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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天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自然概况

天台县因天台山而得名,位于浙江省东部、台州地区西北部。

东连宁海、三门,西接磐安,南邻仙居,北界新昌,东西长54.7公里,南北宽33.5公里。

天台县历史悠久,境内山峦重叠,溪流纵横,气候温和,物产丰富;是擅有山水之利的半山区县,既是人文荟萃的文物之邦,又是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

天台地处浙东丘陵南部,山地占县总面积82.3%,俗称“七分山、二分田、一分水”。

天台山脉、大雷山脉蜿蜒县境南北;始丰溪横贯东西,形成一封闭式的三角形盆地,称天台盆地,县城即位于该盆地的中心地区。

天台临近东海,纬度较低,受季风影响较大,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冬季温暖,夏季炎热。

全县现有乡镇13个,其中5个乡,8个建制镇。

1998年县城建成区人口7.76万,用地面积6.4KM2。

1999年天台县城关镇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章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

    天台县自古以来就是区域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目前仍保存着比较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成片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区,古城传统风貌和格局颇具特色,历史文化价值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悠久  文物丰富

浙东名邑天台历史悠久,素有“文物之邦”和“小邹鲁”的美誉。

    大约距今2亿7千万年以前,这里曾是“龙”的世界——“我国东南第一个恐龙的故乡”。

新石器时代,天台县境内就有人类栖息、劳动。

夏、商、周三代,这里居住着瓯越民族。

战国时代,属越国、楚国。

秦朝属闽中郡。

汉朝先后属会稽 郡回浦县和章安县。

    天台是台州设立的第一个县。

三国吴大帝初年(222-231),划出章安西北部设始平县。

黄龙三年(231),因魏国也有始平县,改称南始平。

西晋太康元年(280),因雍州亦有始平县,遂更名始丰。

东晋永和三年(347),县的南部划出另建乐安县(今仙居县)。

从此,除了同磐安、宁海接壤的小块地方有所变动外,天台境域己趋定型。

从南朝到宋,天台县名几经更迭,先后曾称唐兴、天台、台兴,至宋建隆元年(960),再一次更名为天台县,一千多年沿用至今。

南朝梁代(502-557)曾为赤城郡治所在,因境内赤城山而得名,因此称“赤城故郡”。

纵观历史,自古以来,天台县一直是浙东一座文化名邑,以境内天台山得名的文化不但是浙东文化的代表,也是国内外闻名的名山文化。

    横亘天台境内的天台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素有“佛宗道源”之称。

山中千峰竞秀,万壑争流 被东晋孙绰誉为“山岳之神秀者”。

明代旅行家徐霞客三登天台,写下《游天台山日记》,赫然标于《徐霞客游记》之首。

天台山的青山绿水间蕴藏着众多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并在国际国内占有重要地位的历史文化古迹,其中尤为著名的有佛教“五百罗汉道场”石梁方广寺, 中外“天台宗”祖庭国清寺,唐代诗人寒山子隐居处寒石山,宋代禅宗名刹万年寺,全国重点寺院高明寺,还有东汉刘晨,阮肇采药遇仙的“仙源”桃源洞,道书第六洞天玉京洞,第十四福地灵墟、第十六福地天姥山、第六十福地司马悔山,碧玉连环的“仙都”琼台,道教“南宗”发祥地桐柏和释道双栖的华顶山、赤城山。

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因之得名的横亘县域境内的天台山,使天台积淀了丰富灿烂的文化。

现天台县域范围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其中国家级1处,县级41处。

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多样,展示着天台古代灿烂的历史文化。

二、山岳神秀  名人荟萃

得天台山之灵气,披始丰溪之泽恩,一千多年来,天台县城一直是天台山一带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并吸引文人雅士为之前来,留下篇章无数,晋孙绰之赋、明徐霞客之《游天台山日记》即是其中著名者。

受天台山释道二教的影响,释道儒三教并存是天台县城文化颇有特色的地方。

城中寺院道观多达几十处,与文庙、书院并行不悖。

远在汉朝就有汉儒官高察隐居北山察岭读书,至今留有“汉高察隐居处”。

到了南齐,顾欢在楢溪开书馆授徒,培育人才,成为天台教育的启蒙者。

从此,在漫长的一千多年历史中,天台人形成机敏聪颖,勤奋好学的品格。

不但名门望族重视教育,将兴学列入族规;就是一般百姓也节衣缩食,延师课子。

特别是晋、宋以来,大批北方士族南迁天台,带来了先进的中原文化,儒学在天台获得长足发展。

北宋庆历七年(1047),天台建起规模宏大的孔庙;皇佑五年(1053),县令石牧之,在孔庙建县学授生员;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特科进士徐大受建竹溪书院,朱熹高足泮时举建上下儒堂。

其后,户部侍郎季思可、进士叶亨孙、徐一夔等先后建起雷马书院、神州书院、龙溪书院、赤山书院、创志书院和聿修书院。

清代以来,城内外书院更是大增,计有曹源、丹山、观榜、清溪、文明、文溪、蓝州、玉湖、赤城、苍山等,弦歌之声响彻天台古城。

清代以来,城内外书院更是大增。

重视教育,带来天台县人才辈出,据《天台县志》载,至清末,天台共出进士152人,其中有文状元唐尧卿、武状元陈桂芬,榜眼张桂、金伦、杜宁,探花裘淳等,此风相沿之今依然。

三、枕山面水  形胜之地

天台县治自建县伊始,一直位于天台山南麓,始丰溪北岸,县名从山名。

天台县城的选址,显然是依中国传统的风水理论而作。

背负天台山是为灵秀气脉之来源,即天台县城之祖山;前有始丰溪自西而东,与中国古代“气乘风则散,遇水则止”的择址原则相一致,是为聚气之媒;赭溪源城右缓缓而下,金(西)、水相契。

此所谓地甲东南之秀,天开文运之区也。

这种依自然山水而选址筑城的方式,造就了天台古城南宽北窄的不规则三角形态,故而又有“琵琶城”的俗称。

四、城局典型  八门稀有

天台县城旧有道路系统分街、巷、弄三级,并以二纵一横为主干道。

二纵一为文明巷(今劳动路),北起小北门,南至东、西中山路接口处,长1016米;一为四方塘路,以境内有水塘得名,北起后洋朱巷,南至中山东路,全长585米。

一横由三国立县时的古街向东西延伸而成,东为泰宁街(今中山东路),西为永清街(今中山西路),并沿此街道布置官署、文庙及商业,且与城门并不严格对应,街宽约3~5米,除作为交通干道外,还发挥着重要的商业功能。

主要街道离南城墙很近,显然是因始丰溪水运便捷之故。

巷是居民区内的交通干道,宽2~3米,均与二纵一横三条主干道垂直相交,并基本呈东西或南北走向。

横向的巷有大司空巷、十字巷、义学巷等,纵向的有城隍巷、华光巷等。

民居多朝街巷开门。

弄是民居之间的便道,往往细长曲折,与巷垂直相交,宽仅一米左右,如隔墙弄、九弯弄等。

这种布局是中国古代小城市的典型格局。

特别突出的是,一般县城仅开四门,即使台州府城也只有七门,而天台开有八门,大小各四:

应台(大东门,今中山东路起点),水陡(小东门),玉笥(南门、后名环碧,孔庙前),广济(小南门),永清(西门,旧名通越,临川桥东),利济(小西门,今民井巷西),文明(小北门,又名跃龙,今劳动路、环城东路口),金庭(北门,后洋朱巷北)。

这在县级城市中极为罕见。

天台县城现保留下来的古代民居,大部分成组成团,如中山路成线状,较完好地保存了其原生的格局和外部空间状态,为保护古城的整体形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天台古城中保存古代民居较为完整的街区主要有:

中山东路(古泰宁街)、中山西路(古永清街)、华光巷、民主路(古城隍巷)以及四方塘路等。

这些街区是天台古城最早最繁华的区域,集中体现了天台县城作为地区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特点。

五、建筑淡雅  因地制宜

天台民居多呈口字形的四合院,白墙黛瓦,与浙江其它地区的传统建筑相类,但更多一点灵巧雅致和不拘一格的个性。

在材料上多因地而取,或直呈材质原本或加工精制,皆决于建造者的品味和经济状况,而无奢华之感,透出几分天台人特有的崇尚自然、率性所至的天真情性。

如建筑以石板为墙者不在少数即为天台传统建筑的一大特色,石板朴质者仅使以素平,精细者则饰以各种吉祥图案,以浅浮雕为之,取于自然而各有所以。

民俗俭勤,民性淳朴不仅是天台人的性情,也是其建筑的特征。

不尚奢华,而着意在重点部位强调建筑的艺术性,是天台传统建筑普遍采用的手法,如:

天台地区的民居限于结构外观平直,少变化,所以常在檐下和门窗四周刷一砖到二砖宽的白粉以加强轮廊和突出重点。

例如后洋陈路7号居民山面临街用白粉刷突出山尖及雨搭漏窗,形成构图中心;先进路4号民居,高三层,用粉刷突出轮廊并分割立面;民主路95号民居用粉刷强调墙头及屋脊上单砖线脚的起伏转折;横山村入口用粉刷突出轮廊。

在这些建筑中粉刷都起到了很大的装饰作用。

除突出轮廊外,还有一些例子在需要特别加以强调的山尖和入口集中使用大片白粉刷,十字巷34号民居就是很好的例子;又如,在内外檐的重点部位——梁枋、楣罩、柱头、撑栱、琴枋、马腿、门窗格扇、天花、栏杆等处进行精细的外形修饰、雕刻与油饰。

在装修艺术处理中,充分体现了劳动人民惜功俭料、重点突出、决不滥施刀斧的创作设计思想。

如外檐装修中选择了檐廊部分作为艺术处理重点。

因为檐下视距近、光线好,檐廊是日常生活操作的地方,又是内外交通必经之道,这样就可以突出艺术效果。

在内檐处理中,因为门窗棂格处于水平视线以内,便于观赏,并且为室内采光孔道,富于光影变化,故着重予以修饰。

总之,在艺术加工中,由于运用部位适宜,雕琢繁简得体,与周围简素的粉壁、板壁、天花、楼面组成了统一协调的整体,形成气氛宁静轻巧的居住空间。

建筑顺势而筑,充分利用山形,构成巧妙而丰富的内部空间和外部形态,是天台传统建筑的另一特点,妙山花楼民居是这方面的优秀代表:

花楼占地约750平方米,平面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由前院、大院两进院落组成。

建筑依妙山而建,层层递进,对称布置。

前院标高最低,大院稍高,正厅阁楼最高。

两层高差的房屋交接处顺势做了两间半地下室,作贮物之用,充分利用了山地的地形。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回顾

    天台是浙江省的文物之邦,是浙东的文化中心。

天台山文化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公布天台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是对天台古城历史价值的肯定。

在这前后,天台县人民政府都对古城的保护及历史文化的弘扬做了不少工作,但总体上说,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许多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天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重视现存文化古迹和传统街区保护,对天台的历史文化古迹进行了部分的维修。

1997年,在第一、第二两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之后,又公布了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同年,县政府颁布了《天台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决定从城市维护费中每年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维护保养。

并对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进行开放所得的门票收入,每年提取5%,用于文物的日常维护。

现在,已修复了国清寺、塔头寺、高明寺、中下方广寺进行开放,对一些文保点也进行了程度不等的修复保护。

    第二、大力加强对历史文化传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博物馆经常开放,多次举办历史文化专题展览。

组织力量编写天台地方史料。

已在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天台县志》,在天津出版社出版了中国名城名镇丛书《佛宗仙源——浙东名邑天台》,在书中系统介绍了天台的历史沿革、名胜古迹、风俗人情、历史文化名人、历史文化风貌、历史文化交流及今日天台新貌。

两次编印《天台画册》,以图片形式介绍天台的历史文化。

1993年为弘扬天台山历史文化,举办了天台山文化旅游节,旅游节中还召开首届国际天台山文化学术研讨会。

    第三、组织成立了“天台山文化研究会”,该研究会已出版了三辑《天台山文化研究》专号。

还相继成立了“道教南宗研究会”、“道教南宗功法研究会”、“济公研究会”、“曹天风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对天台山历史文化进行挖掘整理研究。

    第四、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以天台县灿烂的历史文化传统,向全县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热爱家乡的教育。

为此,天台县组织编写了《爱我天台》一书,列入《可爱的家乡》丛书,在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印数5万余册,分发全县广大青少年,作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乡土教材,使他们了解天台,热爱天台,建设天台。

以天台光辉的历史文化激励今人,籍以提高全县人民的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

    第五、正在撰写天台县文化工作十年规划(初稿),在规划中将历史文化作为一个重点来安排。

在2010年前.将全面完成传统街

区、古民居、历史文化遗存的维护和整修工作,对外开放。

    总之,努力继承前人留给天台的这一笔宝贵财富,使之为当前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使天台县的历史文化发出更夺目的光华,使天台成为一座真正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天台县今后的一个目标。

  规划依据、原则、目标、范围和总体框架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03年7月1日实施)

4、《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1992年1月)

5、《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988年11月)

6、《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1999年7月)

7、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994年9月)

8、浙江省建设厅、文物局《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要求》(浙建规【2002】106号)

9、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 (浙政发【2000】27号)

10、《天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

11、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文件

12、有关天台县志的历史文献

二、 编制保护规划的原则    

1、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合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努力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可持续保存和利用。

    2、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体现文物保护工作的“五纳入”原则,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城市现代化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旧城的调整改建,要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使天台的城市发展和建设,既适应现代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又保持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3、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在城市性质、总体结构、功能分区组织等方面充分反映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

    4、既要保护有形的、实体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发扬无形的优秀文化传统,使有形的遗存和无形的传统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5、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环境风貌的整体性。

对己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6、编制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

对文物古迹、环境以及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予以重点保护。

    三、规划期限和保护目标

近期2002——2005年。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处见成效,居民的生活质量普遍得到改善。

文保单位本身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在古城范围内,凡破坏古城空间形态,以及严重损害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环境风貌的建设性破坏得到遏制。

近期保护规划的主要实施内容有:

*  修复孔庙大成殿、明伦堂,依历史原状恢复两庑、大成门、泮池、棂星门等,在南部与人民路相邻地块形成城市小广场,使之成为进入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一个主要节点。

估算投资约400万。

*  修缮张文郁故居,建立天台地方民俗博物馆,投资估算约350万。

*  修缮张世杰祠,按历史原状恢复牌位或塑像,保持现在老人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投资估算约50万。

*  于中山路东端,依历史原状复建应台门,并在与飞鹤路相接处建立城市小广场,以为中山路东段的节点,投资估算约200万。

*  结合沿始丰溪岸市民广场的建设,修缮涌禹庙、戏台、涌江堂(溪岸西路47号)、姜宅(溪岸西路50号),使之成为市民广场上的历史文化景点,投资估算约150万。

    中期2006——2010年。

历史文化街区的改善、整治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完成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周围与文物不相协调的环境逐步整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科学展示、合理利用,古城空间形态的治理有所进展。

远期2011—2020年。

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并形成与文物相协调的周边环境。

古城传统风貌和空间形态的保护与新建筑之间取得良好对话和融合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在国内达到较高水平。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台县城内,地域面积29.4平方公里。

以天台古城1.85平方公里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点地区,即南至人民路,北达环城东路,东、西以赤城路、飞鹤路为界。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为天台县行政区域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古城格局及传统风貌的保护,规划范围为天台古城。

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框架

从天台古城的实际情况出发,古城全面整体的保护条件已不具备。

因而,实行重点集中保护与零星点状保护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是天台古城的现实使然,也是城市风貌持有历史文脉特征的必须。

本保护规划实行一街、二区、五点、一界的总体保护框架,形成一个风貌格局基本一致,能展示古城历史文化积淀,反映古城特色的整体形象。

一街  即中山路老街,西起法溪路,东至飞鹤路,全长约1610M。

中山路老街是天台古城的主要结构性街道,它横贯天台古城,是本保护规划的结构主轴。

这根主轴由七个各具特色的空间区块组成:

梅塘区块、将军庙区块、张文郁故居区块、县府大堂区块、孔庙区块、花楼民居群区块、应台门区块。

根据中山路的空间结构,考虑到街区步行空间人流容量的需要,并结合旧城改造建设,沿中山路设置三个开放型的广场(绿地)。

它们既是中山路空间结构重要的节点,同时也是人流集散活动的“核”。

二区  即结合城市规划的道路调整及老城区的现状,以劳动路为界,将以中山路为轴的历史街区,划分为东西二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命名为中山东路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西路历史文化街区。

此二区域包括了所有老城区的十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古代民居建筑,也是天台古城的中心区,从而集中体现了天台历史文化名城最具特征的部分。

五点  即根据天台古城的边界特征,结合现代城市规划的构想,保存、恢复、整理五个古城的边界节点:

文明门、应台门、南明观、涌禹庙及溪岸路民居。

一界  即赭溪东侧的溪岸整治。

由于城市的发展和改造,天台古城的城墙和城门已不存在,只有从古城边界道路的走向,人们才能依稀辨识出古城墙原来的影子。

为使古城边界形态能得以最大可能的感知,并使之成为天台县城具有空间标识性的节点,本规划采取了五点、一界的提示性结构,作为天台古城边界体现。

六、对老城区以外、县城规划29.4KM2范围内的文物古迹的保护

此举是天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自然延伸和拓展,应使城市发展与地面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齐头并进,从而为城市风貌变迁和发展的连续性提供基本的依据和条件。

1、孝友堂、文昌阁、莪园戏台已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详见图纸。

2、西演茅村的茅氏宗祠及曹岩庙与规划中的县行政中心冲突较大,予以搬迁。

搬迁地点可选择在附近的三茅溪一线,结合城市绿带的规划,形成具有地方历史特色的景点。

3、水南村的许氏大房、三房、五房、六房祠堂以及关公庙、庵堂、戏台等保存较完好的历史建筑,应予保护,并应在原址上。

若确与新规划的道路或建设项目有冲突,需异地搬迁保护的,应报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和文化局批准。

第五章  古城格局与风貌特色的保护

一、古城格局和风貌构成及存在问题

1、古城格局  天台古城以二纵(劳动路、四方塘路)一横(中山路)的道路为主要骨架,除劳动路已拓宽改造外,其它二者道路的格局基本为原状,而以中山路最为完整。

作为城市边界的的城墙已改造为环城干道,古城边界除临川桥、赭溪一线外,已无任何突出的标识。

工人路以北部分除少量零星分布的传统民居外,多为近二十年来的新建筑。

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集中分布在以中山路为轴的两侧以及民主路、四方塘路的北部,县城内十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全部位于此一区域,古城风貌的维系也全赖于此。

古城旧有道路系统分街、巷、弄三级,并以二纵一横为主干道。

二纵一为文明巷(今劳动路),北起小北门,南至东、西中山路接口处,长1016米;一为四方塘路,以境内有水塘得名,北起后洋朱巷,南至中山东路,全长585米。

一横由三国立县时的古街向东西延伸而成,东为泰宁街(今中山东路),西为永清街(今中山西路),总长2020米。

主干道与城门并不严格对应,街宽约3~5米,除作为交通干道外,还发挥着重要的商业功能。

巷是居民区内的交通干道,宽2~3米,均与二纵一横三条主干道垂直相交,并基本呈东西或南北走向。

横向的巷有大司空巷、十字巷、义学巷等,纵向的有城隍巷、华光巷等。

民居多朝街巷开门。

弄是民居之间的便道,往往细长曲折,与巷垂直相交,宽仅一米左右,如隔墙弄、九弯弄等。

现认定的中山东路、中山西路二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除已拓宽的劳动路(原文明巷)外,基本包括和保存了天台古城二纵一横的原有格局,它们也是迄今保留得较为完整的天台传统街区。

2、风貌构成  天台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由以下3个方面组成:

文化活动——即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地方性民俗活动。

建筑物——包括典型的建筑群,首先其本身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使用等综合价值;其次这些建筑物的类型多样、风貌统一完整。

它们是荣阳里41号、梅塘、宣武第、同寿堂中药铺、临川桥、将军庙、三井(含三井殿)、乌门楼许、王以仁故居、张文郁旧居、县政府大堂、义井、杨氏宗祠、花楼民居群、孔庙、观音堂、忠节祠、吹鼓亭、张世杰祠、蒙馆井、保心医院旧址、圣旨门、五世同堂、高门头、叶氏大院等。

空间结构——由建筑物、自然环境所构成的一种城市肌理和外部空间关系,是一种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城市活动方式以及对城市空间体认的表达,如中山路的空间格局以及平章巷、朱何岭(九曲巷)、让巷的道路形态的命名。

3、存在问题  就中山路而言,虽然传统风貌犹存,但近年一些新插建的建筑没有在高度和格调上与传统建筑取得一致,已严重威胁到中山路传统风貌的完整性。

大量传统建筑主要以砖木结构为主,由于年久失修,其结构和设施均超过使用年限,破损、腐朽严重,内部设施陈旧、简陋,通风、采光及卫生条件均不能满足现代生活要求,功能杂乱,户型不成套,私密性差。

据我们调查,中山西路建筑结构的构成如下:

砖混结构占42.1%、砖木结构占10.5%、木结构占47.4%;中山东路建筑结构的构成如下:

砖混结构占51.1%、砖木结构占5.1%、木结构占43.2%。

虽然中山路,特别是临川桥一带商业活动目前似仍繁荣,但其经营内容多为低档的日用杂物,最高店面租金不过1000元,与劳动路几不可同论。

这些表明,具有传统风貌街区的环境与目前日益增长的现代生活需要存在着差距,其功能已严重衰退,不能与天台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相符。

    二、保护规划原则

    1、在分析历史文化遗存现状特点和现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立古城格局和风貌需要保护的内容,注重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古城格局和风貌。

    2、从宏观和微观上采取多种规划措施,如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调整,古城人口的疏解,对保护地域规定严格的规划设计要求,对过去建设性破坏逐步进行整治等,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

    3、与县城总体规划相协调。

在城市总体层次上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特色的措施要与县城总体规划协调一致。

    4、尽力把古城格局与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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