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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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提要:

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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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

  10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在基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检查活动和安全文明生产监察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职责

  a.安委会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落实zz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b.安委会负责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或部门要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明确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c.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工作,协助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及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d.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对安全、文明生产严重失控的单位,进行经济考核、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e.安委会要建立例会制度,检查和协调基建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

  f.安委会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检查、经济处罚权。

  g.安委会成员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了解事故情况,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h.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工地参建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i.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j.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并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验工作。

  k.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l.协调领导小组参加或协调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m.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或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n.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和控制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o.协调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书面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通知单,限期整改。

  p.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管理权与经济处罚权。

  q.安委会与协调领导小组对各类违章违纪的考核落实到单位,对具体人员的处罚由相关主管单位落实;同时,有权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r.安委会、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

  s.在支付过程进度款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计算时,必须经基建工程安质部负责人会签后,才能支付。

  t.享有《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

   一般安全管理

  a.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或”安规”考试、或考核不合格不允许上岗工作。

  b.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不允许上岗工作。

  c.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月度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报表。

  d.严格禁止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或在承包合同中无安全责任内容。

要加强对外包队伍、民工、临时工的管理,不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e.各施工单位要服从安监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管,不准冒险作业。

  f.各施工单位对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g.各施工单位重大项目的开工要有项目开工指导书、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不准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开工。

  h.施工中的安全设施、信号、标志、用品、用具必须齐全。

  i.设备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在工地使用。

  j.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人人有权制止”三违”作业。

  k.事故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救;抢救不力而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的,发生事故后隐瞒或故意拖延上报,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l.发生未遂事故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及安监人员视情节要加重考核。

  m.工地给班组下达任务要有施工任务单,经工地专职安全员审定签证。

否则不准开工。

  n.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执行。

  o.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者要认真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提要:

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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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五同时”,班组长班前要根据生产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讲解和安全交底,并有记录。

  p.班组每周安全活动要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安全活动时间,并有安全活动记录。

  工作票的安全管理

  a.严格执行工作票监护制度,操作票制度,监护人要恪尽职守。

工作票(作业票)手续应完善。

  b.在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票内容宣读交底,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c.开工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竣工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d.工作结束后工作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工作未结束不得提前撤除安全措施。

  f.工作票到期应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者,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a.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

挪动或移动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措施及施工现场照明灯具。

  b.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应设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井、孔、洞和沟道等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处夜间应设有设红灯示警。

  c.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禁止穿短裤、裙子、汗背心,冬季施工禁止穿塑料底鞋。

  d.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带安全帽,。

  e.班前禁止饮酒,酒后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f.施工场所垃圾、废料应及时清理,禁止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向下抛掷,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g.没有征得相关施工管理部门同意;禁止擅自挖掘或截断现场道路。

  h.现场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km/h。

空车不得超过10km/h。

  i.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堆放场地平坦、不积水,地基坚实。

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它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j.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场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安规》有关规定。

  k.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的器材,应留有50cm以上的间距,两端封闭。

  l.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材料存放要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

  m.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

   施工用电管理

  a.所有施工单位对施工用电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对用电容量,电缆走向,电缆布置,安全用电措施,安全用电管理等做出明确的方案,经基建工程安质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批准后方可进行设施。

  b.施工用电设施应有完整的系统图、有明确管理机构或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

  c.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擅自拆、装施工电源,乱接电气设备。

  d.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应有被水淹或土埋的危险、应有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措施。

不准在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堆放杂物。

  e.不准电气设备超铭牌使用、禁止使用绝缘等级不符合《安规》要求的电气设备。

  f.禁止开关及熔断器与电源倒接、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不准无电源插头,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g.不准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应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动机械、拖线盘应使用软橡胶电缆,具有漏电保护器。

  h.电源线路不准紧靠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有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设有木横担。

  i.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不小于。

穿墙时要穿好绝缘套管。

管、槽内的电线不准有接头,或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者。

  j.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装设路灯。

  k.使用完毕的电源应及时拆除。

  l.使用电源必须接好接地线。

接地线必须符合规定。

  m.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有接地装置或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n.严格禁止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o.用于加工、贮存及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或粉末的设备、设施均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p.施工现场及车间的氧气、乙炔布置应合理。

  q.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施工防火管理

  a.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消防设施必须达到《安规》要求。

  b.消防设施应设有防雨、防冻措施,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准任意移动或遮盖,挪作他用。

  c.禁止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应装有防火罩。

  f.熬制沥青上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小于10m。

  g.冬季采用火炉暖棚法施工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应制订相应的防火措施同时有专人值班。

  h.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i.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要用防火材料隔离。

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小于50cm,禁止用汽油或煤油引火。

  j.氧气、电石、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a.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和组织。

  b.应做好夏季、雨季前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畅通等。

  c.冬季应做好防冻准备工作,对取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d.冬季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a.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必须制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提要:

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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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关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b.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高的防护栏杆和不低于10cm高的护板,装设防护立网。

  c.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完整的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d.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e.在气温低于-10℃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应设有取暖休息室,取暖设施符合防火规定。

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应设有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署降温设施和饮料。

  f.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g.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禁止参加高处作业。

  h.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规范,衣袖、裤脚扎紧。

  i.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

  j.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攀登与工作无关的高层构筑物。

  k.传递物品时,禁止上下抛掷。

  l.高处作业不准坐在平台、孔洞边缘,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准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m.高处作业时,应将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n.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时,应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

  o.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同时系好安全带;在架构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专人监护、联络。

  p.高处作业的下方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

  q.禁止翻越危险区域围栏、无关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行。

  r.进入施工现场参观的人员应有专人陪同,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s.必需交叉作业时,施工负责人事先应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相互之间配合好,错开施工场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t.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口、入口设有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u.拆除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不准随意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施工脚手架及梯子的安全管理

  a.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悬挂标示牌:

标明搭设人、荷重、检查责任人、搭设日期等。

  b.脚手架和吊架必须能够承受工作人员和材料、器材的,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必须牢固无机械损伤,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c.悬吊式脚手架禁止使用麻绳。

使用的钢丝绳和其他绳索应经过倍静荷重试验。

  d.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厘米。

  e.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f.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g.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

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h.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应抬高加固,不阻碍正常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

  i.非专业工种人员禁止搭、拆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施工区周围设有围栏、警告标志。

  j.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k.禁止把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应用挂钩或用绳索绑牢。

不准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

  l.严禁在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作为接地线。

   起重与运输的安全管理

  a.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有基建基建工程相关部门批准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现场指导。

  

(1)重量达到或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

  

(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

  b.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通过或停留,起重臂及吊物的下方禁止人员通过或逗留。

  c.起重不得使用报废或未经检验合格钢丝绳作业。

  d.起吊物上不得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e.起吊重物上不得站人。

  f.起吊钢管等易发生窜动的材料、物品必须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g.禁止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h.起吊爆炸品、危险品时。

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i.不准以运行的设备、管道、栏杆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j.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必须经过核算、征得基建工程相关部门同意。

  k.大型起重机械作业完毕要切断电源、锁好夹轨钳并拉好防吊臂旋转绳。

  l.倒链严禁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

  m.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和随意增加操作人数。

  n.使用油压式千斤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正前方。

  o.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顶体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接触面应加装防滑垫层。

  p.千斤顶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看下承受荷重。

  q.卷扬机基座应平稳牢固;卷扬机应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有良好视野。

  r.卷扬机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应触及地面或其它障碍物。

  s.卷扬机工作前应进行试车,检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t.卷扬机运行时不准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提要:

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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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

  (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

  u.现场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应执行下列规定。

  

(1)驾驶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许可证。

  

(2)车辆使用前应检查制动器、喇叭、方向机构等是否完好。

  (3)装运物件应捆扎好、垫稳、与车辆之间固定牢固,不得超载。

  (4)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内不得载人,驾驶员不得与他人谈笑。

启动前,应先鸣号。

在施工现场及厂内通行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空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

停车后应切断动力源,拉紧制动闸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5)电瓶车充电时距明火5m以上并加强通风。

  v.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过度疲劳驾车、穿拖鞋驾车。

  w.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者驾驶。

  x.严禁在制动器失效后用软索连接牵引或供油系统故障后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

  y.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或强行超车。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安全管理

  a.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工作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合格证。

  b.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c.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应有防止灼伤、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d.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工作地点周围的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而没有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e.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禁止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

  f.禁止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g.电(火)焊工的皮带线、电焊线下班后应圈好,离开时压力表应关闭,归放好气瓶。

  h.在生产区域或已贮油的油区、制氢站、化工库、木工库等处,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i.严格遵守下列气瓶现场临时存放的规定:

  

(1)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2)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4)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5)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6)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j.气瓶运输要遵循下列规定:

  

(1)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

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用汽车装运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

(但乙炔气瓶除外)。

  (3)车上严禁烟火。

运输气瓶的车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

  (4)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5)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

  (6)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k.气瓶应配戴防振圈。

  l.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除遵守本管理办法中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同时要做到下列各条:

  

(1)禁止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

  

(2)工作开始前应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清除下方的易燃物。

  (3)禁止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

  (4)禁止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

  m.热处理场所应在明显、方便的地方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n.管道热处理现场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者。

  o.进行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结束后要详细检查、现场不遗留火种。

   其他施工安全管理

  a.沥青、油漆作业要执行下列规定:

  

(1)熬制沥青应通风良好,作业人员的脸和手应涂以专用软膏或凡士林,戴好防护眼镜,穿专用工作服并配备有关防护用品。

  

(2)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油漆等有严重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3)进行沥青、油漆作业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4)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进行有毒有害涂料的防水防腐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使用防护用品,并定时轮换和适当增加间歇时间,施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释剂时必须空气流通,戴防护用品并严禁火种。

  (6)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b.在高处安装玻璃等部件时,下方应采取适当的防护隔离措施。

  c.在天窗上或其他高处危险部位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作业时挂好安全带,使用工具袋、禁止口含铁钉或卡簧进行工作。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a.固定式的施工机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应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

  b.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c.机械运转时,禁止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工作。

  d.推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应大于1m。

  e.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10m。

  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a.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在平台、梁、柱上打凿、开洞。

  b.清洗机件时,清洗地点防火措施应完善。

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擦净。

  c.现场使用的油料应存放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d.设备组合支架、平台、组件的临时加固方法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等应经过设计并经审批,临时加固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e.禁止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管口朝上的管道及联箱应加盖或加塞。

  f.在金属煤斗、燃烧室、烟道、风道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应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完毕后,清理内部材料和消除火灾隐患。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提要:

进行喷漆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并涂以防护油膏,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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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作业,应使用12伏及以下行灯,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胶电缆,行灯设有保护罩。

  h.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提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i.炉膛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搭设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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