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09783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77.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docx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第十二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主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实行日期:

1982年10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北京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简称配电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有关大跨越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可参照《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81)进行。

第1.0.2条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凡所使用的器材及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4条配电线路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高压电器篇”、“接地装置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等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时,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第1.0.7条配电线路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器材检验

第2.0.1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2.0.2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2.0.5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二、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

三、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2.0.6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2.0.7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2.0.9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2.0.10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章电杆基坑

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

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

二、转角杆:

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第3.0.2条基坑底使用底盘时,坑底表面应保持水平,底盘安装尺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杆两底盘中心的根开误差不应超过30毫米;

二、双杆的两杆坑探度高差不应超过20毫米。

第3.0.3条电杆埋设深度在设计未作规定时,按表3.0.3所列数值:

电杆埋设深度表表3.0.3

注:

遇有土质松软、流沙、地下水位较高等情况时,应做特殊处理。

第3.0.4条杆上变压器台的电杆在设计未作规定时,其埋设深度不宜小于2.0米。

第3.0.5条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卡盘上口距地面不应小于0.5米;

二、直线杆:

卡盘应与线路平行并应在线路电杆左、右侧交替埋设;

三、承力杆:

卡盘埋设在承力侧。

第3.0.6条电杆组立后,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每回填500毫米应夯实一次。

第3.0.7条回填土后的电杆坑应有防沉土台,其培设高度应超出地面300毫米。

沥青路面或砌有水泥花砖的路面不留防沉土台。

第3.0.8条采用杆立杆,电杆坑留有滑坡时,滑坡长度不应小于坑深,滑坡回填土时必须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台。

第3.0.9条采用现浇基础、岩石基础的工程,应参照《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

81)进行。

第四章电杆组立

第4.0.1条电杆起立前顶端应封堵良好。

第4.0.2条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规定部位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二、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

三、应按钢圈对齐找正,中间留2~5毫米的焊口缝隙。

如钢圈有偏心,其错口不应大于2毫米;

四、焊口符合要求后,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

点焊所用焊条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相同;

五、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采用V型剖口多层焊接,焊接中应特别注意焊缝接头和收口的质量。

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将熔池填满。

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或其它金属;

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度不应小于表4.0.2规定:

 

表4.0.2

七、焊缝表面应以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拆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纹。

基本金属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毫米,当钢材厚度超过10毫米时,不应大于1.0毫米,仅允许有个别表面气孔;

八、雨、雪、大风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施焊。

施焊中杆内不应有穿堂风。

当气温低于-2

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100~120℃,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

九、焊完后的电杆其分段弯曲度及整杆弯曲度均不得超过对应长度的2/1000,超过时,应辖断重新焊接。

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接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设计无规定时,可将钢圈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与氧化层除净,先涂刷一层红樟丹,干燥后再涂刷一层防锈漆处理。

第4.0.4条电杆立好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电杆的倾斜不应使杆稍的位移大于关个杆梢;

二、转角杆应向外角予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一个杆梢;

三、终端杆应向拉线侧予偏,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倾斜,向拉线侧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一个杆梢。

第4.0.5条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数值:

一、双杆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

50毫米;

二、迈步:

30毫米;

三、两杆高低差:

20毫米;

四、根开:

±30毫米。

第4.0.6条线路横担的安装:

直线杆单横担应装于受电侧;90度转角杆及终端杆当采用单横担时,应装于拉线侧。

第4.0.7条横担安装应平整,安装偏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数值:

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

20毫米;

二、磺担端部左右扭斜:

20毫米。

第4.0.8条带叉梁的双杆组立后,杆身和叉梁均不应有鼓肚现象。

叉梁铁板、箍与主杆的连接牢固、局部间隙不应大于50毫米。

第4.0.9条导线为水平排列时,上层横担距杆顶距离不宜小于200毫米。

第4.0.10条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空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

单螺母不应少于2扣;

双螺母可平扣。

三、必须加垫圈者,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第4.0.11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立体结构:

1、水平方向者由内向外;

2、垂直方向者由下向上。

二、平面结构:

1、顺线路方向者:

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

2、横线路方向者:

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

3、垂直方向者:

由下向上。

第4.0.12条瓷横担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垂直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毫米;

二、水平安装时,顶端应向上翘起5~10度,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

三、全瓷式瓷横担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第4.0.13条同杆架设的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4.0.13所列数值:

10千伏线路与35千伏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之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同杆架设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毫米)表4.0.13

第五章拉线安装

第5.0.1条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度,当受地形限制时,不应小于30度;

二、终端杆的拉线及耐胀杆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三、拉线穿过公路时,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米;

四、采用绑扎固定的拉线安装时:

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

2.钢绞线拉线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

绑扎应整齐、紧密,缠绕长度不应小于表5.0.1所列数值;

3.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拉线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齐紧密,缠绕长度为:

五股及以下者,下缠150毫米,花缠250毫米,上缠

缠绕长度最小值表5.0.1

100毫米。

4.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拉线采用自身缠绕固定时,缠绕应紧密,缠绕长度:

三股线不应小于8

0毫米,五股线不应小于150毫米。

五、采用V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的拉线安装时:

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的凸肚应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得损伤导线;

3.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有可靠固定。

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不宜超过400毫米;

4.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时,其尾线端的方向作统一规定;

5.UT型线夹或花蓝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

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蓝螺栓应封固。

第5.0.2条采用拉桩杆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拉桩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杆长的1/6;

二、拉桩杆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5~20度;

三、拉桩坠线与拉桩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

四、拉桩坠线上端固定点的位置距拉桩杆顶应为0.25米、距地面不应小于4.5米;

五、拉桩坠线采用镀锌铁线绑扎固定时,缠绕长度可参照表5.0.1所列数值。

第5.0.3条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用作拉线时股数不应少于三股,其单股直径不应小于4.0毫米,绞合应均匀、受力相等,不应出现抽筋现象。

第5.0.4条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拉线不应有过松、过紧、受力不均匀等现象。

第5.0.5条埋设拉线盘的拉线坑应有滑坡(马道),回填土应有防沉土台,拉线棒与拉线盘的连接应使用双螺母。

第5.0.6条居民区、厂矿内,混凝土电杆的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

在断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

第六章导线架设

第6.0.1条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应防止发生导线磨伤、断股、扭、弯等现象。

第6.0.2条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据断重接:

一、在同一截面内,损坏面积超过导线的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7%;

二、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般;

三、导线出灯笼,直径超过1.5倍导线直径而又无法修复;

四、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第6.0.3条导线截面损坏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17%时,可敷线补修,敷线长度应超出缺陷部分,两端各缠绕长度不于100毫米。

第6.0.4条铝绞线磨损的截面在导电部分截面积的6%以内,损坏深度在单股线直径的1/3之内,应用同金属的单股线在损坏部分缠绕,缠绕长度应超出损坏部分两端各30毫米。

第6.0.5条导线磨损的截面,在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以内,可不作处理。

第6.0.5条导线连接前应清除表面污垢,清除长度应为连接部分的二倍,连接部分线股不应有缠绕不良、断股、松股等缺陷。

第6.0.7条导线采用钳压接续管进行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配套;

二、导线钳压压口数及压口尺寸,应符合表6.0.7的规定;

三、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毫米,导线端头绑线不应拆除;

四、压接后的接续管弯曲度不应大于管长的2%;大于2%时应校直;

五、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

六、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

七、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部分应涂刷油漆。

导线钳压压口数及压口尺寸表6.0.7

续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