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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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8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8.1安全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8.2安全保证体系及职能分配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置必要的设备、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及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措施并严格实施,以确保安全措施计划的内容具有严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经理部和各部门、作业工区分级负责(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8.2-1),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单元工程的施工安全。
本项目的安全控制和实施,采取将要素进行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要素都明确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和每一个相关责任人。
考虑安全保证体系与其它体系(如质量体系)的兼容性,在协作运作时资源共享。
经理部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见表8.2-1。
8.3安全保证措施
8.3.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杜绝事故。
8.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8.3.2.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管理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8.3.2.2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
8.3.2.3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8.3.2.4各项目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对小组内人员进行责任分工。
8.3.2.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图8.3-2。
图8.2-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表8.2-1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编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
经理
副经理
总工
程师
职能部门
工程管理部
技术质量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财务部
中心试验室
综合管理部
3.1
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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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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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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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分包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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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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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检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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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事故隐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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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纠正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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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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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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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内部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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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说明:
★-主管领导●-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个人)
图8.3-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8.3.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8.3.3.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公路影响地段作业安全措施;跨线作业安全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实行安全奖罚制度,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在生产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奖优罚,提倡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活动。
8.3.3.1.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8.3.3.1.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
8.3.3.1.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建立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
石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险爆炸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龙门架等。
8.3.3.1.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8.3.3.1.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3.3.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对从事电器、起重、爆破、潜水、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8.3.3.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开工前制定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
对于石方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8.3.3.4施工安全措施费
严格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正确使用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建立专项使用台帐,禁止挪作他用。
8.3.3.5具体分项安全措施
8.3.3.5.1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路堑开挖时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
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观测,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时,立即处理。
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停施工,并报告处理。
路堑开挖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边坡不稳,坚决禁止掏底开挖、放大炮。
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立即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路堤、路堑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后保持排水畅通。
挡土墙基坑开挖时,根据土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地段,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伤人。
挡土墙体施工一定高度时,搭设脚手架平台、防护栏、挂安全网。
做好路基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及翻车事故。
路基不良地段施工时,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坡面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及时做好挡护或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基础要分段跳槽开挖,快速砌筑。
挡土墙或护坡砌筑到一定高度时要设防护栏杆加安全网。
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提前做好防洪准备。
遭遇阴雨天气时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坡面覆盖防护。
加强量测监控工作,认真分析数据,做好不良地质情况预报预测,同时准备好抢险预案。
施工人员特别注意安全情况,加挂安全警示标牌等。
路堑上方布置临时设施时,距坡顶线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距边坡线3m范围内硬化,并设置坡顶截、排水沟,大型施工车辆不得靠近坡顶线行驶,以免边坡局部集中受力失稳。
按指定地点弃土,保证弃土堆的自身稳定,防止弃土对农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复耕的措施。
8.3.3.5.2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预应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预应力钢绞线下料,在清理干净的硬化场地进行。
场地内严禁动用电焊设备,防止电焊弧击伤钢绞线,造成钢绞线在张拉时断裂伤人。
夹片、锚具进场后仔细检查夹片、锚具的硬度和圆锥度以及夹片有无裂纹、有无锈蚀现象,以保证夹具具有足够的自锚能力,防止夹片、锚具弹出伤人。
采用油顶、油表相互匹配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或次数后及时校验,防止因油顶、油表不匹配造成张拉力控制不准确,产生安全事故。
锚垫板安装角度位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并采取锚筋与梁体钢筋焊接的方法确保锚垫板角度、位置准确。
以防应力过大,造成锚垫板松动,造成预应力施工安全事故。
在张拉施工时,精确调整油顶位置确保油顶、工具锚、锚具、锚垫板位于同一条线上,确保预应力施工安全。
张拉油顶采用安全可靠的钢支架配合导链吊挂,以防油顶掉落,伤及张拉操作人员。
张拉作业区设立钢筋栅栏及安全防护网,并设立安全防护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张拉或退锚时,张拉油顶后面严禁站人,并在张拉作业区后方设置木防护板以防预应力筋拉断或锚具、夹片弹出伤人。
张拉作业时设置专人负责指挥,测量伸长量时,停止油顶张拉。
张拉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漏油伤人。
高压油管在正式使用前作油管承压检查,保证油管的正常使用。
箱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箱梁装运前,首先要认真测量检查运梁便道的宽度和净空是否满足运架设备的运输需要,提前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清除影响运架安全的所有走行限界内的障碍物。
确认运梁车所通过的线路和结构允许承受运梁车的荷载。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运梁车的结构及各项技术参数。
开始作业前,要作好各项检查工作,如:
道路清障,机电、液压各专项检查,结构的连接、通讯、信号的检查等。
各项检查通过后方可作业。
装梁前,应仔细核对待架成品箱梁合格证,检查外观、梁长、编号等,核对无误后方可吊装。
装梁时各支点对位要准确,纵向偏差为±20mm,横向偏差为±10mm,如位置偏差超标,须重新对位。
启动前,应全面检查一遍箱梁的支垫及支承情况,检查运梁车的方向及制动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运梁车装箱梁启动起步应缓慢平稳,严禁突然加速或急刹车。
重载运行速度控制在3~5km/h,曲线、坡道地段应严格控制在3km/h以内。
在整个运梁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运梁车及前方道路情况,发现异常,及早采取相应措施,非紧急情况,严禁高档位急起急停。
暴雨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运梁作业。
路面湿、滑等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降低运梁速度。
架桥机后支腿后方箱梁面上在保持运梁车前端与支腿最小净距15cm处设止轮器。
梁前端接近架桥机尾部时运梁车应提前减速,在得到指令后才可慢速喂梁。
必要时点动对位,严禁冲撞、挂碰架桥机任何部位。
箱梁架设安全技术措施
A.架梁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再次检查确认宽度和净空是否满足运梁车的运输需要,提前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清除影响运架安全的所有走行限界内的障碍物。
检查前、后支腿走行轮是否脱空,支承油缸是否由安全抱箍锁定可靠且由安全抱箍直接传递荷载。
检查前支腿支承油缸与主梁是否锚固可靠。
检查后支腿与已架梁吊梁孔的锚固是否可靠,以确保架桥机纵向水平力的传递。
检查各类限位器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吊点、吊具有无变形、缺损。
检查卷扬机、减速器的控制是否可靠。
检查钢丝绳、绳卡及其排列情况。
检查液压、电气的连结情况,判明正确动作方向。
以上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有效处理。
B.测量检查:
前后支腿站位偏差:
纵向±5cm,横向±5cm。
主梁前后支腿位置处的高差:
左右±1cm,前后+10cm,-5cm。
C.运梁车喂梁到位后,运梁车的前后支承油缸在梁端腹板处支承牢靠。
D.前后起重天车对点吊挂后,提升与运梁车脱空,试刹车后吊梁纵移。
E.前起重天车吊梁与后拖梁小车驮梁纵移时采用同一电源和联动按钮以保证二者同步。
F.前后起重天车吊梁纵移时采用同一电源和联动按钮以保证二者同步。
G.在吊梁纵移时,要有专人观察箱梁的运行位置,绝对禁止箱梁碰挂架桥机的任何部位,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当接近设计位置时要提前减速,必要时点动对位。
每次点动时必须待上一次晃动平稳后方可再次点动,禁止连续起、停动作,以免架桥机纵向晃动过大。
H.落梁就位:
落梁过程中,要有专人监视起重天车上的卷扬机、制动器。
下落箱梁与已架箱梁不得相碰,并保持梁底水平度偏差10°,必要时可单边落梁调整。
就位时先对位固定支座端,后对位活动支座端。
起重天车横移时禁止连续起、停点动,以免架桥机横向晃动过大。
I.当现场实测风力达到7级时,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当风力达到6级及中雨以上等天气不得进行吊梁作业。
J.架桥机所架设箱梁总重不得超过950t,严禁超载运行。
过孔及驮运安全技术措施
A.过孔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及测量桥面行走轨道是否铺设完好。
桥面走行轨道铺设偏差:
横向间距±10mm,横桥向偏差±10mm,接头处高差±1mm。
检查前后支腿支承油缸是否处于收空状态,前支腿上托辊轮与后支腿下走行轮是否与走行轨道接触好。
第一次过孔走行前检查前支腿稳定支承靴与已架梁体底部是否抄垫牢靠。
第二次过孔走行前,检查前支腿稳定支承靴及墩顶抱箍是否与墩顶支承牢固。
前支腿站位时的倾斜度控制:
向前≤0.5%,向后≤1%。
各行走电机是否运转正常。
B.当现场实测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过孔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中雨及以上恶劣天气不得进行过孔作业。
C.运梁车驮运架桥机转场:
运梁车进入架桥机腹内后,应先将运梁车降低到最低高度,然后前后起重天车将驮运支架安装到指定位置,运梁车升高驮起架桥机使架桥机与地面脱空不小于25cm。
检查驮运支架与运梁车是否固定牢靠。
检查起重天车吊具与驮运支架是否固定,避免吊具晃动。
检查起重天车是否置于刹车状态,且前后设置止挡措施,避免起重天车滑动。
架桥机各部件应无缺失,并落实各项检查签证制度,确保架桥机完好转场。
8.3.3.5.3涵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涵洞基坑施工开挖前,根据开挖深度和宽度,分析对既有路基稳定的影响程度,对基底开挖影响边坡稳定的,事先采取边坡支挡加固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中派专人对施工区进行检查,现场备足应急抢修物资。
8.3.3.5.4无砟轨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运送砼作业时,车辆行使速度不宜过快。
为确保运输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
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铺枕作业施工场地内的轨枕堆码整齐,上下同位,基底稳固,不超高。
吊枕时,吊机缓慢起动和制动,严禁陡然起动、陡然制动,防止碰伤轨枕。
施工人员站在起重臂作业范围以外,并不得在吊装作业过程中穿越作业半径。
吊装作业各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指挥。
砼枕吊装前仔细检查钢丝绳,并确认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起吊时下层作业人员必须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外。
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调度指挥。
禁止溜放,提活钩及手推调车。
对位后,应加设防溜设施。
夜间施工时,应加强照明设施。
8.3.3.5.5既有铁路、公路及航道等安全保证畅通措施
严格执行既有铁路线施工方案申报制度。
加强行车安全监督,及时提报影响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管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再施工。
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严格按照公路、航道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公路临时改移、航道临时占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对跨公路(航道)现浇(悬浇)连续梁,行车道(航道)前方设置限位门架,禁止超高、超宽车辆(船只)通行,支架支墩设置防撞墩加以保护,支架下方设防护钢板网以防落物伤及车辆、行人。
跨公路施工时,尽量维持原有的行车道数量,至少不少于两车道,行车道前方设置全天候限速牌、警示牌,并设交通输导人员保障交通畅通。
跨公路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路面及交通设施。
跨航道施工时,至少保留一个航道通行,其前后方设置全天候导航和警示标志。
对于跨越公路梁体架设时,梁体落位前,封锁该行车道交通,落位稳定后恢复交通。
8.3.3.5.6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砼拌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采用老化脱皮旧电缆,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
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
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现场的配电箱要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
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严禁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室内配电盘、配电柜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移动式发电机在施工中使用频繁,项目部派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保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8.3.3.5.7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
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3.3.5.8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保管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要在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的各种认证手续及许可证件,订购经国家注册批准生产爆破物品的专门厂家的产品。
爆破材料库房要与公路、居民点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设专人看守。
严格爆破材料的领发料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爆破物品使用前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引线与雷管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专人负责。
爆破器材搬运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进入爆破物品储备库,严禁任何火种带入。
建立消防系统,防爆救灾。
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则,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和爆破器材安全。
各施工班组间,各道工序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施工时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控制用药量。
装药工作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严禁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
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装炮完毕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技术处理。
爆破前按警戒距离划定警戒区,设置防护人员,疏散施工人员,撤离施工机具到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在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后,方可发出点炮信号。
发生瞎炮后严禁掏挖或在原眼内重装炸药。
8.3.3.5.9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作业人员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高空作业人员配给工具袋。
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拴好保险绳。
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
8.3.3.5.10施工现场治安、消防、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治安、消防管理措施
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一律配戴胸章,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为施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承诺“便民不扰民”,取得沿线单位和居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设立固定安全、防火警示牌、宣传牌。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械和物资。
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对炸药、雷管等危险物资的管理,制定领、发放制度和看守制度。
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项目队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主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建立经理部、作业工区、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职责。
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
工程大量使用柴油、重油、沥青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购、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
8.3.3.5.11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
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如安全员、工班长、机械操作员等,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
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
过渡道路两端应按规定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警示标牌。
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
电工值班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变压器周围设安全防护栏。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施工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患有高血压、癫痫病等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8.3.3.5.12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水措施
建立防汛抗洪组织机构。
经理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下设防洪办公室,每个项目队成立防洪抢险队,由工区负责人担任防洪抢险队队长,抢险队选择身体强壮、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参加。
制定各项防洪工作制度,对防洪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将防洪工作责任进行分工,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头。
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雨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及时做出部署。
汛期到来之前,对施工管段路基、桥涵以及坡面、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布置处理。
一时处理不及的,布设重点防洪看守。
及时做好疏通清理工作,做到沟不积水、涵不堵塞、涵沟相连,在施工中被损坏的排水设施在洪汛到来之前予以恢复。
在汛期,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