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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

1.儿童生理特点

(1)儿童是生长发育中的机体:

从医学角度看,儿童不是成人的缩影,而是处于生长发育中的机体,其解剖生理特点和疾病的临床表现与成人有很大差别。

儿童的许多脏器(如心、肝、肾)及神经系统的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免疫机制亦不健全,年龄范围内,自出生到青春发育成熟,其全身器官和组织逐步成长,体格、心理和精神状态均在不断发育的过程中,年龄越小,与成人的差别越大(尤其是新生儿和婴幼儿)。

因此,对防治儿童疾病必须考虑其生理特点及用药特殊性。

(2)儿童按年龄分期。

我国儿童年龄范围为:

自出生至18周岁。

为分析儿童生长发育各级段对药物处置及反应情况,将儿童按年龄做以下分期,见总表-1:

总表-1儿童各期发育特点

分期

年龄

发育特点

新生儿期

自胎儿娩出脐带结扎至28日

适应环境阶段,各项生理功能还不完善和协调

婴儿期

自出生后~1周岁之前

体格生长迅速,脑发育很快,各系统器官的生长发育虽在继续进行,但还不够成熟完善

幼儿期

自1~3周岁之前

生长速度稍减慢,智能发育迅速,消化系统功能仍不完善

学龄前期

自3~6-7周岁之前

生长速度较慢,神经心理发育更趋完善,智能发育更加迅速

学龄期

自6-7~12周岁之前

体格生长稳步增长,多种生理功能基本成熟,除生殖器官外,其他器官发育基本接近成人水平

青春期

自12~18周岁

这是儿童过渡到成人的发育阶段,但个体差异很大,与地区、气候、种族及性别有关。

女孩的青春期开始和结束年龄均比男孩早2年。

青春期,儿童体格生长速率出现第二高峰,生殖系统发育成熟,生理发育达到新的水平

学龄前儿童(6~7周岁之前)称为小儿

2.儿童药动学特点:

儿童由于生理方面的特点,使得药物在其体内的药动学过程与成人有一定的差异。

(1)吸收

口服给药:

口服在胃肠道的吸收程度,受胃内酸度、胃排空时间、病理状态、药物性质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儿童不同时期存在差异:

①新生儿及婴幼儿胃酸过低或缺乏,直到3岁左右才稳定在成人水平。

胃蠕动差,胃排空时间延长达6~8小时(6~8个月才接近成人水平),因此新生儿口服药物吸收的量难以预料,胃肠吸收功能有较大差异。

②婴幼儿胃内酸度仍低于成人,故对药物的吸收与成人也不尽相同,不过胃排空时间较新生儿短,在十二指肠吸收的药物吸收时间快于新生儿。

③较大儿童胃肠道对药物的吸收已接近成人,但首关消除能力强,对于首关效应较强的药物(如普萘洛尔)生物利用度低,个体差异大。

皮肤、黏膜给药:

新生儿、婴幼儿的皮肤、黏膜面积相对较成人大,且皮肤角化层薄,黏膜娇嫩,某些药物可通过口腔、直肠、鼻、眼等黏膜和皮肤吸收。

但是,由于吸收速度快,作用强,尤其皮肤有炎症或破损时,吸收的更多,可引起一些药物(如硼酸、水杨酸、糖皮质激素等)发生不良反应甚至中毒。

虽应用有限,亦应引起警惕。

肌内注射:

由于小儿(学龄前儿童)臀部肌肉不发达,肌内纤维软弱,故油脂类药物难以吸收,易造成局部非化脓性炎症。

另外,由于局部血流量及肌肉容量少,故肌内注射后药物吸收不佳。

皮下注射:

由于小儿皮下脂肪少,注射容量有限,且易发生感染,故皮下注射亦不适宜。

静脉注射:

药物吸收速度快,药效可靠,是危重病儿可靠的给药途径。

(2)分布:

许多因素影响儿童的药物分布,例如体液组分、血浆蛋白结合、血-脑脊液屏障等。

新生儿、婴幼儿药物分布与成人差异明显。

①体液组分:

儿童的体液量、细胞外液、间质液均相对高于成人。

如新生儿的体液、细胞外液分别占体重的80%和45%,1岁婴儿的体液、细胞外液分别占体重的70%和30%,儿童的体液占重的65%,而成人上述两项的比例分别为60%和15%~20%。

因此,对于儿童来说,水溶性药物的分布容积增大,一是可以降低药物峰浓度而减低药物的最大效应,二是减慢药物消除,延长药物作用维持的时间。

这说明,若欲达到与成人相似的血浆药物浓度,儿童需要较大的初始药物剂量,而且首剂量之后给药间隔需延长。

婴儿、特别是新生儿体脂肪与体重的比例低于成人。

早产儿体脂肪的含量仅占其体重的1%~3%;而足月儿,则占其体重的12%~15%。

随着年龄的增长,体脂肪含量有所增加。

幼儿脂溶性药物分布容积较新生儿期大。

体脂肪比值的高低,可影响脂溶性药物的分布。

由于新生儿、婴幼儿脂肪含量低,脂溶性药物不能与其充分结合,分布容积小,血浆中游离药物浓度升高,这是新生儿容易出现药物中毒的原因之一。

同时,新生儿、婴幼儿的脑占身体比例较成人大得多,而脑组织富含脂质,血脑屏障发育又不完全,通透性较成人大,使得脂溶性药物易分布入脑,这是新生儿、婴幼儿容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的重要机制之一。

②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

影响药物分布最重要的因素是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

新生儿、婴幼儿体内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比成人低,其主要原因:

新生儿、婴幼儿血浆蛋白含量低,且与药物的亲和力低,结合能力弱。

因此血浆中游离药物浓度高,药物易进入组织细胞,药效加强并引起不良反应。

另外,由于新生儿血中有较多的胆红素或游离脂肪酸,它们与血浆蛋白的亲和力高,与药物竞争血浆蛋白,是游离药物浓度增高。

(3)代谢:

药物在体内代谢的主要场所是肝脏。

肝脏代谢药物的酶系统,有肝微粒体酶和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等,参与药物氧化、还原、水解、结合等过程,最后使代谢产物排出体外。

新生儿、婴幼儿肝脏酶系统发育尚不成熟,各种酶活性低,使代谢减慢,t1/2延长,易致药物在体内蓄积中毒,且个体差异较大。

例如,用一般剂量氯霉素,因与葡糖醛酸结合较少而在新生儿体内代谢较慢,故可引起“灰婴综合征”,磺胺类药物可使葡糖醛酸转移酶缺乏的新生儿出现溶血。

新生儿在出生后1~4周,应慎用或减量使用在肝脏的代谢的药物,如地西泮、苯妥英钠、地高辛等。

幼儿、学龄儿童对某些药物在肝脏的代谢能力有所提高,如茶碱、地西泮、苯妥英钠等,血浆t1/2较成人短。

要注意肝代谢酶诱导药或抑制药对新生儿药物代谢的影响。

(4)排泄:

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

儿童年龄越小,肾功能越不完善。

婴幼儿、新生儿肾功能发育不全。

肾小球滤过率、肾小管排泌能力、肾有效血流量均远较成人或年长儿低。

肾小管重吸收、尿浓缩、钠离子交换、酸碱平衡功能也差,特别是新生儿,可使药物排泄减慢,t1/2延长。

如,氯霉素在新生儿半衰期为250小时,而成人仅为4小时。

因此,在新生儿与儿童时期,使用的而药物剂量不能相同。

一般新生儿用药剂量要酌情减少,间隔时间应适当延长。

3.儿童用药剂量:

儿童,特别是新生儿,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儿童用药剂量较成年人更须准确。

其计算方法:

应按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儿童剂量(每千克或每平方米用量)按儿童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

如药品说明书无儿童剂量,可根据儿童年龄、体重、表面积及成人剂量换算。

具体方法如下。

(1)按儿童体重计算

①根据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儿童剂量按儿童体重计算:

每次(日)剂量=儿童体重×每次(日)药量/kg

此方法科学方便,为临床常用的最基本的计算方式。

②根据成人用药剂量按儿童体重计算:

儿童剂量=成人用药剂量×儿童体重/70kg

此方法仅用于药品说明书中未提供儿童剂量时,简单易记,但对年幼儿剂量偏小,而对年长儿,特别是体重过重儿,剂量偏大。

因此,用此法计算剂量时应同时考虑年龄因素,年龄越小所需剂量应相对大些,故常以高限数值计算。

例如,地高辛口服的饱和量,2岁以下为0.06~0.08mg/kg,2岁以下为0.04~0.06mg/kg。

这是因为药物代谢与体表面积有关,年龄越小,体表面积相对越大,则用药量相对越多。

较大儿童按体重计算,所得剂量超过成人剂量时,则以成人剂量为限。

正常儿童体重计算方法:

1岁以下儿童体重

1~6个月儿童体重(kg)=3(出生时体重)+月龄×0.6

7~12个月儿童体重(kg)=3(出生时体重)+月龄×0.5

1岁以上儿童体重

体重(kg)=年龄×2+8

注:

视儿童营养状况适当增减。

如某些药物要求计算准确,或由于营养问题致体重与年龄不相符时,则需具体称出实际体重。

(2)按儿童年龄计算

①1岁以内剂量=0.01×(月龄+3)×成人剂量

1岁以上剂量=0.05×(年龄+2)x成人剂量

②Fried公式:

婴儿剂量=月龄×成人量/150

③Young公式:

儿童剂量=年龄×成人量/(年龄+12)

根据年龄计算剂量的方法,虽然比较方便但不精确,不太实用,很少被儿科医生采用。

但对于某些剂量不需十分精确的药物,如止咳化痰药、助消化药,仍有根据年龄计算的。

一般止咳合剂的用量,可按每次每岁1ml计算,最多每次10ml。

(3)按体表面积计算

①儿童剂量=儿童体表面积(m2)×每次(日)剂量/m2(药品说明书按体表面积已推荐儿童用量)

②儿童剂量=成人剂量×儿童体表面积(m2)/1.73m2(药品说明书未按体表面积推荐儿童药量)

由于很多生理过程(如基础代谢、肾小球滤过率等)与体表面积的关系比与体重、年龄更为密切,因此按体表面积计算剂量最为合理,适用于各个年龄段,包括新生儿至成年人,即不论任何年龄,其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用药剂量是相同的。

该法虽比较繁琐,但适用于安全范围窄,毒性较大的药物。

如抗肿瘤药、激素等,应以体表面积计算剂量。

体表面积[bodysurfacearea(BSA)]的计算方式

成人的BSA(按体重70kg计算)为1.73m2

儿童的BSA的计算如下:

①体重低于30kg儿童的BSA(m2)=(年龄+5)×0.07

或BSA(m2)=0.035(m2/kg)×体重(kg)+0.1(m2)

②体重>30kg的儿童,在30kg体重的BSA=1.15m2的基础上,每增加体重5kg,BSA增加0.1m2,如35kg的儿童为1.25m2体重超过50kg时,则每增加体重10kg,BSA增加0.1m2。

儿童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折算,见总表-2。

总表-2儿童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折算

年龄

体重(kg)

体表面积(m2)

年龄

体重(kg)

体表面积(m2)

出生

3

0.21

4岁

16

0.66

1月龄

4

0.24

5岁

18

0.73

2月龄

4.5

0.26

6岁

20

0.80

3月龄

5

0.27

7岁

22

0.89

4月龄

5.5

0.28

8岁

24

0.94

5月龄

6

0.31

9岁

26

1.00

6月龄

6.5

0.33

10岁

28

1.08

7月龄

7

0.35

11岁

30

1.15

8月龄

7.5

0.36

12岁

33

1.19

9月龄

8

0.38

13岁

36

1.26

10月龄

8.5

0.40

14岁

40

1.33

11月龄

9

0.42

15岁

45

1.43

12月龄

10

0.44

16岁

50

1.50

2岁

12

0.52

17岁

55

1.55

3岁

14

0.59

18岁

60

1.60

4.儿童用药注意事项儿童用药除注意成人用药原则(即全面了解所用药物及病人的情况)外,由于儿童具有许多解剖生理特点,对药物的耐受性、反应性与成人不尽相同,而且儿童的病情多较急、变化快,用药更需确切及时。

因此,必须熟悉儿科用药的药物选择、给药方法、剂量计算、药品不良反应及儿童禁用的药物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尽量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

(1)熟悉儿童特点,明确诊断,合理选药:

临床医师和药师应了解儿童不同发育时期的解剖生理特点、药物的特殊反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在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应慎重合理选择、不可滥用。

药物种类不宜过多,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

在合并应用几种药物时,应注意避免由于药物在体内的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反应或药效抵消等问题。

就几种临床常见病关于药物的选择例举如下。

①抗感染药物:

儿童易患感染性疾病,且多为急性感染,病情变化快,故抗感染药物较常应用。

应根据不同病种,病情轻重、年龄大小等选择用药。

如临床已肯定诊断为病毒性感染(如麻疹、风疹、流感等),可选用抗病毒药物或某些中草药制剂,而不用抗病毒药物。

认为应用抗菌药物可以预防继发细菌感染的看法并无根据。

滥用抗菌药物,可因各种不良反应给患儿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儿童用抗菌药物必须慎重考虑适应证和不良反应。

开始时根据患儿临床症状、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检验用药,待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出来后,有针对性地选用。

通常以应用一种抗菌药为宜,但如感染严重亦可联合用药。

②退热药物:

一般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疗效确切,相对安全。

特别是布洛芬解热镇痛效果强,不良反应小。

但用上述药剂量不宜过大。

③镇静,抗惊厥药物;小儿有高热、过度兴奋、烦躁不安、频繁呕吐,惊厥等情况下,可给与镇静药,使其得到休息,以利于病情恢复。

常用的药物有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安定)等可镇静,抗惊厥。

在使用镇静药前,必须重视原发病的诊断,否则用药后症状被掩盖,容易引起误诊。

④镇咳、祛痰、止喘药物;咳嗽有清除呼吸道分泌物的作用。

小儿呼吸道较窄,发炎时黏膜肿胀,渗出物较多,容易引起呼吸道梗阻而出现呼吸困难。

因此在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时,因多用祛痰药,口服或雾化吸入,如氨溴索口服液,少用镇咳药,尤其要慎用作用较强的镇咳药(如可待因)。

一般对于咳嗽严重、引起小儿精神紧张或影响休息时才用镇咳药。

小儿哮喘,提倡局部吸入β2受体激动药类药物,必要时也可用茶碱类,但新生儿、小婴儿慎用。

⑤泻药和止泻药:

婴儿便秘应先调整饮食,如奶内多加糖,或喂蜂蜜,膳食中增加蔬菜、水果等。

偶尔可用栓剂,如甘油栓、开塞露、肥皂条等。

仅在十分必要时采用缓泻药。

婴儿腹泻时应予饮食疗法、控制感染及液体疗法等,或辅以双歧杆菌或乳酸杆菌的制剂,以调节肠道的微生物生态环境;不宜首选止泻药,因为用药后腹泻虽可减轻,但肠道毒素吸收增加,可使全身中毒症状加重。

⑥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儿科应用较为广泛。

可局部(如治疗湿疹等)或全身,短期或长期使用。

短疗程口服,多用于哮喘发作、严重感染(与抗生素合用)及过敏性疾病。

重症病例需大量静脉给药。

中疗程(几周或数月),多用于白血病、肾病综合症及免疫性疾病。

长期(数年)用药,儿科少用。

此类药物亦应避免滥用,因用药后使机体免疫力、反应性降低,往往掩盖了原发病的性质,虽然自觉症状好转而病情却在发展,因而延误了诊断和治疗。

较长时间用药,对水、盐、蛋白质、脂肪代谢均有不良影响,还能抑制骨骼增长,影响体格发育,并可引起骨质疏松、肌肉萎缩和皮质醇增多症即库欣综合症,患儿的肾上腺皮质可发生萎缩。

应特别指出,患水痘的儿童禁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因为用药后可使病情急剧恶化,甚至死亡。

若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水痘,应视情况减量或停药。

⑦其他药物:

儿童对影响水盐代谢、酸碱平衡的药物较敏感,在应用利尿药后较易发生低钠血症或低钾血症。

早产儿、新生儿应用维生素K、磺胺类等,可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甚至引起胆红素脑病,故上述药物应慎用。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药物剂量应随儿童年龄(日龄、月龄)及病情不同而不同,避免机械地按照成人剂量简单缩减。

对于新生儿的用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近年多主张通过监测药物的血药浓度指导药物的剂量,根据药物的半衰期决定给药间隔时间,尤其是对那些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的药物及不良反应较大的药物。

采用此种方法使药物在体内即可达到有效治疗浓度又能避免发生不良反应。

前面介绍了3种计算和折算儿童用药剂量的方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所得数据都有其局限性,在具体应用时还需结合患儿的下列情况加以调整。

①生理特点:

新生儿、早产儿肝肾功能不成熟,解毒、排泄功能均较差,用药剂量应偏小,甚至仅给半量。

②疾病种类与病情:

重症要用大量,例如,磺胺类治疗一般感染,一日应用50~100mg/kg即可;但治疗流行性脑膜炎,则需一日150~200mg/kg。

再如,青霉素治疗一般感染,一日用3万~5万U/kg即可;而治疗化脓性脑膜炎时的剂量,甚至需加大10倍以上。

当肝、肾功能受损时,应用某些药物的剂量应减少。

③用药目的:

同一种药物因用药目的不同而剂量不同。

如苯巴比妥用于抗惊厥剂量要大,用于镇静则剂量要小;阿托品用于抢救中毒性休克的剂量,比用于腹痛解痉的用量要大几倍至几十倍。

④用药途径:

同一药物,灌肠法给药比口服量要大,静脉注射法给要比口服量要小。

如果使用新的或潜在有毒的药物,应注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

(3)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特点,确定适合的剂型及给药途径。

根据年龄、病情,选择适合的剂型及给药途径。

用药种类及给药次数不宜过多。

①口服:

能口服者尽量口服,以减少注射给药对患儿带来的不良刺激。

婴幼儿及不能吞咽药片的儿童,最好用水剂(糖浆剂)、冲剂,或临时将药片压碎用糖水溶化后再服。

对液体口服制剂,在提供的量器中不要加其他任何药物或食物,以免产生相互作用或影响计量准确性。

给小婴儿喂药时应将其抱起,使成半卧位,用小勺慢慢将药液从嘴角灌入,使药液达舌根部后即可咽下。

对较大的儿童,应首先鼓励其自己吃药,必要时强制喂药,但动作要迅速,以防儿童将药吐出引起呛咳。

可用拇指及食指紧按两颊,使上下颌分开,将匙留在上下牙之间,直至将药咽下为止,有味的药物不可与食物放在一起喂服,以免引起拒食,造成喂药困难。

不应将药物交给大患儿让其自己掌握,以免发生误服或隐瞒不服的情况。

②注射:

药物作用发挥较口服快。

重症、急症或有呕吐者多用。

新生儿静脉给药可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对危重新生儿是较可靠的给药途径。

但是要按规定迅速滴注,不可过快过急。

要防止药液渗出引起组织坏死。

对于婴幼儿、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可根据病情、药物特点选用合适的注射方法。

③皮肤外用:

由于新生儿体表面积相对较大,皮肤角层薄,故药物经皮肤吸收较成人迅速广泛,尤其在皮肤有炎症或破损时,吸收更多。

有的药物(如碘酊、硼酸、糖皮质激素等)经皮肤吸收过多,可发生中毒反应,因此应严格控制给药剂量,并注意观察。

外用药应注意避免患儿用手揉入眼中或吃入口中。

④其他:

只能口服的药物(如中药汤剂),对昏迷患儿可用胃管鼻饲法灌入。

舌下、含漱、吸入等给药方法,仅用于能合作的较大患儿。

灌肠法,因药物不易吸收,小婴儿又难以保留药液,故采用不多;可用缓释栓剂肛门给药,如预防高热、惊厥用直肠安定栓剂等。

(4)注意儿童用药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

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同时针对原患疾病更换其他药物治疗。

对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要填表、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儿童在用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均应上报。

鉴定和报告儿童的药品不良反应尤为重要,因为:

①在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中,儿童不作为受试对象;②药物对儿童的作用和药动学与成人有很大的差异;③有些药物尚未广泛用于儿童;④许多药物没有通过许可就用于儿童,属于超适应证用药;⑤药物制剂中虽有适合儿童的成分,但却没有适合儿童的剂量;⑥疾病状态和病程与药品不良反应,在成人和儿童之间是不同的。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儿童用药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汇总通报,并提出相应措施,以提高儿童用药安全性。

(5)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由于儿童在成长发育的各阶段,有许多解剖和生理的特点,因而对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性不仅与成人不尽相同,而且在儿童年龄范围内,自出生到青春期也不尽相同。

因此,成人能用的药物对于儿童可能是禁用或慎用,如喹诺酮类抗菌药物18岁以下儿童禁用。

较大儿童能用的药物,对较小儿童可能是禁用或慎用,如四环素类抗生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

还有许多药物,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是禁用的。

故临床医生给儿童用药时,必须依据药品说明书,决定该药品可用、慎用或禁用。

以下仅列举不同年龄段儿童部分禁用和慎用药品,供用药参考。

①儿童禁用药物:

见总表-3。

2007年,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公告,已不再批准下述药物用于2岁以下儿童。

抗组胺类药:

溴本那敏、氯苯那敏和苯海拉明;镇咳药:

右美沙芬、福尔可定;祛痰药:

愈创甘油醚、吐根;减充血药:

去氧肾上腺素、伪麻黄碱、麻黄碱、羟甲喹啉、赛洛唑啉。

总表-3儿童禁用的药物

类别

药名

抗菌药物

四环素类(8岁以下)、磺胺类(新生儿)、硝基呋喃类(新生儿)、杆菌肽(新生儿)、乙胺丁醇(新生儿)、氟喹诺酮类(出生至18岁)

神经系统药物

苯丙胺(婴幼儿)、氟哌啶(婴幼儿)、羟嗪(婴儿)、左旋多巴(3岁以下)、硫喷妥钠(6个月内)

其他药物

丙磺舒(2岁以下)、依他尼酸(婴儿)、苯海拉明(早产儿、新生儿)、酚酞(婴儿)、噻嘧啶(婴儿)、甲氧氯普胺(婴幼儿)

②儿童慎用药:

有些药物虽不严格禁用,但使用中应特别注意,如有代替品最好不用。

氯霉素——该药除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外,新生儿使用后,由于缺乏葡糖醛酸转移酶而无法结合成无活性的衍生物,致使血中游离氯霉素增多,引起中毒,致新生儿“灰婴综合征”。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不仅对儿童、对成人同样有耳毒性,但对儿童的危害更大,因幼儿尚未掌握语言能力,可引起聋哑。

另外,该类药尚可引起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不良反应。

双氯芬酸——该药可使肾小管收缩,对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肾损害而致血尿,还可因儿童肝、肾功能发育不全而致蓄积中毒。

故含双氯芬酸的复方制剂儿童慎用。

阿司匹林——该药用于儿童退热。

临床发现有5%~15%的哮喘患儿,在服用本品后引起哮喘发作。

新生儿使用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在胃内形成黏膜糜烂,系由于新生儿胃内酸度低,胃排空迟缓,药物吸收慢所致。

(6)儿科用药的色、香、味及外观,应有一定要求,使儿童易接受用药。

剂量应能准确分割,或药品规格单剂量化,以提高药物治疗的依从性,提高疗效。

说明书应通俗易懂,以便家长掌握,正确执行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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