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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制度汇编.docx

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1、运输轨道包片制度

一、按质量标准化,严格检查,验收各作业组的工作情况。

二、各作业组要分工协作,搞好全矿上下的轨道质量,并达到标准化的要求,实行动态达标。

三、工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违章蛮干。

四、凡铺设、维修轨道前,必须经调度室及有关人员同意,方准施工,同时,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

五、轨道维修不准单人作业,在维修过程中要设警戒,防止任何车辆进入工作地点。

六、工作人员在日常轨道维修时,要认真检查线路,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轨道质量,确保安全运输。

七、经常清除道床淤泥积水,防止泥水导电。

2、矿井斜巷一坡三挡管理制度

一、对于坡度大于2度的斜巷必须设挡车装置。

二、对于斜长小于20m(含20m)的斜巷,上部车场必须设置一挡。

三、对于20m-----50m的斜巷,上部车场及下部车场必须各设置一挡。

四、对于斜巷长度大于50m的斜巷,上部变坡点下方20m(无明显变坡点的不在此限)及下部车场两挡之间应视其实际长度增设一定数量的挡车装置,其中对于坡度小于8度的斜巷,各挡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0m,对于坡度大于8度的斜巷,各挡距离不大于100m。

五、对于斜巷中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须在其上方15---20之间增设1---2挡,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六、上部挡车装置设在距上部变坡点不小于2m(含2m),下部车场挡车装置的位置应设在下部变坡点15---20m内(有甩车道岔应设在道岔以上),所有的挡车装置须固定在适当位置,统一形式,固定牢固,且要求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七、关于各挡车装置,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上部车场一挡,装设双向爬轨式阻车器或钢性地劂式阻车器。

2、变坡点下方20m处设一挡,装设在上部车场能操作脚踏式钢丝绳捞车器或挡车拦。

3、下部车场及斜坡中部各一挡,装设限速碰撞式勾轴捞车器。

4、在下部车场装设地劂式阻车器或架式阻车器。

3、副井运输管理制度

随着我矿安全生产机械化程度的升高,为了运输过程中人身安全和重型设备安全到位,从而保证工作面正常安装并且如期投入使用,特制定以下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重型设备运输前必须由技术、机电部门负责派专人检验,复查确保设备完善后方可执行运输。

二、根据安装程序,技术、机电部门负责派专人指导,运输单位按次序运输,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派专人监督。

三、重型设备入井安全措施:

1、设备入井前:

1)、运输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付井罐笼出井措施》有关规定。

2)、重型设备每次入井,机电部门严格检验提升系统(包括绞车各部件各保护、钢丝绳、防坠器、钩头、天轮等)可靠性,灵敏性,并且做好记录,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2、入井时:

1)、提前根据设备的体积和副井的大小确定设备入井方式。

2)、根据设备的重量和付井提升钢丝绳的允许或有效拉力,确定一次性入井的数量和捆邦材料的选择。

3)、选择捆邦材料必须使用高强度,韧性好,又耐用的钢筋、钢丝绳或铁链等,可靠性不能出现丝毫误差,捆邦时要结实,经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入井。

4)、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听从专人指挥,严格监督,信号准确无误,确保设备安全入井。

平硐信号工和井底信号工严格操作规程准确无误,确保设备安全入井。

5)、井筒底卸放设备时,运输单位派专人监督必须小心慎重,(特别是井筒底准备乘罐人员要求远离井筒底3-5米)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四、设备井下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单位每班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登记。

2、机电部门每次运输提前,检查确定所有运输或调度绞车的各部件和钢丝绳及信号可靠性、灵敏性。

运输单位严格检查确定绞车压柱和防跑车设施完好、灵敏、到位后才能启用,决不允许因检查不到位而导致运输不安全。

3、运输单位必须明确责任,无论哪一种运输工具先用木板垫实,然后根据设备重量、体积、形状选择相应的高强度、韧性好,又耐用的铁质材料捆邦(如6mm钢筋,8#多股铁丝或钢丝绳等),并且捆邦必须结实、完好、稳固。

决不允许因运输震动而损坏设备。

4、运输单位运输时,坚决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遇到弯巷或倾斜轨巷,每次都要派专人设警戒确保行人安全。

5、绞车司机必须固定有技术,有经验,有证的专人上岗操作,并且操作必须小心谨慎,均速平稳,确保安全运输。

6、运输特殊重型设备轨巷梁下隔爆水槽必须提前回收,巷道两旁的电缆及水管预先安排设好保护,决不能伤害井下任何设施。

五、设备运输到位后,卸放时,运输单位派专人指挥,小心轻放,拿稳放准,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六、运输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天的运输工作情况,以便调度掌握信息起到调配安排作用。

4、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二、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四、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五、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六、干部上岗对岗位工人进行理论及现场操作方法检查培训,规范操作演示,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5、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一、为了使设备运行无事故,保证我矿煤炭生产,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机电事故(包括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都必须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

二、机电科负责机电事故统计工作,统计报表要填写清楚事故发生时间、队组和主要事故的责任者,并由其队组负责人签名盖章。

三、机电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抢修恢复生产。

事故汇报制度:

一旦发生机电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机电科报告。

即:

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组织抢修。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必须立即上报机电矿长、矿长、总工程师和上级机关,由机电科亲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队在两日内写出事故报告,交机电科、调度室各一份;事故报告内容: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安装地点、用途、事故经过、损坏程度、责任人、处理结果、防范措施等,若发生机电事故不上报者,罚事故单位队长100元。

四、事故调查制度:

机电事故抢修完毕,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由机电科组织安监站和发生事故队组的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和发生事故时在场的有关人员开事故追查会议。

机电科将事故发生时间、原因、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五、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调查:

由机电科牵头,根据事故报告展开调查,被调查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对拒绝调查或汇报不实者罚50元。

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分清事故原因,对造成一般机电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500元罚款,间接责任者给予100—200元罚款。

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1500元罚款。

对造成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2000—5000元罚款。

对造成事故单位的队长,按照事故大小分别给予处理。

六、对机电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机电科要写书出书面材料通报全矿,并认真组织全矿机电职工进行学习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七、事故管理:

机电科建立事故档案,对发生的每一起机电事故均存在档案中,以便改进管理。

6、设备包机制度

一、机组及整机等重要设备均实行专业组或专人负责使用维护。

二、各班维修工必须分工负责,包机、包片或包段,做到责任明确,维护及时。

三、每个包机人必须明确自己所包设备的台帐、名称、性能质量及使用地点,并挂牌留名。

四、包机人要做到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设备卫生清洁。

五、包机人要学习有关技术,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懂原理、性能、性能、结构。

六、做到设备检修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协助本队安排定期检修,提出检修建议。

七、对达到安全完好指标的给予鼓励,对达不到的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7、设备的保养、检修、润滑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保养、润滑、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大修由机修车间负责。

二、设备的保养采用三级保养制度,即:

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三、例行保养:

由操作工人每班进行保养。

⑴检查设备易松动的部件;⑵搞好清洁卫生;⑶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及时加油;⑷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四、一级保养(小修):

每月进行一次,以操作工为主,修理工为辅,班长验收。

⑴局部解体检查,清洁规格部位;⑵处理例行保养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二级保养(中修):

设备累计大到规定时间后,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为辅,班长参加。

⑴更换或修理磨损件;⑵对电气系统停电检查处理。

8、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全矿使用的阻燃带领用时必须做到计划,经主管矿长机电科签字后,凭计划在机电科开出库单。

二、阻燃胶带领取、使用、回收,机电科和各队要建帐,相互签字生效。

三、除新增的阻燃胶带外,一律交旧领新,并按机电科安排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旧皮带。

四、对不使用的阻燃胶带,各队组如在5天内交不回回收库,按罚款制度处罚。

五、阻燃胶带的更换,必须通过机电科主管固定设备的技术员,做到更换前的新阻燃胶带进行抗拉试验,各班司机要做好班检记录。

六、各队组要对所使用的阻燃胶带负责维护保养,如有失职、违章损坏阻燃胶带,要追究该单位的经济责任。

七、各种规格的阻燃胶带,内部调用或外借时,由机电科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9、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

1、新绳到货后,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

3、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直径在18mm及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做本条文所要求的试验。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

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一般使用期限为1年。

悬挂水管、风管、输料管、安全梯和电缆用的钢丝绳,一般使用期限为2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拉伸0.5%以上。

3.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如连续3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9、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10、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

《1》平巷运输设备;

《2》3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3》斜巷无极绳绞车;

《4》斜巷架空乘人装置;

《5》斜巷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

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1、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并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

12、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13、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14、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二、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1次。

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试验1次。

有条件的应进行探伤。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12个月进行第1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1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在18mm及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不受此限。

3、新绳悬挂前的检验。

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检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检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4、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达到10%,不得作升降物料;

三、钢丝绳的检查:

1、必须设专职钢丝绳检查人员,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机电科长和机电科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2、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须以0.3m/s以下速度详细检查一次。

平衡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1次。

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

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钢丝绳检查内容包括:

断丝、锈丝、直径缩小和其它损伤情况。

4、钢丝绳检查由绞车副司机配合钢丝绳检查员进行(一般由两人进行),一人检查钢丝绳,一人负责信号。

5、钢丝绳检查时,应利用深度指示器确定断丝及其它损伤部位和直接缩小数据测量点。

6、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丝较多的部位和区段都应停止检查。

7、每季度应将绳子打开进行检查,将绳串出0.5m。

8、检查钢丝绳时,断丝检查可以用肉眼观察,利用杆将棉纱围在钢丝绳上,还可以利用钢丝绳损伤仪测量钢丝绳损伤情况,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绳直径缩小的情况(可求同一处测量三个数据的平均值)。

9、钢丝绳检查员,每天须将钢丝绳检查记录书面向主管技术员汇报三份。

10、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一、检身员应由矿长任命,佩戴标志,按时到岗执行入井检身任务。

二、检身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以身作则。

三、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检身员执行检身制度。

四、检身工必须对出入井的火工品进行数量清点,并由运输人员亲自签字,并监督检查,严格按规程要求,严禁违规运输。

五、建立检身记录薄,填写检身记录,同时要将每班的检身情况张榜公布,对违章都或扰乱、阻挠检身员工作者要进行处罚。

六、检身员要耐心细致地对待本职工作,决不准允许任何人将半点烟草、火种等一切易燃品带入井下,如发现井下有上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追究检身员责任,按惩处规定处罚。

七、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十不准》的规定,并监督检身员的工作表现。

八、严反偷盗行为,检身员必须加强检身,出入井都必须检身,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检身员20元,如屡教不改,必须调离岗位,出入井携带物品件必须登记,由本人签字。

九、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持入井证进行登记,无证或不登记不得入井,严禁人员私自入井。

十、记录员认真填好登记手册,分队、组逐一进行登记考勤,不得遗漏一人。

十一、待全部人员出井后,清点入井证,及时汇报调度室。

十二、实行三对口核实井下人数,即调度室、灯房、检身房共同核实井下人数,不得遗漏,确保准确无误。

十三、坚持一班两汇报,即人员入井与出井后都要汇报调度室。

十四、一旦井下发生意外情况,立即清点井下人员及工种,迅速汇报调度室。

11、交接班制度

一、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班人必须将当班发生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

三、接班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工具、备品,备件等当面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五、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醉酒或精神不正常,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

七、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未按要求交待清楚,有权拒绝接班向领导汇报请示。

12、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要挂“闲人免进”牌,领导或参观检查必须出示证件方可进入,并在本部门管理人员陪同下,按巡回检查图进行检查。

二、配备2-4只灭火器,0.5m3以上的砂箱及铁锹,不少于五个砂袋绝缘用具齐全。

三、要求有各种仪表和常用工具。

四、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特别是故障记录。

五、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严格检查管理,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监督。

六、要害场所照明度要充足,保持卫生清洁,无杂物,无灰尘,无油垢。

13、胶带运输机管理制度

《一》、胶带运输机的使用、维护管理。

1、各队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每台胶带运输机由各班司机(机头一人、机尾一人、皮带机长度超过500米时增加一人中段巡察)组成包机小组并挂牌管理,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电钳维修工各一人和包机小组共同组成当班包机组。

2、包机组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设备交接和班检制度。

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3、可伸缩胶带运输机易损件在井下必须保持一定的备用量,电动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离心式偶合器)各备一台,托辊等易损件在现场备用5件,井下备用部件要挂牌管理,明确标明“备用”、“待修”,并放置在顶板完好、通风、不影响行人、无淋水的安全处,零碎小部件应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

4、设备交接班及班检落实监督办法

(一)使用单位必须设立专门台帐,详细记录当班包机组成员上岗情况(如姓名、所操作设备、班检主要内容等)以及当班生产运行情况。

(二)现场交接班及班检情况由当班跟班队干部和当班安检员负责落实,并在当班第一次向调度室汇报时,一并详细汇报,同时将当班班检情况详细汇报队值班人员,在可伸缩胶带运输机台帐上进行记录。

(三)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管理部、通风灭火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开车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汇报程序,逐级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得到明确的处理建议和结果。

5、使用胶带机的单位应建立现场交接班、设备包机、定期检修、文明生产考核、事故汇报追查分析、奖惩等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上班遗留的问题及有关注意事项。

两班岗位工同时向矿调度和连队调度汇报,连队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6、胶带运输机头位置必须现场悬挂各种技术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操作规程牌板及检修制度等牌板。

7、加强对胶带输送机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连队汇报,严禁胶带输送机带病运转。

密切配合维护人员对胶带输送机进行日常检查维修。

8、安全保护:

(1)胶带运输机的四大保护(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堆煤保护)、三项装置(自动洒水装置、防跑偏装置、沿线保护装置)要安全规范、位置正确、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2)皮带运输机头必须配备25米消防专用软管、0.2立方米灭火砂和2只以上合格的灭火器。

灭火砂的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灭火器须经过校核。

(3)胶带机道必须敷设消防水管,水管直径不低于2吋,水管每隔50米设置一个消防支管或阀门,并与消防软管有良好可靠、拆装方便的连接,水管接头位置应便于人员操作。

(4)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安设:

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5)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6)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规定。

(7)沿线保护装置采用双向拉绳开关,沿带式输送机的沿行人一侧,从机头开始,每间隔50米设置一台,在运行过程中,当输送机沿线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拉动拉绳开关,实现保护后立即停车。

9、维修检查:

(1)机头机尾电器设备、机械装置应加强维修检查,达到完好质量标准,电器设备无失爆,确保运转良好。

机电设备清洁、无油污、无严重积尘。

电缆、管线等吊挂整齐,不得与皮带摩擦。

(2)皮带打滑、跑偏不超出托辊边缘,接头平整牢固,不允许出现两个接头同时进入滚筒,皮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得超过0.3平方米,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得超过带宽的5%,下皮带不磨机架。

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强力皮带的硫化接头实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台帐,便于维修检查。

(3)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润滑良好,不允许有连续三个托辊损坏或不转的现象出现,整条皮带不转托滚不得超过5%。

(4)检修时严禁站在机头、机尾、传动滚筒、皮带等运转部位工作。

打扫好机头、机尾责任范围的卫生,使胶带输送机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在清理滚筒上的浮煤时,必须先停机后清理,严禁边运行边清理。

(5)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消灭失爆,信号要清晰明亮可靠,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10、胶带机道要保持清洁,不准有遗煤、杂物、积水,不准埋机头机尾,闲置设备、备品备件码放整齐。

11、严禁用胶带运输机运水煤和块度大于100mm的矸石;严禁用水直接冲刷底皮带。

12、溜煤眼上口必须安装铁篦子,以免大块煤、大矸石卡住皮带;溜煤眼和煤仓上口必须安装安全可靠的防护栏、篦子、警标。

13、胶带运输机跨越点应设有利于行人安全的过桥。

与胶带机道合用的行人斜巷要设安全可靠的隔离栅栏。

14、小绞车管理制度

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否则,不准使用。

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

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定机电专职检绳员现场签定。

在绞车使用现场建有钢丝绳检验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十、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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