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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和改进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和改进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和改进管理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组织并主持绩效评定工作,审批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工作报告。

3.2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协助总经理开展绩效评定工作。

3.3安监部具体组织开展绩效评定工作,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制定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工作报告。

3.4其它部门、单位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部有关的绩效评定材料,配合进行绩效评定工作,落实改进措施。

4过程实施

4.1绩效评定

4.1.1组织:

成立绩效评定小组,任命组长,制定绩效评定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2评定周期要求: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进行评定。

4.1.3实施:

评定小组按绩效评定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量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核查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1.4评定分析:

通过检查和评估,评定小组将评定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被评定单位,由被评定单位对检查评定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改进措施。

4.1.5形成评定工作报告:

评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时间;评定过程综述;发现问题的统计分析;评定结论,改进措施。

4.1.6通报:

评定工作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至相关部门、单位。

4.1.7考核:

将各部门、单位绩效评定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考核。

4.2持续改进

4.2.1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绩效评定发现的问题和评定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并落实评定工作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

4.2.2评定小组对各部门、单位绩效评定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证整改结果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有效性。

4.2.3安监部对评定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保证整改措施和改进措施落实到位。

5记录

5.1绩效评定计划

5.2评定工作报告

篇二:

16.1.1.1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综合考评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综合考评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04.09国务院令第439号3术语和定义3.1绩效

部门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2安全标准化绩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

4运行控制4.1文件与资料

4.1.1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1.2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

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可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

4.1.3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

4.1.4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

4.1.5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

4.2记录

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

4.3完善与改进

4.3.1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

4.3.2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

5绩效考核评。

5.1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部门安全作业计划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序要求,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部门实际得分。

5.2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部门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

5.3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部门,给予安全奖励。

5.4在全年生产作业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部门,不给予安全奖励。

5.5在全年生产作业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部门,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

5.6在全年生产作业中,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对部门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7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室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作业。

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部门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8结合部门的作业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部门,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作业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部门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

作业危险程度系数见附表a.1。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指标见附表a.2。

表a.1作业危险程度系数表

表a.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指标表

篇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价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领导机构

第三条为保证安全标准持续改进,项目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

第四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二、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三、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三、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四、向领导小组汇报绩效评定结果。

第三章时间与人员要求

第六条时间要求

一、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初期,将增设评定次数,以利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小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人员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接受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4、具备操作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5、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6、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二、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

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一、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二、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三、现场检查情况

第十条检查要求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三、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纠正行动。

第十一条过程要求

一、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价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组织一次。

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

(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出现重大事故;

(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4)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1、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5)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7)开会时间;

(8)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2、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3、项目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1、首次会议

(1)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2)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

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2、现场评定

(1)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

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

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2)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3、末次会议

(1)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2)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3)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4)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5)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二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项目。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2)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3)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4)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表。

不符合项表及纠正措施报告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五、纠正措施及验证

1、项目在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项目组织实施。

2、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项目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

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二条标准化外部评价办法

一、在项目内部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主管机关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

二、由主管机关对项目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落实主管机关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系统的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三、每一年应向主管机关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主管机关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

四、当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第十三条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

一、负责部门及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成纠正措施验收组,开展纠正措施验收工作,并负责提出纠正措施处理意见;

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纠正措施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

二、纠正范围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活动,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评价,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价进行纠正,以适应公司管理和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程序。

1、依据监测结果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部门和项目;

2、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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