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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习俗

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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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是洛阳民间礼俗里的一个重要部分。

自古以来,无论官方、民间,无论贫富,都将其视为人生礼仪的极重要的一环。

从新石器时代到秦汉时期,丧葬礼俗经历了从形成至由简到繁的过程,其后直到近现代基本上是在内容上的变化与演进。

葬礼形式,在民国之前历朝历

葬礼是洛阳民间礼俗里的一个重要部分。

自古以来,无论官方、民间,无论贫富,都将其视为人生礼仪的极重要的一环。

从新石器时代到秦汉时期,丧葬礼俗经历了从形成至由简到繁的过程,其后直到近现代基本上是在内容上的变化与演进。

葬礼形式,在民国之前历朝历代官方多提倡土葬,宋代民间也曾时兴火葬。

建国后的五六十年代洛阳又开始提倡火葬。

葬礼礼仪的形式与内容也在逐步简约和着重寄托哀思,这表明了文明的进步。

  一、土葬习俗

洛阳民间的土葬习俗由来已久,据考古资料可知夏商时期即已成俗。

到了周代,不仅修坟造墓,而且也形成了较系统的礼仪。

此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世事兴衰、朝代更迭、战乱灾荒和文化的发展与融合等因素,使得土葬习俗或繁或简;并且无论在墓穴营建,棺椁制备还是在随葬器物和葬礼过程中,都渗透了各个时代的文化特征和社会思想因素。

时至近现代,随着科学文化的进步,在政府的倡导下土葬礼俗由繁到简,许多封建迷信成分逐渐被剔除。

然而80年代以后,在一些乡镇现行的土葬礼仪中,迷信活动有所抬头,甚至在某些地方又有回潮之势。

(一)墓穴营造对墓穴的有意识的营造,在洛阳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

就形状结构而言,从古至今基本上以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为主,但在不同的时代又有各自的特色。

据考古资料,商周时期流行在长方形竖穴墓中死者的腰部位置,修一长方形的殉狗用的腰坑,有的墓棺底还要铺上朱砂。

秦代洞室墓,即在长方形竖穴坑的一侧再向内掏洞作墓室,棺木放在洞中(即现在所说的暗葬)。

汉王朝崇尚厚葬,出现了许多精心构建的砖砌石砌的各种形状的多室墓。

魏晋时代倡行简葬,墓穴多为单室砖室墓和土洞葬。

唐代出现“刀”形土洞葬。

宋金时期流行建筑结构精美的砖雕仿木结构的多角形墓。

元明清时期,土洞墓居多。

民国以后墓室多为暗葬,即在挖好一土坑后,再在坑的一边挖一墓室,为安放棺木的地方,其门呈拱形或方形。

另外还有明葬,即直接挖一长方形土坑以放棺木。

墓穴的择地、方向、位置被认为事关后世子孙的兴旺发达,历来倍受重视。

因此在建墓前要先请“风水先儿”或“看地先儿”选择墓地,主要是相地脉、看风水、方茔地、点墓穴、定墓向。

这些活动直到建国前仍十分流行。

洛阳民间讲究十不葬:

一不葬粗顽石块,二不葬急水拦头,三不葬沟原绝境,四不葬孤独山头,五不葬寺前庙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洞前山顶,八不葬风水忧愁(不畅),九不葬坐下低凹,十不葬虎龙煞头。

挖墓时,丧家要请打墓人,负责破土、挖道、掏堂、下葬、封墓等建墓事宜。

他们一般也会看“脉气”、识“风水”,一旦发现土色、温度、砾石、砂礓等“异常现象”或遇到残堂(旧墓穴)立即向丧家报信,要求派人勘查,以便改动移位,甚至易地另行点穴。

在打墓过程中丧家还要以烟酒饭食招待打墓人。

建国后,看风水被取缔。

80年代以后,在有些地方又重新出现。

(二)棺椁制备棺椁是土葬中的主要葬具之一。

上古时代人死后,是将尸体放入一个较浅的比人体略大的长方形土坑内埋葬,并无制备葬具之说。

洛阳发现最早的葬具是距今六七千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瓮棺,之后相继出现了长方形木棺、石棺和陶棺,木棺的使用最为普遍。

汉代即以柏木棺为上等棺,并开始出现用砖石砌建墓室,以后葬具一般只有棺。

棺由棺体、棺盖组成,北魏以后,富裕人家墓室中又有在墓室一侧砌有放棺的棺床,大多为砖砌的高出墓室平面的平台。

北宋时期也有用石棺装殓的。

民国以后洛阳民间土葬沿承了古代使用木棺的习俗。

棺木,俗叫“冷货”或“板”,老人生前制做的棺木叫“寿货”。

富有之家的老人,一般提前准备棺木。

制备棺木的讲究也非常多,首先是木质,习惯上以柏木最佳,楸木较好,松木次之;其次是讲究厚度,一般认为越厚越好;第三讲究板块数目,棺木所用木板块数以少为佳,如四块板组成的盖、底、帮叫“四股头”或“四独货”,为上品;用八块板组成的“叫八股头”或“八仙寿”,为中上等品;由十块组成的叫“十股头”,为中等品;以此类推,“十二股头”为中劣等品,“十四股头”为下等品;另有十八块板、二十四块板组成的等劣品,但美其名为“十八罗汉”和“二十四寿”。

棺木制作中禁忌有分脊、破脸、翻角、倒板等。

安排底、盖时,必须是单数,棺底用双数就是“分脊”;盖用双数,则谓“破脸”;两块板大小头配合使用,叫“翻角”,颠倒使用叫“倒板”;均为棺木之大忌。

做成的棺木,往屋里放时,必须小头面向室内放置,有“挽留”之意,即希望老人能长寿;同时将棺盖反掩,以避棺内有人之嫌。

(三)随葬器物在墓葬中放置随葬晶的习俗,在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变化。

上古时代,用于随葬的物品较少,一般只有陶器如罐、杯、盆等。

两汉时期注重厚葬,随葬品由简单向繁杂发展。

魏晋北朝时期统治者提倡节俭、严禁厚葬,出现了专门为陪葬而制做的明器。

隋唐时期,洛阳墓葬中随葬品又变得华丽,制作也精细,尤其是出现了制做精良的三彩陶器。

宋代时随葬的铜钱中有避邪求吉的压胜钱;金代的墓葬中则有为死者买阴地的买地券,元代又用陶质的鼎、豆、尊、敦等仿古礼器随葬。

及至民国时期大都用各种纸扎随葬,丧家根据自家财力之厚薄来确定纸扎的多寡和精细程度。

纸扎的种类有人物,包括金童、玉女、书童、侍女、岗警、枪兵;飞禽如仙鹤、白鹅、孔雀;走兽如狮、马、羊等;用具有金山、银山、金斗、桌椅、箱柜、纺车、车船、轿、房屋等。

建国后,政府提倡破除迷信,丧事简办,随葬纸扎之风消失,一般只在棺中放死者的心爱之物。

80年代,农村有的又按旧礼安葬,随葬纸扎也随之重新出现。

纸扎的种类出现了彩电、冰箱、轿车、楼房等现代器具。

随葬的物品,除汉魏时期因盛行多室墓,而分置于墓室、前堂、后室等不同地方外,其他时期的随葬晶大都置于棺周围。

小件物品如铜镜、铜钱、装饰品财放在棺内,或死者身上。

民国以后的随葬晶——纸扎,则在安葬死者后于坟前烧掉,以示送于死者。

随葬物品中一些是为了“镇墓避凶”的,历代习俗是把现实中的猛兽(如虎、熊等)或想象中的神兽制作出来,置于或者彩绘于墓中以驱逐恶鬼,求得墓主人安宁和为生人解除祸殃。

远古以及夏商周三代往往用朱砂来求吉避凶,朱砂或涂在尸骨周围或铺于棺底,周代一墓中铺的朱砂竟达八厘米厚。

汉代由于神话想象的发展,则出现了一些象征形象和实物的趋吉避凶方式。

从魏晋到隋唐以后又有了专门为镇墓而制造的物品——镇墓兽,一般放在墓室口处,面向墓门。

民国时期至建国后洛阳民间是在棺中放置镇邪物,如十二精、七种香、桂枝、朱砂、雄黄和七星板等物。

另外一些镇物,如栾川县在下葬时,棺上要放五色石循星宿分位镇禳,女棺置弓箭(以木代弓,以苇代箭);男棺置砖和弓箭,据说可以防镇“天狗”。

墓内插桃符四块,分写“天圆地方,律令九章,灵符到处,万鬼消亡”。

再放朱砂等镇物,后撒五谷粮。

洛阳民间历沿旧习,多在墓地设置昭示铭文,其意是记述死者的姓名、生卒时间、生平事迹等。

其形式有:

铭旌周代已有铭旌,是用杂帛做成,上写“某氏某之柩”,是为死者灵魂有归而设的。

出殡前,用一根3尺长竹竿挂旌于屋檐下,出殡时,挑于柩前,埋葬时,平铺在棺盖上。

此俗历代沿袭,只是铭旌的长短,颜色不同而已。

民国时期洛阳民间举行丧仪时,所用铭旌为7尺红绫或绸子做成,以白粉写旌文,如是男丧写“恭旌大德望某翁老大人享年X旬有X勤劳俭朴之灵柩”。

女丧写“恭旌大淑德X老太君享年X旬有X勤劳俭朴之灵柩”。

两边可写些歌功颂德之语,一般为四字句,左右各两句,如“洛水淼淼,邙岭苍苍,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因活人姓名不随葬,均不写下款。

出殡时,铭旌张挂于纸扎的或木质的形如房屋的铭旌楼内,行走时在灵柩之前,下葬时覆盖于棺盖上,并将棺木上长出的下半截剪掉交给子孙,意为留福于后辈。

墓志墓志是放在墓里上有死者生平事迹的随葬物。

始于秦,过渡于魏晋,定型于北朝,盛行于隋唐,延续到民国,是死者后代为其先人歌功颂德之用,也是后人认定墓主的标记。

有石质的、陶质的,有方形的、长方形的,有以墨、朱、粉直接书写其上的,也有雕刻其上的。

魏晋至隋唐北宋时期从形体、书法、内容看,都有一定的规格,已成为墓葬中的必备之物。

宋、元、明、清随葬墓志逐渐减少,志文内容简单,但死者姓名、生卒时间、生平事迹不可少。

民国时期,是将上述内容写刻于墓砖墓瓦上,下葬时将其埋入墓中。

主要是便于以后迁墓和立祖之用。

墓砖墓瓦一般放在一个新竹篮中,出殡时,由死者的外甥到墓地,下葬时放在墓中棺前。

买地券 镇墓文买地券和镇墓文是土葬礼仪中除了铭旌和墓志铭之外的另两种昭示铭文。

为死者书买地券的习俗在东汉、唐代以及金代都曾在洛阳存在过。

所谓买地券就是在埋葬死者时将一块写有买阴地内容的铅制或陶质地券下葬。

买地券上所书的内容大约是,告诉阴间鬼神、土地以及天地神灵,此地已由死者付钱若干买过,为死者所有,并将之葬于此,希望勿扰死者,祈福生者等等。

镇墓文是以文字的形式来祈福避凶的。

(四)丧葬礼仪洛阳历代丧葬礼仪可分为浴尸更衣、报丧奔丧、大殓入棺、成服备葬、出殡安葬、除丧守孝六部分。

浴尸更衣这是死者断气后要做的第一件事。

浴尸是为死者擦洗、梳发、整容,目的是让死者整洁地走。

早在周代即已成俗,延至今日。

古代因死者的地位财力不同,浴尸之水和浴尸之人有所不同。

有地位的人用“潘水(煮沸的淘米水),由别人代孝子浴尸、梳洗;一般人家则用河水或井水,由孝子亲自浴洗。

从西周到明清,都是将浴尸所用的水、巾、栉埋于院内所挖的小坎中。

民国以后,洛阳农村在死者断气后,子女马上用新盆盛以温水把死者的身体擦洗干净,男的要理发修须,女的要梳髻,称之为“洁身得际”。

同时,还要用钱和米填口,称为“饭含”。

“饭”用粮食(如米),“含”用钱币,即同时在死者口中放入几粒米和几枚钱币。

周代人刚死时,即用角栖(其形屈如轭,中央入口,两末向上)柱张其口,待浴尸后,以饭含易之。

周代“含”多用贝(当时的货币),有海贝、玉贝、铜贝等;汉代“含”用玉较多,将玉刻成蝉形、长方形或柱形,放入死者口中;魏晋直至明清多含铜钱,数量一至数枚不等;民国时期至建国后,洛阳农村多是在死者口中放一枚系有红绳的银质或铜质花,或古代的铜钱,红绳的另一头系在死者的耳朵上,以避免死者再生时变成哑吧,所谓“口含钱”、“口噙花”。

更衣也叫穿殓衣。

周代在穿殓衣前,要先让人拿死者的衣服登上房屋,面向北方,招呼死者的名字,男呼名,女呼字,连呼三次,谓之“招魂”。

招魂后,死者若不能复生,就赶紧穿殓衣,殓衣套数由丧家财力地位而定。

但殓衣必须是左衽式,决不能缝缀扣子。

然后在死者的耳中塞棉花,叫设填。

脸上盖黑布做的螟目,叫“覆面”。

手中握用布缝制的袋囊,叫旷握手”。

双脚穿有带子的鞋,并将带子系住,使双足不能分离。

最后用布做的“冒囊”将尸体套住,再盖上衾被。

一切穿置完毕后,移尸堂上。

摆上祭物,候人吊唁。

这时,孝眷方可凭尸而踊(顿足哭叫踊),以示哀痛之极。

这种为死者穿殓衣、裹尸、设尸床的习俗,到唐代已成定俗,历经宋、元、明、清直到如今。

丧葬习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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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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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后,在洛阳农村,死者断气后,移尸于主庭的草铺上。

草铺也叫停尸板,是用一扇门板或苇箔凳成,在门板上竖铺同死者年龄一样数目的干谷草,俗称迎身草,再覆盖上旧而净的床单。

草铺是为死者更衣、整装、护魂、

民国以后,在洛阳农村,死者断气后,移尸于主庭的“草铺”上。

“草铺”也叫停尸板,是用一扇门板或苇箔凳成,在门板上竖铺同死者年龄一样数目的干谷草,俗称“迎身草”,再覆盖上旧而净的床单。

草铺是为死者更衣、整装、护魂、亮尸之所用。

殓衣的件数多少依财力而定,但必须依照死者配偶已亡故者穿双数,否则穿单数的惯例。

殓衣中,男子须有袍和褂,女子必有衣和裙,所有衣裙都不准缀扣。

衣料要求用丝绸,忌用缎子(缎子与断子同音)、皮衣(恐来世变为畜兽)。

特别是贴身内衣要用棉绸,因其耐腐性强,被称为“包骨衫”。

女衣中必须有一件红衫或一层红衣里,俗信五殿阎君怕见红,见红即被冲散。

寿枕上要绣莲花,以保佑下代连生贵子,或以装有谷糠的红色三角袋代替枕头,因形似雄鸡,俗称“叫鸣鸡”,祈求名声高扬,吉祥康宁。

男子穿靴戴帽、女子穿鞋包头,冠带齐毕,扩襟仰卧。

面盖白纸,以掩脱形;胸置明镜,以示心怀。

死者两手不能空着,一手要执用谷草秆拴上麻批所制的“打狗鞭”。

一手要握用生面捏成饼系成串的“打狗饼”,以提防冥路上被恶狗咬伤,有似古之“握手”。

双脚用麻绳捆在一起,以防所谓“猫惊尸”。

此后还有两项措施,一是必须将死者临终时所穿贴身内衣覆盖在尸体之上,这意味着真魂所在,待后焚,以便真魂归天;二是死者胯下必须夹置棉套一团,以免内脏腐水和粪便污渍殓裤。

民间认为如有疏忽,会导致下辈子孙出贱类。

一切安排妥当后,女眷们轮流用芭蕉扇煽尸,以降温防腐。

更衣移尸完毕,还要做几项事:

(1)备粮银、指阴路:

在草铺前地上翻放铁鏊一个,供祭奠者点燃锡箔冥钞之用,并积其灰烬以备过后倾入“老盆”,意为死者积蓄路费银钱。

放有清水浸泡的生水饺—碗,象征旅途食品。

草铺的前下方放有三只粗碗,一个盛清水,上置两根十字交叉的点燃着的神香,以示冥间之路四通八达;一个盛满黄土,内插神香十炷,以示前进方向;一个装以香油,内设灯捻儿,以为“指路灯”,也叫“长明灯”,全是为死者开扩阴路的。

还要放一瓦盆,俗称“老盆”,以用于孝子每顿饭时向内添饭。

(2)烧“倒头纸”:

以上各物准备好后,孝子偕孝眷手拿死者遗衫,送到门口放入纸轿内,然后焚烧纸轿,以“送亡魂归天”,这叫“烧倒头纸”。

在嵩县、伊川县等地烧的不是纸轿,而是纸马。

(3)坐草守灵:

烧倒头纸后,孝眷返回停尸板侧,在铺有谷草的地上坐下,昼夜不离,直到起灵为止,这叫“坐草守灵”,意在报答父母的生养之恩。

在这期间,若有人前来吊唁,孝眷们须痛哭。

报丧奔丧小殪后,孝眷派人分赴诸亲友家告之,叫“报丧”、“赴告”、“讣告”。

周代是孝子亲赴亲友处告知丧亲噩耗。

汉唐以来到明清,一直沿用周代的礼俗。

洛阳农村报丧,或由孝子亲往或由别人代报,报丧时所穿着的孝衫、孝带,尚属“生孝”(待大殓后,经雾水折叠后才成熟孝),因此进入任何人家,必须脱去生孝衫。

束之腰间,才能进入亲友家门。

见主人后,先叩头,后说:

“俺某某(指对死者的称呼)某某时辰搁那儿”,绝对不准用“死”字,同时告以人棺的时日。

子女在外者如闻父母之丧应立即奔丧,自古如此。

已嫁出的姑娘奔丧,要身穿孝服携带献馍,行至村头即要大放悲声。

与死者有关的亲朋好友在接到报丧之后,一般都要带着助丧的礼物来吊丧。

家贫无力送物者,则以力助之。

洛阳农村地区,亲友吊丧时一般都送“硬礼”,或称干礼(钱币或钞票)和纸礼(锡箔或纸锞),还有面粉和活猪(白事用馍多,面粉需量大,助其急需,最为实际)。

情深谊厚者,则从急丧家之急出发,抬送丧饭——馒头20斤、菜肴四大盘、稀粥一大桶,俗称“全饭”。

也有只送馒头一篮者,叫“半饭”,供丧家及其宾客随时食用。

执事人当即记下送饭者姓名及数量,以便事后致谢。

在死者小殓后立即亲临吊唁者,叫“吊热丧”。

吊丧时一般连行四叩礼,即一揖后跪下连续四叩首,起立之后再一揖。

情谊过深者,还可揭开盖脸纸,近瞻遗容。

大殓入棺大殓前,先将准备好的棺材进行加固,一是“联底”,即将帮与底用“银灯”(实际上是橛状木榫)或较长的粗壮生铁钉联牢,且于结合部泥进腻子,以资加固。

二是灌里或泥里,即将棺内六面用松香化汁浇一层或用油漆腻子遍泥一层,以期隔绝潮湿,加强防腐。

三是装饰棺室,即将棺内六面糊上一层白纸(贫者之家,如此而已),再糊上一层花纸(中产之家)或张上绫子(富裕之家,但忌用缎子),求其美观似新屋。

四是衬棺底,古已有此俗。

远古至商周时期多用朱砂,汉代用白灰,近现代在棺底垫一层厚厚的炉渣细末,再铺一层白纸,意在积存腐尸津液,免致浸漏,事关卫生防疫,民间普遍重视。

这些铺垫完后,还要在棺内放镇邪物,计有十二精、七种香(如桂枝、神砂、雄黄、木炭、生丝、生铁、青石)等卫生用品和镇邪物,还在衾褥下放铺钱七个,名曰“垫背钱”,供人殓时由长子、嫡孙“摸后背”之用。

讲究之家,在未铺衾褥之前,另置“七星板”一块,意取魂飞北斗、云游九天、无灾无难、成佛成仙。

棺内所需之物垫好后,要由公亲看死者一眼,父死要由族长见之,母死要由母亲亲族见之,妻死要由妻子亲族见之,然后才能收殓人棺,否则认为必有过犯,亲属会借此为由大闹丧家。

尤其是女丧后,娘家人不仅要看尸,还要看殓葬是否丰厚。

人棺时,众孝眷止哀,先将棺材移置在停尸板侧,寿衣件件掩齐,孝子们用孝条分别垫在尸体的颈部、腰部、足部,从两边抬起,移入棺中,并分金正容。

此时孝眷主妇切记取出死者臀下污物,否则必遭斥责,认为下代会出贱类。

死者人棺,足不蹬空(要想富足蹬裤,指金银库),身下铺着儿子准备的褥子,身上盖着女儿准备的被子,叫“铺儿盖女”。

而后,从死者长子开始,按辈数,从死者身上头部开始直摸到足部,名叫“摸后背”,意为“光前裕后”。

摸后背最初之意是将死者殓衣从上至下抻平,不使压折,后来逐渐成为后辈子孙手向棺内摸一下,摸到的钱称“垫背钱”,谓之有福气。

接着将扎脚的带子解开,盖脸纸揭掉,手中的打狗鞭、打狗饼要取出烧掉。

然后再放死者心爱之物,以满足其终生及来世之好。

人殓过程中,孝子不断嘱告死者“放心”而去,并希望其带走生前或病中许而未还之愿。

如其眼未闭,则一面用手抚脸,一面恳其瞑目。

之后,孝子按辈份高低及亲疏情况,依次手执棉球,蘸水为死者洗脸,洗脸只是用棉球各点死者头和两颊,以表孝意。

执事者将盖棺时,众孝子不许哭,流泪严禁滴湿寿衣,及至棺盖钉天板时,送丧者要连呼“躲钉”,直喊到天板钉牢为止。

这时,孝子方可放声痛哭。

棺木盛尸后,称为“灵柩”,将灵柩抬放于长凳之上,叫做“升棺”。

棺前垂白幔,幔前放供桌,桌上设“魂牌”(灵牌)、摆供品、置香炉、配蜡台构成灵堂。

灵柩暂不下葬,称为“停灵”。

其周围满铺干草,孝眷坐卧其上,昼夜不离虔诚护灵,直到起灵为止,意在报答父母生养之恩。

守灵期间,凡来灵前祭奠者,孝子必须一一跪谢。

升棺前,孝子的两只鞋是蹋拉着,不穿好,入棺后,才可以穿好。

伊川一带讲究踢拉一只鞋,父丧踢拉左脚鞋,母丧则踢拉右脚鞋。

男女孝眷头部所戴的孝带和罩头布,都是生白棉布,并且佩带时都是随便一勒,不求整饰,所谓丑孝。

这些孝称为“生孝”。

带着生孝,不能随便进入别人家门。

升棺后,孝眷齐跪灵前,竖香焚箔,将生孝除下,雾上清水,折叠整齐,这叫做“熟孝”,带熟孝时方可进入别人家门。

但佩带时比较讲究,在洛阳西郊一带,升棺前后孝带的戴法不一样。

升棺前,孝带在头上是从前向后在脑后系结;升棺后,孝带是从后向前,在前额打结分成两条,双双搭过头顶,披在背后,垂于腰部。

垂梢要上下错开,切勿两齐,为的是有所忌讳,怕犯“重丧”(再死人)。

成服备葬死者大殓之后,所有亲属按同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分别穿着不同的丧服,叫做“成服”。

成服之俗来源于周代的“五服制度”。

周代的丧服,按亲疏分为五级,故曰“五服”,即斩缭、齐、大功、小功、缌麻五种。

两千多年来,洛阳民间的丧服形制基本上是按五服制度从繁到简,沿续至今。

民国以后,洛阳农村男孝眷头上皆勒白布条,名曰“孝带”。

宽度约2.5分米,长度按关系亲疏,最长者可达2.5米(亲生儿子佩戴),最短者仅约1.5米。

子辈孙辈,皆为白色,曾孙辈则用黄色棉布或白孝带末稍蘸红。

女孝眷裹头用的白孝布口旷罩头布”,宽约5公分,长约1—2米。

未出阁之女孝眷,只在头上勒窄带一周,名曰“锅圈”。

男女孝衣均为大襟,且都无小领,又因有“丑孝丑孝”之说,故皆松而宽。

在男女孝衣上合缝处和边沿处,子、女、媳为毛边,其他则为光边。

女婿的孝衣独为对襟,称为“孝褂”,其合缝及边沿亦皆为毛边。

中产以下人家,一般只亲生子女、儿媳和孙儿孙女等专做孝衣,其他则皆以租赁之孝衣代之。

对于子婿侄婿孙婿等,只是各撕孝布一方(长约2米,宽约5分米)以代孝褂。

这些孝婿,亲疏不同,所佩孝布长短各异,佩戴方法也不样。

孝眷男女所穿之旧便鞋,按鞋帮式样覆缀白孝布一层,谓之“裱白鞋”。

父母双亡者,子、女、媳的鞋帮满白,单亡者或尚有亲伯父母健在者,鞋帮后部留黑寸许,其鞋口、鞋后及鞋底结合部全为毛边。

其他孝眷所裱的白鞋,其留黑的长度,定制是亲者短,疏者长,并且全是留光边。

大殓后,男女孝眷才正式穿上用白棉麻布专门缝制的各种丧服。

男女丧眷,皆穿棉布孝衫,男衫长如袍,女衫仅及膝。

亲者大领,用料粗劣,边缝皆毛;疏者小领,用料细密,制作齐边齐缝。

孝帽是用竹篾扎成,约4公分宽的筐架,糊上白(或红)纸,围成圆圈,用作帽箍,另以半圆圈竖扎箍上,作为帽顶,即成孝帽,俗称“高帽子”。

红色孝帽只有亲生子顶戴,其他男眷所戴皆白,曾孙是在白孝帽上另加黄色纸花一朵。

“哀杖”(即“哭丧棒”),是用长约7公寸的柳木细棍,旋转着贴上剪有纸穗的白色纸条即成。

孝子持杖,意在镇邪驱凶。

民国时期丧家身穿素衣,臂缠黑纱一匝。

黑臂纱无论男女老幼,亲疏远近,均可佩之,既节物省钱,又简单易行。

60年代以后,市区多见臂缠黑纱以示有孝在身。

出殡前,为使吊唁、祭奠死者方便,丧家多在门前搭起灵棚,将灵柩由灵堂移置灵棚。

凡属喜丧,出殡时向祖先行辞别之礼,周代叫大遣祭。

民国时期,洛阳入朝祖时,孝子先在祖先堂行四叩礼跪读告词,告词为:

“出必辞尊,幽明一礼,棺重难迁,魂轻易举,衰期功缌,咸萃于斯,礼宜朝庙,兹不敢废。

”这天夜里,丧家要雇用乐班,使其尽情吹奏,俗称“闹丧戏”。

闹丧戏时,村邻纷纷到来,围立棺边一齐用手将灵柩三抬三放,并一齐以“咳”声相配,表示挽车送行。

偃师民间众乡邻此时要抬一面大鼓到丧家门前尽情敲击,俗称之为“攒财”,意取祝贺英灵归佳城,身卧福地,使后辈多多攒财聚宝。

夜深人静后,孝子要到近邻各家逐户跪谢,叫“谢灯”。

丧葬习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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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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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主作道场通常是在出殡前一天进行,礼仪是很隆重的。

点主是请德高清白之士或阴阳先生,用朱笔在木制的牌位上补足神字之竖和主字之点以及圈点其他部位的一系列仪式。

作道场是有钱有势之家请来和尚道士在家中院内筑

点主作道场通常是在出殡前一天进行,礼仪是很隆重的。

点主是请德高清白之士或阴阳先生,用朱笔在木制的牌位上补足“神”字之竖和“主”字之点以及圈点其他部位的一系列仪式。

作道场是有钱有势之家请来和尚道士在家中院内筑坛,围棺为死者念经免灾的活动。

成俗于唐代,宋代下令禁止。

然后世仍有沿袭,成为讲究排场之家必有的礼仪。

民国初年,仅洛阳老城一带富裕之家请和尚道士诵经免灾,建国后此俗不存。

成服后即开始安葬前的准备。

首先要请出殡安葬时所需的各类执事人,如点主官、祭道和祀土的“土官”、“阴阳先儿、龙杠头,特别要请一位善于组织、照应的殡仪总管,负责安排各项事务。

同时要布置宅院和灵堂,租借各类所需器物如龙杠、棺罩等。

富裕之家要准备放置“魂牌”、“神主”的“灵轿”,置死者遗像的“像楼”,供礼宾、土官和病弱孝眷乘坐的轿车、马车,以及铭旌楼、提吊式檀香炉、传锣、伞扇、瓜灯、群灯、彩旗、撑杆等,还要邀请鼓乐队(俗称“响器”,多由女儿出资)、十番社、僧道乐队、军乐队等。

建国后,安葬时上述器物逐渐减少。

80年代后,洛阳郊县农村请唢呐乐班者又开始增多。

出殡安葬洛阳民间从西周到唐宋,灵柩一般是由牛车拉到墓地的。

近代则非常忌用车拉灵柩,一般都是用人抬灵柩到墓地。

洛阳周围县区,出殡时是由丧家请来乡邻中年青力壮的小伙子用木杠抬灵柩。

民国时期洛阳城区住户死了人,除极贫寒之家外,一般人家都要雇用一副龙头凤尾杠(俗称“龙杠”)抬往市郊祖坟埋葬,丧家出殡事宜一般找他们代劳。

龙头凤尾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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