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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设备管理细则

安徽海螺集团白马山水泥厂Q/BNG02.41997

 

设备管理细则

 

1997年8月1日发布1997年8月1日实施

安徽海螺集团白马山水泥厂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1、总则--------------------------------------------------------3

2、设备管理组织机构-------------------------------------------5

3、设备管理职责范围---------------------------------------------------6

4、设备的前期管理-----------------------------------------------------11

5、固定资产管理-------------------------------------------------------16

6、设备的备品配件管理-------------------------------------------------24

7、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29

8、设备的检修管理-----------------------------------------------------33

9、设备的大修理管理---------------------------------------------------38

10、设备的事故管理-----------------------------------------------------41

11、设备技术档案管理---------------------------------------------------57

12、设备的润滑管理------------------------------------------------------60

附:

白马山水泥厂设备管理系统图

设备润滑卡

 

1总则

1.1目的和范围

1.1.1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反映企业生产力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为提高设备综合管理水平,促进设备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质的维护、使用、修理及技改,获得设备最佳效能,确保企业优质、高产、低耗地完成生产经营目标,实现效益最大化,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细则。

1.1.2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含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亦适用于各类非生产性设备。

1.2引用标准

1.2.1国家建材工业局1988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和《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1.2.2国务院1992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1.3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

贯彻国家政策,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需求,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设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谋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

1.4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优化选购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5设备管理的目标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5.1设备管理的目标为确保企业经营任务全面完成,满足企业发展规划需要,以最经济的费用发挥设备最大效益。

1.5.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a、全厂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其中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b、年度技改、大修项目完成率达98%以上。

c、回转窑、水泥磨运转率处国内同型窑、磨最好水平。

d、企业设备资产净值率达70%以上。

1.6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采取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利用修理、改造和更新,恢复设备精度性能,提高设备素质,改善设备构成,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产品产量、质量及设备安全运行,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2.1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2.1.1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上、中、下三级设备管理机构。

2.1.2遵循纵向指令畅通、横向联系快捷的原则,,形成全厂设备管理网络。

2.2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见设备管理系统图)

3设备管理职责

3.1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3.1.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全面履行本企业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3.1.2全面完成任期目标中,设备管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总则1.5.2)。

3.1.3结合生产经营目标和工厂发展规划,审批本厂设备管理方针、

目标和任务,并对设备更新、改造、新技术应用、设备添置等作出决策。

3.1.4负责本厂设备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3.2设备副厂长在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3.2.1在厂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本厂设备管理工作,按照“总则”精神管好本厂设备、确保厂长任期中设备技术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3.2.2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审批本厂设备管理细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工作标准。

3.2.3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督查和考评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处理好内、外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制度、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2.4按权限规定,负责审批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月度检修计划、备品配件采购计划、机动处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与协议,并组织检查和考核。

3.2.5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3.2.6组织对系统性设备检修的检查。

3.2.7建立设备例会制度,及时处理设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设备评比与全厂性的设备大检查工作。

3.2.8督促做好设备检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消灭公害等工作。

3.3机械副总工程师主要职责:

3.3.1在设备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设备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3.3.2组织审查、核实年度大、中修计划,技改和设备更新计划。

负责审核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备品件采购、设备购置、外委修理与加工、外包设备安装、外协技术服务等合同和协议。

3.3.3审批技术文件与技术规程。

诸如:

施工和维修方案,作业计划,材料、润滑油代用,设备使用规程,设备维修规程,设备点检规程,设备标准,技术革新与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图纸修改,设备和备配件结构改造等。

3.3.4协助设备副厂长开好设备例会,组织设备大修,系统性维修,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润滑管理,现场管理,安全防范等大检查和考评工作。

3.3.5协助设备副厂长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3.3.6解决设备使用与维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3.7组织对设备技术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考级评审。

3.3.8协助设备副厂长处理和协调好设备管理中的各种关系,完成设备副厂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3.4机动处的主要职责:

机动处是全厂设备综合管理的中心职能部门,行使厂部设备管理职责。

在设备副厂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厂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计量自动化设备、检验设备、工程机。

械、汽车车辆、机车、罐车、铁路专用线、液化气设备、压力容器、锅炉、消防、通讯、广播、电视

办公设施、建筑物及其它资产,负责计量、能源管理;负责设备集中维修,备品配件采购、加工,对外业务联系,签订合同;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管理等。

具体内容见“设备动力处工作标准”。

3.5二级机构(含独立核算单位)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3.5.1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的业务领导下,承担管好本单位设备的责任。

3.5.2贯彻执行企业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设备管理基础工作。

3.5.2.1建立本单位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并形成网络。

制定各级

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报机动处备案。

3.5.2.2遵照厂部《设备管理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三大规程即操作、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三大制度即交接班、设备点检、岗位责任制;各项具体设备管理规定和办法,并负责指导、督查本单位全体职员贯彻执行。

3.5.2.3负责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台帐、卡片和技术档案,确保帐、卡、物相符,加强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3.5.2.4负责做好本单位设备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定样、润滑、维修、故障与事故、更新改造等有关记录、参数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类、存档工作,并建全设备档案,长期保存。

3.5.2.5负责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设备动力处报送设备统计资料、计划和报表,其中主要包括:

a、设备月度检修计划、备品配件计划、润滑用油计划。

(当月20~21日申报下月计划)。

b、月度设备维护记录、润滑记录、检修记录(次月2日前)。

c、月度主机设备完成率、运转率、故障和事故停机率、事故统

计表及其主机状况分析。

(次月2日前)。

d、月度设备台产、产量、各类能耗、物耗报表(次月2日前)。

e、设备年度大、中修申报表(每年九月上旬)。

f、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每年七月和十二月下旬)。

g、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总结(每年七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上旬)。

h、其它报送资料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5.3全面负责设备现场管理工作。

3.5.3.1负责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时设备缺陷与

故障隐患,减少突发故障和设备事故发生。

3.5.3.2负责做好设备跑、冒、滴、漏的综合治理,保持设备清洁。

3.5.3.3负责用水、用风、用电管理,杜绝浪费,确保安全。

3.5.3.4负责设备现场安全防护设置、照明、起吊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3.5.3.5负责对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行为的督查和考核工作,有效防止人为因素造成停机或设备事故,并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技术、技能水平。

3.5.3.6负责设备润滑、冷却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五定”要求保持润滑、冷却系统清洁完好。

3.5.3.5加强设备事故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分析、处理、上报、积极配合设备动力处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严格遵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做好整改、防犯工作。

3.5.7参与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大修方案的论证、制订及其技术洽谈,负责做好设备安装、改造与维修的现场配合、服务与材料,零件领用、施工进度与质量的把关、验收工作。

3.5.8准时参加设备例会和设备管理专题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决议。

按时参加每月的全厂设备大检查和考评。

随时接受和配合职能部门的设备检查,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4设备的前期管理

4.1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方案的策化、调研、论证、决策;自制设备的设计、论证、制造;外购设备的调研、论证、订货;设备的安装、调试、整改直至设备正式投产等全过程的管理。

4.2设备方案的策化、调研、论证、决策。

4.2.1设备更新购置由设备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及设备运转的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每年九月上旬提出《购置设备申请表》或列出《工程设备清单》报技术处审核汇总,由技术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论证,综合平衡后报机械总工审核,经分管厂长确认,报厂办公会议审批,于每年九月下旬上报集团批准。

列入年度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计划,由技术处根据生产、资金及其它具体情况安排实施时间。

4.2.2重大扩、改建工程,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在主管副厂长的主持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经厂办公会议决定,必要时,经职代会通过,报集团批准。

4.2.3设备更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2.3.1依据本企业经济能力和生产经营需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

4.2.3.2主要生产、经营上的薄弱环节,提高企业综合生产经营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2.3.3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改善操作条件。

4.2.3.4根据客观实际和发展需要,优先采用技术先进设备。

4.2.3.5有利于减人增效,提高自动化水平。

4.3设备的选购

4.3.1设备的选型应遵循技术进步、经济合理的原则。

4.3.1.1生产性好,技术性能先进,适应性强,配套完整,消耗低,操作方便,精度与效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1.2可靠性强;设计制造技术先进合理,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安全性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要求。

4.3.1.3维修性能好:

结构合理,零部件标准化程度高,通用性强,互换性好。

4.3.1.4经济性强:

能耗小,维修费用低,投入产出比高。

4.3.2设备选型一般必须采取初选,调研、论证、定型三个步骤进行。

4.3.2.1初选一般是选取几种能满足生产经营要求的几种型号。

4.3.2.2初选后要对初选几种型号的产品使用效果进行考察论证,对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考察论证。

4.3.2.3依据调查结果,执行选型原则,对需购产品定型。

4.3.3一般设备由机动处会同使用单位及技术部门协商后选型。

4.3.4重要设备必须由总工、副总工及设备副厂长召集机动处,使用单位及技术部门等有关单位论证定型。

4.4设备的订货

4.4.1设备订货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订购质优价廉的合格产品。

4.4.2订购任何设备都必须要求厂家提供设备安装、试运行和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质检质保书与技术文件资料。

4.4.3产品订货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和遵守厂部制定的有关订货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定。

4.4.4订货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必须归档管理。

4.5设备的入厂验收

4.5.1提货系自提,订货清单必须委托技术人员随车到厂按设备有关要求进行技术验收。

4.5.2产品生产厂家委托运输的设备进厂后入库时,机动处会同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开箱检查,并填写开箱验收单。

4.5.2.1检查设备外观及包装情况。

4.5.2.2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质检书、装箱单及其它附件等。

4.5.2.3随机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归档,使用部门、安装部门需要时使用复印件。

4.5.3设备入库验收后,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取得证明材料,由订货部门及时通知供货厂家,要求索赔、修复、更换、增补或退货。

4.5.4验收合格入库,设备管理人员应填写“设备入库单”或入库台帐,办理入库手续,通知使用单位。

4.6设备安装

4.6.1设备安装工期长短、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设备的投入运行,正常运转甚至将对设备所有工艺线的正常运行、工厂的经营活动构成极大的影

响,因此必须按规范实行严格管理。

4.6.2设备安装必须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重要设备、大型设备的安装必须配备专职质监员和安全员。

4.6.3需交叉作业,安装工艺复杂,工期较长或对工艺线生产构成较大影响的设备安装,必须建立施工网络图严格控制安装工期。

4.6.4设备安装前必须读懂和吃透设备的技术文件与资料,设备安装工艺图等。

4.6.5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备基础的验收工作。

4.6.5.1设备的基础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4.6.5.2重要设备的基础在验收时必须附上地质勘测资料。

4.6.5.3基础验收必须填写设备基础施工验收单。

4.6.6设备安装施工必须按图及技术资料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意见,按规定的程序,经批准确认后,按修改的技术文件施工。

4.6.7严格按预定方案控制施工工期,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改正。

4.6.8严把安装质量关,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详细记录,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检验合格,并做好记录。

4.7设备的调试验收移交

4.7.1设备安装结束后,经核查紧固件无松动,润滑设施及安全设施齐全等项目后,进行空载及负荷试车,并在试运行中解决安装存在的问题,对设备需调整的部分进行调整。

4.7.2设备的管理部门、安装部门、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都必须参加设备的调试,重要设备的调试必须有厂分管领导参加,必要时须要求设备生产厂派员参加。

4.7.3设备试运转中的正常操作与调整,在设备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安装部门及生产厂家技术指导下,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7.4设备经空载与负荷试运转和必要的调整后,由设备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安装部门、使用部门等共同作出鉴定,必要时必须召开验收论证会,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后设备安装方可竣工、移交。

4.8设备使用的初期管理

4.8.1设备使用的初期管理是指设备安装结束后,从试运转到稳定生产这

一过程的使用管理。

4.8.2在初期使用中试车调整,使其达到设计的预期效果。

4.8.3对操作人员使用维护进行培训。

4.8.4对设备的运转状态变化,进行观察分析处理。

4.8.5做好设备初期运转的原始记录,包括开动台时、使用条件、设备故障等。

4.8.6对典型故障及零部件失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决策,对设计、制造、安装上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予以解决。

4.8.7积极探索、努力寻找和采取稳定生产和提高设备运转率方面的方法和措施。

 

5固定资产管理

5.1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到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明确、规范、并不断督促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正确行使职权,努力挖掘资产潜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5.2固定资产的划分

5.2.1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包括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机器设备、工具以及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辅助生产、条件、土地、厂房建筑物及其它非生产设施。

5.2.2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5.2.2.1凡生产、经营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购置价值(含运杂费)在2000元以上者列为固定资产。

5.2.2.2非生产、经营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购置价值(含运杂费)在1800元以上者列为固定资产。

5.2.2.3所有设备的附属设备和附件,均随主机设备列为固定资产,不单列。

5.2.2.4对于更换频繁、性能不多稳定,变动性大,容易损坏或使用期限不固定,价格变动大的生产资料,虽具备固定资产的部分条件,但不列入

固定资产。

A、所有专用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电表、示波器、手电钻、风钻、手动葫芦、砂轮机、手动泵、潜水泵等均不列入固定资产。

B、某些周转性资产,如抓斗、电磁吸铁盘,汽车总成(随主机原配除外)均不列入固定资产。

5.2.2.5对于某些直接影响生产或永久性生产资料,不论价值大小,均列入为固定资产。

A、所有主要生产设备和建筑物,厂房(不含间易棚、防晒棚、临时建筑物)均列入固定资产。

B、100吨以上千斤、10千瓦以上备用电机,4千瓦以上的鼓风机,3千瓦以上的减速器机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5.3固定资产的分类

5.3.1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或直接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包括:

生产工艺设备;仪器、计量设备;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建筑物、厂房等。

5.3.2非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或直接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包括生活福利、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所需要的各种设备,用具和房屋建筑物等。

5.3.3土地和道路------已估价入帐的生产用或非生产用的土志和道路。

5.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5.4.1固定资产管理遵循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统一核算与专业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5.4.2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负责全厂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制定,折旧费用的预算与提取,建立“固定资产总账”

与“固定资产明细表”。

5.4.3机动处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形态管理,包括生产和非生产用全部机械、动力设备、液化气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各种车辆;计量设备、试验设备,检验设备、生产用仪器、仪表等。

5.4.4工业生产用和非工业生产的房屋建筑土地和道路由技术处负责,并

建立资产台账。

5.4.5其它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在机动处的统一管理下,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5.4.6固定资产的分管部门都必须设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所管固定资产的台帐与卡片,制订分管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细则,按要求机动处呈报计划表和资料。

5.5设备资产的分类编号

5.5.1设备的分类

5.5.1.1全厂设备根据使用场所和工作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A、生产设备:

贯通工艺流程,直接参与生产的设备,包括矿山开采设备,矿用车两、水泥生产专用设备,总降、二级变电所、生产用供电、供水、供风设备以及直接参与生产的破碎、运输设备。

B、辅助生产设备:

直接为生产设备维修、产品产质量和工厂安全生产服务的设备包括维修用设备,制作配备件设备、化验、检测、计量用设备、非直接参与生产的起重设备等。

C、非生产设备:

间接为生产服务的设备,包括办公医疗、生活供水、供电、文教、宣传、消防等设备以及交通及非生产型车辆等。

5.5.1.2根据有关规程要求和我厂实际情况将生产设备分为A、B、C三类。

A、A类设备(重点生产设备):

关键生产工艺线上的关键设备和主要供电线路上的关键设备。

此类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决定着生产工艺系统运行的正常与否,对产品的产、质量构成重大影响,且维修工艺技术

复杂,费用很高,配备件供应困难,使用周期长等设备,包括:

4m3电铲、1#、2#破碎机、所有磨机及与之配套的大型减速机,回转窑、篦冷机、窑尾电收尘、包装机、总降主变压器等。

B、B类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水泥生产工艺线上除A类设备以下的主机设备;总降变电所的主机设备;直接影响生产的辅助生产设备。

C、C类生产设备:

结构简单,造价低,对工艺线生产无直接影响或影响不大的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

5.5.2设备的编号

设备资产编号共用五位数表示。

第一位是表示所属单位

编号;第二位数是表示设备分类编号;第三位数至第五位数是表示设备序号。

其中,电控柜、电机、减速机等附属于主机的,并且在资产台帐上已单独列出的,可按其主机号后面编分号的方法表示。

——。

下面是编号的一些具体规定:

1、所属单位编号规定:

“1”表示矿山分厂;“2”表示制造分厂;“3”表示装运分厂;“4”表示长江分厂;“5”表示质控处;“6”表示机动处;“7”表示车队(运输公司);“8”表示管理、行政部门;“9表示海螺分厂”。

2、设备分类编号规定:

“0”表示通用设备;“1”表示采掘工矿运输设备;“2”表示水泥生产工艺设备;“3”表示计量、化验检测仪器设备;“4”表示环保设备。

质量体系作业指导书

编号:

Q/BNG02·41997

共8页第5页

批准日期:

1997.8.1

实施日期:

1997.8.1

标题:

固定资产管理

日期

修改单位

修改人

3、设备序号规定:

设备序号共有三位数。

每个单位的每类设备序号都从001开始编,依次编至999号。

4、设备资产具体编号的表述方法。

如:

表示所属单位

是制造分厂

表示在编设备序号为第49号

表示设备分类为工艺设备

5.6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

5.6.1财务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总帐”及“固定资产明细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存机动处,一份存使用单位。

5.6.2设备固定资产的台帐应以设备单机为建帐单位,所谓单机指由原动机,传动装置和工作机组成,且能单独作业的设备。

5.6.3规格、型号相同的设备,应分上下不同编号,逐建台帐。

5.6.4凡400kW以上电动机,磨机减速机及其附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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