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72909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24.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docx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总表表格

附件1

2016年度县际以上客运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表

县(运)运管所:

(章)

序号

道路客运企业名称

总得分(分)

企业管理(分)

经营行为(分)

安全生产(分)

服务质量(分)

社会责任(分)

加分项目(分)

质量信誉等级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2016年度AAA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情况表

县(区)运管所:

(章)

序号

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名称

总得分(分)

企业管理(分)

经营情况(分)

服务质量(分)

安全生产(分)

社会责任(分)

加分项目(分)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3

2016年度AAA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表

县(区)运管所:

(章)

序号

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名称

总得分(分)

企业管理(分)

经营情况(分)

服务质量(分)

安全生产(分)

社会责任(分)

加分项目(分)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4

2016年度AAA级一、二级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表

县(区)运管所(章)

序号

汽车客运站名称

总得分

(分)

企业管理(分)

经营行为(分)

安全生产(分)

服务质量(分)

社会责任(分)

加分项目(分)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说明:

汽车客运站应含2015年度已取得AAA的汽车客运站。

 

附件5

2016年度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县(区)运管所(章)

县(市)名称

道路客运企业(户)

质量信誉考核

新增(户)

考核率(%)

小计(户)

AAA(户)(拟评)

AA(户)

A(户)

B(户)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小计(户)=AAA(户)+AA(户)+A(户)+B(户);

3.道路客运企业(户):

县(市)辖区内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业户总数;

4.考核率=小计(户)/[道路客运企业(户)-新增(户)]×100%。

附件6

2016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县(区)运管所(章)

县(市)名称

道路危货运输企业(户)

质量信誉考核

新增(户)

考核率(%)

小计(户)

AAA(户)(拟评)

AA(户)

A(户)

B(户)

合计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小计(户)=AAA(户)+AA(户)+A(户)+B(户);

3.道路危货运输企业(户):

县(市)辖区内取得道路危货运输经营许可的业户总数;

4.考核率=小计(户)/[道路危货运输企业(户)-新增(户)]×100%。

 

附件7

2016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县(区)运管所(章)

县(市)名称

道路普货运输企业(户)

质量信誉考核

新增(户)

考核率(%)

小计(户)

AAA(户)(拟评)

AA(户)

A(户)

B(户)

合计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小计(户)=AAA(户)+AA(户)+A(户)+B(户);

3.道路普货运输企业(户):

县(市)辖区内取得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的业户总数;

4.考核率=小计(户)/[道路普货运输企业(户)-新增(户)]×100%。

 

附件8

2016年度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县(区)运管所(章)

县(市)名称

汽车客运站(个)

质量信誉考核

新增(个)

考核率(%)

小计(个)

AAA(户)(拟评)

AA(个)

A(个)

B(个)

合计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制表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小计(个)=AAA(个)+AA(个)+A(个)+B(个);

3.汽车客运站(个):

县(市)辖区内取得汽车客运站经营许可的总数;

4.考核率=小计(个)/[汽车客运站(个)-新增(个)]×100%;

5.AAA(户)(拟评)含2015年度已取得AAA的汽车客运站。

附件9

2016年度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扣分标准

备注

车辆数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

200分

2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企业组织机构设立不齐全

50分/项

管理制度不健全

20分/项

聘用无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从事客运经营

100分/人

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劳动保障

50分/人

未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或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齐全

20分/车辆

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

50分/次

超越经营范围经营

300分

3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营运

100分/次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道路运输相关证件经营

300分

未按照规定携带客运标志牌、道路运输证等证件

20分/次

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50分/次

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

20分/次

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或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50分/次

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乘车,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50分/次

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50分/次

运输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驶,需要更换或者组织乘客转乘其他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而加收费用

50分/次

未按物价部门规定进行售票

50分/次

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50分/次

擅自改装或使用改装车辆的

50分/次

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50分/次

车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

300分

50分/次

1、责任事故扣分采用事故基准分*事故责任系数的计算方法,较大事故基准分为300分,一般事故基准分200分,事故责任系数全责为1.0,主责为0.75,同责为0.5,次责为0.25,无责为0。

2、交通违法行为以交警交通违法通报或交通处罚通知单为准。

3、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有效应用的,

50分/次

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重特大以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见备注

车辆发生超速50%及以上或超员20%及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100分/次/辆

车辆发生超速20%以上、超员20%以下、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50分/次/辆

车辆发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10分/次/辆

未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

50分/次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50分/次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0分/次

未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制定应急预案

100分/项

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未落实的

300分

未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00分/次

因经营者过错,致使服务对象的人身或者财物受到损害的

100分

30分/次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因经营者工过错,造成服务对象漏乘、误乘,又拒不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的

30分/次

无故脱班

10分/次

擅自停班

20分/次

辱骂旅客

10分/次

殴打旅客

20分/次

未将旅客运送至目的地

20分/次

被设区市、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或受到设区市、县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50分/次

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同,或受到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100分

违法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100分

1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拒绝接受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50分/次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100分

加20分/次

加分不得超过100分

受到设区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构表彰的

加50分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

加100分

 

 

附件10

2016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扣分标准

备注

车辆数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

200分

2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企业组织机构设立不齐全

50分/项

管理制度不健全

20分/项

聘用无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从事货运经营

50分/人

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劳动保障

50分/人

未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或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齐全

20分/车辆

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

50分/次

超越经营范围经营

300分

3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运输经营

100分/次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道路运输相关证件经营

300分

未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等证件

20分/次

运输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100分/次

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10分/次/辆

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

20分/次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分/次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50分/次/项

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的

50分/次

擅自改装或使用改装车辆

50分/次

被举报投诉并经相关部门查实的

100分

20分/次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被设区市、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或受到设区市、县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50分/次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同,或受到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

100分

 

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300分

见备注

 

1、本项目责任事故扣分采用事故基准分*事故责任系数的计算方法,一般事故基准分300分,事故责任系数全责为1.0,主责为0.75,同责为0.5,次责为0.25,无责为0。

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2、交通违法行为以交警交通违法通报或交通处罚通知单为准。

3、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车辆发生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100分/次/辆

车辆发生超速20—50%或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30分/次/辆

车辆超载、超限被有关机关处罚的

50分/次/辆

车辆被吊销道路运输证的

100分/次/辆

车辆发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10分/次/辆

车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

50分/次

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有效应用的,

50分/次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

50分/次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50分/次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0分/次

未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制定应急预案

100分/项

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未落实的

300分

未按规定上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00分/次

违法上访

100分

100分

本项目扣分不设上限,直至扣完为止。

未按要求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

50分/次

采用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农村物流、城市配送、冷链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的

100分

加10分/项

加分不得超过100分

企业有效使用了管理信息系统

加10分

非法规强制要求,企业自行安装并有效应用卫星定位装置的

加10分

受到设区市级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

加50分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

加100分

 

 

附件11-1

2016年度道路汽车客运站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扣分标准

(100分)

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合理建设车站设施并充分利用,建设面积应符合车站日常运营要求

20

必备设施少一处或不达要求丧失功能的每处扣5分,其中未设驾乘休息室的扣10分。

未建设安全例检地沟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合理配备车站设备并充分利用

30

必备设备少一处或不达要求丧失功能的每处扣5分,其中一级车站未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的扣10分,一、二级车站未配备安检仪、微机售票设备、电子显示设备的分别扣10分

车站内应有以下图表:

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营运线路图、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及安全警示图文等

20

所列图表少一处或与实际不符、制作不规范的每处扣5分

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制度建立情况

20

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劳动保障、培训教育

10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规定给予劳动保障的,扣5分;未按规定培训教育的,扣5分

(200分)

完善车站运营准入手续情况

30

站级核定手续不完整规范的扣15分,经营许可手续不完整规范的扣15分

车站统一售票情况

30

一、二级车站应统一实行微机售票,乘客一律凭票上车,不得上车卖票,否则扣30分

客运票价公布情况

30

车站应做好票价公布工作,其内容必须包含国家核定票价和当日执行价两栏,春运等黄金周期间还应公布有关临时票价文件,否则扣30分

车站厕所收费情况

20

车站厕所为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否则扣20分

公平接纳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情况

30

不与参营客运经营者签订进站协议的扣15分,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或不公平对待的扣15分

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20

扣100分

按标准收费情况

40

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牌的扣10分,未按站级收取参营经营者站务费用的扣15分,无故拖欠、扣压参营经营者客运收入的扣15分

(350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

20

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扣10分,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的扣10分

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30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②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制度;③“三品”检查制度;④车辆例检制度及流程;⑤车辆报班制度;⑥进出站管理制度;⑦安全行车管理制度;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会议、培训和相关活动制度;⑨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⑩责任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以上制度少一项扣5分,③、④、⑤、⑥、⑦均必须上墙明示,否则一项扣5分

安全责任协议签订情况

15

车站经营者应与参营客运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否则扣15分

封闭式管理情况

80

进、出站口未分离的扣20分,上客区与下客区未分离的扣20分,停车区与发车区未分离的扣20分,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离的扣20分。

一、二级车站未封闭的不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品”检查情况

25

未设置“三品”检查岗的扣15分,无检查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扣10分

车辆安全例检情况

25

无专职例检人员或无例检员证的扣15分,无例检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扣10分

报班牌证检查情况

25

无专职调度排班人员的扣15分,报班不检查“四证一牌”或台账不全的扣10分

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

35

无专职进出站检查人员的扣15分,无检查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扣10分,未设置“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标志牌于明显位置的扣10分

安全事故预防情况

45

未按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合理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的扣15分,未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扣15分,未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扣15分

不具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扣100分

发生责任事故情况

50

因车站原因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下责任事故的扣50分,因车站原因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二起死亡3人以下责任事故的不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未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30分。

(300分)

车站“三优三化”情况

40

车站应保证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和秩序优良,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车站内脏乱差、秩序混乱的扣20分,服务不规范的扣20分

服务标识布置情况

40

按照《江西省汽车客运站标准化建设体系》,站房内至少应布置以下指示性标识:

江西客运图标、进出站口、侯车室、售票处、检票处、盥洗室、问询处、紧急出口等;停车场内至少应设置以下标识:

进出站口、停车区、发车区、上客区、下客区等。

以上标识少一处扣5分

站务人员着装情况

20

站务人员着装不统一或着执法类服装的扣20分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40

未公布车站投诉电话的扣15分,未设置旅客意见簿的扣15分,未及时处理旅客投诉意见每发现一起扣5分

社会评价

40

旅客满意度调查见附件1-5-1

40

进站驾乘人员满意度调查见附件1-5-2

20

由原许可的运管部门自行评价

服务质量事故情况

60

经查实,因车站原因受到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5分,受到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20分,受到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30分。

因车站原因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不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0分)

春运等客流高峰期旅客疏导情况

15

客流高峰时期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且未妥善安置的扣15分

车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15

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储备及处置措施等,未制定或演练的扣15分

车站稳定情况

20

因车站原因导致发生投诉、上访并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15分,因车站原因引发客运经营者集体停运、群体越级上访的不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加分

项目

(100分)

车站文化

50

形成车站特有标识、车站精神,有车站特色服务班组的加10分,创设车站网站或刊物的加10分

社会表彰

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加100分;获得设区市级表彰的加50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20分

说明:

1、所有项目扣分项均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所有加分项均加满为止,不累计加分;3、表中所列一票否决制情形,或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1-2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旅客调查问卷

被调查车站:

调查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A表示满意;B表示一般;C表示不满意,请根据您的满意程度在相应的字母栏划“√”,多划或不划无效;“满意”得满分,“一般”得一半分,“不满意”不得分。

调查内容

满意程度

1、车站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使用方便

A

B

C

2、站务管理规范到位,站务人员全勤上岗

A

B

C

3、车站安全管理扎实无漏洞

A

B

C

4、车站服务规范有序,热情周到

A

B

C

您的意见或建议

 

注:

本调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每年两次。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每次随机调查旅客人数不少于50名,其他汽车客运站每次随机调查人数不少于30名。

取两次调查得平均值计入汽车客运站诚信考核总分。

感谢您的配合!

11-3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进站驾乘人员调查问卷

被调查车站:

调查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A得满分;B得一半分;C不得分。

调查内容

满意程度

1、车站设施设备齐全,使用方便,设有驾乘休息室等。

A

B

C

2、停车场内有导航及警示图表,清晰实用。

A

B

C

3、车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停车场内有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