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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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办法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公司材料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部室和基层区队材料管理职责和范围,规范材料预算、领用、运输、现场存储及使用、回收、库存等管理程序,以实现材料零浪费,达到节支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划分
1.1材料部
1.1.1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材料预算编制和各单位材料成本的考核通报和奖惩兑现。
1.1.2负责所分管工字钢、U型钢、单体液压支柱租赁费、配件(2000元以下)、油脂和其他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控制(含分管项目安全投入、标准化投入)。
1.2生产技术部
1.2.1负责所分管其他材料、木材、支护、建工、火工品、巷修、防治水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控制(含分管项目安全投入、标准化投入)。
1.3机电运输部
1.3.1负责所分管的道轨、钢管、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配件(2000元以上)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控制(含分管项目安全投入、标准化投入)。
1.4安检部
1.4.1负责所分管的安全费用、质量标准化工程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控制。
1.5调度室
1.5.1负责所分管的其他材料(通讯)预算的编制和日常控制。
1.6通防部
1.6.1负责所分管的抽放管理压风自救、监测、监控、自救器、瓦斯便携仪、放炮器、二氧化碳等各种仪器、仪表的预算编制和日常控制。
1.7人力资源部
1.7.1负责所分管的劳保用品预算编制和日常控制。
1.8区队
1.8.1负责本区队、各班组实现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费的预算管理、日常控制及月末内部考核。
2材料预算管理
2.1年初,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可控材料成本指标,结合本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各成本管理部室参加编排本年度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核后,分解下达执行。
2.2对于无法定额下到各区队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均明确指标,列入公司管理费用,由管理部室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总体安排,逐月编制使用预算,用料单位按规定程序审批领用。
2.3月度生产计划排定后,由成本管理部室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及年度材料指标情况,充分考虑月度的生产情况,编制材料预算,并分解到各用料单位;对公司统管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分管部室提出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列入公司统管材料预算,月中由分管部室控制发放。
以上审核后的材料预算列入到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并作为部室、区队控制使用及考核的依据。
3材料领用管理
3.1预算内材料领用程序
3.1.1领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列入的材料时,由领料单位材料员到材料部办理领料手续,供销部严格按照材料部领料单上注明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发放。
3.1.2钢棚(包含附件)由于金额较大,且受地质条件影响,不确定性较大,要求领料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报告,生产部签批后方可到材料部办理领用手续。
以上程序由企管部落实。
3.2预算外材料领用程序
3.2.1领料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及具体理由,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3.2.2报分管业务部室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
3.2.3按材料类别报分管部室审批并签署具体意见。
3.2.4材料部按材料分管部室审批意见办理领料手续。
以上程序由企管部监督。
3.3其它规定
3.3.1所有材料领取必须到材料部办理手续后方可到供销部仓库领取。
3.3.2材料部发放材料依据:
3.3.2.1预算内材料依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发放。
3.3.2.2预算外材料,依据分管部室批准的“单项工程审批表”发放。
3.3.2.3区队生产任务超计划需增加定额内材料时,按照生产部、机电运输部书面签批意见,参照当月预算定额增加区队相应材料预算费用。
3.3.2.4如遇特殊情况使用材料时,经调度室安排或公司领导安排,供销部可先行发料,事后用料单位补出库手续,补报手续必须在3天内办理完毕,否则,费用由领料单位承担,由供销部监督。
3.3.3供销部发放材料时,要遵循“有旧不发新”,“先进先发”的原则发放材料。
对于不按此原则发放者,每发现一次对供销部管理人员罚款50元,导致材料腐烂、变质及失效者,按损失的原值对供销部罚款。
3.3.4使用单位领用旧材料时,由分管部室部长签字后到材料部办理领料手续即可发放。
领料手续按旧材料领用程序办理,区队使用旧材料纳入月度正常考核(单价为新材料单价的50%)。
以上规定由企管部落实。
4材料运输管理
4.1责任划分及要求
参见《安阳大众煤业公司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5材料现场存储及使用管理
5.1材料存储管理
5.1.1使用单位现场材料储存量,一般不能超过3天。
如发现储存材料量超过规定者,对该队每次罚款200元/种,队长书记各罚款50元/种,材料员20元/种。
由材料部现场落实。
5.1.2区队施工现场堆放材料,必须在适当地点按以下标准管理,如发现储存材料存放不按规定的,对该区队罚款50元/次,造成材料损坏、浪费的,按原值的2倍处罚,由本队管理人员承担。
5.1.2.1轨道、工字钢、U型棚、风管、水管、抽放管路分层码放,保持三面成线,层间用背板或废坑木隔开,宽度一般不超过1米(可根据安全要求宽度码放)。
5.1.2.2道木、棱形网、金属网分层横竖交叉或分层摆放,呈方形或长方形垛。
5.1.2.3水泥、石子、河沙、炮土等建工材料要成梯形方垛(或堆放到料池内,避开有淋水、积水地点)。
5.1.2.4锚杆必须码放在固定架上且避开有淋水地点。
5.1.2.5锚杆托盘成盘拴系、堆放或吊挂;锚固剂、锁具必须入箱或上架保存。
5.1.3施工现场储存的材料,必须在适当地点分类码(堆)放,不允许在区队料场以外或施工地点以外的文明卫生区域内放置;材料标志牌齐全,悬挂整齐(由材料部落实);工程结束后,剩余材料要在分管部室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移或退库。
5.1.4施工现场储料场选择,应尽量避开有水等其它损坏材料因素的地方,确实避不开时,要有防止材料腐朽、损坏等防护措施。
5.1.5施工现场零散的机电设备备件、配件等要集中分类码放,小型配件要装箱,严禁乱堆乱放,不允许有灰尘。
5.1.6使用水泥、速凝剂的单位,要做到“先到先用、后到后用”,要存放在无淋水的地方;日常管理应做到:
存放处必须离地面150mm以上,并要用“塑料布”进行下垫上盖,底部“塑料布”要大于水泥垛,保留约500mm长度,使用水泥时放开,垫在地板上接着掉落的水泥,不用时,折起;水泥、速凝剂结块或失效按浪费处理。
5.1.7区队因巷道整修等原因回收的网片、托盘、工字钢、U型钢等材料,能够复用的应复用,不能复用的应集中码放,不得乱扔乱放;存放数量能装一车时,应及时装车升井。
5.1.8区队因生产条件变化造成井下材料闲置时,应在2天内与分管部室和材料部联系,以便及时调转其他单位使用或升井存放,由于联系不及时造成的罚款由本区队承担;确因公司原因临时变更生产计划的,井下备用的材料经业务部室认可后,可以挂账两天的使用量转入下月考核。
5.2材料使用管理
5.2.1各单位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备技术说明书规定等)合理使用。
不按规程或措施规定使用材料而造成材料损坏、浪费的,按材料原有价值的2倍对用料单位罚款。
由本队管理人员承担,由专业管理部室监督落实。
5.2.2各单位现场储存的材料使用按照“先到先用”的原则,严禁材料长期存放不用,如发现长期存放不用,造成材料腐朽、变质、失效、损坏的,按规定处罚。
5.2.3工作地点存放的材料不准被浮煤、浮渣或其它杂物埋住,否则,每发现一次,按损坏材料处理。
5.2.4材料挪作它用按材料损坏处理。
5.2.5在施工期间,不得随地乱扔、乱放材料,否则按损坏处理。
5.2.6对不经管理部室同意,擅自截断型材,按损坏材料处理。
5.2.7对于特批购置的材料、设备及备件等,到货后长期不用,造成积压、报废浪费的,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30%处罚,由区队支书、队长、材料员承担,由供销部监督落实。
5.2.8不允许用锚杆、管材、皮带纵梁等做撬杠、抬杠;造成锚杆等弯曲的,按损坏材料处理;造成锚杆等弯曲,且找不到责任人时,按卫生区处罚责任区队。
5.2.9掘进架棚巷道使用的防倒器、前探梁,必须按施工措施要求使用,不允许超范围使用。
6回收管理
6.1物资回收范围
6.1.1公司规定应回收物资及其回收率见附表一。
6.1.2公司通知必须回收的物资。
6.2部室职责
6.2.1材料部负责分管工字钢、U型钢、油脂、配件、其他材料的回收。
负责全公司物资回收的核算、考核工作。
6.2.2生产部负责分管支护类回收材料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2.3机电运输部负责分管大型材料、大型机电配件、工器具类回收材料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2.4调度室负责分管调度通讯类回收材料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2.5安检部负责分管安全费用、标准化牌板类材料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2.6供销部负责回收物资的入库、记账、保管、修复、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6.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6.3.1供销部设专人专库(或地点)专管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工作,做到账目齐全、规范,分类码放整齐。
每月5日、15日及25日分别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并报送生产部、机电运输部、材料部及企管部。
6.3.2井下各单位回收的轨道、管路等存放在井下时,应提前通知材料部、人力资源部过数,否则,人力资源部不结算运费;装车时,必须好坏分开、码放整齐,否则,每车对运料单位处罚100元,且不结算运费;材料车升井后,在12小时内,必须卸车入库。
不按规定存放时,由材料部安排,由其他单位代管,按每车500元奖励工作单位,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罚责任单位管理人员50元/车,由材料部落实。
6.3.3回收物资按标准计价(见附表二《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月底作为回收单位的回收奖励,进入市场结算,可由单位二次分配,其中40%金额奖励区队干部,60%奖励回收人员。
指定必须回收的物资及交旧领新的物质,公司不予支付回收费用,只作为对区队月末考核的依据,由材料部落实。
6.3.4巷道密闭前,通风区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及材料部。
擅自打密闭,且造成密闭巷道内存放有材料时,罚通风区区长、支书各200元/次,由材料部落实。
6.3.5责任区队接到打密闭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清理密闭位置以里的材料,影响密闭工作时,罚队管理人员50元/天,由调度室落实。
6.3.6对于井下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运输沿线,按规定应回收物资(附表一)回收率达不到的,每差1件,罚队管理人员10元/件,由材料部落实。
6.3.7对于井下、地面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各运输沿线,部室通知需回收的材料、设备等,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回收的,除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罚款50元/天外,并在早调度会进行通报批评,由责任管理部室落实。
6.3.8回收的可修复物资,供销部应妥善保管,随公司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下达修理计划,月底对承修单位进行考核,由材料部落实。
月底完不成修复计划的罚支书、队长、副队长各300元,其他管理人员各100元,按完成计划情况罚承修单位50~1000元,由材料部落实,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6.3.9可修复的物资经有关部室(机电运输部、生产部、供销部、调度室、安检部、材料部分别对其分管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后,由供销部作入库建账管理,材料部根据实际安排区队使用。
6.3.10报废物资或没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供销部编制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复后,按程序处理,废品处理所得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账管理,由监察部落实。
7库存管理
7.1区队每月30日前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对照。
同时编制库存物资报表(含回收待用物资),库存物资报表(含回收待用物资)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在30日下午5点之前交到材料部,不及时报送库存报表,罚区队材料员50元,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由材料部落实。
7.2公司每月在班组核算检查时,对区队库存物资进行盘库(包括回收物品),主要抽查库房材料码放,帐、物对照情况及库存物资储备情况。
抽查帐、物不对照,材料不码放,对队管理人员罚款50元/种。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对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次,对材料员罚款100元/次。
由材料部落实。
7.3各单位长期积压的可用材料、备品、备件等,应主动与成本管理部室联系,及时协调周转复用,新品按退库处理;否则,按积压处罚责任单位管理人员50元/品种。
由成本管理部室监督,材料部落实。
7.4成本管理部室应经常到区队了解分管材料的库存情况,区队有长期闲置的材料时(包括回收材料),可以在区队间调剂使用,区队应主动配合,列出闲置材料明细,经业务部室牵头办理手续,调剂到其他需要的区队使用,月末材料部依据手续,按价值(新品100%、旧品按回收价格)奖励贡献单位或者冲减该单位材料费,对使用调剂材料的区队只计收50%价值的材料费。
对于区队不配合调剂工作的,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次。
由成本管理部室出具罚款单,企管部落实。
8其他规定
8.1材料部和各成本管理部室对分管材料项目负有日常检查、监督、管理责任,分管部室不定期对井上、下材料管理进行检查,并负责通报的下达和处罚的落实。
8.2成本管理部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材料管理存在问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到责任区队或材料部,并督促整改,对于发现问题而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置之不理的,一经发现,对分管部室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
由企管部落实。
8.3区队卫生区的划分,按照生产部划分的各单位卫生区范围执行。
8.4凡是有使用年限的材料、电器、工具等,如果使用年限未到而损坏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由材料部落实。
8.5采煤(掘进)工作面交接时,要有详细的材料交接明细,并有分管部室的签字,交接记录中有的材料,接收单位负责管理,交接记录中没有的材料,由交出单位负责整理回撤,此项工作要在工作面交接2天内完成。
否则,经落实,属哪方责任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责任单位承担;属双方扯皮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
由材料部落实。
工作面交接的具体要求,按公司工作面交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6因施工单位人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材料浪费的,材料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0%;返工所有材料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8.7机修厂各种原材料、制作修理的配件未到材料管理部办理领料手续的一律不准发放。
机修厂每月领取的原材料必须建帐登记。
材料管理部要不定时到机修厂清点原材料使用数量,如发现原材料领用数量与使用数量不符或存在浪费现象,发现一次,材料管理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机修厂100-1000元罚款。
8.8公司成本管理部室每季度根据公司考核情况统一进行奖罚。
8.9针对部分材料项目制定相应的单项管理奖罚办法,详见附件。
附表:
1.应回收物资目录及回收率表
2.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
附件:
1.工作面柱、梁管理办法
2.轨道、管路管理办法
3.钢棚管理办法
4.胶带、钢丝绳、
5.常用工具管理办法
6.油脂管理办法
7.风筒管理制度
表一应回收物资及回收率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回收率
1
钢管
1.5寸以上
100%
2
钢轨
各种规格
100%
3
电缆
6平方-10平方
95%
4
电缆
16平方-35平方
97%
5
电缆
50平方
98%
6
胶带
各种规格
95%
7
钢丝绳
Φ15.5以下
60%
8
钢丝绳
Φ15.5-21.5
85%
9
钢丝绳
Φ22.5-26.5
90%
10
钢丝绳
Φ26.5以上
95%
11
金属棚
各种规格
100%
12
铰接梁
各种规格
99.7%
13
单体支柱
各种规格
99.7%
14
π型梁
各种规格
100%
15
坑木
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
70%
16
坑木
报废巷道
70%
17
坑木
道木
90%
18
钻杆钻头
各种规格
90%
19
阀门
各种规格
100%
20
防爆电铃
各种规格
100%
21
防爆按钮
各种规格
100%
22
接线盒
各种规格
100%
23
轴承
各种规格
100%
24
小型工具
交旧领新
100%
25
焊切工具
各种规格
100%
26
滑轮
各种规格
100%
27
千斤顶
各种规格
100%
28
拉杆
各种规格
100%
29
倒链
各种规格
100%
30
弯道器
各种规格
100%
31
扳道器
各种规格
100%
32
起道器
各种规格
100%
续表一应回收物资及回收率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回收率
33
回柱器
各种规格
100%
34
机车电瓶
各种规格
100%
35
防爆灯
各种规格
100%
36
电器类
各种规格
100%
37
铁锨
各种规格
90%
38
洋镐
各种规格
90%
39
道夹板
各种规格
95%
40
道螺栓
各种规格
40%
41
锚杆
巷道两帮
100%
42
道拉杆
各种规格
95%
43
配件
密封件.非金属件
90%
44
配件
金属件
100%
45
联轴器
各种规格
100%
46
机尾滚筒
各种规格
100%
47
三用阀
100%
48
注液枪
100%
49
直托辊
各种规格
100%
50
三节辊
各种规格
100%
51
道钉
50%
52
电缆钩
各种规格
95%
53
手摇式液压支柱
100%
54
法兰盘
各种规格
100%
55
管卡支架
各种规格
95%
56
57
58
59
60
61
61
62
63
64
表二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回收单价
备注
1
刮板
40T
元/件
5
完好
2
联接环
40T
元/件
2
完好
3
链条
40T
元/件
8
整挂
4
分链器
40T
元/件
3
完好
5
压链器
元/件
10
完好
6
三用阀
元/件
3
7
注液枪
元/件
5
8
直托辊
元/件
10
9
三节辊
元/件
15
10
矿车碰头
元/件
4
11
高强螺丝
元/件
1
完好
12
高压胶管
10*10M
元/根
6
有1/2完好
13
高压胶管
10*5M
元/根
3
有1/2完好
14
高压胶管
16*10M
元/根
10
有1/2完好
15
高压胶管
25*10M
元/根
15
有1/2完好
16
高压胶管
13*2M
元/根
2
有1/2完好
17
高压胶管
10*2M
元/根
1
有1/2完好
18
其他配件
按原值10%
19
电缆
6平方及以下
元/M
0.5
长5M以上
20
电缆
6平方以上
元/M
2
长5M以上
21
钢管
1寸
元/M
1
22
钢管
2寸
元/M
1.5
23
钢管
3寸
元/M
2
24
钢管
4寸
元/M
3
25
钢管
6寸
元/M
4
26
道轨
22Kg、30Kg
元/M
3
27
弯头
4寸及以下
元/件
5
28
弯头
4寸以上
元/件
8
29
三通
4寸及以下
元/件
8
30
三通
4寸以上
件/元
12
31
法兰盘
3寸以下
元/个
5
32
法兰盘
3寸以上
元/个
8
33
风钻杆
1.5米以上
元/根
3
34
风钻头
元/只
2
35
道夹板
22—30Kg
元/副
6
报废1.5元
36
道拉杆
元/根
6
37
道钉
元/Kg
0.5
续表二回收可修复物资计价目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回收单价
备注
38
电缆钩
4钩以下
元/件
2
39
电缆钩
5钩以上
元/件
3
40
接线盒
三通四通
元/件
8
41
防爆灯
元/盏
3
完好
42
螺母
元/个
0.03
43
垫圈
元/个
0.02
44
单体柱
元/根
20
45
工字钢
2M以上
元/根
12
46
U型钢
2M以下
元/根
5
47
U型刚卡
元/副
5
48
树脂锚杆
M161.6M`1.8M
元/根
2.5
修复后单价4元,报废1.0元
49
树脂锚杆托盘
M161.6M`1.8M
元/个
1.5
修复后单价2.0元,报废0.5元
50
高强锚杆
元/根
2.9
修复后单价5元,报废1.2元
51
木托盘
元/块
0.2
52
菱形网
元/平方
5
完好
53
钢板网
元/平方
4
完好
54
钢带
元/片
4
报废1元
55
锚索托板
元/块
5
完好
56
锁具
元/个
5
报废0.2元
57
木背板
元/块
0.14
58
拉杆
元/套
1
59
松木
2.4M-3.0M
元/根
8
60
松木
3.0M-4.0M
元/根
10
61
坑木
元/立方
20
62
大道木
元/根
3
63
小道木
元/根
1.5
64
水泥轨枕
元/根
4
65
油桶
元/个
6
完好
66
废钢丝绳
元/Kg
0.2
67
水泥袋
元/个
0.2
完好
68
废铁
元/Kg
0.4
69
废油
元/Kg
1
说明:
1、单位强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