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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健食品宣传注意1.docx

最新保健食品宣传注意1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1)

食用保健品的注意事项

目前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于一般食品,又有别于药品。

它不追求临床疗效,但它应无毒副作用。

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等。

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并非男女老少皆宜。

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服用保健品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营养保健知识,这样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⑴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

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

 

  ⑵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配料名称、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还有储存方法、批号、生产厂家。

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

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⑶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异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

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自己或赠送的对象。

特别是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⑷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药品以治疗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预防作用或辅助治疗作用,更注重安全性。

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治疗。

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不要盲目听信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治疗。

⑸应根据保健功能选择适宜自身食用的保健食品。

 

  任何保健食品都需要标明主要原料和功效成分。

认识了保健食品产品的原料和功效成分,就可以明确该产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并非人人适用,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很多,适宜人群也有很大的差异,在选购保健食品的时候,重要的是看产品的说明书,了解产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是否能满足您的需要。

 

  ⑹注意产品质量和生产日期。

 

  购买保健食品时,务必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发霉、变质,切不可食用。

 

  为了降低买到假冒或掺假产品的几率和保护自己,建议购买者一定要到信得过的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同时切记保留购物发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到街头摊贩处购买。

如何识别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11月23日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大中小】

    新华社沈阳11月23日(记者张晓松)打政策“擦边球”,把保健食品当药卖,夸大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于这类现象,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加强辨别能力,防止受骗上当。

    第一,消费者在自行购买非处方药时,不能只听信商家的宣传,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和说明书,认准上面的药品批准文号,不要把保健食品当药买回家。

药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

“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如“国药准字Z12020440”。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

“卫食健字+年份+编号,如“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

    第二,保健食品的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忠告语: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忠告语,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

    第三,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

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第四,保健食品广告中如果出现医疗机构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医务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宣称产品有治疗效果的,也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如果无法确认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法或所看到的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真实,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基础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如果确实发现非法产品或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卫生、工商、药监部门举报。

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有何不同?

    新华社沈阳11月23日(记者张晓松)《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因此,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作为食品的一个种类,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态,也可以使用片剂、胶囊等特殊剂型。

但是,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更大。

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将保健食品混同于普通食品或药品进行宣传,是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违法宣传的惯用手段。

作为消费者应当明确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保健食品绝不同于普通的食品,更不能替代药品用于治疗疾病。

保健品宣传夸大效果海口老年人小心美丽谎言

南海网2007-03-3017:

53来源:

法制时报

  阅读提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在打开自己家门时经常发现许多五花八门的保健品宣传广告,甚至在你的自行车筐里、小汽车上、摩托车上、家里的窗户上……这些保健品宣传广告无处不在。

三天疗效显著,五天“药”到病除的字眼常常让人看得眼红心跳。

  保健食品宣传“疗效”

  3月28日记者在海口的各大药店保健品区看到,多数保健品在宣传其自身作用时都言过其实,宣传“疗效”。

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有的甚至打起了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由于保健食品不像日用品,用了立杆见影就知道结果,它只能通过其广告宣传,特别是外包装和说明书向消费者宣传功效,使得消费者意识到符合自己的消费诉求,从而产生购买意愿。

  据了解,卫生部原先给出保健品24种保健功能,后来删除了治疗性功能障碍和抑制肿瘤两个涉嫌吹嘘的功能,目前只剩下22种,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甄别。

它们是:

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等功能。

增高功效不属于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然而记者却发现有不少的保健食品声称有助增高。

  禁用字眼大量出现  保健食品只有特定保健功能,没有治病的功效。

对已经失去健康,还没有疾病的人群的健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

但是对于已经罹患疾病的人来说,指望它来治病是不现实的。

记者在海口许多药店都发现在保健食品包装上、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宣传保健食品功效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未能真实、客观地陈述,导致消费者对其功效了解不明确。

这些“美丽”的健康谎言绝大部分出自推销人员的巧嘴。

  据了解,我国广告法规明文规定,禁止保健品宣传疗效。

在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也向保健品广告中经常出现的17种内容抛出了“禁用令”。

其中包括不能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的承诺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保健品的广告上依然可见“禁用令”禁止的内容。

  3月28日,在海口某药店,记者声称想买某品牌的系列胶囊保健品,可包装上提供的信息不多,不知如何选择,这时药店售卖员向记者拿出一系列保健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在该宣传单上不起眼的一角标注着“内部培训资料,不作对外宣传”,可由于该系列保健品包装上介绍产品功效信息简单,药店售卖员对光顾该保健品专区有购买意愿的消费者都出示了这张“宣传单”。

  专盯中老年人下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海口各大药店的保健品畅销人群就是中老年人。

许多中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的健康状况也日渐走下坡路。

3月28日,在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前来药店买药的程老太太告诉记者,她今年67岁,不知什么原因最近体乏无力,晚上睡觉还盗汗。

程老太太本来想进药店买药,但是一听说这种症状,药店的推销小姐们一窝蜂涌过来给她推销保健品。

程老太太说,不买不知道,一买吓一跳,现在药店里的保健品还真多,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还有专治各种病症的。

  药店里的推销小姐告诉记者,中老年人喜欢买健脑补肾、益气养血类的保健品。

购买保健品要根据个人的健康而定,好对症下药。

对于记者提出的中老年人为什么喜欢保健品的问题,推销小姐回答说,这类人群本身就适合用保健品,再说保健品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另外,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的身体不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到医院看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很多人相信用保健品比用药好。

推销小姐告诉记者说,我们这里的很多保健品本身就能治病。

记者面对这样巧舌如簧的推销人员暗暗惊讶,老年人的年纪都标示智商降低和分辨能力减弱,有这样的推销人员也难怪体弱多病的老人会上当受骗。

  看清保健品真相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

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也不得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

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以维生素等命名的可以使用相应的外文字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最后还是要提醒消费者注意,保健食品只是一种介于食品、药品之间,属于食品范畴内的功能产品。

虽然长期服用有一定的保健效果,但不具有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患病必须到正规医院医治,以免贻误病情。

  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首先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广告批准文号。

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广告时,同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2、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1)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

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2)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3)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最佳产品等内容。

    (4)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内容。

    (5)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6)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必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必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突出自己的特色切忌攻击同类产品

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中,相同功能的产品很多,竞争很激烈。

但是相同配方,相同加工制作工艺的很少。

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设计思想、配方特点及其功能的独特性等方面进行宣传。

另外在商店和超市的销售方式上同样需要有所创新,许多产品专柜从布局和宣传上都千篇一律,缺少个性,结果无法引起消费者的注意,白忙一场。

一些保健食品的电视广告也存在不够通俗,追求所谓新潮的问题。

比如前面一大段不相干的场景,只有最后一句才说到产品,根本起不到什么宣传作用。

云南甘露源口服液的广告,深圳万基公司的广告画面叙事清楚,内容实在,受到消费者的注意。

在宣传自己产品的同时,切忌诋毁、污蔑、讽刺挖苦竞争对手的产品。

否则,第一有损企业自身形象;其次是在攻击同类产品缺点的同时,暴露了自身产品的缺憾;第三,极易引起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联合起来进攻,或引起一场某类产品的大混战。

这种“战争”在保健食品市场上发生过多次,如鳖精大战、蜂王精大战、燕窝大战。

每次大战都以最终消灭了某一种类的产品而告结束。

 

保健食品广告新法规即将出台

2008-01-2301:

21:

54 来源:

北京商报(北京)   黑马推荐

  商报讯(记者 肖玮)继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疗效”后,“预防”等词也将被明令禁用。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广告宣传混乱的情况,国家即将出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两部新法规(以下简称‘新法规’),”昨日,参与新法规制订的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向记者透露,“‘预防某种疾病’等语言未来肯定不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宣传”。

  此外,“新法规中最新的变化还包括,明确告诉保健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哪些内容严禁发布,哪些内容可以宣传”,王大宏介绍,“比如明确规定‘缓解体力疲劳’的产品禁止宣传其具有补肾、壮阳的作用等。

不过企业不用担心,将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会针对新法规做企业说明会,给企业讲解有哪些新的改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等”。

  在现今的保健食品广告中,企业通过打出“预防”口号来宣传产品的情况非常普遍。

记者看到,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发布的“青春宝金屏风胶囊”广告中,就使用了“每天两粒,预防感冒”的宣传语。

  对此,王大宏强调,一直以来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规定都相当含糊,以至于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不过新法规出台后,保健食品企业必须获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机关发给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且广告宣传中将不允许出现“预防”等字样。

  昨日,记者致电正大青春宝药业,该公司广告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预防”一事还不知情,但听说有新法规即将出台。

“如果新规定中要求不能提及‘预防’,则确实可以防止消费者把保健品和药品混淆,但另一方面,将不利于某些确实具有预防作用保健品的宣传。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也有部分心存侥幸的企业表示:

“中国语言这么丰富,不让用‘预防’就换个近义词就行了。

”新法规必然将迫使部分保健食品企业改变产品广告营销策略。

(本文来源:

北京商报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暗示该保健食品有治疗疾病作用。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

  ●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

  ●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

  ●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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