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4015标钱湖大道站工程周边环境专项保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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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4015标钱湖大道站工程周边环境专项保护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2

1.1编制目的2

1.2编制依据2

1.3编制原则3

第二章工程概况3

2.1工程概况3

第三章环境保护体系4

3.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4

3.2管理职责5

第四章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及制度8

4.1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8

4.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9

第五章主要环境影响控制保护措施10

5.1防噪声扰民控制措施10

5.2防振动扰民控制措施10

5.3水污染控制及弃渣处理10

5.4防止大气污染11

5.5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12

5.6防遗洒措施13

5.7工程周边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3

5.8工程周边河流保护措施14

钱湖大道站工程周边环境专项保护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目的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宁波市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树立集团公司在宁波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文明施工为人民”的便民、利民思想,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一体化文件精神。

通过加强内部教育,强化意识,统一思想,让全体项目部成员认识到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关系到企业形象,是整个施工队伍素质的反映,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以提高员工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自觉性,体现集团公司良好的精神风貌。

(2)能够在施工前,向参与施工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性和专业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有准备施工;在施工期间,对作业人员能够进行有效的作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化施工,避免或减少危险和事故发生;在发生危险或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展开救援抢险工作,以便将人身和财产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3)由于本工程地处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地附近,坐落于道路主干线上。

加之工程量较大、周期长,所以施工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减小地铁施工与周围环境的冲突,使我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得以保护,特制定此方案。

1.2编制依据

(1)宁波市地铁四号线钱湖大道站施工组织设计;

(2)IS0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922-90)

(6)浙江省、宁波市和业主宁波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7)基础依据:

我项目部现有的人力、财力、物质资源和丰富的施工环保经验。

(8)其他依据:

招投标文件及附件,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和通知。

1.3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科学管理、内容全面、思路清晰,以确保施工安全为前提,可操作性强;

(3)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各项施工目标;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钱湖大道站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为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TJ4015标,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工程总造价为2.15亿,合同总工期38个月。

本工程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结构,长308m,车站起点里程为SK33+641.385,终点里程为SK33+947.626,车站左右线里程均一致。

标准段宽21.7m,标准段深16.15~16.69m,西端头井开挖深度17.81~17.84m,东端头井基坑开挖深度18.4~18.43m,覆土厚度2.43~3.9m;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基坑底采用Ф850三轴搅拌桩抽条加固,基坑临河一侧及暗浜区采用Ф850三轴搅拌桩进行槽壁加固,沿基坑深度布置一道混凝土支撑+四道钢支撑。

车站设3个出入口,2组风亭,其中:

A号风亭与B号出入口合建,A号风亭B号出入口采用钻孔桩+搅拌桩止水帷幕作为围护结构。

基坑围护结构采用Ф900@1050(桩长28m)钻孔灌注桩,外设一道Ф850@600(桩长21m)三轴搅拌桩止水帷幕,坑外阳角采用3Ф800@500的高压旋喷桩(桩长24m),坑底加固采用Ф850@600三轴水泥搅拌桩进行加固,矩形基坑采用5m裙边+3m抽条9m间距布置条形基坑采用3m抽条3m间隔布置,地基加固须在基坑开挖前进行;A号风亭B号出入口设至两道钢筋混凝土支撑;C出入口围护结构采用Ф850SMW工法桩,坑底采用Ф850水泥搅拌桩+局部深坑加固,基坑设一道土支撑,两道钢支撑。

车站地处宁波市鄞州区,沿东钱湖大道设置在东钱湖外环路东侧,北侧为小洋江以及一标3号桥,南侧主要为农田和民宅,拟建车站周边场地较为空旷。

主体结构横跨现状东钱湖大道9号桥,主体基坑施工前该桥需拆除,车站主体施工完后复建该桥。

附场地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环境保护体系

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市容市貌及我施工单位的企业形象,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全面执行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优化的结果。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以“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原则,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环保管理员,切实做好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3.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宁波地铁4号线钱湖大道站成立由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项目书记、生产副经理、总工和安全总监等组成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王立波(项目经理)

副组长:

何学科(常务副经理)

组员:

任金涛(项目书记兼副经理)、高永其(总工)、陈斌(安全总监)、刘宁(办公室主任)、梁龙(工程部)、刘景峰(设物部)、赵英龙(安质部)、达领武(现场总领工)。

3.2管理职责

3.2.1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

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项目员工和环保物资。

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3)批准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

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项目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3.2.2项目常务副经理环保职责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经理负责

3.2.3项目书记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把环保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保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5)参加对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的研究。

(6)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2.4副经理环保职责

(1)对施工场地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对环保的重点和难点采取相应专项措施。

(2)在安排生产和工作时,同时交待环保要求。

(3)主持制定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办法。

(4)负责施工场所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3.2.5总工程师环保职责

(1)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有环境保护措施,并负责向工程队进行环保交底。

(2)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要有成熟的环保措施。

3.2.6工程部环保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涉及绿色施工管理和各专业的绿色施工协调工作;

(2)准确掌握现场各专业情况,参加施工图会审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及环保计划的编制;

(3)负责工程的对外联络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总平面的管理;

(5)负责配合施工现场环保供应管理工作,保证生产需要;

(6)负责配合施工现场的环保测量工作;

(7)协助主管副经理做好生产调度及环保调度工作;

(8)协助指导和监督绿色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9)协助提供有关绿色施工资料。

3.2.7安全总监、安质部及物机部环保职责

(1)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2)对环境保护进行不定期到现场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绿色施工培训教育;

(4)组织实施本项目绿色施工技术规程培训;

(5)积极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助绿色施工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6)对各工区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巡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每月进行一次环保大检查,严格按照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8)负责绿色施工资料的管理,保留环境管理文档印刷版和电子版。

3.2.8工经部及财务部环保职责

(1)编制施工计划和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有环保方面的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工计价。

(2)财务预算时应优先考虑环保费用。

3.2.9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1)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环保知识教育。

(2)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场区、施工道路的环境卫生。

(3)就环保方面事宜内外协调,接受上级及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3.2.10现场总领工环保职责

全面负责所施工工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场所的各项环境指数符合各项环保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及制度

4.1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

建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如下图所示。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图图4.1

(2)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3)在施工前做好各类市政管线调查,施工中做好保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

市政管线的迁移和保护按法规要求进行,履行报批手续付费。

同时采取措施并建立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准备,避免停水、停电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响应。

(4)调查周边环境的生态情况,了解本地的气象、地质情况及水文条件。

(5)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6)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施工场地的恢复要求和具体的实施时间表,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

(7)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并考虑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8)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在施工工地场界处设实体围栏,不得在围栏外堆放物料、废料。

把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到最低。

4.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

环境保护体系启动、运行。

(2)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前培训制度,做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培训。

(3)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4)制定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

(5)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宁波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内容。

(6)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考核者,不得上岗。

(7)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8)实行奖罚、曝光制度。

第五章主要环境影响控制保护措施

环保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级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总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障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主要环境影响控制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5.1防噪声扰民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来源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采取的控制措施为:

(1)施工场界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922-90)的要求控制。

(2)采取措施,保证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

并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机具。

(3)在施工现场,对主要噪声源如钻机、挖机机、炮锤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施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4)确定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噪声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建立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如隔声屏障等。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特殊时间段(如高考期间)不进行有噪声的作业。

5.2防振动扰民控制措施

产生振动的主要来源是施工机械的作业,采取的控制措施为:

(1)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的要求。

(2)根据敏感点的位置和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的影响。

(3)本工程施工有可能会对地层产生扰动,引起建筑变形或沉陷的区域,对临近建筑物将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4)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

5.3水污染控制及弃渣处理

施工期间的水污染主要是施工泥浆、车辆冲洗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等。

容易污染收纳水体、堵塞城市排水系统、引起水浸街等。

(1)在工作场地内设置三级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净化,并用于场地内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

(2)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在排入市政管网前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的车辆运输,防止遗洒、污染路面。

(3)施工现场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入自然水体,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二级标准150mg/l。

(5)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6)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料库,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7)弃浆按宁波市排放泥浆的有关规定,弃至指定地点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弃浆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方法、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严格按照宁波市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弃浆场地按规定进行妥善保护,避免因弃浆引起排水不畅、污染水源等不良后果。

5.4防止大气污染

大气的主要污染来源有:

开挖、运输、燃油机械等,采取的控制措施有:

(1)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2)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活动人群较多的时间)。

(3)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含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有害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4)对类似水泥的易飞扬细颗料散体材料,安排在临时库房存放或用彩条布遮盖;堆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要压实、覆盖。

运输时采用彩条布遮盖或其他方式防止遗洒、飞扬;卸装时要小心轻放,不得抛洒,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

(5)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6)为防止进出现场的车辆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公共道路,故在出口处设立洗车台,清除车轮携土。

(7)拆除车站内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施工期间现场一旦干燥、起尘,也应及时喷水,保持湿度,避免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8)运输、施工作业所使用的车辆、机械均通过当年机动车尾气检测,并获得合格证。

并禁止因不良运行而产生施工机械的超负荷工作,保证机车尾气的标准排放。

(9)施工前做好施工便道的规划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要硬化。

5.5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来源是工程弃土、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会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采取的控制措施是:

(1)减少容易产生污染的材料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并合理选定堆放场位置,对弃土进行洒水覆膜封闭,防止扬尘污染,堆土场周围加护墙和护板。

(2)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按照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余泥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3)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线路及运输时间。

(4)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

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尽量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5)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运,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

(6)教育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7)严禁垃圾乱倒、乱卸。

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一般要求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5.6防遗洒措施

(1)运输车辆进出场时,派专人清洗轮胎和车厢挡板,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和市区环境。

(2)外运土方车辆进行严密遮盖,出场时设专人清洗轮胎和车厢挡板,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和市区环境。

(3)运输车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上沿50cm,边缘低于车辆槽帮上沿10cm,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

(4)废泥浆外运采用专用车辆,指定专人管理,检查车辆的密封性能,并严禁在中途排放。

5.7工程周边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城市绿化,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有关法规执行。

临时占用绿地要经有关部门得批复;砍伐或迁移树木要报批并交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

(2)对门前屋后凡可进行绿化的地点均进行临时种植花草树木,并由专人挂牌维护管理,增加现场的美观,调理职工的心绪。

(3)施工场地应尽量绿化、硬化,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恢复本来面貌。

(4)对邻近施工的绿地表面进行覆盖。

(5)对施工范围内的树木进行围护保护。

(6)设专人监护施工车辆,禁止碾压施工范围内的绿地。

(7)随时跟踪气象预报,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在降雨前对施工现场的弃土进行及时清运、压实、覆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8)对地上和地下的建筑等要防震、防毁和避让,不污染,不危及建筑物等的安全。

发现地下文物,将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9)工程回填土堆施土质较松散,降雨前应采取压实、覆盖等措施。

(10)执行宁波市的有关规定,将废弃的土石方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地方处置,以确保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1)进行土方施工时,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合理设置排水设施,将施工泥沙和径污水经过沉淀后引入市政管网。

5.8工程周边河流保护措施

(1)禁止倾倒垃圾、粪便、建筑废土、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和污染物。

(2)禁止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品。

(3)禁止在河边清洗衣物及冲洗车辆等从事危害水体的行为。

(4)禁止毁坏河道绿化、擅自遮挡、拆除或移动、改动河道附属设施,擅自设置、扩建、移动雨水排放口。

(5)禁止损毁水工程设施、防汛设施和水文监测设施。

(6)禁止擅自从河道内抽取生产经营用水。

(7)禁止在沿河护栏、杆线或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

(8)禁止擅自捕捞及圈占水域养殖。

(9)禁止在河中游泳和垂钓。

(10)禁止在河道旁边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项目部严格按照制定的环保措施开展施工现场环保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初、月中和月末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TJ4015标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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