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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正误解析图册

机械制图正误解析图册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研究总院

2010年5月

前言

为规范集团内的机械制图,根据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编制《机械制图正误解析图册》,本图册旨在提高研发人员制图的标准化,提高制图水平。

本图册包括以下部分:

一、图线

二、视图

三、尺寸及尺寸公差标注

四、几何公差与配合

五、焊缝标注

六、图样格式

七、表面粗糙度

本图册由研究总院主编,集团各部门协助编制。

由于编制图册中经验不足,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研究总院

2010年5月

第1章图线

GB/T4457.4-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规定目前机械制图的线型有9种,分别是细实线、粗实线、细虚线、粗虚线、细点画线、粗点画线、细双点画线、波浪线、双折线。

其中,粗虚线为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粗点画线为限定范围表示线。

 

1.1断裂边界线

较长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绘制,其断裂边界用波浪线绘制(优先),也可用双折线或细双点画线绘制。

波浪线绘制应与机件轮廓线平齐;双折线,细双点画线绘制时应延长出轮廓5mm~7mm左右。

如图1-1(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1-1断裂边界线的画法

机件断开绘制时,断裂边界线之间的轮廓线应断开,图1-2(a)断裂边界未断开。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1-2断裂边界线之间轮廓线

断裂边界线之间的中心线、轴线等不断开,如图1-3(b)所示。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1-3断裂边界线之间中心线

1.2中心线

GB/T4457.4-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图线》规定:

轴线、对称中心线、分度圆(线)、孔系分布的中心线、剖切线使用的线型为细点画线;短中心线使用细实线。

常见错误是中心线未伸出机件轮廓线或伸出部分过长,或是中心线未与轮廓边界实交,见图1-4(a)。

细点画线在可见轮廓的两端,线条延伸出来3mm~5mm,长短应基本一致见图1-4(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1-4中心线

1.3过渡线与弯折线

过渡线(零件成形前的弯折线)用细实线表示,且两头与轮廓线不相交;弯折件展开图弯折线应为细实线,并与轮廓线相交,如图1-5(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1-5过渡线与弯折线

1.4相邻辅助零件与特定区域

相邻的辅助零件用细双点画线绘制。

相邻的辅助零件不应覆盖为主的零件,而可以被为主的零件遮挡。

相邻的辅助零件的剖面不画剖面线。

当轮廓线无法明确绘制时,则其特定的封闭区域应用细双点画线绘制。

图1-6(a)中,辅助零件遮盖为主零件。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1-6相邻辅助零件

1.5网状结构

滚花、槽沟等网状结构应用粗实线完全或部分地表示出来。

如图1-7(b)所示。

 

(a)错误画法

(a)正确画法

图1-7网状结构画法

第2章视图

我国现行标准规定:

视图分为基本视图、向视图、斜视图、局部视图。

其中局部视图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必要时允许使用第三角画法。

本章总结了视图的常见不规范画法,并给出对应规范画法。

 

2.1局部视图

2.1.1局部视图按基本视图、向视图配置

局部视图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到的视图。

局部视图的配置可选用以下方式:

——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

——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

——按第三角画法配置在视图上所需表示物体结构的附近,并用细点画线将两者相连。

GB/T4458.1-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5.1.3条规定:

标注局部视图时,通常在其上方用大写的拉丁字母标出视图的名称,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注上相同的字母。

当局部视图按基本视图配置,中间又没有其他图形隔开时,则不必标注。

正确标记见图2-1(b)。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2-1基本视图、向视图配置的局部视图

2.1.2局部视图按第三角画法配置

GB/T4458.1-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图6:

按第三角画法配置的局部视图与视图之间应用细点画线相连。

图2-2(a)中局部视图与视图间没有用细点画线相连。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2-2第三角画法配置的局部视图

2.2局部放大图

局部放大视图是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也可画成剖视图、断面图,与被放大部分的表示方法无关。

局部放大视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应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

局部放大图的比例是指放大后图形的大小与实物大小之比。

注:

应用罗马数字;引线不带箭头;罗马数字和比例间要有一横线(细实线),且放在局部放大图上方。

图2-3(a)错误为引出线多箭头,未用罗马字母。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2-3局部放大图标记

2.3向视图

向视图是可以自由配置的视图,只允许从以下两种表达方式选择一种:

——在向视图的上方标注大写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的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标注相同的字母;

——在视图下方(或上方)标注图名。

标注图名的位置,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按相应的规则布置。

标记字母要放在视图的正上方,在没有进行缩放时,去掉视图字母下面的短线条。

图2-4(a)中多出“向”字。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2-4向视图标记

2.4剖视图和断面图

给制剖视图和断面图应遵照下面规定:

1、根据物体的结构特点,可选择单一的、几个平行的和几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开物体;

2、剖视图可分为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和局部视图。

3、剖视图应按投射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他适当的位置。

零件上的肋、紧固件、轴、轮辐,其纵向剖视图通常按不剖绘制。

2.4.1局部剖视图

局部视图用波浪线或双折线分界,分界线不应与图样上其他图线重合。

当被剖切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轴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

图2-5(a)的分界线表示错误。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2-5局部剖视图

2.4.2断面图

GB/T4458.6-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剖视图和断面图》7.7条:

逐个剖切的多个断面宜采用图2-6(b)的画法。

 

(a)错误的画法

(b)正确画法

图2-6多个断面表示法

2.5斜视图

斜视图是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

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

必要时,允许将斜视图旋转配置。

表示该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应靠近旋转符号的箭头端,也允许将旋转角度标注在字母之后。

斜视图的常见错误如图2-7(a)所示,旋转方向标反。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2-7局部视图旋转标记

2.6其他规定画法

2.6.1弹簧垫圈画法

在实际安装中,多数紧固件为右旋螺纹,弹簧垫圈起到防松的作用,因此在图样中要保证弹簧垫圈的开口方向,如图2-8(b)所示。

 

(a)错误的画法

(b)正确画法

图2-8弹簧垫圈画法

2.6.3较小斜度画法

GB/T4458.1-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5.10条:

机件上斜度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按小端画出,如图2-10(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2-10较小斜度画法

第3章尺寸及尺寸公差

尺寸标注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是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制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

如果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

3.图样中的所注尺寸为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3.1尺寸数字

GB/T4458.4《机械制图尺寸注法》4.3.4条规定:

尺寸数字不能被任何图线所穿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

常见错误是尺寸数字被中心线、剖面线、尺寸线、粗实线穿过,如图3-1(a)尺寸数字被尺寸线穿过。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尺寸数字位置

3.2指引线

GB/T4457.2-2003《机械制图图样画法指引线和基准线》:

指引线为细实线,与要表达的物体形成一定的角度,不能与相邻的图线(如剖面线)平行,与相应图线所成角度应大于15°,如图3-2(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3-2引线标注

指引线可以弯折成锐角,两条或几条指引线可以共有一个起点,指引线不能穿过其它的指引线、基准线,以及诸如图形符号或尺寸数值等,如图3-3(b)。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3-3多条指引线布置

3.3角度、半径、弧长

3.3.1角度数字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图3-4(a)角度数字不水平。

【GB/T4458.4-20034.1.5、4.3.3条】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4角度标注

3.3.2球半径

GB/T16675.2-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

尺寸标注》4.2.3条:

球半径应使用SR表示。

GB/T4458.4-2003《机械制图尺寸注法》5.2中要求: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φ”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φ”或“R”前再加注符号“S”。

对于轴、螺杆、铆钉以及手柄等的端部,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省略符号“S”

如图3-5(a)中未加注“S”。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5球半径标注

3.3.3弧长标注

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角平分线,但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

弧长符号标注在数字左面,而不是尺寸数值上面,如图3-6(b)。

【GB/T4458.4-2003《机械制图尺寸注法》4.1.5条】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图3-6弧长标注

图3-6弧长标注

3.4长圆孔(腰形孔)

《技术制图手册第二部分零件图图样画法及标注》2.1条长圆孔(腰形孔)的尺寸标注:

统一采用图3-7(b)的标注,此时半径尺寸是由其他尺寸所确定时,应用尺寸线和符号“R”指出,但不注写尺寸数字。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3-7长圆孔(腰形孔)标注

3.5通孔

通孔不必注明(通孔)或(通),也不需标注深度尺寸,如图3-8(b)。

【《技术制图图册》2.2条】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8通孔标注

3.6倒角

GB/T4458.4-2003《机械制图尺寸注法》5.9条对倒角标注做了规定和图示,常见错误是沿用旧标准进行标注。

3.6.145O倒角标注

45O倒角标注如图3-9(b)所示。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9倒角标注

3.6.2非45O倒角标注

非45O倒角标注如图3-10(b)所示。

(a)不采用的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0非45O倒角标注

3.7相同的孔、槽

在同一图形中,对于相同的孔、槽等成组要素,可仅在一个要素上注出其尺寸和数量,其中表达相同尺寸的处数用数学符号“×”,表示尺寸要素均布用符号“EQS”,如图3-11(b)所示。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1相同的孔的简化标记

 

3.8孔和孔组

直径相同的孔组,一般应以孔组为单位统计其孔数。

图3-12中,有2组相同直径的孔,但不能3-12(a)标注,而应如图3-12(b)分开标注。

 

(a)错误画法

(b)正确画法

图3-12多个孔组的简化标注

3.9销孔

GB/T16675.2-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

尺寸标注》规定:

锥孔在大头或中心引出标注,如图3-13(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3锥销孔标注

3.10对称结构

当图形具有对称中心线时,分布在对称中心线两边的相同结构,应中心对称标注。

若在对称结构处仍需标注尺寸,可标注为参考尺寸,此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圆括弧,如图3-14(b)。

 

(a)不采用的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4对称结构标注

3.11参考尺寸和链式尺寸

3.11.1参考尺寸标注

零件在加工时必然出现尺寸误差,因此不能标注成封闭尺寸链,如图3-15(a)所示。

为了保证重要尺寸,常将尺寸链中的一个最不重要的尺寸不注,使尺寸误差都累积到这个尺寸上,如图3-15(b)所示。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5参考尺寸标注

为加工方便,有时需要增加尺寸标注,这个尺寸本来就是封闭尺寸链中的开口环,其实际尺寸直接受各间隔尺寸的影响,应作为参考尺寸处理。

如图3-16(b)的尺寸26.5可以从其他关系演算而来,属参考尺寸,应加符号“()”。

 

(a)错误的标注

(b)正确标记图

3-16参考尺寸标注

3.11.2链式尺寸标注

间隔相等的尺寸依次排列成链式的情况,可采用简化注法,仅在一个要素上注出其尺寸和数量,尺寸120应注为参考尺寸,如图3-17(b)所示。

 

(a)错误的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7链式尺寸标注

 

3.12尺寸公差

3.12.1线性公差

GB/T4458.5-2003《机械制图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4.1.5条,当上偏差或下偏差为零时,用数字“0”标出,并与上偏差或下偏差的小数点前的个位数对齐,如图3-18(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8线性公差标注

 

3.12.2角度公差

标注角度公差标注时,上下极限偏差均应标出角度单位,图3-19(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19角度公差标注

3.12.3未加工毛面尺寸

与未加工边有关系的尺寸一般不标公差,如图3-20中孔相对于边界的定位尺寸“38”、“29”不宜标注尺寸公差。

 

(a)不采用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20未加工毛面尺寸标注

 

3.13其他类别

3.13.1板厚标注

GB/T4458.4《机械制图尺寸注法》5.6条:

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表达形式如图3-21(b)所示。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3-21板厚标注

3.13.2管螺纹标注

GB/T4459.1-1995《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

管螺纹,其标记一律注在引出线上,引出线应由大径处引出或由对称中心处引出,与圆柱内螺纹相配合的圆锥外螺纹用R1表示。

如图3-22(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22管螺纹标注

3.13.4最小弯边高度

Q/SY041011-2009《剪板、锯切、折弯、冲裁、滚弯通用工艺规范》4.3.3.5条:

折弯件的直边不小于最小弯边高度。

当折弯直角时,最小弯边高度“hmin=r+2t”。

图3-23(a)中,直边高度“10”的工艺性较差,设计时应避免。

 

(a)不合理的设计

(b)合理设计

图3-23最小折弯高度

 

3.13.5乘号的标注

图样中数学符号乘号“×”应用较多,特别是尺寸标注中。

不能用大写英文字母“X”代替乘号“×”,见图3-24(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24“乘号”的标注

3.13.6尺寸标注不全

图3-25(a)中,缺少尺寸,尺寸标注不全。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3-25尺寸标注不全

3.13.7测量基准选择不合理

因为检测必须是在实际的面或线上进行,图3-27(a)给实际测量带来困难,不合理;图3-27(b)测量方便。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3-27测量基准选择不合理

第4章几何公差

几何公差与配合标注是产品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标注,不但能正确表达设计意图,保证零件使用要求,同时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不合理的标注,给工艺、生产、检测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4.1公差框指引线

公差框格从左至右顺序标注以下内容:

几何特征代号、公差值、基准;可在公差框格上方、下方注明相应的文字说明。

当同一个被测要素有多项形位公差要求,其标注方法又一致时,可以将这些框格绘制在一起,并用一根指引线。

常见错误是:

在两项公差标注原则不一致的情况下,合用一根指引线的错误标注,如图4-2(a),圆度公差的指引线箭头方向与跳动和直线度公差的指引线箭头方向不同,前者应垂直轴线,而后者则应垂直圆锥表面素线。

正确标注如图4-1(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1多个公差框格合用同一指引线

(一)

图4-3(a),圆度和圆柱度的被测要素是圆柱表面,而同轴度的被测要素是轴线,二者标注原则不同,所以Φ130和Φ90对基准轴线的同轴度不能与圆度和圆柱度合用一根指引线,而圆度和圆柱度可以合用,正确标注如图4-2(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2多个公差框格合用同一指引线

(二)

4.2公差值

4.2.1同轴度公差

若公差值前标注符号“φ”,公差带为圆柱形或圆形;若公差值前面标注符号“Sφ”,公差带为圆球形。

同轴度公差带是直径为公差值Φt,且与基准轴线同轴的圆柱面内的区域。

故应在公差数值前加“Φ”,正确标注见图4-3(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3同轴度公差标注

面平行度公差带是距离为公差值t,且平行于基准平面的两平行面之间的区域,在公差值数值前不应加“Φ”。

正确标注见图4-4(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4平行度公差标注

图4-5(a)中,轴线直线度标注从检验的角度而言不可行,因圆柱体在检测时,检验方位一般是

没有要求的,故一般采用图4-5(b)的标注。

 

(a)不宜采用的标注

(b)正确标注

4-5直线度公差标注

4.2.2形状公差值与位置公差值

在选用公差数值时,应考虑在同一要素上给出的形状公差值应小于其位置公差值。

在图4-7(a)中,面的平行度公差已能同时将表面的平面度误差控制在平行度公差之内,若再给定平面度公差,其数值应小于平行度公差,否则将失去给定平面度公差的意义,正确标注如图4-6(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6平面的平行度公差与平面度公差

图4-7(a)的错误标注,由于圆柱度公差是一项综合控制公差,能同时控制圆柱表面的圆度、素线直线度和相对素线的平行度三部分单项误差,因此在给定圆柱度公差的前提下,设定圆度等三类误差要求时,其公差值应小于圆柱度公差。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4-7圆柱度与圆度公差

4.2.3公共公差带

具有相同几何特征和公差值的若干分离要素,可用一个公差框格表示。

若干个分离要素给出单一公差带时,在公差框格内以差值的后面加注公共公差带的符号CZ。

在公差框格上方注写“公共公差带”的方法已不再使用,用符号“CZ”代替。

见图4-8(b)。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4-8公共公差带标注

4.3被测要素

按下列方式之一用指引线连接被测要素和公差框格。

指引线引自框格的任一侧,终端带一箭头。

【GB/T1182-2008第7章】

公差涉及轮廓线、轮廓面时,箭头指向该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应与尺寸线明显错开);箭头也可指向引出线的水平线,引出线引自被测面。

如图4-9(b)。

当公差涉及要素的中心线、中心面或中心点时,箭头应位于相应的尺寸延长线上。

如图4-10(b)。

 

(a)错误标注(b)正确标注

图4-9轮廓线标注

(a)错误标注(b)正确标注

图4-10中心要素公差标注

 

4.4基准标注

4.4.1一般规定

4.4.1.1带基准字母的基准三角形应按如下规定:

当基准要素是轮廓线或轮廓面时,基准三角形放置在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上(与尺寸线明显错开);基准三角形也可放置在该轮廓面引出线的水平线上。

当基准是尺寸要素确定的轴线、中心平面或中心点时,基准三角形应放置在该尺寸线的延长线上。

如果没有足够的位置标注基准要素尺寸的两个尺寸箭头,则其中1个箭头可用基准三角形代替。

③基准符号

可以用

代替。

如图4-11(b)基准是尺寸要素确定的轴线,基准符号放置于尺寸线的延长线上。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4-11轴线基准标注

 

4.4.1.2以轴线、中心平面、公共轴线、公共中心平面为基准时,不允许将这些基准与基准要素代号直接相连,应采用图4-12(b)的方式标注。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4-12基准要素与要素代号标注

不允许用指引线直接连接公差框格和基准要素,如图4-13所示。

 

(a)错误标记

(b)正确标记

图4-13基准要素与公差框格

4.4.1.4单个要素为基准,两个要素建立公共基准、两个或三个基准建立基准体系时,基准字母在公差框格填写如图4-14所示。

 

图4-14基准字母填写

 

4.4.2公共基准

以两个要素建立公共基准时,用中间加连字符的两个大写字母表示,如公共轴线、公共平面、公共对称平面等。

公共基准无论由多少要素组合而成,都应理解为一个基准。

常见错误是混淆公共基准与多基准的使用,如图4-15(a)。

 

(a)错误标注

(b)正确标注

图4-15组合基准标注

4.5基准选择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第5章对位置度基准的选择进行了规定:

标注平行度、垂直度、对称度、同轴度公差时,应取两要素中的较长者作为基准,若两要素的长度相等则可选任一要素为基准。

圆跳动公差(径向、端面和斜向)应以设计或工艺给出的支承面作为基准,否则应取两要素中较长的一个作为基准;若两要素的长度相等则可选任一要素为基准。

如图4-16(a)对称度没有选择较长者作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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