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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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
××××××××××××有限公司
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
××××××××××××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
××××××××××××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要求。
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后,防止事故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伤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公司经营场所及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将本预案进行修订,请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
×××××××××××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5日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后,防止事故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故伤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事故,是指职工在日常经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触电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起重吊装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火灾等方面的事故。
各经营场所、项目管理部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告应及时、准确。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经营场所、在建项目中涉及到作业场所安全的工程。
以下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1.触电事故
2.高处坠落事故
3.火灾事故
4.机械伤害事故
5.起重吊装事故
6.物体打击事故
7.其他事故或突发事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17号
7.《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4号
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三、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在日常经营及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方面的事故,因此必须切实强化对作业人员工伤事故的监控,掌握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主动权。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公司经营场所、项目管理部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的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无条件的服从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都必须支持和配合事故的应急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预案的制定机构
本预案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经公司各个部门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实施,一经发布即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有限公司经营及施工的各单位也应严格遵守。
五、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有限公司视工作需要,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抽调,任何人不得拒绝或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二)职责
组织所在部门、子公司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做好稳定急救工作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和完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部门、岗位。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
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必要时要在现场做出明显标志。
七、主要危险性分析及对策措施
序号
危险源
主要危险性分析
对策措施
1
触
电
伤
害
1.配电箱未使用标准电箱,电气元件不合格,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2.电线未高挂或埋设,线路破损或接线不正确。
3.电焊机未使用二次降压保护装置。
4.保险丝熔断电流过大或使用铜线代替。
5.违章指挥,非专业电工接线或相线与零线错接。
6.未使用专用插头,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自我防护意识差,未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未执行工作票。
8.违章接电,未接地、接零。
1.使用标准电箱,电工应勤检查,确保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2.电缆必须高挂或埋设,并加设标志,确保电缆完好。
3.电焊机强制使用二次降压保护装置。
4.配电箱内的熔断器应使用合适的熔丝,禁止用铜丝代替。
5.禁止违章指挥,禁止非电工接线。
6.施工现场应使用专用插头,禁止直接接入插头内。
7.加强对职工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8.金属外壳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2
高
处
坠
落
1.洞口未覆盖、临边无栏杆。
2.安全带未佩戴或安全带失效
3.安全带无挂设点或挂设点不牢固。
4.作业环境差(光线暗或脚下打滑)。
5.安全检查不到位。
1.临边及洞口做到“四有四必”。
2.教育职工佩戴合格的安全带。
3.加设安全绳、防坠器、焊接固定点等措施,供安全带挂设。
4.加设照明、穿防滑鞋等措施,确保作业环境良好。
5.加强对施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现象。
3
物
体
打
击
1.施工人员向下抛物。
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
3.作业环境狭小,操作人员无法躲避。
4.物件未固定牢固。
1.高处作业禁止向下抛物。
2.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无法避免时采取加设安全网等隔离措施。
3.采取搭设脚手架等措施给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4.给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工具包,且高处作业时将工具固定好。
4
火
灾
事
故
1.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
2.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无隔离措施,未办理动火作业签证。
3.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违章作业。
4.易燃的杂物未及时清理,且动火作业无监护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放置,且易燃易爆场所通风不畅。
6.施工人员的素质差,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1.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并应勤检查。
2.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办理签证,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3.加强对职工教育,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违章作业。
4.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动火作业下方应有人监护。
5.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并加强通风。
6.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
机
械
伤
害
1.操作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思想麻痹,有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3.手持电动工具无断电保安器;
4.操作人员野蛮操作,导致机器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或失灵,造成设备本身处于不安全状态;
5.机械运转时加油、维修、清扫,或者操作者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安装、调试,虽然关停了设备,但未能开启限位或保险装置,又无他人在场监护,将身体置身于他人可以启动设备的危险之中;
6.没有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和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工具;
1.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禁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起重前,吊机下部应支撑牢固。
吊装件应有吊装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重要设备应悬挂/张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试车运行,然后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设备机具的运行状态,尤其要检查钢丝绳等易磨损的部位,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维修保养时(拆卸、修理、安装)应操作得当,维修后应进行验收。
停电维修的设备断电后应加设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5.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并将有关内容及时告知有关人员。
6.加强对劳务人员操作施工机械知识的教育。
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
6
起
重
事
故
1.起重设备无检验证书,人员无操作证;
2.起重设备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保护装置不全;
3.指挥人员指挥不当,操作人员不听从指挥,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斜拉、斜吊、起吊固定牢死的重物、超负荷吊运;
5.地面和行走道路要坚实平整,支撑稳定;
6.构件捆绑不牢固;
7.安全防护不到位,如高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置牢固的操作平台,周边无防护栏杆、未按规范系好安全带。
1.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
2.检查起重设备的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应有效期限内),检查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安全装置、钢丝绳、吊钩;
3.经常检查安全装置的灵敏度,保证其齐全有效,以防意外发生,对有缺陷的制动器或其它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起重设备使用前应试车运行,检查相关装置。
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设备机具的运行状态,尤其要检查钢丝绳等易磨损的部位,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5.维修保养时(拆卸、修理、安装)应操作得当,维修后应进行验收。
停电维修的设备断电后应加设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6.吊装件应有吊装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7.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禁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起重前,吊机下部应支撑牢固。
吊装件应有吊装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作业人员做好防护。
八、应急预案的实施程序
1.现场抢险组根据现场事故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方案,确定处理程序。
立即确定安全区域,调整控制警戒线,并设置警示标志。
疏散控制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及周围人员。
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连续监测,收集现场有关物品,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必须移开事故现场的有关物品时,应做好记录和标识工作。
2.医疗救护组立即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临时紧急处置,并迅速转送医院治疗。
3.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调查事故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和取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
由上级机关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应协助其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5.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恢复正常施工生产。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发生事故瞒报、迟报、不报告,以及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组织不力、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造成严重影响,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处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工作要求
1.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以便展开抢险救援行动,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参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工作,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熟悉预案,确保资源配置。
应急救援实施时对人员、物资、设备、后勤保障等调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绝。
4.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各子公司人员要服从命令,指挥有序,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力。
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预案的演练
1.预案的演习原则上每年2次。
2.预案的演习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3.预案的演习要针对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
注:
常用应急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
120
××××××××××××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