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西城现场管理规定最新06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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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西城现场管理规定最新0618

九龙城龙腾西城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发包单位:

郑州九龙城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郑州利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九龙城龙腾西城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控制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望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相关准备工作

1)接图纸后充分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

2)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进场前3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至少提供不少于3家的劳务分包队伍,经建设、监理、施工方考察综合评定,确定1-2家优秀队伍。

3)开工之日起十日内,施工方应向建设、监理方提出主要材料(钢材、商品砼等)、检测机构等的申请报告。

经建设、监理方联合考察后确定。

4)需认质认价材料,施工方应在使用前十日内向业主方提出,否则,相关损失施工方自负。

5)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方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坐标点、高程点的书面通知。

施工方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工作。

2、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的工作

1)积极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

3)依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质监、安监部门的监督交底会。

5)积极配合土方开挖、桩基施工工作。

3、合同签订后进场一周内,由建设单位组织、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安全协议书。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检体系及人员岗位分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下列该工程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脚手架工程。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状态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检查

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和控制装置检查

垂直运输设备装拆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

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易燃、易爆物资的安全措施

出入口及高危作业区的警示标识

现场防雷措施等。

6、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7、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

8、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应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安全操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对于安全违规者严格管理,强硬制止。

9、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有红灯示警。

10、施工单位对监理下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通知,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报监理复查并及时回复相应通知。

11、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报甲方及监理备案;

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不少于1人;

1—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不少于2人;

分包单位人员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中逐级分解确定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实现全员安全控制。

三、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有关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取得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

1、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经过安全资格审查认可。

2、各类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4、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5、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6、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五、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4、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六、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健全消防机构,并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明显,易于取用,并定期进行抽检,以满足安全要求。

3、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开口的容器及放在普通仓库内。

装过挥发性油剂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

4、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不得做饭、烧水;木工下脚料按指定空地堆放,不许焚烧。

严禁乱丢烟头,经常提醒教育职工,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必须到休息室内或指定吸烟场所,吸后必须踩灭烟头,不准随手乱丢。

电源搭接火一定由熟练的电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准随意搭火,违规操作。

使用电、氧焊时,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必须清除,以免因电火花引发周围易燃物品,酿成大祸。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以免失效,防患未然。

七、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饮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2、夏季施工,应根据气温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设足够的休息凉棚,对从事高温和露天作业的工人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条件的清凉饮料。

3、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饮食服务。

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及时将生活垃圾清理到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5、施工现场应有急救、保健站等设施,并备有急救药品、止血设备。

八、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

3、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4、配电箱内应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各种绝缘导线应采用合理的敷设方式,确保安全。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

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电缆高度大于2.5米(或埋深大于0.2米)。

6、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始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过载保护。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接地线和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单股铝线。

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在明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下列设置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高大架子、正在施工的高大建筑工程、塔吊及高大机具、等。

9、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0、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明露的带电体。

1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架设,除护套电缆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

12、凡未经检查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和使用。

13、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凡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的性能或妥善的防雨措施。

15、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6、施工用电要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私接乱拉临时用电。

九、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塔吊、室外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其安全防护要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中的规定要求。

2、各类施工机械如桩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砼、砂浆搅拌机、电焊机、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其安全防护要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中的规定要求。

3、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专人持证操作,实行一人一机一岗责任制,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4、机械操作人员严禁酒后工作,工作时注意周边环境变化,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5、现场机具实行定置管理,要求排列整齐,定置定位。

6、上班前必须将所操作机具按要求进行班前检查,认定正常后方可运行。

7、各种机具必须严格执行检查、保养、维修管理制度,未经修复好的机具一律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

8、对机具的连锁联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制动装置、转向装置等应经常进行检查,保证灵敏可靠,确保正常运行。

9、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10、露天机械、传动部件应设安全防护罩。

十、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及支撑体系、洞口及临边等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

1、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设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1)及《建设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荷标牌。

3、模板工程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5、水平安全网、竖向安全网都要随建筑外形封闭防护,严禁出现漏空无防护现象。

施工所使用安全网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6、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要加挂安全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小于等于10m应设平网;洞口边长大于1.5m四周应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小于等于10m应设一道封闭平网。

7、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8、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部位要设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9、对于现浇板的烟、风道预留洞口、轴线传递预留洞口等要及时加设盖板防护。

10、通道及出入口上要设防护棚。

11、临时通道、跳板、扶梯等部位的铺设、绑扎应牢固、封闭、无断裂、无缺档。

十一、安全施工的纪律规定

1、作业前和作业中不准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2、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努力改善生产环境。

4、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进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5、不准自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会客,不准带小孩(包括家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8、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在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作业。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及环境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且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2、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应设置下列施工标牌:

施工标牌、

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工程和群体工程的鸟瞰图或立面效果图。

3、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4、施工现场必须作到场地平整,道路通畅。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

6、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7、在施工现场搅拌的各类砂浆、砼,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且内容完整清晰;配合比的计量器具必须齐全、准确,并有计量记录。

8、施工现场必须砌筑坚固的垃圾堆放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池堆放。

9、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10、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常流水、常明灯。

11、施工现场职工宿舍无地铺、通铺,室内用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打扫及时,干净整洁。

12、施工现场厨房:

室内不得住人,灶台必须贴瓷片,生、熟案分设,纱门、纱窗、纱罩齐全,无蚊、蝇,无鼠洞,室内排风良好;室外生活垃圾入池,泔水缸加盖密闭 。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旱厕,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1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胸卡。

15、施工现场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有效地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

第四章质量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按照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2、施工单位要做好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及技术复核工作,保证质量控制的超前性。

3、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现场材质。

3.1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采购,应由承包单位的采购部门向监理单位提交采购清单,注明品名、规格、型号、主要质量指标和采购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查;

3.2订货前,承包单位还应提供样品和有关供货厂家资质证明、单价等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定货;

3.3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应遵守本制度,承包单位可以拒领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半成品)。

3.4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提供其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经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验。

对于需要提供样品的,样品封存,以样品质量控制进场材质。

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要经检验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图纸、图集、规范、强制性条文等要求组织施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消除质量通病。

5、施工单位要严格工序质量。

6、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质量的处理及处理问题的时效性。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质量问题不能隐瞒不报,私自处理,应征得监理、建设单位甚至设计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处理。

对于监理或建设单位下发的有关质量的通知,要规范处理及时整改,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甚至设计单位复核后方可进行下道程序的施工。

7、施工单位严格施工试验。

按有关要求并经监理随机见证取样做试验,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

8、加强成品保护。

9、施工资料要规范整理且与施工同步。

必须真实有效。

第五章进度管理规定

一、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并绘制出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

2、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不能超过合同工期要求。

3、只有出现合同专用条款13.1条规定的情况,工期才能顺延。

二、施工进度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施工工期按预定的目标完成,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编制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确保总进度计划编制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2、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提交季、月进度计划,并审查其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3、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月进度计划编制提交周进度计划。

如果出现进度偏差,则分析影响进度目标的原因,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以赶回耽误的工期。

4、加强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第六章造价管理规定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要求:

1、超过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时,施工单位在提交实际价格的同时,还要提供对应的材料数量清单。

2、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审批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3、施工中发生变更、签证,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核实计量。

所发生变更签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第七章组织纪律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4天;

2、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各楼的主管工长)要按时参加工程例会。

3、对于监理或业主指出的施工中存在的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消极怠工和无故拖延。

4、对于监理下发的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整改,在整改结束,自检合格后要报监理复验,并及时回复相应监理通知。

5、对于需要旁站的分项工程,除监理人员现场旁站外,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也要坚守现场,配合监理工作,不得脱岗。

6、砼作业时施工单位要报送值班人员明细表,前台后盘都要有管理人员值班、监督。

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尊重监理人员,对于工作中有争议的问题,不允许当面顶撞,更不允许有不文明的言行。

8、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加强对工人的教育。

严禁因工作关系对监理人员出现打骂现象,要服从监理的管理。

第八章罚则

一、安全施工罚则

1、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或限定时间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将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及上岗证报至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不得无证上岗,如发现一人,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并驱逐出现场。

3、脚手架搭设要符合专项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剪刀撑、大小横杆间距,尤其连墙件、水平防护、悬挑架底部型钢、爬升外架的附墙装置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200元;

4、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或不按规定佩戴的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5、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或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6、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施工中临时拆除或破损的安全网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7、“四口、临边”无防护设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四口、临边”防护设施不规范处未在限定时间整改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8、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防护装置不全,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

10、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查出一项不合格,罚款100~300元;

11、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完好或未向监理报验的,每次罚款100~300元;

12、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无防火措施及违章操作时,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3、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如电炉者等),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次;

14、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重罚外,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下发整改通知后逾期不改者,视不同情况,罚款200~2000元,若因此引起事故,则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16、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不管对项目是否造成负面影响,勒令罚责任单位5~10万元,罚责任人2000~500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二、文明施工罚则:

1、现场环境卫生必须专人负责每天打扫,若发现有脏、乱、差现象,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各种规章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图表齐全,并应公布上墙;如有不全,每缺少一项,处以50元罚款,并限期予以完善;

3、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材料均需设有标志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进场状态,每缺少一项,处以50元罚款;

4、各种施工机械需有专人负责使用及维护,且挂有标志牌,牌中明确标注负责人、机械型号等各种数据,每缺少一处,处以50元罚款;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员随地大、小便,每发现一次,处以小便50、大便100元罚款,并及时清理且在工地予以公开批评;

6、不按总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的,罚款200~500元;

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

8、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定期处理,对于生活污水乱流、乱倒剩饭、菜或不能按时处理的,每发现一次个人罚款20元、单位罚款100元,屡禁不止时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

9、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入池,保持道路畅通,现场无积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消防设施不全或备用状态不良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11、未按要求办理夜间连续施工手续而进行作业影响周边居民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对打赤膊、穿拖鞋、短裙、短裤等上工地者,发现一例罚款50元;

13、未经同意随意乱拆安全设施、栏杆、脚手板、警告牌,随意乱动消防器材者罚款200元;

三、施工质量罚则

1、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要求或限定时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进行施工或无方案擅自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验即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

3、施工队伍资质、人员岗位证书等未向监理报验的,视情况罚款200元;

4、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

5、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进场24小时内未按规定报验的,罚款200~500元;48小时内未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200~1000元;

6、试块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8天龄期3天;砌筑砂浆、砼试块未按规定见证取样的,每次罚款200元;

7、进场材料经复试不合格,除责令退场更换、已使用部位返工外,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

8、施工中发现明显的偷工减料时,视情况每次罚款1000~10000元;

9、施工中出现大面积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或造成质量隐患的,除返工外,每次罚款1000~5000元;

10、施工中出现的砼构件孔洞、砼较大面积漏振、严重露筋或烂根、主筋或砼构件位移严重及同一问题经指正后屡次出现的,每处或每次罚款100~500元;

11、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禁止擅自处理,有意隐瞒、遮盖并私自处理或未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2、施工现场发现未按规范要求施工,视情况每次罚款100~1000元;

12、检验批、分项、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即自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停止施工重新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外,每次罚款500~2000元;

13、施工单位有责任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建设、监理,积极同监理、建设方商定改进(正)措施、办法,否则将视具体情况给予2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自负;

14、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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