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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临时用电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1.1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施工现场地形、地貌情况;

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1.2编制原则

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程。

2、满足施工现场整体、局部和阶段性施工的需求。

3、满足安全、经济、技术要求。

4、设计合理,安装、操作、检查、维修、拆除方便。

第二章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高碑店路至青年路热力管线工程东风南路(青年北路-星火路)段,起点1点位高碑店路至青年路热力管线工程青年路(姚家园路-东风南路)13#点,终点为16点,管线全长1448.5米。

根据总体设计要求,该热力管线7-9点范围需穿越东北环线等铁路,其中8点设固定支架。

依据铁路专项设计,穿越铁路隧道在铁路东侧7点位置设置10.6m×8m竖井一座,隧道由竖井内自东向西开挖穿越铁路,管线穿越铁路区段全长122.12m,采用5.0m×3.0m标准暗挖断面。

下穿处有铁路3股道,位于东北环线星火站内,线路自西向东分别为粮库专用线、东北环线及科环线,均为电气化铁路,其中粮库专用线为43kg/m轨、普通线路、混凝土枕;东北环线为60kg/m轨、普通线路、混凝土枕;科环线为43kg/m轨、普通线路、木枕。

路基与自然地面平齐,在铁路两侧有铁路通信、信号光电缆。

热力隧道中心线与东北环线相交处铁路里程为K37+223,与铁路交角为64.4度。

施工影响范围内有接触网杆66#、67#、68#杆,共计3根,其中隧道北侧68#杆距离隧道开挖线8.34m,67#杆距离隧道开挖线15.7m,隧道南侧66#杆距离隧道开挖线17.46m,隧道穿越期间需采取注浆及工字钢架立的加固措施。

下穿铁路段防护结构采用1-5.0m暗挖隧道形式,开挖断面尺寸为6.5m*4.8m,其中初衬为厚度0.3mC25喷射混凝土,二衬为模筑厚度0.45mC40防水混凝土,一衬与二衬间设置泡沫衬垫+1.2mm厚EVA防水卷材。

隧道埋深在东北环线轨底以下6.5m。

在铁路东侧设置一座10.6m*8m竖井(距京哈下行线90.1m),自竖井内向西穿越铁路,设计暗挖隧道全长为122.12米。

第三章配电系统介绍

本工程接一座500KVA容量的变压器为暗挖现场设备及办公用电提供电源,现场的电缆走向为顺围墙埋地敷设,电源为三相五线制,因此电缆全部为五芯电缆。

由于场地狭小,故总配电房设在场地北侧,主要为两个A级配电柜及应急发电机,A级配电箱做围栏防护,并悬挂危险标志警告牌,在配电柜与应急发电机上方搭建防雨棚。

每个分配电箱从总配电箱引出后,位置设在设备集中的的地方,各个用电设备使用独立的设备开关箱从分配箱引出电源,从而实现三级配电。

围栏及防雨棚见图3-1所示。

图3-1A箱围栏及防雨棚

第四章用电设备统计及用电负荷计算

4.1用电设备统计

该箱变安装在施工现场北侧,其主要供电范围:

一是地竖井、横通道作业掌子面施工用电和洞下照明用电;二是暗挖施工出土、供风、供水、供料等配套设施用电;三是办公用电。

具体用电负荷统计详见表4-1。

表4-1用电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功率(KW)

总功率(KW)

备注

1

电葫芦/10T

1

33.6

33.6

主起升:

30KW;小车行走:

1.6KW;照明:

2KW

2

注浆泵UB3

1

1

4

3

砼喷射机TK961-5m3/h

2

5.5

11

4

水泵H=30M

2

3

6

5

搅拌机

1

75

75

6

小型电动机具

2

2

4

7

电焊机BX1-500

2

36

72

(KVA)

8

通风机

1

30

30

9

井下施工照明

100

8

0.1

1

10

8

10

室外施工照明

套(一般)

套(局部)

4

2

1

0.5

4

1

11

办公区用电

5

5

25

变压器用电负荷总计

283.6

4.2用电负荷计算

总用电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PS-现场设施总用电容量(KVA);

η—系数,一般1.05~1.1,取值1.08;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P3—办公用电容量(KW);

P4-室外照明容量(KW);

-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

系数取值见表4-2。

表4-2系数取值表

用电名称

数量

需要系数

备注

K

数值

电动机

3~10台

K1

0.7

如施工中需要电热时,应将其用电量计算进去。

为使计算结果接近实际,式中各项动力和照明用电应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分类计算

11~30台

0.6

30台以上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0.5

电焊机

2台

K2

0.6

3台以上

0.5

室内照明

K3

0.8

室外照明

K4

1.0

则有:

用电量PS=1.08×(0.5×100÷0.75+0.5×72+0.8×18+1.0×5)=132.2KVA

第五章配电系统的设计

5.1配电线路的设计

用电线路的布置力求简洁明了,并综合考虑各期施工,避免二次改迁。

根据施工现场设计:

第一路主要为井下作业机械提供电源,如:

电焊机、混凝土喷射机、注浆机、照明等用电设备。

第二路主要为地面的各种设备及办公照明提供电源,如:

空压机、电葫芦、搅拌站等用电设备。

5.2电缆的选择

表5-1各回路功率统计及主要用电设备表

序号

回路

总功率

主要设备名称

单台功率

台数

1

配电室至A1-1箱

253.6

A1-1

253.6

2

A1-1至B2-1箱

253.6

B2-1

253.6

3

B2-1至C3-1

186

注浆泵UB3

4

1

砼喷射机TK961-5m3/h

5.5

2

水泵H=30M

3

2

电焊机BX1-500

36

2

井下施工照明

1

0.1

8

100

搅拌机

75

1

4

B2-1至C3-2

67.6

电葫芦/10T

33.6

1

通风机

30

1

小型电动机具

2

2

5

A1-2至B2-2

30

办公区及室外施工照明

30

1

5.2.1根据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计算公式为I线=

K:

需要系数0.5;

U线:

380V;

ΣP:

各支路和;

负载的平均功率因数0.75。

计算并查表得:

序号

回路

输出功率

计算

电流

选用电缆型号

备注

1

配电室至A1-1箱

256

259

YJV22-3×150+2×70

2

A1-1至B2-1箱

256

259

YJV22-3×150+2×70

3

B2-1至C3-1

186

188

YJV22-3×150+2×70

4

B2-1至C3-2

67.6

68.5

YJV22-3×40+2×25

5

A1-2至B2-2

30

30.4

YJV22-3×40+2×25

5.2.2根据电压损失条件进行验证

计算公式为:

ΔU%=PL/CA%

其中P为计算功率,L为线路长度,C为计算常数,C=77,A为电缆截面。

序号

回路

计算

功率

电缆

截面

电缆

长度

电压降

ΔU%

结论

1

配电室至A1-1箱

256

150

100

2.21

合格

2

A1-1至B2-1箱

256

150

100

2.21

合格

3

B2-1至C3-1

186

150

100

1.61

合格

4

B2-1至C3-2

67.6

40

100

0.22

合格

5

A1-2至B2-2

30

40

20

0.49

合格

经过电压损失验证电压降最大为2.21%小于5%,满足要求。

5.3暗挖施工现场生产用电

现场接变压器,二次电压为380V/220V,为现场施工配套设备(如:

搅拌站、电葫芦、空压机等)及办公区用电、现场照明用电。

5.3.1干线电缆室外直埋施工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m。

电缆的上下左右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后施作回填土。

(2)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3)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

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套管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1.5倍,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10倍。

(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lm。

5.4施工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如竖井基坑应采用高效投射灯,灯具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其金属支架安装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绝缘材料隔离。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暗挖洞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照明系统宜保持三相负荷平衡,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5、在潮湿的作业环境的局部照明,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l2V。

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变压器应安装在钢制专用箱内,并应开设散热通风口,固定安装牢固,箱门上锁。

二次侧应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变压器外壳与专用开关箱中PE端子作可靠电气连接。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并设专用防雨开关箱。

5.5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并严格执行,任何人未经审批不得更改电器的有关配置、电缆线路的走向等。

2、设立专职电气安全员,建立安全监察巡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

3、建立临电检修施工工作票制、完善检修安全临护制,建立由专职电气安全员负责的安全用电记录及由值班、检修电工负责的运行及维修、维护记录。

4、建立电气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电气工程师到电工均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并有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施工现场一切电气作业均由持电气专业操作证电工完成,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电气相关操作。

6、严禁私自试合闸,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安全监护制。

5.6接地和接零保护

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TN供电系统,现场达到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2、对现场变压器接地装置,进行摇测接地电阻值的检验,作好记录,接地电阻R≤4Ω。

我方现场均设专用保护零线。

3、本现场内使用二台A级固定配电箱均设置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电葫芦、搅拌站等高大设备做防雷接地。

电葫芦轨道端头做接地,轨道连接处做电气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均应分设工作零线端子和保护零线端子,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

5、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现场配电箱设围栏,围栏也要做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排连接。

6、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为不小于2.5mm的多股绝缘铜线。

手持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铀芯橡皮电缆内,截面不小于1.5mm2,颜色为黄/绿双色线。

相线截面小于16mm时,保护接零截面与相线本同;相线截面大于16mm小于35mm时,保护零线截面为16mm,相线截面大于35mm时,保护零线截面为相线截面的1/2。

7、保护零线不得经过开关、熔断器,不得做工作零线用,要做到专线专用。

正常情况下,保护零线不得有工作电流通过。

8、对生产振动较大的设备,其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9、现场电动机具的电源线严禁拖地,明设时要做好防护。

在总配电箱处、始发井处、搅拌站、天车道轨等处用φ20mm镀锌圆钢做重复接地,每处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接地母线用40*4mm镀锌扁钢与供电系统保护零线连接,形成完善可靠的接地保护系统。

5.7供电系统图及配电箱平面布置图

详细供电回路见临时用电系统图,见附图。

第六章防雷装置的设计

6.1防雷范围

北京地区的平均雷暴日数为35.6d/a,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表5.4.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15,<40),机械设备高度(m)≥32米。

本施工现场的搅拌站和电葫芦的高度都<32米。

因此不需做防雷接地。

第七章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低压配电柜、分配电箱、设备开关箱、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的安装,使用与维护严格按本方案及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进行,增减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必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在补充设计中增补变更文件。

2、施工现场周围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水平距离小于10米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3、做好用电设备的安全保护接地及在建工程的防雷击措施。

变压器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在线路末端设置重复接地。

4、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5、电缆直接埋地附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附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保护层与电缆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0mm。

6、架空电缆沿墙壁敷设,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0.2m。

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米,防止回填土后配电箱被掩埋、水淹。

A、B级配电的箱须设防雨、防砸围栏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8、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方式,在总配电箱及设备开关箱内设漏电断路器,分配电箱内设漏电断路器,设备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方式,漏电断路器,开关箱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采用30mA,动作时间采用0.1秒。

危险场所、潮湿、大面积金属体上等易触电场所,漏电断路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采用15mA,动作时间0.1秒。

9、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装置必须完好,安装整齐牢固,线头压接牢固,接触良好,不得有过热现象。

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箱编号及各回路名称、编号、用途及责任人并全部设门加锁。

10、各级配电箱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须分级设置,并得到分段保护。

A级配电箱:

I△n≥50mA≤200mA;T△n<0.15S;

B级配电箱:

I△n≤100mA;T△n<0.1S;

C级开关箱:

I△n≤30mA;T△n<0.1S;

手持电动工具、潮湿场所:

I△n≤15mA;T△n<0.1S。

11、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电动机械必须按要求装设配套的漏电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焊接设备的电源线一般不大于5米,二次焊线不超过30米。

安装二次防触电保护器。

12、现场内所有PE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不得挪做他用。

保护零线PE导线截面和连接板截面须大于工作零线导线截面。

13、现场施工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电光源。

灯具应有防雨防砸设施。

灯具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支架等,均应与PE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区域照明设备、移动式碘钨灯必须采用三芯橡胶电缆。

照明灯具使用前,漏电开关必须经过漏电按钮检查试验。

14、现场施工电器设备超过20m高大金属塔架、金属模板须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每一个接地点应以单独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支路接地线中串接。

15、电器装置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

16、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切断电源前接触触电者。

17、电器用电设备检查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警告牌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第八章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为保证安全采取以下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并严格执行,任何人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临电设计的方案、内容,改变开关的配置、线路的走向等,做到临电配置合理,变更手续齐全。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临电施工方案作为现场施工用电指导性文件,电器技术人员要将现场配电总体意图,临电施工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贯彻到操作人员。

临电工程必须根据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交底到操作电工,技术交底文字资料须有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电气维修、检查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录设备维修时间、地点、设备状态等内容。

临电电工严格执行每日班前巡查制度,每星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填表归档。

4、设立专职电气安全员,建立安全监察巡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

5、建立临电检修施工工作票制、完善检修安全监护制,建立由专职电气安全员负责的安全用电记录及由值班、检修电工负责的运行及维修、维护记录。

6、建立电气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电气工程师到电工均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并有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施工现场一切电气作业均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电气相关操作。

8、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及分包单位进场的三级安全用电教育制度,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九章电气防火措施

为保证安全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相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的规定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的完好。

2、电源开关使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负荷的50%,更不得用铁、铜、铝丝等代替。

3、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工器具使用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4、不得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过多地接入负荷,禁止非电工拆装临时电源、电气线路设备。

5、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6、在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符合防暴要求,并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7、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

有静电时还要做好防静电火灾的防护。

8、加强检查巡视,防止出现线路接地短路及绝缘强度降低。

线路与设备的接线端头应压接牢固,防止产生电弧闪烁及过热等现象,合理设置各类防雷击措施,防雷击引起的电气火灾。

9、在电气装置及线路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得在电气设备旁使用火源,进入油料仓库的线路及照明开关灯具一律采取防爆措施。

10、在市电停电柴油发电机供应重要负荷使用的情况下,合理调度调配用电,避免柴油发电机过载可能引起的安全隐患。

11、在配电站、变压器站等用电设备较集中的地点,配备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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