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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运行管理制度

脱硫运行管理制度

1.总则

1.1.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为加强运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值班质量。

1.2.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一切规章制度。

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指挥。

对违纪、违章行为,本部将按考核办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3.值班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尊重科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在工作中认真检查,精心操作,仔细调整,确保管辖范围的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

1.4.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应有全局观念,互相关心,团结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

1.5.值班人员电话联系工作时,应先报自己姓名,并问清对方姓名,接受操作命令一定要复诵一遍,不允许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1.6.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应集中精力,严格监盘,做到勤分析、勤调整、勤检查、勤联系,努力提高值班质量。

1.7.当发生事故或误操作等情况时,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实做好详细记录,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分析,认真吸取教训。

1.8.值班人员因故短时离岗,必须将去处告诉主值,征得主值同意后方可离开。

请假离岗一个月以上者,回岗时应先跟班熟悉设备一至三天,请假离岗二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当班。

1.9.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权制止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严防坏人的破坏和捣乱,对形迹可疑的人应进行查问,及时汇报保卫部门。

1.10.运行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

2.组织领导与职权

2.1.脱硫值班人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受技术专责、单元长领导;在生产调度上服从值长或单元长指挥。

2.2.脱硫主操在接班后30分钟内必须向单元长汇报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及主要设备缺陷,并听取单元长布置的生产任务。

2.3.脱硫主操在交班前30分钟内必须向单元长汇报本班主要工作情况、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方式及主要设备缺陷。

2.4.脱硫值班人员在受脱硫主操直接领导,脱硫副操有责任指导脱硫巡操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若脱硫主操因事暂时离开控制室,脱硫副操可临时代理本单元的生产指挥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主操汇报。

2.5.单元长发布的操作命令,脱硫主操应无条件接受。

当命令与现场规程有抵触时,脱硫主操应申述意见,说明原因,如单元长坚持原命令仍需执行。

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6.脱硫主操发布的一切命令,脱硫值班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任何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值班员必须说明理由,拒绝执行,并报告上级领导。

2.7.脱硫主操有权调动值班人员和学习人员进行工作,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提出批评。

对于违章违纪不服从分配,延误或拒不执行操作命令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3.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脱硫岗位人员情况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确保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制,其它管理规定按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主操岗位职责

3.1.1.负责组织脱硫系统的运行和启、停操作,确保系统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值班期间应掌握各炉脱硫系统主要设备及有关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

3.1.2.在值班期间是所辖脱硫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当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事后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总结。

当班期间应以身作则,并督促全班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班对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

3.1.3.督促全班人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和定期工作、认真巡查设备,检查岗位的值班记录和抄表记录,积极开展运行分析。

若出现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措施,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

对影响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应及时向单元长及值长汇报。

3.1.4.组织和指挥本班内发生的事故处理,负责布置和做好事故预想,当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和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3.1.5.在当值时间内,负责对各岗位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核查、缺陷登录和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

3.1.6.领导脱硫运行人员确保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做好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1.7.接班后30分钟内向单元长汇报脱硫系统运行情况,接受单元长布置的工作。

3.1.8.因故变更脱硫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方式时,应及时向单元长汇报。

对涉及机组运行的操作和6KV设备的启动应事先得到单元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3.1.9.负责检查、督促各专职区域和班组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组织本班人员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3.2.脱硫副操职责:

3.2.1.1.负责本单元脱硫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操作。

生产调度上服从单元长、脱硫主操的指挥,两个副操不得同时离开表盘。

3.2.1.2.脱硫副操有责任指导脱硫巡操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若脱硫主操因事暂时离开控制室,脱硫副操应临时代理本单元的生产指挥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脱硫主操汇报。

3.2.1.3.负责脱硫设备的运行监视、调整、启停及事故处理操作,及与主机机组人员的联系。

每班对本区域内的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积极消除设备小缺陷,对无法消除的缺陷应及时汇报脱硫主操,联系检修处理。

若因故暂时无法停运消缺的设备,除及时汇报脱硫主操、单元长外,要加强对设备缺陷的检查,观察其发展势态并做事故预想。

3.2.1.4.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包括设备状态、系统操作及异常情况处理等。

负责控制室的抄表,每班必须对所有表计分析不少于两次,对抄表的准时和准确性负责督促检查。

3.2.1.5.按命令执行有关操作,执行检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3.2.1.6.按管辖范围和交接班的内容进行检查和交接班,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和主操指定的工作。

3.2.1.7.在值班期间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应主动向主操汇报,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

3.2.2脱硫巡操职责

3.2.2.1值班期间服从主操和副操的指令,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3.2.2.2负责定期巡检、设备维护、就地操作和替换副操临时监盘,双方必须将一些注意事项和检修设备了解交代清楚后方可进行。

3.2.2.3巡回检查标准按“巡回检查制度”执行。

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汇报副操或主操,采取处理措施。

3.2.2.4按管辖范围和交接班的内容进行检查和交接班,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和主操指定的工作。

3.2.2.5按命令执行有关操作,配合副操执行检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履行工作票开工、终结、延期中的相关操作。

3.2.2.6在主操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副操做好本岗位设备或系统的事故处理。

3.2.2.7值班期间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应主动向主操汇报,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

3.2.2.8负责本岗位安全用具、操作用具、专用仪表等工器具的管理和交接。

3.2.2.9负责本岗位公用规程和图纸、技术措施、通知命令等相关资料的保管整理工作。

3.3管辖区域及责任划分

3.3.1.脱硫系统的停、复役受单元长调度和指挥。

主操负责脱硫系统、设备的检修工作票许可。

启停增压风机和静叶调整、氧化风机、循环浆液泵,原、净烟气挡板及旁路挡板的操作,必须得到值长(单元长)的同意并在主操的监护下由副操进行。

主操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并跟单元长保持工作联系,主要设备的停服役要及时向单元长汇报。

3.3.2.脱硫岗位与主机机组人员的工作联系一般由副操负责。

循环浆泵及吸收塔本体上的附属设备、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氧化风机及附属设备和旁路档板、原烟档板、净烟档板、密封风机由副操负责交接班,脱硫系统的其它设备、设施由巡操负责交接班。

3.3.3.副操负责脱硫设备的运行监视、调整、启停及事故处理操作,巡操负责定期巡检、设备维护、就地操作和副操暂离盘台的替换监盘工作,替换监盘时双方必须将一些注意事项和检修设备了解交代清楚后方可进行,脱硫副操下盘后仍需关心盘前的报警讯号及巡操的监盘情况,两名副操人员不得同时离开控制室。

3.3.4.控制室监盘人员应认真监盘,不得与他人吹牛和做与监盘无关的事,对DCS画面应定期进行切换,检查、分析设备系统的运行参数,原则上应以监视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画面为主。

副操负责控制室的抄表,每班必须对所有表计分析不少于两次,对抄表的准时和准确性负责督促检查。

巡操负责现场巡检。

3.3.5.副操每班必须对本区域内的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巡操按第二章节规定的巡检次数和要求执行。

定期工作按规程规定的分工执行。

3.3.6.主操负责交接班室、工具箱间卫生工作;负责脱硫控制室内的公用工具、设施、资料的交接班;副操负责控制室表盘、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巡操负责脱硫区域内及脱水车间现场设备、设施和石灰石浆液制备车间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

以上工作列入交接班内容。

4.交接班制度

4.1.值班人员应按总工程师批准的轮值表值班,不得任意更改班次,遇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

4.2.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详细填写各项记录,校对系统模拟图,检查操作工具、安全用具、清扫用具、备品、钥匙等完整齐全,并做好盘面、地面以及控制室周围的清洁卫生工作。

4.3.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检查设备、查看运行日志,了解运行方式以及设备的检修和缺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4.接班前开班前会,汇报检查情况,然后由主操总结并根据当时的运行情况,布置本班任务,提出事故预想,交代注意事项。

4.5.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口头详细交代本班的工作情况,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各岗位应按交接班内容进行对口交接,接班者先签名,而后交班者签名,交接班工作方告结束。

如因交班没有交清情况而发生故障,交班者负有同等责任。

4.6.坚持准点交接班。

如接班人员因故未能到达现场,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汇报主操。

接班主操应与交班主操协商暂留所缺工种,或尽量找人代班;如接班主操未到时,则由交班主操组织召开班前会。

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原则上一人不可连值两班。

4.7.交接班过程中,如遇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应在主操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可请接班人员协助操作,无关人员应退出现场。

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4.8.当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接班人员有异议时,应提倡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的精神,由双方主操协商或经单元长裁决后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详细记录。

4.9.在交接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按不同岗位对口提出,并汇报各自主操,交班人员应对接班人员负责,立即组织返工、消缺,直至接班人员满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重大缺陷无法在班内自行消除时,交班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4.10.运行记录应一事一记。

认真记录。

5.巡回检查制度

5.1.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值班人员对本岗位管辖的设备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检查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检查记录。

5.2.检查设备要认真负责,必须携带必要的维护工具,对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时,应做到:

耳听:

设备是否有撞击声、磨擦声,振动声,承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声。

眼看:

设备部件有无异常情况,有无渗漏浆、水、油、气、烟等。

手摸:

设备温度、振动是否正常。

鼻闻:

是否有异常气味。

5.3.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汇报主操对症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

如运行无法消除时,应汇报单元长填写“设备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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