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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项目安全评价常用资料

合成氨项目安全评价常用资料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文件)

(1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发改投资[2003]1346号)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1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字[2005]48号)

(1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1.3评价规范、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l6-2006)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l04-2005)

(5)《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SH/T3053-2002)

(6)《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J87–85)

(7)《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3017-1999)

(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

(10)《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

(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14)《石油化工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3004-1999)

(15)《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1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7)《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1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1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2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

(21)《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范》(HGJ28–90)

(2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4)《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89)

(25)《常用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2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603–95)

(27)《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99)

(2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29)《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1999)

(3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

(31)《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3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查规程》

(33)《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34)《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设计规范》(SY0007-1999)

(35)《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T20660-2000)

(36)《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

(37)《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

(38)《安全色》(GB2893–88)

(39)《安全标志》(GB2894–96)

(4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4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5803–85)

(4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186–96)

(4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2)

(44)《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45)《石油化工企业管道柔性设计规范》(SHJ41—91)

(46)《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4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自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自然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地震、雷击、暴雨、地质灾害、高气温及寒冷等不良气象条件。

1.1地震

强烈的地震可能造成建(构)筑物和设备装置的破坏,同时造成反应设备、储存设备及管道中的甲烷、氢气、一氧化碳、氨等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进而引燃烧爆炸、中毒等灾害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1.2雷击

项目有许多充满易燃易爆介质的高大贮罐、塔、反应器、高空排气管和金属管道、电气线路、控制网络、设备及建、构筑物等,遭受雷击时,易引发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

1.3洪水

当雨量过大、引发山洪时,可能对生产产区造成一定威胁。

1.4高气温、低温危害

在高气温和烈日爆晒下,一些贮罐容器内的低沸点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易于挥发泄漏,生产人员在高温环境工作易出现失误。

严寒气象条件有可能导致设备和管线破裂,并造成人员冻伤。

1.5不良地质条件

不良地质条件易造成地表塌陷,影响地面建(构)筑物及生产设备安全。

1.6风的影响

风对本工程投产运营过程中安全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事故情况下。

系统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等大多为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泄漏后遇到明火源或者带压泄漏本身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因此,有关易产生明火、高热、电火花等设施的布置,应在风向方面加以考虑。

2主要物料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合成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和副产品主要为:

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氨、氧气、液氯、羰基镍等,它们大多属于易燃、易爆且有毒类物质,这些物质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易蒸发、易扩散、受热易膨胀性和腐蚀性,并且具有一定的毒性和窒息性,能对人体构成危害、对设备设施进行腐蚀、并且可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因而要注意防护。

下面是合成氨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危害特性:

(1)甲烷

危规号:

21007

分子式:

CH4

分子量:

16.04。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

-182.5℃。

沸点:

-161.5℃。

相对密度(水=1):

0.42(-164℃)。

相对密度(空气=1):

0.55。

饱和蒸汽压:

53.32kPa(-168.8℃)。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临界温度:

-82.6℃。

临界压力:

4.59MPa。

燃烧热:

889.5kJ/mol。

最小引燃能量:

0.28mJ。

燃烧性:

易燃。

火灾危险性分级:

甲。

闪点:

<-188℃。

爆炸下限:

5.3%(体积比)。

爆炸下限:

15%(体积比)。

自燃温度:

538℃。

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分解)。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氟、氯。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将容器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可选用: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压缩气体。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仓间温度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等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混运。

存储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接触限值:

苏联MAC:

300mg/m3;

美国TWA:

ACGIH窒息性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空气中甲烷浓度过高,能使人窒息。

当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运动失调等。

甚至因缺氧而窒息、昏迷。

紧急救护措施:

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

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佩戴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工作服。

手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戴防护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

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进入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特别注意:

发生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

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

如有可能,将漏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

(2)一氧化碳(CO)

英文名称:

carbonmonoxide

危规号:

21005

外观性状:

无色无臭的气体。

相对密度:

0.79(空气=1)

沸点:

-191.4℃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50℃

爆炸下限:

12.5%(体积比)

爆炸上限:

74.2%(体积比)

危险特性:

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燃烧产物:

二氧化碳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碱类。

灭火方法: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危险性类别:

第2.1类易燃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有毒的压缩气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等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混运。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侵入途径:

吸入。

急性毒性:

LC502069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健康危害:

一氧化碳经呼吸道吸入而进入血液循环。

由于它与血红蛋白的亲合力要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约300倍,阻碍了氧的释放,造成组织持续性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甚至出现短暂昏厥。

脱离中毒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后即行好转,数小时后,症状多可消失。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面色潮红,口唇樱桃红色,脉快,烦燥,步态不稳,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时间不长。

及时脱离有毒环境进行抢救,苏醒较快,1~2天内恢复,一般无明显并发症后遗症。

重度中毒患者迅速进入昏迷,昏迷持续数小时或数夜。

常见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正常或迟钝,四肢肌张力增高。

牙关紧闭,强直性全身痉挛,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

常并发中毒性脑病、心肌炎、吸入性肺炎、肺水肿等,严重者会因窒息死亡。

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可造成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比较多见,记忆力减退、无力等,心血管系统也会受到损害。

救护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就医。

防护措施: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该做到:

经常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维修煤气管道防止漏气;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要密封并有通风设施;在较危险的区域安装自动报警仪;凡进入危险区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意外时自救、互救。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MAC30mg/m3;

美国ACGIHTLV-TWA29mg/m3(25ppm)。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生产生活用气必须分路。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设佩戴隔离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开150米,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物。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喷雾状水稀释、溶解。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也可用管路导至炉中焚之。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二氧化碳(CO2)

英文名称:

carbondioxide

危规号:

22019

外观性状:

无色无臭的气体。

相对密度:

1.53(空气=1)

沸点:

-78.5℃(升华)

溶解性:

微溶于水、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

燃烧性:

不燃

危险特性: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稳定性:

稳定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危险性类别:

第2.2类不燃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分开存放。

侵入途径:

吸入。

急性毒性:

健康危害:

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缺氧时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吸入人体几秒钟即使人昏迷,瞳孔放大,大小便失禁,呕吐等。

严重时会出现窒息休克而死亡。

固态(干冰)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汽化,能造成-80~-43℃低温,引起皮肤和眼睛严重的冻伤。

救护措施: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防护措施: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

中国MAC18000mg/m3;

美国ACGIHTLV-TWA9000mg/m3(5000ppm)。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

防护服:

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物。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4)氢气

英文名称:

hydrogen

分子式:

H2

相对分子质量:

2.01

危规号:

21001

CAS号:

133-74-01

外观性状:

无色无臭的气体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400℃

最小点火能:

0.019mJ

爆炸下限:

4.1%

爆炸上限:

74.1%

相对密度(水=1):

0.07

(空气=1):

0.07

沸点:

-252.8℃

熔点:

-259.2℃

饱和蒸气压:

13.33kPa(-257.9℃)

燃烧热:

241.0KJ/mol

溶解性:

不溶于水、不溶乙醇、乙醚。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卤素

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

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

氢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燃烧(分解)产物: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危险性类别:

第2.1类易燃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压缩气体。

应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混运。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正常氧分压的降低才引起窒息。

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救护措施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mg/m3)10

工程控制: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电器与照明。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5)硫化氢(H2S)

英文名称:

hydrogensulfide

分子式:

H2S

相对分子质量:

34.08

危规号:

21007

CAS号:

7783-06-4

外观性状:

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260℃

最小点火能:

0.077mJ

爆炸下限:

4.0%

爆炸上限:

46.0%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空气=1):

1.19

沸点:

-60.4℃

熔点:

-85.5℃

饱和蒸气压:

2026.5kPa(25.5℃)

燃烧热: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碱类

危险特性:

硫化氢属易燃剧毒液化气体,人的嗅觉阈为0.035mg/m3,起初是臭鸡蛋味增强与浓度成正比,当浓度超过10mg/m3时,浓度增高而臭鸡蛋味却减弱,以至不能察觉。

与空气混合,当浓度在4.3%~45.0%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硫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

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有毒气体。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间内。

仓温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保持容器密封。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毒理学资料

LC50618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家兔吸入0.01mg/L,2小时/天,3个月,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改变,气管、支气管粘膜刺激症状,大脑皮层出现病理改变。

小鼠长期接触低浓度硫化氢,有小气道损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性毒物,对粘膜有明显刺激作用,随空气经呼吸道和消化道能很快被人体吸收。

体内达到较高浓度时,首先对呼吸中枢和脊髓运动中枢产生兴奋作用,然后转为抑制;高浓度时则引起颈动脉寞的反射作用使呼吸停止;更高浓度时可直接麻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闪电式”中毒以致死亡。

轻度中毒者首先出现眼结膜刺激病状,接着是呼吸道刺激症状,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激、流鼻涕及咽喉灼热感;当接触浓度为200~300mg/m3时,会发生中度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呕吐,同时引起上呼吸道炎和支气管炎。

眼刺激症状强烈、流泪、眼刺痛,且有眼睑痉挛,看光源时周围有色环存在,视觉模糊,有角膜水肿的症兆;当接触浓度在700mg/m3以上时,会发生重度中毒,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最突出。

出现头晕、呼吸困难,行动迟钝,继而出现烦燥,意识模糊,呕吐、腹泻,很快处于昏迷状态,最终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当接触浓度在1000mg/m3以上时,可发生“电击样”中毒,即在数秒钟后突然倒下,瞬间呼吸停止。

救护措施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mg/m3)10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毕,淋浴更衣。

及时换洗工作服。

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6)氨(NH3)

整个工艺过程中,氨的合成工段和冷冻工段有氨的存在。

英文名称:

ammonia

危规号:

23003

外观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相对密度:

0.82(水=1)

沸点:

-33.5℃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无意义

爆炸下限:

15.7%(体积比)

爆炸上限:

27.4%(体积比)

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

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产物:

氧化氮、氨。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有毒气体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腐蚀性压缩气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

罐存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侵入途径:

吸入。

急性毒性:

LD50350mg/kg(大鼠经口)

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健康危害:

氨对人的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轻度中毒,眼、口有辣感、流泪、流涕、咳嗽、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头昏、头痛,眼结膜充血水肿,口唇及口腔、咽部充血,胸闷和胸骨区疼痛;重度中毒,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人体外露部分皮肤可出现Ⅱ度化学灼伤,眼睑、口唇、鼻腔、咽部及喉头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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