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学镇中心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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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学镇中心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樊学镇中心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榆林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榆政教发[2014]6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研修学分认定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学分认定对象:

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县教研室和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

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教研室负责审核认定,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统一登记并备案。

学校成立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舆论宣传、统筹规划,配合教育局、教研室搞好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四、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学校按照学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

包括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等工作。

五:

学分认定细则: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将从研修主题、研修计划、活动记录、研修总结、研修成果和研修学时等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

(一)、研修主题的学分认定:

贴近教学,主题突出(5分):

1、主题突出,贴近教学,具有研修的必要性。

5分

2、主题明确,贴近教学,有一定的研修价值。

3—4分

3、有主题,但与教育教学实际结合不紧,可研可不研。

1-2分

4、无主题,不计分

(二)、研修计划的学分认定:

计划应涵盖研修主题、研修目标、研修时间、研修内容及研修安排。

(10分)

1、目标明确,设计科学,方法得当,安排合理。

10分

2、目标明确,设计合理,方法适当,安排详细。

7—9分

3、围绕主题确立研修目标,但计划安排不够细致。

4—6分

4、有计划,但与主题不符,计划粗略。

1—3分

(三)、活动记录的学分认定(45分)

1、研修专题讲座。

指承担了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共同体组织的有明确主题的、全校性的教师培训活动。

须提交组织部门备案的文件、培训计划、聘书、荣誉证书、本人讲稿及培训记录、参训教师心得体会认定学分。

承担省级专题讲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校级2.5学分(全年学分认定不超过5学分)。

2、示范教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共同体的安排,承担校内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展示活动。

须提交组织部门备案的文件、本人完整教案(教学设计、反思)、聘书、荣誉证书、课堂实录及其他证明材料认定。

承担省级一次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5分(全年学分认定不超过5学分)。

3、课题研究(含微型课题)。

指县级以上有立项,结题验收等相关文件、证书的研究课题,或者教师针对日常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点滴问题开展的微(小)课题研究。

须提交实施方案、立项文件或证书、开题报告或者个人独立完成但未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教学反思、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

承担国家级课题10分,省级课题8分,市级课题6分,县级课题4分,校级微(小)课题研究每篇认定2分,要求每篇字数在600字以上,其他每篇认定1学分(全年学分认定不超过5学分)。

以上部、省、市、县课题未完成结题的扣除相应分数,课题研究有多人参加的,按2分递减层次予以赋分。

4、学习笔记。

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笔记或读书活动学习笔记。

须提交至少10000字的业务学习笔记或读书活动学习笔记、读书心得(3分)。

每少1000字扣1分,扣完为止。

5、“大家访”记录。

指教师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书信访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现行的教育观念,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给予合理化建议和科学指导的活动。

须提交不少于20次并有过程性材料的家访记录(3分)。

每少一次或者材料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6、班主任工作。

承担班主任工作,须提交聘书、荣誉证书和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会记录等(8分)。

7、校本教材编写。

指由教师编写,学校正式使用的校本课程,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

须提交规范装订的校本教材,编委会成员中要有教师的姓名(3分)。

8、指导青年教师。

根据学校安排,以“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形式开展的青年教师培养活动。

须提交学校安排、学期培养计划、培养成果等资料认定,师徒同分。

全年学分认定不超过2学分。

9、听评课记录。

是指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经常性的不可缺少互相学习、切磋教艺、研究教学的教研活动。

须提交听评课记录、研讨发言记录认定学分。

全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并有过程性材料(3分),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0、以上考核累计超出满分者满分计分。

(四)、研修总结(10分)

1、工作扎实,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有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举措。

8—10分

2、工作认真,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阶段工作成果清晰可鉴。

6—7分

3、能如实反映研修计划完成情况,并对今后研修工作提出思路。

4—5分

4、简单回顾研修工作。

1—3分

(五)、研修成果(20分)

1、论文发表情况:

指在《定边教育》、《榆林教育》、《陕西教育》、《陕西教育教研》、《人民教育》及正式刊号的刊期发表的成果,非核心期刊及教育行政、教研部门主办刊物发表的成果不予考评。

须提交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

多人参与撰写的论文以人次平均分认定。

2、论文交流获奖情况。

指所撰写论文在校级或共同体级别获奖或发表的成果。

须提交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每篇论文认定1分,满分2分。

3、教学能手评审情况:

指本人或培养教师被评为教学能手。

须提交组织部门备案的文件、颁发的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

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校级4分。

4、现代教育技术类、自制教具类、指导学生作品类教学成果情况:

须提交课堂实录、课件、获奖证书等。

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校级4分。

5、以上考核累计超出满分者满分计分

(六)、研修学时(10分):

1、集中培训:

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集中培训。

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结业证等)认定。

参加省级及以上培训、市级培训、县级培训,分别为1学时(半天或4小时)4、3、2学分。

2、专题培训:

指参加本校或共同体组织的,有明确主题的、全校性的教师培训活动。

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参训者心得体会认定。

每天计0.5学分,全年最高计分不超过3学分。

3、远程培训:

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远程培训。

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结业证等)、参训者心得体会、研讨记录等认定。

2学时计1学分。

4、其他培训:

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参加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高一层次学历提升教育,凭录取通知书、单科合格证、学历证书,按集中培训认定学分。

学习期间,考试合格,每门课程计3学分;获得学历证书,视为完成本周期内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学分。

5、特殊情况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当年培训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适当免修学分。

增加或免修学分的办法参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六、学分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提供培训结业证书等学分认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向学校申请学分认定。

申请校本研修学分,须同时提供个人专业成长计划,个人年度校本研修总结报告。

2、学校审查。

学校由专人负责,对教师提供的学分认定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全面审查,确认无误后,在教师学分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本校教师学分认定汇总表。

同时留存学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县级审核确认。

学校提交教师学分认定申请表、教师学分认定汇总表及教师申请学分认定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县教育局或其指定的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机构审核认定。

县级审核无误后在学分认定表及汇总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市级认定。

县教育局提交年度学分认定工作总结、教师年度学分总体情况、教师学分认定申请表、县教师学分认定汇总表等相关资料,报市继续教育机构认定。

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在相应位置加盖学分认定专用章予以确认,作为教师周期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

七、学分使用:

教师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情况是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培养、名优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教师每学年度校本研修总分值为100分,86—100分为优秀等次(占研修教师数的20%),76—85分为良好等次(占研修教师数的30%),60—75分为合格等次(占研修教师数的40%),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占研修教师数的10%)。

合格以上等次每年按10学分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视为完成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序。

学分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教师资格再注册时暂缓注册。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在校本研修中弄虚作假、骗取学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八、工作要求:

1、教务处、政教处要做好学校经常性活动的考勤统计。

2、教研组长要记录好本组的活动情况和进行考勤登记。

3、各位教师要为自己建立一份校本研修档案(个人成长档案),内容包括本学期个人研修计划,听课记录,示范课教案,论文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培训证书(复印件)、心得体会等能够反映本人研修情况的材料,每学期交教务处登记,作为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

4、档案室要做好研修档案的整理、存档。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本办法由学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2、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报告单

3、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考评表

4、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附件1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内容

信息

姓名

性别

学校

继教证书编号

职称

电话

项目

申请事项

提供材料

申请认定分数

实际认定分数

初审

复审

认定

研修主题

研修计划

活动记录

研修专题讲座

示范教学

课题研究

学习笔记

“大家访”记录

班主任

校本教材编写

指导青年教师

听评课记录

研修总结

研修成果

论文发表情况(人民教育、陕西教育及陕西教育科研、榆林教研、县级教育刊物)

论文交流获奖情况

教学能手评审情况

现代教育技术类、自制教具类、指导学生作品类教学成果情况

研修学时

(培训)

考评等级

合计

学校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月日

县区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县教研室(公章)

年月日

市考核组考核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封面)

 

 

研修人员: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校本研修报告单填写须知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报告单》为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材料封面,申请人要结合自身研修实际,逐项完善认定相关材料。

1.本报告单为教师一学年内校本研修活动的完整记录,由教师个人填写后报学校初审,作为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的依据。

2.研修主题要认真选定,选题要小、实、新、活,尽量与本专业学科对口。

报告中所有项目都要围绕研修主题展开,研究要严谨,内容要详实。

3.申请材料用word输入,所填文字均为小四号仿宋体,用A4纸双面打印)。

4.严禁网络下载或拼凑,违者后果自负。

 

研修教师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照片)

工作单位

继教编号

联系电话

邮箱

教育格言

个人工作简历

 

校本研修工作计划

研修主题

研修时间

研修内容

 

研修安排

 

备注

校本研修活动记录

研修项目

过程性

材料

 

备注

要提供可信文字或视频、音频佐证材料,方可登记分数。

 

校本研修工作总结

研修总结

 

备注

研修工作总结要对照研修计划简要回顾,说明研修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研修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安排。

校本研修成果

成果名称

过程性

材料

 

备注

提供附件:

发表的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获奖的复印证书或文件、文章。

校本研修学时登记(培训情况)

 

备注

要标注清楚研修时间、地点、学时,完成情况等相关内容。

附件3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考评表

姓名

工作单位

项目

考评标准及要求

分值

实得分

研修主题

主题突出,贴近教学,具有研修的必要性。

5

主题明确,贴近教学,有一定的研修价值。

3-4

有主题,但与教育教学实际结合不紧,可研可不研。

1-2

无主题

0

研修计划

目标明确,设计科学,方法得当,安排合理。

10

目标明确,设计合理,方法适当,安排详细。

8-9

围绕主题确立研修目标,但计划安排不够细致。

6-7

有计划,但与主题不符,计划粗略。

1-3

活动记录

主题突出,按计划有序推进,过程性支撑材料记载详实,规范完整。

35-45

紧扣主题,按计划有序推进,有过程性支撑材料,但不够规范。

25-34

围绕主题,按计划实施,但佐证材料不完整。

15-24

主题不够突出,未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1-14

研修总结

工作扎实,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有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举措。

8-10

工作认真,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阶段工作成果清晰可鉴。

6-7

能如实反映研修计划完成情况,并对今后研修工作提出思路。

4-5

简单回顾研修工作

1-3

研修成果

成果显著,学分达8分以上

17-20

成果突出,学分达6分以上

12-16

取得成果,学分达4分以上

7-11

成果不明显,学分达1分以上

1-6

研修学时

30学时以上

10

20-29学时

7-9

10-19学时

4-6

1-9学时

1-3

考评等级

合计

附件4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序号

研修项目名称

申请人

所在学校

认定得分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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