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会计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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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会计实务
外贸会计实务
外贸会计实务2011-09-1112:
36外贸会计实务(完整篇)外贸会计实务提纲
第一章外贸会计概述
第二章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
第三章出口商品销售的核算
1、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2、代理出口销售的核算
第四章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第五章出口转内销的核算
第六章出口退税的核算
1、正常情况下的核算
2、发生退货的核算
3、出口征收增值税的核算
第七章外币费用的核算
1、运费
2、保险费
3、佣金
第八章其他有关业务的核算
1、进料加工业务的核算
2、加工补偿出口销售的核算
外贸会计实务
第一章外贸会计概述
所谓外贸会计,简单地讲就是应用于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对外贸易业务的一种专业会计。
1993年7月1日之前,外贸企业一直执行原外经贸部制定的《对外贸易企业统一会计制度》。
此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废除了原来按行业、所有制等划分的旧的会计制度体系,实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与其相适应的新的一套行业会计制度。
其中,外贸会计受《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制约,它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和一般原则(即实质重于形式、客观性等13个原则)、会计等式以及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定。
但是,专业外贸公司、三资企业以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对外贸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要经常涉及到内贸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从不发生的进出口商品的流转、外汇债权债务、结售汇以及出口退税等问题。
对这些不同于内贸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决定了外贸会计不同于内贸会计的特殊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3、既有记帐本位币-人民币的核算,又有外币的核算。
如对外币业务的确认、核算。
4、汇兑损益的确定,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表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汇兑损益应作为财务费用核算。
但是由于外贸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计价的特点,外贸会计一般将汇兑损益作为一级科目核算,这也符合会计的重要性原则要求,。
5、核算出口退税,体现国家政策。
这是内贸企业几乎不存在的业务。
6、同时考核人民币与外币的经济效益。
如考核出口创汇额和每美元换汇成本等。
第二章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
出口商品采购是外贸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因此对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必须能够集中、全面地反映其出口商品采购情况。
1、入帐时间出口商品采购的入帐时间应以取得出口商品所有权或实际控制权为准,即取得商品入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结算凭证。
2、帐户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该帐户系资产类帐户,核算企业全部自有库存出口商品。
同时采取进价核算,按出口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记帐。
借方反映已验收入库的商品进价;贷方反映企业销售商品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
⑵、"经营费用"帐户。
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核算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进货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业务人员工资福利等。
⑶、"应交税金"帐户。
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该帐户在企业出口商品采购阶段通过应交增值税子目反映企业购进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情况。
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帐户。
在此阶段主要反映已付或应付供货企业的货款。
例1、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另支付运费200元。
单据齐全后,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经营费用--运杂费200
贷:
银行存款47000
如果因商品质量瑕疵等原因无法出运,外贸企业与工厂协商后退货的,由外贸企业到当地主管国税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企业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
购货企业凭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入帐。
例2、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货款已支付。
后来发现,该批运动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与销货企业协商做退货处理,销货企业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发票。
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帐款-46800
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第三章出口商品销售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出口销售方式较多,主要有自营出口销售、代理出口销售、加工补偿销售以及代销国外商品。
本章主要讲述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会计核算。
进料加工和加工补偿贸易将在第八章讲述。
1、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一般贸易的出口商品包括直接出口、转口出口、托售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以及样展品的出口,均在"自营出口销售"科目下按商品分户核算。
1)、入帐时间。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论是海、陆、空、邮出口,均以出口企业取得正本提单并以全部单据向银行议付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并以此确认入帐时间。
2)、科目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
见第二章。
⑵、"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帐户。
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
其贷方反映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支付的外币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以及退货或对外理赔时冲减的收入。
后两类情况用红字记帐。
⑶、"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
借方反映结转的销售成本和增值税退税差额以及用红字冲减退货成本
⑷、"应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资产类帐户。
借方反映应收外汇货款,贷方反映已经收回的外汇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回货款。
⑸、"预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
借方反映出口实现时转销的预收货款,贷方反映预收客户的定金或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预收货款。
"应收外汇帐款"和"预收外汇帐款"帐户,采用复币式帐页,即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又要核算外币(主要以美元为主)金额。
此两帐户由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时应选择入帐(议付)当天或本期1日的汇率中间价做为记帐汇率。
3)、入帐金额。
对外贸易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一律以FOB价为基础,以FOB价以外的价格条款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例3、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
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
发票金额为CIF00,预计海运费0,当日汇率为8.00元。
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外汇帐款00¥48000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00¥48000
预提海运费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0-¥2400
预提费用0¥2400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期末按海运费、保险费以及佣金等汇总数预提。
支付时直接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由于专业外贸公司一般是先有国外定单,然后再收购,所以外贸企业销售库存出口商品一般采取个别计价法。
在发出商品时,根据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金额结转库存出口商品成本,同时将增值税征退差额转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0000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600
贷:
库存出口商品400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00
同时,计提应收出口退税
借:
应收出口退税52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002、代理出口销售的核算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是指外贸企业代理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托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只代办对外销售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
如只代委托方办理对外成交,而不负责发运及交单结汇,或只办理发运、加工、整理、改装等部分业务,均不属于代理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应由委托方负担,即受托方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可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手续费。
⑴、帐户设置。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结算代理出口业务的款项时,通过"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帐户。
同时设置"代理出口销售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应收外汇帐款"等帐户。
⑵入帐时间。
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在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就应该纳入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之下,但是鉴于对外交易这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特别是门到门等贸易方式的出现,受托方无法对受托代理出口商品进行有效监控,所以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代理出口销售结汇,并与委托方办理结算后在入帐。
例4、某外贸企业受国内某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价值46800元。
代理手续费为3%。
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
发票金额为CIF00,预计海运费0,当日汇率为8.00元。
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外汇帐款00¥48000
贷:
代理出口销售收入00¥48000
结转成本
借:
代理出口销售成本46560
贷:
应付帐款46560
代垫海运费时,做如下分录:
借:
应付帐款2400
贷:
银行存款2400
支付委托方代理款项
借:
应付帐款44160
贷:
银行存款44160
计提营业税(税费交纳的会计分录略)
借:
代理出口销售成本79.2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2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5.04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2.16
由于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归委托方,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税务局开立代理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证明和相关单据向当地退税主管机关办理,所以,在对代理出口销售进行核算时,一般不涉及出口退税的核算。
第四章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结汇是外贸企业安全回笼货款的标志,是一票业务贸易阶段的终结。
在结汇时,出口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当天的外汇牌价(买入价)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根据自己付汇的需要留取部分外汇。
在对结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意汇率的变化。
结汇时的银行外汇买入价低于做帐时的汇率,记入汇兑损益科目的借方,反之做入贷方。
例5、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
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
发票金额为CIF00,预计海运费0,当日汇率为8.00元。
2006年4月14日,银行通知该货款到帐,并出具了结汇水单。
水单显示:
当天银行买入价7.90元,并扣除了银行电报费、托收费100元,国外银行扣费用USD20。
做如下分录:
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
应收外汇帐款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160
如果2006年4月16日结汇时银行买入价为8.1元,其他条件同例5。
做如下分录:
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8338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贷:
汇兑损益598
应收外汇帐款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160
如果企业需要自留外汇,不经过结售汇环节,其他条件如例5,则做如下分录:
借:
银行存款--美元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
应收外汇帐款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160
从上例可以看到,我们为了简便,将结汇收入记入银行存款--美元户时选择的汇率是结汇当天的银行买入价。
但是严格地讲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选择当天或当月1日的市场价,一般理解为中间价,税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以上对外贸企业的购、销、结汇三个环节的会计核算,我们俗称为"三大帐",做了简要地介绍。
下面再介绍一下其他有关业务环节的会计核算。
第五章出口转内销的核算
作为专业外贸企业来讲,对外贸易是其主营业务,一般较少涉及内贸。
但是原用于外销的商品因为质量瑕疵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客户取消定单,最终无法出运而又无法退货给工厂的情况下,为加速资产流动,避免更大的损失,一般转为内销处理。
相对于外销而言,对其销售和结算的会计处理都不尽相同。
例6、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
后因质量问题,国外客户取消定单,遂转作内销处理,作价4914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回笼。
做如下分录:
首先将该批运动鞋由"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转到"库存内销商品"帐户核算。
借:
库存内销商品--运动鞋40000
贷:
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然后做销售并结转成本
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步49140
贷:
其他销售--内销4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140
借:
其他销售--内销42000
贷:
库存内销商品--运动鞋42000
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
其他销售--内销34.00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23.80
其他应交款10.2
月底,交纳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23.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4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10.20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帐户374.00
一般来讲,出口转内销商品都是亏本处理的,增值税进项金额大于销项金额,勿需交纳增值税。
第六章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货物出口,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退税主管机关对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提交的申报退税凭证核准后退还国内段已交或应交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相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言,专业外贸公司的退税的计算、申报、核算都比较简单。
1、正常情况下的核算
例7、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
该批货物已经报关出口并结汇,公司财务上也已做销售帐。
运动鞋的退税率为13%,公司将退税所需资料报送退税主管机关,经审核后准予退税,公司已收到退税款。
在销售时,做如下分录:
借:
应收出口退税52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00
无法退税的差额做入销售成本
借: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6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00
收到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5200
贷:
应收出口退税5200
如果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退税,会计处理为:
借:
应收出口退税
贷: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出口退税
2、发生退货的核算
退货时作冲回处理。
如果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将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3、出口征收增值税的核算
根据财税[2004]116号文件规定,对财税[2003]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计提销项税额。
例8、某外贸企业购进纸张100箱,合同价共计468000元。
该货物已经出运,单证部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
发票金额为FOB000,预计海运费00,当日汇率为8.00元。
销项税额=(60000×8)÷(1+17%)×17%=69743.59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外汇帐款000¥480000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10256.4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743.59
结转成本
借: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00000
贷:
库存出口商品400000
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忽略)
应交纳增值税=69743.59-68000=1743.59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743.59
贷:
银行存款1743.59
因为结汇等环节的会计处理与正常的自营出口销售一致,在以上章节已经介绍,这儿不再重复讲述。
第七章外币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货物出运后,经常需要支付外币费用。
会计核算时对此的处理是,只要是外币费用,一般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代理出口销售收入。
1、运费
同例3。
商品出运后,货代公司开具海运费发票,支付运动鞋运费0。
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预提费用0¥2400
贷:
银行存款2400
如果销售时未单独对海运费预提或汇总预提,可以将该海运费直接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2、保险费
同例3,该货物出运时投保了出口信用险,保险费为。
会计分录为: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00
银行存款4003、佣金
国外客户佣金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在出口发票内注明扣除×佣金,即明佣;一种是在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及付佣方式,结汇后另行支付,即暗佣。
明佣的会计处理是在销售时直接扣除应收外汇帐款和销售收入。
暗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
经外管局核准支付后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同例3,还批货物需要支付国外客户暗佣金0。
公司已经外管局同意并支付。
会计分录为:
贷: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0¥-800
银行存款800
第八章其他有关业务的核算
1、进料加工业务的核算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口原辅材料,通过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价形式加工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
因此,进料加工实际上应通过进口、加工及出口的过程。
举例说明如下:
例9、某外贸企业为出口一批一次硫化鞋,需要进口天然橡胶10吨。
进口合同约定价值20000美元(银行当天美元卖出价为8元)企业凭全部进口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商品采购200,000
贷:
银行存款200,000
交付进口税金
为加工复出口,进口的原辅料件,根据出事对应出口合同的具体情况,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
即进出口合同需用数量基本一致时,可以免征或少征;无法提供对应合同时,则执行减免85%的征税制度。
如果需要交纳进口税金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然后将关税计入进口成本。
借:
材料采购
贷:
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进口材料入库时。
借:
材料物资200,000
贷:
材料采购200,000
作价加工形式--外贸企业对进口料件采用作价方式进行加工,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物流或御侮部门开具的出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收据,假设例9中,该批橡胶作价351000元。
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351,000
贷:
其他销售--作价加工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借:
其他销售--作价加工200,000
贷:
材料物资200,000
收回加工成品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分录:
(假设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468000元)
借:
库存出口商品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
银行存款468,000
委托加工形式--企业进口料件以委托形式进行加工,根据委托加工协议,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及加工凭证,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实物收据,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委托加工商品200,000
贷:
材料物资200,000
支付交工单位加工费时,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
(假设加工费117,000元)
借:
委托加工商品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7,000
贷:
银行存款117,000
借:
库存出口商品300,000
贷:
委托加工商品300,000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21条规定:
进料加工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退税主管机关同意签章后,并据此报征税机关,对进料加工作价部分销项税额不计征入库,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由退税主管机关在退税额中抵扣。
2、加工补偿出口销售的核算
加工补偿贸易出口方式是不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的一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
加工补偿出口业务包括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两个内容。
加工装配业务也称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工厂按对方要求加工或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
中、小型补偿贸易简称补偿贸易,是指国家重点的大型补偿贸易项目以外的一般轻纺产品、机电产品、地方中小型产品和某些农副产品,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我方生产后以直接生产的产品偿还。
加工补偿贸易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实现利用外资,节约外汇资金的目的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最早利用并发展了加工贸易补偿出口销售,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生产技术的提高,加工补偿贸易出口销售已经很少。
这里就简单地介绍一下涉及的会计分录:
1)、补偿贸易
引进设备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长期应付款
以生产的产品抵偿设备款,同时结转成本
借:
应收外汇帐款
贷:
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借:
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贷:
库存商品
借:
长期应付款--补偿贸易
贷:
应收外汇帐款
2)、来料加工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不计价原辅材料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加盖"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连同外商交来的进口单证,通过表外科目核算。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原辅材料需要作价时,应根据有关入库凭证及规定价格做如下会计分录:
例10、某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加工服装面料36,000米,该面料作价USD4,入库当天银行外汇中间价折合1美元8元人民币。
借:
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1,152,000
贷:
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4,0001,152,000
对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在拨交加工厂生产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1,152,000
贷:
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1,152,000
在加工厂交成品时,应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工缴费(假设为30,000元,如果是以外币计价的工缴费应按入库当天的银行中间价核算),根据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贷:
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1,152,000
应付帐款--来料加工厂30,000
收到业务或物流部门交来的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出口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但时,应根据出口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外汇帐款--加工补偿贸易--×客户30,000
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1,152,000
贷:
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结转成本
借:
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贷:
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结汇及支付相关费用同自营出口销售,不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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