三级技术交底已经完成,并履行签认手续。

(十)工艺性配比试验取得成功,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等已通过监理审查。

(十一)环保、水保措施已经实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十二)单位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的过程控制、现场管理标准化已经建立并通过审查。

第三条重点工程划分的原则

(一)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二)大桥及涵洞的施工。

(三)房建机电工程。

(四)控制工期工程。

第四条开工报告填报要求

一、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实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二、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

第五条程序

一、标段开工报告(含附件,下同)由项目所属分部负责编制、上报。

二、开工申请报告的分配保管份数根据二满公路管理文件要求进行拟定.

第六条审批、存档

标段、单位工程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统一由项目所属各分部工程部负责办理;标段开工报告由项目所属各分部工程部归档保存。

第七条考核方法

项目经理部总工办、工程部根据分部开工报告情况建立开工报告台账,落实开工报告制度。

对于未履行程序开工工点的分部通报并做相应处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总工及工程部负责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单位工程的施组由该工程所在分部负责编制。

第三条已批准的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及有关部门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采取措施,及时修订。

第五条主要编制内容

主要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

二、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

四、施工组织安排

五、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

六、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

七、施工方案

八、资源配置方案

九、管理措施

十、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

第六条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地方政府(省、直辖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现行公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四)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单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五)设计文件。

(六)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七)其它相关依据。

第七条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科技优先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第八条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

根据项目所处地区自然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连续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投入。

第九条贯彻“正、临结合”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利用,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要注意各工序的衔接。

第十条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水土资源文物保护、节能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一)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三)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四)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第十二条程序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全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中交一公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各分部根据项目经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段内的单位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3、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施工方案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第二条施工方案由各分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总工办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第三条已批准的施工方案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要点、控制标准的依据、方案比选、重要部位检算、施工过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施工方案的分类:

施工方案可分为一般、专项安全方案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一、一般施工方案:

除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工程;

(二)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高空作业;

(八)高墩、大跨的桥梁工程;

(九)运架梁工程;

(十)既有线施工;

(十一)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三、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0m或深度虽未超过10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系统跨度超过18m、缆索吊机和移动模(支)架造桥机施工。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

第六条编制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公路工程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四、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五、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六、该工程涉及的行业、地方有关穿(跨)越方面的要求。

七、既有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八、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保证措施部分具有可操作性。

第七条一般施工方案由分部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以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按实性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由分部负责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九条各类施工技术方案的选定,均应根据设计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条件,首先按照工程的工艺顺序确定各项工程在平面上分段和立面上分层施工顺序,然后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方法上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标准)和操作技术要点,各施工方案应有比选方案。

第十条施工结构物在就地建造或安装时,应考虑作用其上的施工荷载(自重、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荷载、风荷载等),在构件制造、运输、吊装时应考虑作用在构件上的临时荷载。

计算施工荷载时,应视其在各种工况可能发生的不利组合情况,分别采用各自有关的安全系数。

计算公式应标明出处,并鉴定此出处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分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由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施工时项目经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方案排版格式

一、目录格式:

目录为自动生成,目录标题字体为小二、宋体加粗,目录正文为小四宋体、行距为1.5倍。

二、正文标题字体为小二、宋体加粗;标题格式:

正文设二级大纲,一级大纲标题采用小四、宋体加粗,二级大纲标题与正文采用小四宋体、行距为1.5倍;正文内框图与表格内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字。

4、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施工单位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需要制订的作业及工艺标准。

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分部组织编制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总工办审批后上报监理。

第二条作业指导书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和装订成册,审批后的作业指导书经由项目经理部下发给各分部及架子队,各分部及架子队执行,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定期抽查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综合考核评分。

第三条作业指导书的依据:

(一)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指南;

(二)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国家级工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艺;

(五)《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作业指导书的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

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应予说明。

(二)作业准备:

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

(三)技术要求:

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

(四)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

(五)施工要求:

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六)劳动组织:

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七)材料要求:

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

(八)设备机具配置:

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和数量。

(九)质量控制及检验:

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

(十)安全及环保要求:

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对涉及既有线、公路、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公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项工程(分部、分项)一个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方式,相同类型的工程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外部环境对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不得直接套用;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重点工程如:

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跨等级公路及既有公路、铁路的特大桥既有线改造及过度工程、需采取大量防护措施的有保护文物及植物地段的施工、控制工期工程等,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应编制而没有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不得开工。

第五条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实施

一、《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应按照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二、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新型施工机械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由中交一公局审批后施行。

三、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预应力工程、冬季施工工程、脚手架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如高性能混凝土的环境条件)、箱梁预制等特殊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子分公司、中交一公局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

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应予说明。

二、作业准备:

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

三、技术要求:

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

四、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

五、施工要求:

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六、劳动力组织:

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七、材料要求:

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

八、设备机具配置:

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和数量。

九、质量控制及检验:

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

十、安全及环保要求:

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对涉及既有线、公路、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对软基处理,路基填筑、路堑开挖,桥梁工程钻孔桩,墩台模板与混凝土,预制梁、架梁等做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及支护,衬砌,既有线加固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均要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八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

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作业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做好编号和登记。

5、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领导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工程部形成的及分部上报有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

第三条工程结束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具体组织技术人员,形成竣工档案,并向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第四条分部工程部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技术内业档案资料的形成和保管。

第五条技术内业有关资料的内容:

1.设计文件,设计交底、设计交桩、设计文件会审、设计变更资料,以及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等有关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创优规划,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等。

3.有关的会议纪要、通知、记录及相关的照片、影像资料。

4.施工中形成的资料:

施工调查资料、设计文件审核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技术交底、工程试验与检验资料、施工工艺设计与控制资料、施工日志、开工报告、检查验收资料、阶段性工程技术总结、安全和质量管理资料、各种技术措施、工期与进度管理资料、成品与半成品防护资料、成本分析与控制资料、验工计价资料、索赔与反索赔管理资料。

5.与档案资料同时保存的有关资料:

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承诺、技术标准、相关的施工规范、与项目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及编制竣工文件办法,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的文件、办法等资料。

6.其它与施工技术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建立技术资料有效性,及时下发和执行。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设计交底、设计交桩、设计文件会审、设计变更资料,以及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技术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并应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报验。

在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应实行分类归档保管,为工程结束后编制竣工资料做好日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要求

1.工程部统一领取设计文件,按规定份数点收,建立台账。

当所供应的设计图纸份数不够用时,由工程部复印发放,限于本单位使用,但应于图标上方签注复制单位、日期,复制者。

2.各种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应分别登记造册,进入微机管理,便于动态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随时掌握其报废、新增、变更、修改等动态信息,使相关人员及时掌握信息,以满足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需要。

3.设计文件应装订成册,变更设计图纸及时插入图册,作废图纸应标明作废,并登记变更情况,变更记录应整理汇总成册,纳入微机管理,以便掌握。

4.全部技术内业档案资料,必须分专业、分类别分别组卷保管,每卷必须设卷内目录,档案盒上必须统一标识,统一存放。

5.各分部、架子队借阅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保存的设计文件等资料时,采取查阅或借阅方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完之后及时归还。

6.用计算机管理文件资料,以便查找和更新,电子文件应备份以免损坏或丢失造成损失,涉密文件应设密码。

7.项目经理部所有的设计文件等资料应于工程部集中管理、使用,确需发至个人时,应做好发放记录,领用人签字,竣工后集中收回处理。

8.机密、秘密文件应经保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经项目总工批准才可借出使用。

9.文件管理人员有权向借阅使用者了解图纸使用保管情况,督促其爱护、按期归还。

10.有关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技术资料移交归还手续,并经双方签认。

第九条文件的处置和销毁

1.工程竣工移交后,所有设计文件应予整理分类,并经工程部、档案部门、保密委员会派员组成鉴定小组鉴定之后,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置。

2.凡技术先进或可供类似工程参考借鉴的资料,可列为技术资料交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保存。

3.属归档范围的设计文件,经整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4.项目完工后,还可以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经整理后,按规定要求保存。

5.废止的标准图、设计图、无使用价值的设计文件按其密级分别登记造册,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人员会同监销人员签认并销毁,严禁按废纸处理。

6、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完整、真实、客观和系统地编好中交一公局二满项目部工程竣工文件,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二满公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及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二满公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工程技术人员的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对二满公路客运专线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设备养护、维修的主要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竣工文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到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科学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

做好平时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能及时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文件和图纸。

第五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各分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分部竣工文件编制情况,各分部要认真履行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负责对竣工文件编制和移交的管理工作。

应将此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纳入总工程师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各分部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接受咨询、监理单位在施工中监督、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八条各分部必须按期移交完整齐全的竣工文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完整、不真实,不能验收交接,项目部不予进行未次验工计价。

第九条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应做到布置施工任务与布置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进度与竣工文件形成积累、工程验收交接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

第十条各分部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工程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

第十一条各分部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要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资料,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件材料的散失和损坏。

第十二条二满公路竣工文件由综合部分和专业部分两大类组成。

专业部分有线路、路基、桥梁、涵洞、站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公路用地等专业编制。

凡各专业未包括或不能包括进去的,可以纳入综合部分。

第十三条公路用地资料组成:

由国家立项、批准的各种文件;地方国土部门的各种报、批文件;施工中与当地市、县、乡、村民委员会、农民等各级组织和个人协商产生的各种协议、合同、证明、施工中现场制作的地界桩表、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图等三部分组成。

第十四条竣工文件的质量要求是:

1.齐全完整。

应归档的施工资料、图纸全部收齐,盖章齐全,具备法律效力。

2.内容准确。

所移交的竣工文件内容,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工程客观实际,如建交表、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证、各种原始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和各项技术数据翔实可靠;竣工图纸已按变更设计和施工洽商记录进行了修改,做到图物相符,施工里程已更换为竣工后的统一里程。

3.系统配套。

一个建设项目内各专业内容,一个单位工程内施工资料、图纸的各项内容应配套完整。

4.整洁美观。

竣工文件材料装订整齐、美观,软封面及卷内目录填写清楚,字体工整,文面整洁。

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双面蓝色复写纸书写和复印文件。

图纸图幅标准、线条清晰、字体工整,反差良好、折叠规范统一。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

1.竣工文件的所有文字、表格材料统一采用70gA4纸(297mm×210mm),文字、表格页边距统一采用上下边距23mm、左边距23mm、右边距20mm;质量验收记录表各栏字体和字号可参照《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中的文字表格形式,表格内容除验收与检查评定意见及签字外均可采用打印。

2.先期开工报告和变更设计通知单等已用A4纸不变,如不是A4纸大小最后组成时要进行折叠和裱糊成统一的A4纸大小(如果有照此条办理)。

3.开工报告只要上级批复的一页,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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