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86286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docx

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

关于印发《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

的指导意见》的函

川西煤监函〔2008〕39号

(二○○八年九月四日)

   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是根据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符合四川煤矿生存和发展实际,立意深远,意义重大。

   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分局根据区域煤矿煤炭赋存条件和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全省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及印发的《四川小煤矿安全高效模式》,制订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征求了部分煤矿和监管部门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基础上印发你们,供在推进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中参考。

   请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指导意见》印发至各煤矿。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

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

   小煤矿(指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山西太原、辽宁沈阳会议精神、加快实施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小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和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尽可能地利用当代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强化现场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

因此,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是小煤矿生存和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小煤矿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是各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目标和任务。

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求生存、保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的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实现小煤矿安全高效的建设目标。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8〕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

   一、采掘部署方面

   1、矿井采掘部署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四川小煤矿安全高效模式》规定,尽可能地减少采掘面数量。

原则上年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只能布置不超过二个采面及相应掘进面生产,年生产能力9—30万吨/年的矿井,只能布置不超过三个采面及相应掘进面生产。

   2、矿井应有正规并经批准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修订、学习贯彻等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煤矿采煤工作面应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法并实现后退式开采布置,淘汰非正规壁式采煤法和前进式开采布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前进式开采布置。

   4、矿井采掘接替正常、有序,开拓、准备、回采、瓦斯抽放或解放等煤量符合相关规定。

   5、应根据采煤工艺、运输设备、煤层自然条件、现场管理等要素合理选择采区长度和工作面长度,一般情况下,工作面长度以80—120米为宜,工作面走向长度以400—600米为宜,管理水平较高矿井可适当加长。

   二、掘进、回采工艺方面

   6、煤矿应根据煤层厚度、结构、倾角、顶底板岩性等赋存条件要素,坚持实事求是和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适用的原则,尽可能地依次选用综采、高档普采、机采(爬底式采煤机、刨煤机等)、截煤机掏槽+放炮落煤、炮采等适合矿井开采实际的采煤方法和工艺,做到应上全上,逐步淘汰手工落煤工艺。

   

(1)对煤层稳定且厚度在1.3米以上、倾角45度以下、顶底板岩性较好的煤层可优先选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广能集团公司在煤厚1.2米左右工作面使用综采,工作面单产达60万吨/年,且生产的“嘉华”液压支架已成功用于55度倾角工作面并远销省内外)。

   

(2)对煤层稳定且厚度在0.8—1.3米、倾角45度以下、顶底板岩性较好的工作面,可选用高档普采工艺(采煤机十单体液压支柱+铰结顶梁)。

   (3)对煤层稳定且厚0.4—0.8米、倾角45度以下、顶底板岩性较好的工作面,可选用极薄煤层采煤机(爬底式采煤机、刨煤机等)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护应尽可能选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支护,淘汰木支柱。

   (4)倾角较大(45度以上)煤层工作面可有采用伪倾斜布置以解决采煤机下滑问题,可对采空区顶板采取分段走向密集+矸石条带控顶、冒落法管理顶板的措施,防止采空区冒顶矸石串入工作面。

   (5)对大倾角(45度以上)不适合机采且厚度达1.3米以上的稳定煤层,可选用金属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

   (6)对大倾角(45度以上)不适合机采的不稳定煤层,可选用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采煤方法,淘汰倒台阶、充填法、仓储式、巷柱式等其它落后采煤方法。

   (7)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且煤层中含有结核、硬岩夹矸等不适合机采的煤层,可选用截煤机掏槽+放炮落煤或炮采工艺,但应使用运输机运煤措施。

   (8)对顶、底板岩性较差不适应机采煤层,可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和炮采,采面支护可采用支柱+顶、底梁控顶、底的方法。

   (9)对于复杂结构煤层,可根据实际选择采煤方法和工艺。

   7、工作面、机巷及运输上山应选用刮板运输机或皮带运输机,实现连续不间断运输煤炭,确保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

   8、采区应根据工作面生产能力设置相应储煤量的中转煤仓,一般应不小于工作面一个班的产量,如条件允许可略大为宜。

   9、掘进断面围岩硬度系数均小于6的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应选择小型综合掘进机掘进,部分围岩硬度系数大于6的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可采用放炮破岩,但必须实现机械装运煤矸。

   10、煤层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硅)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

稳定的岩石巷道应尽可能采用锚杆+喷浆或硅的支护型式,设计为不支护的坚硬岩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

   煤矿应逐步淘汰不设支护的巷道。

   三、按相关工艺要求对矿井各系统进行改造

   11、巷道净断面应满足通风、运输、人行、设置安全设施特别是运送大型采掘支设备的需要,原则上主要运输巷道应不小于8平方米,煤层运输巷不小于7平方米,主要通风人行巷道(上山)和一般煤巷不小于6平方米。

   12、主要运输巷道应实行机械运输煤、矸,垂深超过50米和水平运输超过1500米要实行机械运人,矿井及采区提升能力满足相应采掘工艺需要,淘汰人力推车运输。

   13、按相应采掘工艺、运输设备使用、防灾抗灾等需要,对矿井通风、供配电、供水、通讯、安全监控、防尘、防灭火等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确保系统配套、运行安全可靠。

   14、实行机械化采、掘的矿井,必须按相应采掘工艺和运输能力需要改造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系统,主要是增容、增大电缆截面、按采掘运设备要求增高电压等级等。

   15、实行机械化采掘的矿井,必须修建地面高位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3、水质符合要求),并完善井下供水管网,保证采掘面及采掘机械消尘、降温及净化井下空气之需。

   16、按矿井改造计划停产(工)或不使用的采掘面、巷道应予封闭,必须使用的巷道应按相应采掘工艺、防灾抗灾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其净断面积、支护等符合上第10、11条的要求。

   17、矿井应按相关规定设置专用回风井、回风巷、回风上山,采掘面应实现独立通风,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

   1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完善,传感器数量、种类、设置位置和定期调校、检验符合规定,采掘面的风、瓦斯电闭锁装置灵敏可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延时断电、防雷电、自动打印报表等功能完善;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数据采集准确,传输可靠;安全监控中心应派经培训合格人员24小时值班,并编制处置预案,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9、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面瓦斯预抽须达到

国家规定指标后才能安排采掘作业。

   2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完善“四位一体

”防突措施。

   21、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煤层的煤矿必须在2008年底前申请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直接申报为突出矿井。

   四、劳动组织和技术培训方面

   22、整顿劳动组织,消除“农民工”意识,积极推行正规“三.八”或“四.六”作业制度,采掘作业面实行“两采一准”或“三采三准”正规循环作业制度,逐步消除单班生产的作业制度。

   23、按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和盯班制。

   24、各煤矿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技术培训,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维护人员的培训,为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采掘运机械的管理、维护、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五、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工作建议

   25、各县应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切实按规划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26、加强对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的宣传,增强煤矿业主和主要管理人员建设安全高效矿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信心。

   27、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全力做好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28、各县可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站的作用,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力量为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9、以县为单位请省安科院、矿山安全培训中心等中介机构逐矿编制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改造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区域矿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规划,且规划必须符合省、市的规划要求。

   30、现有改扩建矿井和即将实施资源整合、独立扩能矿井,要按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相关要求编制补充修改设计,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纳入改扩建工程一同实施、一同验收,确保改扩建矿井实现安全高效。

   31、规划2010年前关闭的矿井,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改造,确保生产安全。

   32、现有生产矿井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改造结束后,可申报到四川煤监局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新核定能力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33、纳入全省规划的广安区蔡山洞煤矿、大竹县观音煤业公司、达州市中山煤业公司、宣汉县上峡煤焦公司丁木沟井、达县幺塘矿业公司五对矿井必须在今年底完成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工作。

各县可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有条件煤矿试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应上全上,全面推动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确保到2010年全部达到安全高效要求,且小煤矿的机械化、半机械化率达到省、市、县规划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