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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定稿

荆楚理工学院

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2011年版)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的集中体现,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校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

2009年,我校对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有效地规范了教学运行和管理,保障了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和质量。

2010年,国家正式出台了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学校召开了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我校进入了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新时期。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每两年修订一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学校决定对现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新一轮的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精神为指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体现全面发展观、素质教育观、终身教育观、个性发展观的教育思想以及“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教改成果和管理模式,构建与“面向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相匹配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进行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着力培养品德优良、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人文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风朴实、积极进取,适应我国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十二五”规划,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作为学校培育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的重要内容。

(三)依托荆门,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对人才的需求,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要求,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整合课程,构建紧密结合、有机联系、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科学规划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要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等方面的关系,使学生既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又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还要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坚持强化学科基础,拓宽专业内涵,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有机结合,增强人才适应性的原则

加强学生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思维方法的训练和培养,鼓励各大类学科综合,拓宽专业口径,淡化专业界限。

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及基本素质的培养,加强公共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整合并优化专业方向课程,形成宽厚的学科基础,增强专业适应性。

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三)坚持整合精选、整体优化课程体系的原则

1.精选课程内容,注重学以致用。

课程内容应该具有“广”、“适”、“新”、“用”的特点。

其中,“广”是指学科知识覆盖面宽;“适”是指理论深度适当;“新”是指授课中不断把最新的与应用有关的学科知识加入到课程内容中,并且所使用的案例应该结合实际不断更新;“用”是指学科知识的传授要有应用的针对性,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能力培养。

2.整合课程结构,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提高课程的综合化程度。

要改变课程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课程间的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要防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

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

3.处理好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

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整体。

(四)坚持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

为培养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人才,必须着力加强和改革实践性环节的教学。

在统筹规划、符合培养目标的前提下,要加大实践教学在课程体系中的比例。

人文社科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0%,理工农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时的30%,医卫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时的40%。

要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构建具有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

要根据专业特点,将实验课程、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社会实践、认知实习、操作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等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任务,注重提高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实验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要逐步建设系列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要增大设计性实验、研究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在实验教学中的比例,实现实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开放性的实验教学体系,以加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坚持教育创新,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原则

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手段,加强实践教学和课外指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把创新创业教育落实到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要通过设计、开发课程,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要将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学分纳入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六)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的原则

统一性体现在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上,各学院必须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规定,开设各专业的主要课程。

多样性体现在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培养方向上,应尽量为学生多开设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加大专业选修课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比重。

选修课学时不少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30%。

(七)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合作原则

应用型本科主要面向行业、服务基层,为行业和基层培养急需人才。

行业标准及职业标准是课程开发的支撑平台。

组建由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行业专家、企业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团队。

要探索多样化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

在专业必修课中开设1-2门行业(企业)课程,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主讲;还可在专业选修课中设置一定的行业(企业)课程。

三、培养目标与质量规格

1.培养目标

总体培养目标是: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善应用、高素质”,具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作风朴实、积极进取,适应我国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所培养的人才应该是牢固掌握本专业面向行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并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2.质量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刻苦学习、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具有开展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一门外语。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各专业应按照总体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确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人才质量规格。

(目标定位要准确,毕业生质量规格要具体)

三、学制及学期

1.学制与修业年限

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本科各专业的标准学制为四年,在校修业年限为3—6学年。

2.学期安排

每学年安排二学期。

前七个学期每学期20周,其中上课18周,考试1周,机动1周。

第八学期18周,其中教学16周,毕业教育活动1周,机动1周。

四、课程结构

(一)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主要是指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本科生必修课程。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中本科专业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五门课程。

(2)基础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主要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

2.专业必修课

(1)学科基础课(包括理论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既要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内容的课程,也要包括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内容的课程。

(2)专业主干课。

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所面向行业的要求。

(二)选修课

1.专业选修课

(1)专业方向限选课。

每个专业可设置3个左右的专业方向,每一方向设置一组课程。

学生任选其中一组课程。

(2)专业拓展任选课。

是指向学科领域的深度延伸,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做准备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

(1)任意选修课:

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的课程。

由学校开设备选课程,学生自由选修。

(2)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实践能力、个性发展的课程。

(三)实践教学课

包括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教学实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专业见习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五、学分与学时

(一)学分的计算:

(详见《荆楚理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学分最小单位为0.5;

2.理论课程(含包含实验课的理论课),16学时/学分;

3.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技能训练课、上机课、公共体育课,原则上32学时/学分;

4.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每周折算学时为20学时,0.5学分/周。

(二)总学分

准予毕业的总学分应控制在170-180学分之间。

(三)总学时及其分解

1.各专业的各类课程总学时:

18周×22课时×7学期+16周×20课时=3132学时。

总学时不超过3100学时。

2.理论教学学时与实践教学学时:

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时比例为8:

2左右;理工农类专业的学时比例为7:

3左右,医卫类专业的学时比例为6:

4左右。

3.必修课与选修课:

必修课占理论教学总学时的70%左右,选修课占30%左右。

其中,公共选修课学分不少于20学分(其中,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在6-10学分之间作出规定,多余学分可冲抵公共任选课学分)。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积极整合有关课程。

严格控制理论课程的总学时,加大实践课、选修课在课程计划中的比重。

六、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制定的培养方案应做到“三个符合”。

一是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符合社会要求,符合学校定位及办学思想,也要符合学生实际;二是课程设置要符合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的要求;三是各门课程的内容大纲要符合课程设置的要求。

(二)课程设置时,应注意开课顺序和学生每学期课时负担的大致均衡,合理确定课程的开课学期。

处理好课程的前后接续关系,避免先行课与后续课同步或颠倒开课的现象(包括理论课之间,也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

一般,每学期每周安排教学量在22学时左右为宜。

(三)设置课程时,首先应规范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和学时。

若同一门课因授课对象不同,需分为不同学时来讲或者学时相同但须变更部分内容,则可分为(A)、(B)或(A)、(B)、(C),其课程编号也应不同,各自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也应不同。

若属其他学院(部)所管理的课程,也应与开课单位商定课程内容、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和学时。

课程命名或改名,由课程所属教研室讨论确定。

(四)课程编号由各学院(部)按规则自行编号,报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

编号规则为:

1.课程编号由11位数码组成。

2.第一、二位为“11”,表示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

2.第三位为英文字母,B代表本科,Z代表专科。

3.第四、五位为英文字母,代表课程大类分类,GB:

公共必修课;ZB:

专业必修课。

4.第六位为阿拉伯数字,代表课程小类分类。

5.第七、八位为阿拉伯数字,代表课程所属学院(部)。

01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2为化工与药学院,03为机械工程学院,04为计算机工程学院,05为经济与管理学院,06为人文社科学院,07为生物工程学院,08为师范学院,09为数理学院,10为外国语学院,11为医学院,12为艺术学院,14为思政课部,15为公共体育部。

由机关部门开出的课程其开课单位代码为汉语拼音两位。

6.第九、十、十一位为阿拉伯数字,代表课程序号,以学院(部)为单位编排。

如,“11BGB114001”,表示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公共必修课、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由思政课部开出,这门课在思政课部所属课程中排序001.

各学院在编制课程编码时,不得重复使用教务处已经给定的在全校范围开设的课程编码。

这些课程的代码见附表:

公共必修课程表、教育专业课程表

(五)课程管理要归位。

同一学科类的课只能由一个单位开出,避免不同的单位开出内容重复或相近的课程。

(六)含有实验、上机的理论课程,教学计划中一定要注明实验、上机时数。

(七)要加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强调外语和计算机学习四年不断线,注重外语听说训练和计算机上机训练。

七、工作程序

(一)组建有学校领导、各教学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方案修订工作。

(二)教务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教学指导委(三)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员会讨论通过、校长审批后,作为文件下发。

业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求,设计出本专业课程体系,拟订培养方案初稿。

各学院院长是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总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组织实施。

教研室主任是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负责人。

要求:

①各教研室的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和修订;②各学院的高级职称教师,应参加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和修订;③各学院必须邀请校外专家特别是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四)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在院长组织下,对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初审,经进一步修改后,由院长审定签字,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指定的专家组负责审定,并报校长审批。

经批准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即为学校法定文件。

(六)人才培养方案的签字人为:

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校长。

(七)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的调研、研讨、以及初稿到定稿等材料,务必作为教学档案材料保存。

八、时间安排

(一)4月25日前,学校举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研讨,出台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5月20日前,各学院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交学院专家组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5月31日前,各学院修改培养方案,院长签字认可后交教务处。

(四)6月10日前,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返回各学院再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6月15日前,各学院将培养方案修改稿交教务处。

(六)6月25日前,学校专家组审定培养方案。

(七)6月30日前,各学院完善培养方案,由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后,将打印稿与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

统一报校长审批。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格式见201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文本编辑范本)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一、培养目标

二、人才规格与培养特色

三、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全日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学年。

应修学分为****,课内总学时为*****。

四、学位授予

授予学士学位。

五、专业主要课程与学位课程

1.专业主要课程:

(8-10门)(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位课程:

(4-5门)

六、专业主要实验

(5-10项,如不需实验课程的专业,可省略此项)

七、实践性教学环节

八、毕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说明

九、专业主要课程简介

(含各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先行课程要求等)

说明:

以上具体文本格式见附件。

 

附表:

一、全学程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学年

学期

总周数

课堂

教学

考试

军训入学

教育

社会

实践

教学实训

见习

实习

毕业

论文

(设计)

毕业

教育

机动

1

20

1

4

1

2

20

1

暑期

1

3

20

1

1

4

20

1

暑期

1

5

20

1

1

6

20

1

暑期

1

7

20

1

1

8

18

0

10

6

1

1

合计

158

7

4

暑期

1

8

说明: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安排。

二、各类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

1.学时学分构成表

类别

理论教学(含实验课)

实践教学

课外科技文化活动(选修)

合计

必修

选修

学时数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占总学时的比例%

0

说明:

实践教学学时按20学时/周折,学分按0.5学分/周计算;课外科技文化活动计学分,不计学时。

 

2.理论教学(含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学时学分构成表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备注

学时数

所占比例%

学分

所占比例%

公共必修课程(GB)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1)

基础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

专业必修课程(ZB)

学科基础课程

(1)

专业主干课程

(2)

专业选修课程(ZX)

专业方向限选课程

(1)

专业拓展任选课程

(2)

公共选修课程(GX)

任意选修课程

(1)

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

(2)

0

0

合计

100

100

 

说明:

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学分可在6—10分之间作出规定,多余学分可冲抵公共任选课学分。

3.实践教学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周)

开课学期及学时分配

开课

单位

备注

军事理论及训练

2

4

4周

XG

教学实训

专业见习

实习

毕业论文(设计)

社会考察

合计

三、课程设置表

1.公共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数

总学时

分类学时数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周课时

开课单位

讲课

实验

上机

实践

课外

考试

考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1BGB114001

3

54

42

6

6

1/3

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1BGB114002

3

54

54

3/3

1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1BGB114003

6

108

54

36

18

4/4

1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1BGB114004

2

34

34

2/2

14

形势与政策

11BGB114005

2

36

每学期2-3次讲座

14

大学英语

(一)

11BGB210001

4

56

56

1/4

10

大学英语

(二)

11BGB210002

4

72

2/4

10

大学英语(三)

11BGB210003

2-4

3/4

10

大学英语(四)

11BGB210004

2-4

4/4

10

大学语文

11BGB206001

2

36

36

06

计算机基础

11BGB204001

3-4

04

体育

(一)

11BGB215001

1

26

1/2

15

体育

(二)

11BGB215002

1

32

2/2

15

体育(三)

11BGB215003

1

32

3/2

15

体育(四)

11BGB215004

1

30

4/2

15

心理健康教育

11BGB2XG001

1

16

1或2/1

XG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1BGB2ZJ001

2

38

38

1和6/3

ZJ

军事理论

1

在军事训练期间开设讲座4次

合计

说明: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师范类、医学类专业不开设该课程;其他各专业可在第1或2学期开设;

2.“大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不开设该课程;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在第1学期开设;理工农医类专业在第2期开设;

3.“高等数学”、“大学物理”:

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需要,按学科基础课开设;

4.“计算机基础”:

理工农医类专业在第1学期开设;人文社科类专业在第2学期开设(经济管理类专业自定在第1或2学期开设);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在3-4学时/周(3-4学分)之间自定。

2.学科基础课程(表)

3.专业主干课程(表)

4.专业选修课程(表)

5.公共选修课程(表)

6.教育专业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

编号

学分数

总学时

分类学时数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周课时

开课单位

讲课

实验

上机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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