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合同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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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合同范例
分包施工合同
承包人:
(以下称甲方)
立协议单位:
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由乙方承包施工中职教育学生宿舍2#栋轻质泡沫砼施工。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业主单位:
3工程地址:
二、分包工程范围和承包方式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水泥、现场施工水电为甲供)、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三、工期
6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6.1工期按施工现场的节点工期15天工期包干(日历天数、含节假日)。
6.2施工过程中,从乙方的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起计算工期,必须根据工期作相应的进度计划安排,确保节点计划的完成。
6.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完工时间的实现。
6.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4.1如乙方未按节点完成形象计划,最终工期每拖延一天处违约金元/天,10天内仍不能完工,清退出现场,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按70%完成工作量办理结算。
6.4.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停工,第一天处以元违约金,第二天处以元;连续停工在二天以上者清退出现场,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按70%完成工作量办理结算。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7适用标准、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施工人员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轻质泡沫砼的施工质量符合以上及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过工程分项验收。
要求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100%合格标准。
9在施工前乙方先上报施工方案并先做小样,经甲方及监理核准后方可施工。
10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不允许有不合格项,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将赔偿该项目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甲方及其它分包商的损失),同时视情节可处500元/项次以上的处违约金。
11乙方需提供全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复检报告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做轻质泡沫砼相关实验,不合格的检验试验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试验室的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指定试验室检测)。
五、双方职责
12甲方的职责
12.1施工前3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资料,施工进度计划1份。
12.2每周五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生产例会,对一周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12.3委派为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派驻现场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技术员:
、。
12.4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的问题。
12.5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2.6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7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疾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救,如代付抢救款的,则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8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
12.9对乙方工程款使用及分配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12.10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2.11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2.12甲方提供目前现场现状的垂直运输机械。
甲方不提供食宿。
13乙方职责:
13.1合同签订后,根据任务情况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其年龄为21~50岁之间的男性熟练工人。
13.2开工前2天进场,向甲方报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参加施工前教育及交底并办理有关手续。
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进场人员学习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13.3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协助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严禁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当地需要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乙方应予以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施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
上岗工人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同时将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13.5自觉接受甲方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
负责人(项目经理):
、质检员:
、安全员:
、现场施工员:
、材料员:
。
13.6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所有成品保护。
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3.7乙方应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及业主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13.8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规定的相关保险。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指标及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13.9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凡遇农忙和节假日,乙方事先必须制定详尽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若因人员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3.10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挪用、拖欠、拒发工人工资,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
13.11不得将本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13.12负责施工用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闸箱、电线、电缆、灯具、碘钨灯管等的提供并管理;乙方自有电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13.13乙方应主动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委托或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拆除工作,不得因上述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造成施工的中断,或拒绝施工。
13.14乙方必须对应承诺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业主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对甲方的要求,同样视作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13.15每次付款前,填写“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考评”作为支付工程款依据。
13.16乙方食宿在施工现场外自理。
13.17开具符合财务部门要求的税务发票(由工程属地地税局出具的发票)。
六、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
14结算依据:
工程任务单(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范围外的另外使用签证单。
《工程任务单》和签证单必须履行完备的签字手续,至少由下列人员签字:
项目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生产副经理、预算员。
15合同价格(综合单价):
15.1屋面轻质泡沫砼综合单价为:
元/m3(含甲供水泥)。
15.2甲供水泥按实际领用数量从结算价中扣除,水泥单价按元/吨。
在以上综合单价中不包含的费用:
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现场要求检验而检验合格的检测费用(在甲方指定试验室检测)。
16计量规则:
按甲方核准的实际厚度加权平均后,经双方签字确认为依据的实际浇注轻质泡沫砼体积。
17上述单价除包含完成轻质泡沫砼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包含(但不限于):
17.1材料送检。
17.2乙方的管理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17.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费等。
17.4本身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施工费用,工完场清,垃圾运至场内指定地点等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等。
17.5迎接各级部门检查的卫生清理费。
17.6住宿,生活设施、水、电、交通运输等由乙方在施工现场外自行解决。
17.7所有进场人员需持出入证经武警检查;办理证件需提供照片、交纳押金等,必须按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17.8停水、停电、设计图纸和变更、施工用材料连续影响二天以内的人员窝工费用。
17.9工程施工自有机械的就位、调试、维修保养、拆除、装卸、运输等费用。
17.10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甲方要求临时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不可预见的大风、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发生的人工增加。
17.11乙方有义务做好与其它专业分包商的配合,并不计取任何费用。
17.12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人身财产保险、自有职工和农民工的所有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8结算相关要求
18.1乙方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70%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18.2甲方在现场对乙方施工期间的考查:
如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不服从现场管理、工人闹事、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等情况下,甲方在陈述理由后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所施工而验收合格的项目按价款的60%办理结算;对造成的各种损失进行统计后由乙方全额赔偿。
18.3如部分项目在乙方承包范围内而乙方宣称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或故意甩项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他人完成,按以下原则扣除(如乙方是由于某种原因被甲方解除合同的,则不在此范围内):
按甲方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总价乘以2的系数执行。
18.4结算前应出具由现场施工员签发的工程任务单,任务单上所有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
18.5乙方在全部施工项目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协议要求后,方可正常进入结算程序;
18.6乙方结算书经甲方项目部内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且盖章后,必须经甲方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七、付款
19工程施工期间,无预付款。
屋面轻质泡沫砼施工完成经甲方和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付70%,工程竣工后经质检部门分项验收合格并决算审计后,甲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付清。
20施工期间每次付款时,乙方需将工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单一并上交财务,否则财务可暂不付款。
21未经甲方审查的结算书不能作为最终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2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由本工程所属地税局出具的建安发票)。
八、工程质量保修
23该分部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
2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一十、合同解除
26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6.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6.2非甲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6.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6.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6.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6.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6.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6.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6.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26.10业主要求其退场的情形。
一十一、本合同共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人: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施工生产安全协议
承包人:
(以下称甲方)
立协议单位:
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贯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施工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
分包工程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现场施工水电、水泥为甲供)、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开竣工时间: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审查乙方承包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确认乙方的资质满足承担本合同任务的要求。
2.甲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管理程序对乙方实施工业安全、辐射安全、防火、交通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但并不取代或减轻乙方作为法人对其工作承担的安全责任)。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警告、扣减合同款项、停工等处理。
6.发生下列情况,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整顿处理,并追究乙方责任,赔偿甲方损失,视情况给予5000-5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合同中扣除。
6.1.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6.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6.3.发生火灾事故;
6.4.重复发生的性质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6.5.现场赃、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经多次指出不改的情况;
6.6.其它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行为。
7.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罚款按下列标准从合同中扣除:
7.1.乙方未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0元/人;
7.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失效,罚款1000元/人,并取消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资格;
7.3.在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使用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罚款100元/人;
7.4.未按要求办理相关票证、落实防火措施即开展相关作业(如动火作业及物料存放、消防系统隔离等)或动火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罚款500元;
7.5.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工器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
7.6.为建立工作区域或对于打开的孔洞、吊装口未及时设置围栏、警示绳、标识牌等临时安全措施,罚款500元;
7.7.违章用电或使用临时电源未办理相关手续,罚款200元;
7.8.在厂区指定吸烟点之外吸烟,每人次罚款500元;
7.9.违反辐射防护相关安全规定,每人次罚款500元;
7.10.违反应急准备相关规定,每人次罚款200元;
7.11.违反现场交通安全相关规定,每人次罚款2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可移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1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每人次罚款2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13.其它违章行为,甲方将视情节确定罚款金额,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
8.乙方发生事故时,协助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制度,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的领导、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等。
4.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并按照国家标准为工作人员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5.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或培训,未接受安全教育或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现场作业。
6.乙方在施工前,要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8.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作业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全部负责。
9.乙方应保证作业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实施完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保证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复审。
高空作业、架体上施工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带,班前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做好季节性施工的相关安全生产的措施。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
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乙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驻地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15.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6.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工作后及时清除作业废料。
17.现场工作发现不安全状况,及时向甲方报告。
发生本单位工业安全和辐射安全事故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破坏事故现场。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从业人员、第三方从业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伤亡事故指标和经济赔偿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
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为0;
火灾事故为0;
一级及以上事故(事件)为0;
厂区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0。
四、乙方必须同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承担本协议的全部责任时,同时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各种处罚。
五、本合同共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现场安全负责:
现场安全负责:
年月日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承包人:
(以下称甲方)
立协议单位:
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进入工。
甲方要求乙方遵照政府规定,贯彻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依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相关管理程序对乙方实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但并不取代或减轻乙方环境保护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作业。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状况,有权警告、扣减合同款项、停工整顿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遵守工程合同各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
2.落实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3.认真接受建设单位的检查,服从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缺陷。
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
1.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施工管理网络图一式二份(根据人员变化每月调整一次),明确后勤员、卫生员、安全员、材料员,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共创文明工地、环保现场。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严禁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当地政府需要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乙方应予以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必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
4.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符合相关要求。
乙方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施工区域清洁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归场堆码整齐;垃圾不得乱扔,应当天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地面垃圾堆放区域。
6.进场物资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库位堆(存)放。
所有施工用的物资,其存放要做到方便施工,避免或减少二次搬运。
7.严禁乙方拆除、损坏甲方在现场的安全消防设施,如由于工作需要确需拆除,乙方必须先打报告,经甲方同意方可实行;应维护施工区域内消防器材的良好。
8.乙方在集中开设食堂,满足员工饮食和饮水的需要,员工个人不得开设小灶;有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炊事员须经体检健康,并持证上岗。
9.现场建筑物内不得住宿,现场不得有未成年人;生活区不得住家属,不得男女混居。
10.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11.切实做好自身及相邻单位的成品保护,贯彻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2.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应环保设施,在施工全过程上按环保要求作业。
13.节约水、电,不浪费,杜绝跑冒滴漏。
14.可能对周边造成噪声、振动等不利影响的,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