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程10.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866226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94.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规程10.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消防规程10.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消防规程10.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消防规程10.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消防规程10.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消防规程10.docx

《消防规程1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规程10.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规程10.docx

消防规程10

消防规程(2013)10

 

 

Q/PD1-064–2013

 

消防规程

 

2013年10月20日修订发布2013年11月1日实施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消防规程

版次:

A

版号:

 

批准:

孙伟

审核:

赵广勋张秦川

初审:

张小锋

编写:

张发进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更改记录

更改标志

更改目标

更改处所

更改单号

更改人

更改日期

1总则1

2防火责任制1

3防火重点部位管理3

4动火工作管理7

5消防管理8

6灭火规则9

7消防监督10

8奖励、惩罚11

9附则11

2.2安监环保部设专职消防监督干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安监环保部和保卫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2.3对火灾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2.4现场消防水系统、消防设施按区域划分。

消防器材由保卫部按工作区域配备后移交给责任单位,并履行签字手续。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区域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安排检修,保证其良好、可用、整洁。

消防水系统、设施、器材的检修与维护分工:

2.4.1生产区的消防水系统、设施的检修按《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和《生产设备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2.4.2二门外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水系统、设施的检修由物业公司负责。

2.4.3消防栓的更换由保卫部提供阀门,专责单位负责更换。

2.4.4灭火器、水枪、水带、消防箱等消防器材由保卫部负责配备。

生产厂房由发电一、二部按设备分工范围负责保管、检查、维护、擦拭(包括更换玻璃)。

其它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由所属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2.4.5生产办公楼、原行政办公楼、新行政办公楼的消防器材由所属单位或临近单位负责维护、保管,具体划分如下表。

生产楼消防设施维护分工区域

楼层

主楼

辅楼

一层

生技部、总经理工作部

总经理工作部

二层

生技部、发电二部

发电一部

三层

生产技术部安监环保部

安监环保部

四层

检修维护部

检修维护部

原行政办公楼消防设施维护分工区域

楼层

东侧

西侧

一层

实业公司

实业公司

二层

实业公司

实业公司

三层

实业公司

实业公司

四层

工程营运公司

工程营运公司、实业公司

五层

政治工作部

政治工作部

新行政办公楼消防设施维护分工区域

楼层

东侧

西侧

北侧

一层

工会、纪检审计部

计划营销部

保卫部

二层

政治工作部

总经理工作部

财务资产部

三层

总经理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工作部

四层

计划营销部

计划营销部

2.5公司建立专职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员和消防车辆。

专职消防队人员的编制、消防费用、设备等以本公司的实际需要为原则,按照《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的要求,专职消防队应建立教育训练和战备执勤制度,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2.6各单位、各班组、各部位均设立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

2.7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

义务消防员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专职消防队集中业务训练每年不得少于60天,消防演习每半年进行一次。

2.8安监环保部部负责建立、健全全公司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档案,保卫部建立全司灭火器配置表和清单,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检查一次,并在每个灭火器上做好巡查记录卡。

3防火重点部位管理

3.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易发生火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公司一、二期防火重点部位共计31个,见下表:

编号

部位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01

汽机房

发电一部

02

锅炉房

发电一部

03

集控室

发电一部

含中控室

04

网控室

发电一部

05

3000T油库

输煤运行部

06

330KV主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含启动、厂高变、低变

07

BC框架电缆夹层

检修部电气专业

-4米AC间所有电缆及南北主隧道、蓄电池室

08

通讯楼

生产技术部

09

玛什林架层

检修部热工专业

10

电子间

检修部热工专业

11

制氢站

化学运行部

12

检修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13

物资公司加油站

物资供应部

14

物资公司库房

物资供应部

15

档案室

总经部工作部

16

培训楼

人力资源部

含仿真机房

17

计算机房

生产技术部

18

职工俱乐部

工会办公室

19

多功能厅

工会办公室

20

洛西林宾馆

洛西林宾馆

含歌舞厅

21

原行政办公楼

实业公司

1–4层

22

原行政办公楼

政治工作部

5层

23

Ⅱ期汽机房

发电一部

24

Ⅱ期锅炉房

发电一部

25

Ⅱ期集控室

发电一部

26

Ⅱ期330KV主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27

Ⅱ期BC框架电缆夹层

检修部电气专业

28

Ⅱ期集控室电缆夹层

检修部热工专业

29

Ⅱ期电子间

检修部热工专业

30

Ⅱ期检修油箱

检修部汽机专业

31

职工活动中心

工会办公室

三期工程重点部位名单,共计29个。

序号

部位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汽机房

发电二部

2

№5机电子间

检修部热工专业

3

№6机电子间

检修部热工专业

4

6.9米电缆夹层

检修部热工专业

5

№5机蓄电池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6

№6机蓄电池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7

№5机主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8

№6机主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9

№5机厂高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10

№6机厂高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11

启/备变

检修部电气专业

12

№5机励磁装置

检修部电气专业

13

№6机励磁装置

检修部电气专业

14

№5机空冷配电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15

№6机空冷配电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16

330kv继电器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17

№5机主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18

№6机主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19

№5机检修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20

№6机检修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21

№5机密封油装置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22

№6机密封油装置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23

EH油箱

检修部汽机化学专业

24

№5炉燃油系统

检修部锅炉专业

25

№6炉燃油系统

检修部锅炉专业

26

输煤栈桥及转运层

输煤运行部

27

№5机380v配电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28

№6机380v配电室

检修部电气专业

29

氨区

发电二部

3.2安监环保部制定《公司灭火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消防部门备案。

3.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灭火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或场所的灭火方案,疏散方案、处置方案。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设立明显标志,注明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必须限期整改。

3.5防火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载,现实表现好,并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三懂:

1.懂得本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起火灾。

3.6公司职工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歌舞厅、多功能厅、幼儿园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畅通,疏散标志明显,事故照明设备完好。

举办焰火、灯火晚会、大型文体活动,组织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组织措施和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部),并报请蒲城县公安局批准后举行。

举办单位在地点选择、亭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3.7根据灭火的需要,按照国家建设部(90)建标字第666号文件、国标GBJ/40-90标准,由保卫部消防队负责给各单位配备移交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移交表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消防队)。

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检查、维护。

各单位将配备的消防器材落实到班组负责,使用后,应立即通知消防队更换。

3.8消防器材按类配置后,消防队应每周巡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实际配置和使用情况,监督各单位认真管好、用好消防器材,对缺损的消防器材及时补充。

对不认真管理、乱拉、乱用消防器材的单位或个人,消防队有权批评,监督限期整改,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3.9全公司消防水系统是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必须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严禁在消防水管道上乱接其它水管代替生产、生活用水。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责任部门、保卫部、安监环保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3.10公司区域的消防栓、水泵、消防箱、消防器材,严禁将其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3.11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规定,所属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并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动火工作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防火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禁区明火作业管理标准》等管理制度。

5消防管理

5.1公司区域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和安全出口等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5.2凡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并将总平面图(或消防专篇)提交安监环保部,由安监环保部送交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建审,建审合格后方可开工。

5.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火设计施工,不能擅自改动设计方案。

5.4工程竣工后,必须报请安监环保部及审核机关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防火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5防火重点部位及生产设备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它用。

现场消防设施确因工作需要而移动、拆除或损坏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和事先通知安监环保部,并征得公司防火委员会领导的批准。

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

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5.6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按国家、部颁有关规定装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

5.7防火重点部位、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并有明显标志。

5.8现场需使用电炉,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加强管理。

5.9充油、储油设备不应渗、漏油。

油管连接应牢固严密,严禁使用塑料垫和橡胶垫。

在高温附近的法兰盘或接头处,应装金属罩壳。

热管道保温层应完整,当油渗入保温层时应及时处理。

油管道附近的热管道须包铁皮。

油管道应尽量不布置在高温蒸汽管上方。

5.10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

5.11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

生产现场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

5.12严禁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

班组库房存放的汽油不能超过5kg,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应严格、科学管理

5.13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交回物资公司,严禁随意倾倒。

5.14生产现场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试材料。

用过的擦拭材料应放在带盖的铁箱内并定期清理,交回物资公司,严禁乱扔擦拭材料。

5.15生产现场不应漏煤粉。

对热管道、电缆等部位的积粉,应定期清扫。

5.16在高温设备或管道附近搭建脚手架时,宜使用金属脚手架,使用竹、木脚手架应采取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

6灭火规则

6.1全司职工必须熟悉火警电话号码“119”。

发现火灾,全公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有义务迅速报警和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并立即扑救。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时,应立即启动。

火灾报警要点:

1.火灾地点。

2.火势情况。

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6.3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烧伤、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6.4灭火工作的指挥权限的划分、联系方法、注意事项,按照公司《灭火应急预案》执行。

6.5公司防火委员会领导、单位防火责任人、保卫部和安监环保部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保卫工作。

6.6消防队到达火场时,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代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6.7灭火剂的选用原则为:

1.灭火的有效性。

2.对设备的影响。

3.对人体的影响。

公司配备的灭火器材分别为:

干粉、二氧化碳、1211三种类型。

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可融化固体,可燃气体及带电设备的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带电设备的火灾。

1211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设备、仪表仪器、电子设备、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火灾。

6.8各单位工作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单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的性能、布置和适用范围,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

旋转电机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和干砂直接灭火。

6.9消防设施设置地点的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冻、防潮或防高温的措施。

7消防监督

7.1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监环保部监督、管理,保卫部协助进行监督、管理。

7.2消防监督(专工)主要职责:

7.2.1依照消防法规对全公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出详细记录。

7.2.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种火灾隐患签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7.2.3审查各单位及有关工程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

7.2.4掌握火灾情况,调查火灾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7.2.5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时,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停止工作。

8奖励、惩罚

8.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8.1.1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设备管理良好,无火警事故,工作突出的。

8.1.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8.1.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或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8.1.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8.1.5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8.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以及本公司《消防规程》,消防责任制不落实,公司防火委员会将在公司月度《业绩指标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细则条款进行考核。

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公司防火委员会。

9.2本规程未尽事宜,遵照公司有关制度、标准、措施执行。

9.3本规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消防规程》作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