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虚词助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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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虚词助词
古代汉语虚词助词
古代汉语的助词有“者”“所”“之”“是”
1、“者”字结构(动词∕形容词∕数词+者=名词)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论语?
子罕》)——“好德如好色者”意思是“好德如好色的人”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史记?
淮阴侯列传》)——智者,有智慧的人。
愚者,愚蠢的人。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论语?
微子》)——往者,过去的事情。
来者,将来的事情。
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孙子兵法?
谋攻》)——善之善者,好的当中更好的。
此数者,皆用兵之忌也。
2、“所”字结构(所+动词∕形容词=名词)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论语?
里仁》)——所欲,想要的东西。
夺其所憎而与其所爱。
(《战国策?
赵策四》)——所憎,不喜欢的人。
所爱,喜欢的人。
“所”字结构指称的对象有时也可以直接出现在“所”字结构的后边,构成“所+动词+之+名词”式偏正结构。
例如: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
抑亦盗跖之所筑与?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
抑亦盗跖之所树与?
(《孟子?
滕文公下》)
“所”不仅可以与动词构成“所”字结构,也可以与介词构成“所”字结构,“所+介词”结构指称介词宾语所表达的事物。
例如:
是吾剑之所从坠。
(《吕氏春秋?
察今》)
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墨子?
公输》)——距,通“拒”。
所以,凭借(使用)的方法。
附所其他用法
名词,处所。
夜以火指鼓所。
量词,套、座。
离宫别院,三十六所。
表示大概数目。
父去里所,复还。
所以:
……的原因,用来……的东西。
为……所……
所谓……
3、“是”作助词,用于动宾倒装结构中,起提宾作用,无实义。
这种用法还残存在现代汉语的一些成语中,如“惟利是图”“惟命是从”等。
季氏将伐颛臾。
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
“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孔子曰:
“求!
无乃尔是过与?
”(《论语?
季氏将伐颛臾》)
“无乃……与”是古汉语中一种表示推测语气的固定格式,可译为“恐怕……吧”。
“尔是过”即“过尔”,责备你们;是,助词,使宾语提前,加以强调。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宫之奇谏假道》)“将虢是灭”即“将灭虢”的倒装。
(唇亡齿寒)
宫之奇对曰:
“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
故《周书》曰: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同上)
诸君若有意,惟余马首是瞻可也。
(《冯婉贞》)
“惟德是依”“惟德是辅”“惟余马首是瞻”分别是“惟依德”“惟辅德”“惟瞻余马首”的倒装,意思分别是“依据于有德者”“只是辅佐有德者”“只要大家看我的马头所向(听我的指挥)就行了”。
4、“是”的这种用法,与“之”在下列句子中的用法相似:
孔子云:
何陋之有?
何罪之有?
主谓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
古代汉语里一个字形表达若干不同的词是很常见的现象,在虚词里尤其多见。
代词“者”和助词“者”是两个不同的词。
代词“者”的语法分布是“名词+者”,助词“者”的语法分布是“动词∕形容词∕数词+者”代词“之”和连词“之”是两个不同的词。
连词“之”的语法分布是“定语+之+中心语”。
助词“之”的语法分布是“主语+之+谓语”。
代词“其”和助词“其”是两个不同的词。
代词“其”和助词“其”是两个不同的词。
代词“其”的语法分布基本上是“其+名词”,助词“其”相当于“名词+助词‘之’”,因为这种用法的“其”包含了助词“之”,“其”本身也是谓词性结构指称化的标记,所以把它归入助词。
助词“其”的语法分布是“其+动词”
古代汉语的助词有以下四类:
(1)韵律助词;
(2)结构助词;(3)构词词缀;(4)构形词缀。
一、韵律助词
汉语的节奏韵律是双音节音步,这种节奏韵律倾向从很古的时候就有。
受这种节奏韵律的影响,古代汉语不仅辞汇上産生了大量的同义连用和偏义复词等韵律词,而且也産生了一些主要起衬音或延声作用的韵律助词。
所以人们通常将韵律助词称之爲衬字或凑足音节。
双音节节奏倾向在韵文中表现得尤爲显着,所以韵律助词多见於《诗经》《楚辞》等韵文,散文中则比较少见。
较常见的韵律助词有“其”“之”“斯”“思”等。
例如:
(1)心之忧矣,其谁知之?
(《诗经·魏风·园有桃》)
(2)彼人是哉?
子曰何其。
(《诗经·魏风·园有桃》)
(3)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楚辞·离骚》)
以上三例中的“其”或位於句首,或位於句中,或位於句末,都起衬音作用。
(4)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按:
孔,副词,很。
(5)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
(《孟子·梁惠王上》)
(6)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楚辞·离骚》)
以上三例中的“之”字或在状语与谓语之间,或在动词之後,或在两个宾语之间,都起衬音作用。
像“亦孔之哀”“兰之九畹”这样的句法形式祗见於《诗经》《楚辞》的诗句,不见於散文中,所以这里的“之”主要起韵律衬音作用。
(7)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
(《诗经·小雅·甫田》)
(8)彼路斯何?
君子之车。
(《诗经·小雅·采薇》)
(9)鹿斯之奔,维足伎伎。
(《诗经·小雅·小弁》)——按:
伎(qí)伎,行走舒缓的样子。
(10)朱芾斯皇。
(《诗经·小雅·采芑》)——按:
芾(fú),皮制蔽膝。
皇,鲜艳明亮。
以上四例中的“斯”或位於定语与中心语之间,或位於主语与谓语[FS:
PAGE]之间,都是起衬音作用。
(11)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诗经·小雅·采薇》)
(12)思皇多士,生此王国。
(《诗经·大雅·文王》
以上两例中的“思”或位於句首,或位於句末,都起衬音作用。
二、结构助词
结构助词是在句法结构中起结构标记作用的助词。
古代汉语的结构助词有两类,一类是领属结构助词,分布在定语与中心词之间起标记领属或限制关系的名词性向心结构的作用,另一类是凸显结构助词,分布在前置宾语之後或主语之後,起标记并凸显前置宾语或主语的作用。
领属结构助词最常见的是“之”。
例如:
(1)麟之角,振振公族。
(《诗经·周南·麟之趾》)
(2)疾不可爲也,在肓之上,膏之下。
(《左传·成公十年》)
(3)齐景公有马千乘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
(《论语·季氏》)
“斯”偶尔也有这种用法。
例如:
(4)螽斯羽,诜诜兮。
(《诗经·周南·螽斯》)——按:
螽(zhōng),蝗虫。
诜诜(shēn),衆多的样子。
在古代汉语里,主谓结构如果在句子中充当一个句法成分,比如主语、宾语、判断句的谓语或时间状语,或者在一个复句中充当不能自足的分句,那麽这个主谓结构的主语和谓语之间要加一个领属助词“之”,使原来的主谓结构变成一个领属性的偏正结构。
通常人们管这种用法的“之”叫做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例如:
(5)汝忘君之爲孺子牛而折其齿乎?
(《左传·哀公六年》)——按:
此例加“之”的主谓结构作句子的宾语。
(6)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
(《论语·雍也》)——按:
赤,公西华。
孔子的学生。
此例加“之”的主谓结构作时间状语从句。
(7)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已。
(《孟子·梁惠王上》)——按:
此例加“之”的主谓结构作句子的主语。
(8)虽鞭之长,不及马腹。
(《左传·宣公十五年》)——按:
此例加“之”的主谓结构作让步复句的分句。
下面各例中的“之”字也是结构助词,其作用与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是一样的,但是句子却是自足的,独立的:
(9)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郑风·褰裳》
(10)於乎!
不显文王之德之纯!
(《诗经·周颂·维天之命》)
(11)子西曰:
“胜如卵,余翼而长之……。
”胜闻之,曰:
“令尹之狂也!
得死乃非我。
”(《左传·哀公十六年》)
(12)(伊尹)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孟子·万章下》)
(13)虞卿闻之,又入见王曰:
“危矣,楼子之爲秦也!
”(《战国策·赵策三》)
这些例子显示:
“之”所在的句子都是感叹句,“之”的作用就是使所在的感叹句在形式上变成一个不自足的句子,以此来凸显句子的感叹语气。
凸显结构助词有“之”“是”“寔(实)”“斯”“兹”“彼”“焉”等,“之”“斯”“兹”“彼”“焉”起标记并凸显前置宾语的作用,“寔(实)”起标记并凸显主语的作用,“是”则既可以标记和凸显宾语,也可以标记和凸显主语。
“之”用来标记和凸显前置宾语,最爲常见。
例如:
(1)吾斯之未能信。
(《论语·公冶长》)
(2)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
(《论语·阳货》)
(3)我,周之自出,至於今是赖。
(《[FS:
PAGE]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按:
此例介词“自”的宾语“周”前置。
也常常与语气副词“唯(惟)”配合使用,构成“唯(惟)+宾语+之+动词”格式,或与疑问代词“何”配合构成“何+宾语+之+动词”格式凸显结构。
例如:
(4)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
(《尚书·无逸》)——按:
从,通“纵”。
(5)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於未亡人。
(《左传·成公十四年》)
(6)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论语·子罕》)
(7)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按:
凉,薄。
“斯”标记和凸显前置宾语比较少见,“兹”“彼”“焉”都偶尔一见。
例如:
(8)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尚书·金縢》)
(9)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啓行。
(《诗经·大雅·公刘》)
(10)苟有履卫地、食卫粟者,昧雉彼视。
(《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按:
昧,割也。
“昧雉彼视”犹“昧雉是视”。
(11)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左传·隐公六年》)
“寔(实)”标记并凸显主语主要见於《国语》和《左传》。
例如:
(12)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
(《左传·昭公十年》)
(13)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
(《国语·郑语》)
(14)唯东宫与西广寔来。
(《国语·楚语上》)——按:
东宫,西广,都是楚国军营的名称。
(15)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
(《国语·楚语下》)——按:
重,传说远古时代掌管天的神;黎,传说远古时代掌管大地的神。
“是”标记并凸显主语主要见於《诗经》,标记并凸显宾语则比较普遍。
“是”标记凸显主语的例如:
(16)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维躬是瘁。
(《诗经·小雅·雨无正》)——按:
出,通“拙”。
(17)神保是格,报以介福。
(《诗经·小雅·楚茨》)——按:
格,至。
介,求也。
“是”标记凸显宾语的例如:
(18)靖共尔位,正直是与。
(《诗经·小雅·小明》)——按:
正直,这里指正直的人。
(19)岂不谷是爲?
先君之好是继。
(《左传·僖公四年》)——按:
不谷,诸侯对自己的谦称。
“是”标记凸显宾语时可与语气副词“唯(惟、维)”“将”配合构成“唯(惟、维)/将+宾语+是+动词”格式。
例如:
(20)小国将君是望,敢不唯命是听?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21)子爲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凸显结构助词都是从指示代词演变来的,所以过去一般把这种用法看作是指示代词的一种复指功能。
我们认爲,这些词在这种情况下,主要作用不在於复指,而在於凸显和标记,所以我们把它们看作起凸显标记作用的结构助词。
三、构词词缀
古代汉语中的词缀,比较容易识别的是那些在书面上用一个汉字来表示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词缀在书面上没有用一个汉字来表示,所以认识起来就比较困难。
在书面上用一个汉字来表示的词缀通常认爲[FS:
PAGE]是成音节的,其实也不一定,也有可能祗是一个加在词根之上的辅音。
至於在书面上没有用汉字来表示的那些词缀,肯定都是不成音节的。
它们或者祗是一个辅音,或者是通过词根声母的清浊变化来体现。
目前对於古代汉语词缀的研究还很不深入,下面介绍一些有汉字表示的词缀。
成音节的构词词缀包括两类:
一类是黏附在词根之上的词缀,另一类是黏附在一个词或短语之上,将这个词或短语变成一个句法单位。
黏附於词根之上的词缀比较常见的有“有”“畴”“不(丕)”“薄”“言”“然(焉)”“尔”“而”“斯”“若”“如”“乎”等,其中“有”“畴”“不(丕)”“薄”“言”是前缀,也有人管它们叫词头;“然(焉)”“尔”“而”“斯”“若”“如”“乎”等是後缀,也有人管它们叫词尾。
此外“之”有时出现在人名的中间,是一个中缀。
“有”通常加在邦国、部落等专有名词的词根之前。
例如:
(1)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尚书·召诰》)
(2)取彼谮人,投畀豺虎。
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诗经·小雅·巷伯》)——按:
谮(zèn),说别人的坏话。
畀(bì),给予。
昊(hào),天。
这种用法的“有”本是名词,是“域”“国”的意思。
例如:
“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
”(《国语·鲁语上》)这里的“有”即是“邦国”的意思。
加在邦国名之前的“有”即是有这种意义的名词演变来的,所以“有夏”实际即“域夏”或“国夏”,“有北”即“域北”或“国北”,也就是“北方”或“北方的国”的意思。
“畴”加在时间名词的词根之前。
例如:
(1)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
及战,曰:
“畴昔之羊,子爲政;今日之事,我爲政。
”与入郑师,故败。
(《左传·宣公二年》)
“不(丕)”主要见於《尚书》《诗经》,加在形容词词根之前。
例如:
(1)上帝不宁,不康禋祀。
(《诗经·大雅·生民》——按:
毛亨《传》:
“不宁,宁也。
”“不康,康也。
”
(2)有周不显,帝命不时。
(《诗经·大雅·文王》)——按:
毛亨《传》:
“不显,显也。
”“不时,时也。
”
(3)徒御不警,大庖不盈。
(《诗经·小雅·车攻》)——按:
毛亨《传》:
“不警,警也。
”“不盈,盈也。
”
“薄”祗见於《诗经》,加在动词词根之前,可能是起代替施动者的作用。
例如:
(1)薄污我私,薄澣我衣。
(《诗经·周南·葛覃》)——按:
私,平常穿的衣服。
(2)赫赫南仲,薄伐西戎。
(《诗经·小雅·出车》
(3)思乐泮水,薄采其芹。
(《诗经·鲁颂·泮水》)
“言”也祗见於《诗经》。
《尔雅·释诂》:
“言,我也。
”所以这个词缀的功能是代替第一人称施动者。
它与“薄”的差别在於“薄”不限於代替第一人称施动者。
例如:
(1)言告师氏,言告言归。
《诗经·周南·葛覃》)——按:
毛亨《传》:
“言,我也。
”
(2)翘翘错薪,言刈其楚。
之子於归,言秣其马。
(《诗经·周南·汉广》)
(3)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诗经·邶风·柏舟》)
“然(焉)”“尔”“而”“斯”“若”“如”“乎”都是状态形容词後缀,加在状态形容词词根之後,或者词根本身是动词性质的,加上这些词缀之後,就变成状态形容词。
由这些词缀构成的状态形容词在句中一般作谓语或状语。
例如:
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FS:
PAGE]之矣。
(《孟子·梁惠王上》)
睠然顾之,潸焉出涕。
(《诗经·小雅·大东》)——按:
潸焉,潸然。
流泪的样子。
夫子莞尔而笑。
(《论语·阳货》)——按:
莞尔,展顔微笑的样子。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
(《论语·子罕》)——按:
偏,通“翩”。
反而,摇曳不定的样子。
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诗经·大雅·皇矣》)——按:
赫斯,赫然。
盛怒的样子。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诗经·魏风·氓》)——按:
沃若,润泽的样子。
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
(《论语·乡党》)——按:
侃侃如,温和快乐的样子。
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
(《论语·八佾》)——按:
郁郁乎,盛美的样子。
加於人名中间的中缀“之”例如《左传》中有“宫之奇”“介之推”“文之无畏”“烛之武”“佚之狐”《论语》里有“孟之反”,《孟子》里有“尹公之佗”“庾公之斯”等。
杜预《左传》注即指出“介之推”的“之”爲“语助”。
刘宝楠《论语正义》於“孟之反”下注曰:
“古人多用‘之’爲语助,若舟之侨、宫之奇、介之推、公罔之裘、庾公之斯、尹公之佗与此‘孟之反’皆是。
”中缀“之”有时也音变爲“施”。
《孟子·梁惠王上》有“孟施舍”,赵岐《孟子章句》曰:
“孟,姓;舍,名;施,发音也。
”
黏附在词或短语之上的词缀有“者”“攸”“所”三个,一般把它们看作一个独立的词。
我们认爲,它们的功能是将一个词或短语变成一个句法单位,与现代汉语後缀“的”的功能相同,所以本书把它们看作词缀。
在这三个词缀当中,“者”是後缀,“攸”和“所”是前缀。
“攸”和“所”的功能相同,是时间上前後相承的两个词缀,“攸”在《尚书》《诗经》中比较常见,春秋以後的文献就比较罕见了。
“所”字始见於《尚书·盘庚》,春秋以後的文献中常见。
“者”的功能有两种,其一是加在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之後,构成的“者”字结构其性质仍然是名词,语义指称也没有改变,所以这种用法的“者”是自指性後缀。
例如:
(1)有顔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
(《论语·先进》)
(2)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
(《论语·述而》)
(3)昔者子贡问於孔子。
(《孟子·公孙丑上》)
其二是加在动词、形容词等非名词性的词或短语之後,构成的“者”字结构变成一个名词性结构,具有了指称功能,指称动词的施动者或形容词所表述的主体。
这种用法的“者”是转指性後缀,一般翻译成“……的人(事物)”。
例如:
(4)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论语·子罕》)——按:
“好德如好色者”意思是“好德如好色的人”
(5)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史记·淮阴侯列传》)——按:
智者,有智慧的人。
愚者,愚蠢的人。
(6)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论语·微子》)——按:
往者,过去的事情。
来者,将来的事情。
(7)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孙子兵法·谋攻》)——善之善者,好的当中更好的。
这种“者”字结构不仅可以用来指称人或者事物,也可以用来指称原因,可以翻译成“……的原因”。
例如:
(8)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於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9)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
(《孙子兵法·虚实》)
“攸”和“所”通常加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前,构成的“攸”字结构或“所”字结构变成一个名词性结构,这个结构具有指称功能,指称的对象一般是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的[FS:
PAGE]受事者,一般翻译成“……的人(事物)”。
例如:
(1)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尚书·汤誓》)——按:
孥(nú),同“奴”。
攸赦,所赦,赦免的人。
(2)岂弟君子,福禄攸降。
(《诗经·大雅·旱麓》)——按:
岂弟,通“恺悌”。
攸降,降赐的人。
(3)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论语·里仁》)——按:
所欲,想要的东西。
(4)夺其所憎而与其所爱。
(《战国策·赵策四》)——按:
所憎,不喜欢的人。
所爱,喜欢的人。
有时“攸”字结构和“所”字结构指称的对象也可以是其他成分,不过比较少见。
例如:
(5)盘庚既迁,奠厥攸居。
(《尚书·盘庚下》)——按:
奠,安定。
攸居,居住的地方。
(6)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诗经·小雅·小宛》)——按:
忝,辱。
所生,这里不是指生养的孩子,而是指生养(自己)的父母。
“所”字结构指称的对象有时也可以直接出现在“所”字结构的後边,构成“所+动词+之+名词”式偏正结构。
例如:
(7)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
抑亦盗跖之所筑与?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
抑亦盗跖之所树与?
(《孟子·滕文公下》)
“所”不仅可以与动词构成“所”字结构,也可以与介词构成“所”字结构,“所+介词”结构指称介词宾语所表达的事物。
例如:
(8)是吾剑之所从坠。
(《吕氏春秋·察今》)
(9)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墨子·公输》)——按:
距,通“拒”。
所以,凭藉(使用)的方法。
(10)上君所与居,皆其所畏也;中君所与居,皆其所爱也;下君所与居,皆其所侮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所”字结构中的动词一般後边不再出现宾语,但也有例外。
例如:
(11)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风雨也。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按:
所避风雨,避风雨的地方。
(12)诺,恣君之所使之。
(《战国策·赵策四》)——按:
这句话的意思是:
好吧,任凭您怎麽安排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