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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绿色发展监测报告

2017年伊春市绿色发展监测报告

  

  一、绿色经济实现加速崛起 

  伊春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两山论”指导林区转型发展,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做大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做好“原字号、新字号、老字号”三篇文章,绿色经济加速崛起,增长质量明显提高,成为我省拥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平安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三块“金字招牌”的地级市。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伊春市扬绿水青山之长,紧盯需求侧,改革供给侧,大力转方式调结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2.3:

19.7:

38调整为41.1:

20.8:

38.1,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

从三次产业内部结构看:

一产业结构不断改善。

特色种养等产业呈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森林食品产业发展迅猛,总量不断攀升,支撑作用凸显。

2017年,森林食品增加值占一产比重32.6%,占GDP比重13.4%,分别比上年提高2.6和0.7个百分点,成为第一产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制造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2017年,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3.4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78.1%,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9.5%,同时,高耗能行业增速较同期放缓1.2个百分点。

三产业结构明显升级。

服务业领域不断拓展,逐渐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比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占三产业比重48.8%,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

批零、交通等传统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下降,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社会化养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越来越受到关注。

 

  

(二)增长质量不断提高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经济的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不断提高。

人均GDP由2015年的20413元提高到2017年的22819元,年均增长5.7%。

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9778元提高到2017年的22502元,年均增长6.7%,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2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0488元提高到2017年的22662元,年均增长5.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2001元提高到2017年的13725元,年均增长6.9%,分别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0.6和2.4个百分点。

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工业新旧动能持续转换。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2%,占GDP比重1.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量加速增长。

2017年研发投入强度实现历史性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2.4亿元,同比增长2.2倍,研发投入强度为0.89%,比2015年和2016年分别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

 

  (三)生态与经济深度融合 

  牢牢把握“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的核心要义,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充分依托林区整体化生态优势,用绿色化的思维推进生态与经济深度融合、美丽与富庶互动双赢,着力构建了以森林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林都北药开发、木业加工、绿色矿山“五大产业”为主导,以森林碳汇、冰雪经济、森林康养等为支点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林区特色发展路径。

截至2017年末,伊春市“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2%,占GDP比重达45.8%,分别比上年提高6.7和5.5个百分点,其中,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北药产业、绿色矿山分别增长26.8%、8.6%、7.4%和27.9%,占GDP比重分别为19.1%、14.2%、4.5%和5.9%,分别比上年提高3.1、0.7、0.2和1.8个百分点。

突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加快研发新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构建从林间地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

突出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围绕“红蓝黑白+林药+林畜+林菜”7条优势产业链,提升了优势资源精深加工比重。

汇源绿色产业谷,横跨一二三产业,对全市森林食品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旗舰示范作用;蓝莓年加工能力达到2.7万吨,形成了从组培到种植、加工的完整产业链;黑尊黑木耳项目催生了伊春黑木耳产业的技术革命,推动由大地摆栽、小作坊生产向工厂化、集约化、现代化跨越。

葵花、格润、金北药等药企已成长为全市利税大户,全市龙头企业由2016年的38户增加到60户,农产品和森林食品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45%。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拓展产品品种,全市加工类产品已发展到300余种。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坚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重塑区域经济增长引擎,以创新驱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破解“一钢独大”经济困局的重要途径进行重点培育,经过几年的发展,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新兴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涉及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4个门类、8个大类行业、15大类产品。

生物方面,从化学药品原药、中成药到生物有机肥料都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新能源方面,在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上都进行了布局;节能环保方面,在矿山综合开发利用、钢铁企业冶炼废气废渣综合利用都有生产企业。

2017年,全市有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20家,比上年新增3家;增加值同比增长4.2%,比上年提高14.1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15.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其中,生物产业以及新能源规模不断扩张,发展持续加快,同比分别增长3.3%和9.7%,占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60.5%和33.4%。

 

  二、能源利用更加高效低碳 

  伊春严格落实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的要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狠抓企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同时,立足伊春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促进能源利用呈现集约化、清洁化、低碳化趋势。

 

  

(一)去产能扎实推进 

  深入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切实做到落后产能应退尽退。

2016年全市压减钢铁产能240万吨,生铁产能64万吨。

随着产能过剩行业市场加速出清,钢铁行业逐渐走出低谷,实现扭亏为盈。

2017年,我市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2.7%,比上年提高31.7个百分点,为近五年来最高水平,企业利润由上年亏损4亿元转为盈利4.4亿元,企业发展质量更高、更健康。

 

  

(二)能源结构更趋优化 

  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新旧能源的此长彼消趋势在延续。

一是发电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能源发电呈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量达到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比重由上年的19.3%提高到21.4%。

其中,风力发电量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5%;垃圾发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3%;水力发电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

二是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全市一次能源消费仍以煤炭为主,逐渐向更清洁的能源过渡。

2017年,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15%,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0.7%,低于能源消费总量增速14.3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84.6%,比上年下降12.1个百分点;风电、水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11%,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1%,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是电力消费结构优化。

2017年,全市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1.6%,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2.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8.5%,远高于第二产业4.1%的增速,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12.8%,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

 

  (三)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全市重点耗能工业多数重点耗能产品单位能耗下降,企业纳入监测的7项产品单耗指标中,有6项下降,冶金、建材、电力行业单耗指标全面降低,如工业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3.1%,吨水泥综合能耗下降1.66%,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下降1.4%,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5.0%。

单位产品能耗降低直接节能量为8.7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增加1.6万吨,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三、绿色生态优势持续放大 

  伊春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必须统筹治理”的要求,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第一责任,注重森林、湿地、河流、野生动物的整体保护,全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力维护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为伊春市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一)严格森林资源管理 

  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森林生态监测预警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等制度。

由于生态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两年来伊春依法恢复林地329公顷。

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四网四化”建设,连续14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全市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1个,覆盖率居全省前列,湿地保护率保持在29%的水平,翠北湿地新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加大了红松林和“三大硬阔”营造比例,实现了森林质量、蓄积的双提升,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84.8%,森林蓄积量由2015年的3.02亿立方米提高到3.21亿立方米,年净增长1000万立方米,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深入开展“净水”“卫蓝”“保土”行动。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对境内387条河流实施管理保护。

2017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8万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0.12万公顷,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38天,达标率为94.4%,环境空气综合质量连续多年在全省排名第一,2016年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跻身“中国氧吧城市”50强。

严控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项目准入,不上污染型项目。

2017年,全市颗粒物(PM2.5)浓度比上年下降2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7%,氨氮排放总量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3.9%。

2017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由2015年的每公顷282.1千克下降到每公顷271.2千克;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由2015年每公顷4千克下降到每公顷3.8千克。

 

  (三)积极倡导绿色生活 

  伊春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全市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逐年下降,2017年下降1.8%。

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文明出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的态势,2015-2017年同比分别增长20倍、88.1%和51.3%,绿色出行(城镇每百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0.58万人次/万人,比上年增长7.8%。

积极推广绿色建造、绿色建材,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由2015年的4%提高到9%。

持续开展公园扩绿、道路添绿、庭院布绿、立体增绿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成区绿地率由2015年的29.5%提高到32%。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5年的74%提高至82%,农村厕所普及率由2015年的78.8%提高至89.5%。

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由2015年的50.4%提高到68.4%;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15年的72.9%提高到87%;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保持在100%,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伊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还不够大、功能还不够完善,林区产业升级转型的步子还不够快、产业结构急需调整,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力度不够、投入不足,建设美丽伊春任重而道远。

为此,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评价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突出抓好规划引领、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等五方面工作。

紧紧围绕美丽伊春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城乡联动,保证各项工作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有序推进,形成合力,注重自然生态之美、环境整洁之美、人文和谐之美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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