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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同志们

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服务大局,体现特色,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全国总工会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总工会的工作重点,在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女职工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一)女职工“素质提升”、“岗位建功”行动有了深入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动员广大职工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总工会开展了“学振超精神,做金牌工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竞赛活动。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实施“素质提升”、“岗位建功”行动为载体,组织女职工积极投入“学、做、当、建”和“创争”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青岛、威海、滨州等市开展了向女职工“送书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烟台、潍坊、聊城等市开展了“创方法、出亮点”、“创品牌、练绝活”活动,东营、日照、临沂、德州等市开展了“师徒结对、拜师学艺”活动,胜利油田、铁路、莱钢等大企业工会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争做有技术的好工人”、“优化结构上水平,降本增效我争先”活动,省财贸金融、轻纺、医务、邮政等女职工集中的产业工会组织女职工参加行业技能大赛等。

通过这些活动,组织引导女职工学文化、学技术、练技能、强素质,有效地促进了女职工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聪明才智的发挥。

一年来,全省女职工有30.68万人取得高一层次学历,34.19万人技术等级上升一个档次;提合理化建议20.6万余条,实施9.4万余条,创价值5.39亿元;技术创新3.83万项,创价值7.72亿元,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为大力弘扬先进精神,省总工会表彰了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个人和文明职工家庭,并对女职工建功立业“双十佳”授予了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

另外,有31个女职工班组和个人受到全国总工会表彰,下岗再就业女职工、山东沂蒙小调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怀珍被授予“全国五一巾帼奖”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使广大女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激发了立足岗位强素质,争创一流多贡献的积极性。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把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措施,使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

省总工会对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非常重视,将其纳入了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

各市总工会普遍制定了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许多企业工会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并深入女职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签订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省和各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加强工作指导,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省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会上交流推广的先进经验,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这些经验也得到全总女职工部的充分肯定。

到2006年年底,全省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6403份,覆盖企业35227家、女职工316.8万人,签订率达58.8%,提前完成了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

为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障知识答卷”和女职工权益宣传月活动,全省有90%以上的女职工和部分企业经营者踊跃参加了活动,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按照全总和省妇儿工委的要求,省总工会组织了工会系统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就女职工在民主政治、经济、文化、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完成了评估报告,推动了《山东妇女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

(三)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获得明显成效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继续实施“十百千万”计划,带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尽心竭力地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排扰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省和各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继续开展了“帮扶送教育”活动,共资助1612名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各市、大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针对困难女职工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辟新途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

如淄博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市女企业家商会联合启动了安康扶助工程,为1000名困难女职工办理了职工补充保险;泰安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连续三年开展了“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济南、济宁、齐鲁石化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行了女职工妇科疾病保险,枣庄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卫生部门坚持多年为困难女职工进行免费健康查体等。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共与7873户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助3902户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走出困境。

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地解决了困难女职工的实际问题,使她们深切地感受到了工人阶级大家庭的温暖。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工友创业帮扶行动”,积极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与帮扶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期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护工培训班,使她们掌握了一技之能。

各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也从实际出发,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了护工、月嫂、美容美发、电脑操作等适合女性从事的技能培训班,帮助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培训女性下岗失业人员10.2万人次,帮助6.6万名人实现再就业。

为弘扬女职工下岗不矢志,敢于拼搏、勇于创业的精神,省总工会选树了30名女职工再就业带头人典型,还向全国总工会推荐了李怀珍等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各市县总工会共选树了1577名女职工再就业带头人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了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四)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工会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坚持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的原则,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通过调查研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通报等措施,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2006年9月底,全省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97226个,同比增加13462个,组建率达97.8%。

各地工会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据企业实际和女职工的意愿开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女职工组织的作用。

为提高女职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省总工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了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使全省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干部普遍取得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资格,为更好地依法维权打下了基础。

各市、县工会也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共培训专兼职女职工干部1.67万人次,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农民工权益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对部分企业加班加点现象严重、生产场所粉尘、噪音严重超标、女农民工文化技能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按照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有效地指导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女职工干部开拓进取、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总工会向关心支持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如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还没有得到切实保障、部分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的文化、技能素质偏低等。

从女职工工作来看,发展还很不平衡,有的市对女职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至今还未配备专职女职工干部,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局面;有的新建的女职工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还有部分女职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与新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对此,我们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省委八届十三次会议对建设和谐山东作出了全面部署,都为新时期工会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着力点,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机遇,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上来,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主力军作用。

据此,今年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认真贯彻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努力提高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不断增强自身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动员全省女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一)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证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工会的重要职责。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带领女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的观念,通过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岗位建功”行动,不断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动员组织女职工为和谐山东建设创出新业绩。

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是工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要求,进一步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素质提升”活动,教育广大女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要引导女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帮助更多的女职工由低技能向高技能转变,单一技能向复合技能转变,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竞争实力。

要认真落实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素质教育的意见》,把提升女农民工素质纳入“素质提升”活动之中,针对部分女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技能单一、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广泛开展向女农民工“送文化、送技能、送法律”活动,帮助她们搭建学习文化知识的平台,不断提高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组织她们参加技术培训和各种形式的技能练兵活动,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把有关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她们手中,引导她们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其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型劳动者。

动员组织女职工为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职工群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组织引导女职工参加“学振超精神,做金牌工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岗位建功”活动,围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节能降耗、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要鼓励女职工努力打造岗位品牌,激励她们积极争创“建功立业标兵岗”,争做“建功立业标兵”。

特别要发挥女职工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和心灵手巧的特点,组织她们积极参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职工节约环保”行动,培养和树立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理念,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升油、一块煤做起,做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带头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

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女性作为母亲和妻子,是家庭的主要维系者,承担着家庭文明和谐的职责。

因此,女职工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家庭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和谐职工家庭活动,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和谐新风等进入职工家庭。

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善于学习、崇尚科学,促进家庭成员积极向上、相互影响、共同提高的良好家风;倡导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爱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尊老爱幼、夫妻互敬互爱,邻里诚信友爱,促进形成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和谐人际关系。

通过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和谐职工家庭活动,营造知荣辱、讲美德、树新风、促和谐的浓厚氛围,以职工家庭的文明和谐,带动社区和企业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环境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王兆国同志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这一维权观对于指导新时期的工会维权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柏继民同志在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上就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维权工作,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依法维权的关系,正确处理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维权机制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正确处理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政主导与工会运作的关系,进一步阐明了工会维权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决定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做好工会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好基本职责,努力开创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进一步拓宽女职工维权工作渠道。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重视支持、工会牵头运作、部门配合联动、职工有序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是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同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与工会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内外部力量,推动涉及女职工权益问题的解决,努力实现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社会化。

要积极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努力把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其中。

今年《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纳入省人大立法调研,《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要进行修订,省和各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这些法规早日修订出台。

《山东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即将出台,要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浓厚氛围,并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生育保险规定的贯彻落实。

要继续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山东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帮助和指导女职工尤其是女农民工依法签订好劳动合同,促进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手段。

为推动工作进展,省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提出从现在起到2008年底,力争在已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企业中,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90%以上的目标及工作措施。

各市、省产业、大企业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把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今年底,全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达到75%,力争达到80%以上。

要注意抓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工作,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效实施。

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于适当时间对各地推行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自查,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三)热情为女职工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群众基础

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工会的重要职责。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竭诚为女职工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多办实事好事,当好“娘家人”。

努力做好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省和各市、县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对女职工生活工作状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困难女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意愿,督促配合行政有关部门为她们排忧解难。

要按照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特别关注单亲困难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要掌握了解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并将其纳入工会重点帮扶的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女职工,要督促有关部门将她们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

要不断创新拓宽帮扶救助渠道,引导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团结互助精神,通过“金秋助学”、“帮扶送教育”、结对帮扶、“姐妹献爱心”、免费健康查体等多种形式,努力为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多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她们服务。

要继续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基地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要继续大力培养选树下岗再就业带头人的典型,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她们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带动更多的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

三、加强组建,提高能力,为完成时代赋予的任务夯实组织基础

“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是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工会组织提出的客观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夯实组织基础、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和谐山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继续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要以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为契机,按照“组建、发展、规范、提高”的原则,抓好女职工组织建设,确保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

今年要把加强餐饮、商贸等行业的女职工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规范组建工作;要根据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组建形式,争取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特别是流动分散的女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不断提高女职工组织的组建率和女职工入会率。

要继续巩固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组织建设,并指导她们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特色的工作和活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加强地方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今年部分市、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届期已满,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做好换届工作,配齐配好女职委主任,并落实好政治经济待遇;对在各级换届工作中人员发生变化的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调整充实人员,配备专兼职女职工干部,确保女职工工作不受影响。

努力提高女职工干部的整体素质。

各级女职工组织要完成时代赋予的任务,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能力建设。

要把提高女职工干部的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女职工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女职工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她们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女职工干部队伍。

今年省总工会将举办一期市、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重点进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切实加强女职工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要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把饱满的热情与科学的工作态度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要深入基层和女职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

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体现工作特色,努力打造女职工工作品牌。

要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女职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要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女职工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同志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会组织和女职工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女职工为和谐山东建设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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