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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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校务管理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学校实行校级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由校长(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党总
支副书记、支部书记、校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参加。
2.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1)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需
要学校立即落实的工作任务,或学习领会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对
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3)关系学校建设和师生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
等。
3.会议的主持人因会议内容而定,由校长或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列席参加会
议人员由主持人临时确定。
凡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召开
校务会议再议。
4.召开联席会议前,主持人应就会议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达成共
3.识或基本共识之后,再在会上进行交流。
6.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专人作会议记录并存档,如有必要,写出会议纪要呈
送上级领导部门。
二、校务会议制度
1.学校实行校务会议制度,由校级领导、校长助理(副校级)、中层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
2.校务会是学校行政的最高决策机构。
校务会由校长主持,非重大问题的决策,即一般例行校务会,或校长不能亲自主持的校务会,校长可委托副校长代为主持。
会议作出的决议在公布或实施前必须得到校长的批准。
3.校务会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周一的第一节课。
如逢法定假日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但必须提前告诉会议参加者。
如遇突发重大问题需要决策,校长有权召开临时紧急校务会。
4.校务会要研究处理的重大问题有:
⑴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制定。
⑶校内机构的设置。
⑷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
⑸中层行政干部人事安排方案。
⑹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⑻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
⑼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
⑽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⑾教职工考核奖惩、收益分配。
⑿学年自评工作报告等其他重大问题。
5.校务会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⑴校长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
⑵校长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外教职工意见。
⑶校长与相关领导干部再次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后,提交校务会
议。
⑷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决策。
⑸会后校长按照会上决策,安排组织实施。
⑹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要请示并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解决。
⑺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决议过程和决议结论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并存档。
三、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
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切实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2.校务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学校的办学方向,发展目标,实施方案以及近、远期发展规划。
⑵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
学质量。
⑶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⑷干部、党员述职报告,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和党风廉政建
设执行情况。
⑸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⑹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⑺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⑻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
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⑽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
荐。
⑿学生助学金发放,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
生捐款及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⒀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
的问题。
3.校务公开形式
⑴各类会议
①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
由学校行政校
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
方案等内容,同时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
达教代会精神。
②办公室负责人会。
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③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
有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
议,要积极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学校管理
情况,布置安排近期工作任务。
④教职工大会。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
内部情况,推进校务公开,征求并解答教工的疑惑和问题。
⑤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
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
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
合协助的要求。
⑥党员大会。
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
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⑵公告栏
在学校大厅里设置校务公开栏。
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
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⑶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①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
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
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②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
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4.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
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5.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四、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述职并接受教职工民主评议的规定
为了落实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做此规定。
1.凡在我校任职的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八条规定》,同时把自己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接受群众的质询与评议。
2.校长公开每位干部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让广大教职工以此监督每位干部的工作表现。
3.每位干部于学期初在自己主管范围内宣讲自己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学期末要汇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回答教职工的质询并接受评议。
4.每位干部在听取评议的基础上,总结自己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工作,要总结出成绩与不足,经验与教训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学校党总支或工会组织教职工以无记名方式给主管领导干部打分,为校长决定对其任免提供依据。
6.经教职工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或在本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干部,经校长办公会认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满意率低于50%或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学校声誉的,经校长办公室认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严重者可免除其行政职务。
五、学校对制定工作计划的要求
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是各个部门的工作设想和安排,为确保工作计划的高质量,特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如下:
1.新学年学校的工作计划,要在上一学年终结性评价的基础上制定。
2.校长依据我校的办学目标,县教育局对新学年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在上个学年完成规范性指标的相关情况,提出新学年(或学期)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3.学校各处室主任和部门主管根据校长提出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处室本部门的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草案,在征求本处室本部门教职工意见后,把修改后的工作计划按规定时间上交办公室。
4.办公室主任汇总各处室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草拟学校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并送交校长审改。
5.校长把审改后的工作计划交由校务会议审议。
6.校长把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工作计划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7.上述内容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
8.校长在新学年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讲新学年学校工作计划。
9.各处室主任、各部门主管根据公布的学校工作计划,修订本处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本处室、本部门管辖的教职员工宣讲,并把修订后的工作计划送办公室备案。
计划要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具体,可操作性强,语言要精炼准确,一律用A4纸打印,签名采用手写形式。
10.全校各个岗位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本岗位落实学校和主管处室、主管部门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并上报处室主任或部门主管备案。
党建管理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一课”指的是上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
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⑴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⑵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上级的决议、指示、具体计划与措施。
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审议支部工作总结等。
⑷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
⑸开展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开展党内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汇报联系群众及深入责任区等工作的开展。
⑹做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
⑺支部换届选举、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⑻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定期提出要求。
对党员教育、党员的奖惩、党员管理、学校重大工作,适时研究讨论。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等工作。
4.党课
⑴每学年组织两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⑵授课内容是:
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
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像等课程。
系统讲解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1.党总支要按照教育局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及本支部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各阶段理论学习活动。
2.全体党员干部每周集中学习1次,可采取听讲座、专题交流、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学习。
集中学习期间,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但过后必须自觉抽时间进行补课。
3.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党章党纪,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党的宣传工作者。
4.每位同志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要按要求适时记笔记、写心得。
党支部要定期对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5.每年举行1至2次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理论学习心得交流会,党总支事先定好选题,个人准备好发言材料。
6.要做好每次集中学习参学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年终对个人考勤情况进行公布,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1.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⑴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⑵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
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⑷虚心向群众学习。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汲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⑸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2.主要方式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⑴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⑵参加主题实践活动。
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⑶参加设岗定责活动。
每一位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教育局党委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⑸深入基层调研。
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包扶村和基层单位调研,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⑹做好接待群众工作。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3.检查与监督
⑴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⑵每年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
对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检查、测评、整改情况要向群众进行通报。
五、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党委申报,教育局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局党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局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1.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⑴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三严三实”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⑵党员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⑶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⑷党员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⑸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职教中心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分五个步骤进行:
⑴学习教育。
主要是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学习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
学习方法可采取上党课、交流体会、座谈讨论、重温入党志愿书等形式。
⑵自我评价。
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要在支部会上对照党员标准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党内生活等方面是否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自觉地遵守党纪、政纪、国法等。
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⑶民主评议。
党员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后,支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⑷组织考察。
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
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党委进一步审核。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做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
评议的结果一般分为:
①优秀党员;②合格党员;③不合格党员。
评议结果由支部书记转告党员本人。
⑸表彰处理。
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党总支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由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安排在年度末。
4.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归档
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的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七、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
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八、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九、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
通过谈心活动,党组织可了解学校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不相一致的问题。
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1.组织形式:
党员谈心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对辖属党员定期进行谈心。
2.谈心时间:
党支部每季度对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