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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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会
计
核
算
管
理
办
法
二○○六年一月
36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会计科目…………………………………………………………7
第三章凭证、帐簿及帐务处理…………………………………………7
第一节原始凭证………………………………………………………7
第二节会计凭证、帐务处理…………………………………………7
第三节帐簿管理……………………………………………………14
第四节其他会计核算处理规定……………………………………15
第四章费用分摊………………………………………………………17
第五章利润结转及分配………………………………………………18
第六章会计报表………………………………………………………20
第七章项目财务评估分析……………………………………………20
第八章票据管理…………………………………………………………22
第一节发票管理…………………………………………………22
第二节收款收据管理……………………………………………26
第三节发票追收管理……………………………………………31
第九章奖惩规定…………………………………………………………32
第十章附则……………………………………………………………34
附件目录…………………………………………………………………3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本部及其属下的所有子公司(指地区/二级/项目公司)。
第二条集团公司财务系统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对集团公司财务系统进行统筹管理,建立修订并落实财务制度,协助筹建管理各下属公司财务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建立财务信息报告;
(二)下属公司财务部: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核算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提出更合理的建议。
第三条本集团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条本集团公司的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统一的会计科目记帐,并使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定的财务软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条本集团公司收益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记录和处理;各会计期间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一致,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改变原有处理方法,应取得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决算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六条本集团公司所有自制凭证、会计科目、帐簿、报表,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第七条本集团公司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对实际发生的外币收支和以外币结算的各种票据以及各种债权债务,除按规定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登记外币单位、金额。
外币的汇率:
1、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市场汇率作为处理外币业务的折算汇率。
2、采用当天汇率作为记账汇率。
3、采用按月期末调整法核算汇兑损益。
第八条本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残值率:
统一为5%;折旧年限:
房屋20年,运输工具5年,办公设备5年,其他设备5年。
第九条本集团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原则: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受益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第十条本集团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第十一条各下属公司必须及时提供新增及变更的财务基础信息,主要包括:
财务基础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财政登记证、公司成立批文、政府颁发的成立证书、项目合作合同、验资报告、项目公司章程等;
税务信息资料:
企业设立时税务机关下发的税种认定书、税收征收、减免方面的批文;按月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报表及报告:
每年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关以及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第十二条各下属公司建立新的财务帐套、开立新帐户及项目进行清盘时需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报批。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统一颁布内部考核报表格式和填报说明,各下属公司必须按统一标准报送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本集团公司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具体如下: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
15年
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帐簿类
3
日记帐
15年
其中: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4
明细帐
15年
5
总帐
15年
包括日记总帐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7
辅助帐簿
15年
包括各种台帐和仓库辅助帐
三、会计报表类
包括总公司和二级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8
月、季度会计报表
5年
包括文字分析
9
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0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1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5年
12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编制清单,经下属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集团公司财务副总和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方能销毁。
销毁清单随同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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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由移交人列明移交清单,列示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印鉴、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并将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
第十六条出纳交接时移交人要将出纳日记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然后进行财产清查,出纳账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账要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要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要核对无误。
第十七条接交人须按“移交清单”仔细点收移交物品,并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
“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属下各公司会计凭证、帐簿及会计报表应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或内部审计进行日常检查;年度会计报表聘请在中国政府登记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章会计科目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房地产项目公司会计科目的设置、编号及核算范围,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薄,查阅帐目。
饮食、商贸企业、物业、施工等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各自行业实际核算需要,制定适应本行业的会计科目使用规范,并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条涉及集团公司内部往来明细科目的编码和名称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规定:
各下属公司需要增加时,应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编码后各地区统一增设科目。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科目的级别、编码、名称等进行统一修改,各下属公司不得随便增加、改变或打乱重编。
对于一级科目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规范统一规定外,各下属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增减下级明细。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公司会计科目规范详见附件1:
《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会计科目使用规范》。
第三章凭证、帐簿及帐务处理
第一节原始凭证
第二十三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写报销(单)凭证时,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小写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前要填写“○”符号封顶。
第二十四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等。
第二十五条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第二十六条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第二十七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发票)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或盖有公章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同时附上报纸上的发票遗失声明原件,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由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节会计凭证、帐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日常账务处理,包括记账、结账、对账,需通过财务管理中心审定的财务软件系统完成。
第二十九条记帐凭证字号设“收”、“付”、“转”三类。
第三十条填制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财务经理签名或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第三十一条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第三十二条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为便于对帐和查帐,往来类、成本支出类凭证应逐条记录,不得汇总;成本支出类摘要须包括款项性质、第几笔款项。
第三十三条记帐凭证中转字记帐凭证、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附在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四条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要求如下表:
凭证字
凭证内容
附件要求
收
1、收房款2、代收相关税费
3、往来款4、注资款等
1、盖有“银行收讫”或“现金收讫”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2、银行收款,须附“银行进帐单”;刷卡收款,须附“刷卡存根”、收款收据
付
1、借支
已审批及盖有“现金或银行付讫”章的《借支单》
2、费用报销
已贴原始单据并经审批的《报销单》
3、合同及非合同付款
1、付款审批表
2、付款有关依据如:
工程进度证明书、工程结算表、验收证明等
3、已贴发票并经审批的《报销单》
4、代付转单业务
付款审批表复印件,债权方开出的转帐通知单、债务方确认的收款收据
付款业务需在原始凭证上盖有“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及支票存根
转
代收代付业务
1、债权方开出的转帐通知单、债务方确认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