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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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
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集团)公司
日期:
2014年3月18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4
第二部分投标书11
第三部分技术招标要求15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
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咨询服务
2
21.3
招标人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5层
联系人:
李峰
电话:
3
2.3
招标范围
中国人寿品牌战略规划:
品牌定位、品牌架构、品牌传播规划与品牌管理机制
4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4年3月19日
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5层
5
招标文件售价
零元
6
5
招标文件的
澄清
质疑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1日17:
00前
联系人:
李峰
电话:
7
4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4月2日9: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5层
8
3.3
投标文件的
份数
投标人应提交2份投标文件正本、7份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刻成光盘或U盘放入正本投标文件中密封),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9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日历天。
10
17
开标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11
18
评标
12
19
合同的签署
中标后,由招标人以发放《中标通知书》形式进行通知。
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的内容及处理
1.1为本项目的招标而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有关条款所发出的修改书和任何回标前会议纪要(如有):
a.投标须知;
b.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c.技术招标要求;
d.合同条款及格式。
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所交回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及规定,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项目概述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咨询服务。
2.2项目概述:
(1)集团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已连续9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恪守“以客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心、以价值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积极承担行业和社会责任,努力成为“行业领先、客户青睐、最具价值”的公司,奋力打造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
(2)项目背景
为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做强的历史人物,创造中国人寿第二次辉煌,集团着力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全方位谋划、全领域推进,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推动集团转型升级。
品牌战略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着力于提升集团以保险为核心的金融综合服务商的品牌形象、推进资源整合和渠道创新、提高各品牌、资源的协同作战能力,支撑集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地。
中国人寿品牌战略规划,要把握金融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对品牌进行战略型、价值型、管控型设计;需要明晰界定品牌定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集团品牌形象;设计合理有效品牌架构,提升品牌协同性、引导品牌资源整合,前瞻性考虑品牌国际化建设;制定品牌传播规划,充分考虑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下的品牌传播和推广思路,提升集团软实力;健全品牌管理机制,打造一个与世界五百强级别匹配的集团品牌管理体系。
2.3招标范围:
品牌定位、品牌架构、品牌传播规划与品牌管理机制。
3.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3.1每份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3.1.1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项目清单报价表;
(4)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格文件复印件);
(5)项目服务团队履历和业绩详细介绍;
(6)合理化建议,优惠内容。
3.1.2技术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组织计划方案;
(2)人员投入方案;
(3)项目维护、执行和改进方案。
3.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和技术标必须采用A4纸,并分别装订成册(大于A4纸的须折叠成A4纸的尺寸)。
另外,投标文件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商务标文件并加盖公章,正本内的投标报价表中填有金额的任何一页应由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或盖章。
副本必须是正本的清晰复印件,投标人须确保正本与副本一致。
3.2.2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文件的封面应有投标人的标识、投标人盖章和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的签署。
3.3回标时,投标人应提交2份投标文件正本、7份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刻成光盘或U盘放入正本投标文件中密封),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单位之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
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全体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
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
3.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制作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写明各部份名称、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同时投标人应提交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装入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中。
密封袋除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并标以密封日期外,其正面须写明:
a.投标单位名称
b.招标项目名称
如果密封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8投标人必须知道,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函将可能不获考虑: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签名;
b.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c.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d.在XX之前,擅自涂改投标文件的原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期限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期为2014年4月2日9时30分。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5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如果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份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迟于2014年3月21日17时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于3月25日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被邀请投标的投标人。
只有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答复,才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具有影响力。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6.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书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投标价格
8.1本项目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8.2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项目明细及分项价格、合同总价。
服务项目明细及分项价格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评标以合同总价为准。
8.3服务项目明细、分项价格、合同总价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实施本项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8.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内的金额符合。
投标人须在其认为无需计价的任何项目旁边的现金栏上填上破折号或其他适当的记号。
任何未报价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单价细目表的其他项目报价内。
9.投标及支付货币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货币一律采用人民币,付款亦以人民币支付。
招标人出示支付款项的证明而投标人因自己的原因而不能收取,投标人需负责一切后果并不能藉此索赔。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日历日。
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1鉴于本项目时间非常紧张,投标文件不得修改与撤回。
12.保密及公平竞投
12.1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标价、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投标人都不应向其他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竞标资格并退出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包括单价分析表。
14.招标人的权力
投标人应知道,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标书或其他任何投标书,并且亦无义务对未中标者作出任何解释。
15.开标
15.1本次招标的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15.2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要求编制。
15.3开标时间:
4月2日9:
40。
16.评标
16.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6.2投标人于4月2日9:
40起分别进行投标演示、讲解30分钟,答疑15分钟。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确定投标人的演示讲解时间安排。
16.3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如果经过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确认任何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作为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d.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e.投标方未按要求参加投标演示讲解安排;
f.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之深度的;
g.投标方申报的资格、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17.中标及授予合同
17.1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17.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保留在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18.其他
18.1任何因投标人对本投标须知内所述条款的理解有误或疏忽而在日后提出的索赔,将不获受理。
18.2除上述标书条件和标书文件之外,招标人的其它基本要求明确如下:
(1)投标方有下列行为者,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者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投标者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2)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收集评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投标方若违反上述要求,一旦证实将影响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方需明确承诺所有提供的策划方案中若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时,所有的侵权责任均与招标人无关,如因此侵权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需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若不涉及任何侵权,则上述策划方案等知识产权应归招标人所有。
(4)对于人员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服务成员提出更换要求,直至招标人满意,合作方若中途更换服务成员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21.3所有有关投标事宜请按以下方式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
李峰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5层
邮编:
第二部分投标书
投标函
致: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经仔细阅读研究了全部标书文件,我公司愿按照上述文件之要求,以(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
RMB元)的金额,参与贵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的竞标。
2.如果我公司的投标书被接纳,我公司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事项。
3.我公司同意在从规定的截标日期起的30日内遵守本投标书。
在此期限届满前,本投标书仍然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纳。
4.我公司确认即使在回标时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对项目标价的影响,均视作为仅供贵司参考用,而不会成为投标的一部分。
5.我公司确认已完全按招标文件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
6.我公司同意贵司不受约束去接受价格最低的或其他投标书,同时不需作出解释。
7.一旦我公司的投标书被接纳,我公司将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随时按贵司要求的期限签署合同和履行合同。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身份证号: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授权(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为本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参加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事宜。
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代理人转委托他人无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二○一四年月日
第三部分技术招标要求
技术招标要求
一、项目关键节点要求
1.所有项目工作应在双方商定的启动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
2.项目阶段性成果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约定的时间完成。
二、品牌战略规划的整体要求
此次品牌战略规划的成果需满足中国人寿品牌战略规划要求,并完成品牌战略规划的阶段分解及分阶段实施方案的细化。
三、项目内容及目标
主要涵盖品牌定位、品牌战略、品牌架构、品牌管理机制与品牌传播规划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明晰品牌定位
中国人寿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寿险、资产管理、财险、养老金管理、另类投资等于一体的金融保险品牌,尽管寿险以外的业务板块发展迅速,有的在业界已颇具影响力,但中国人寿的寿险品牌定位仍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据主导地位。
中国人寿未来将致力于成为“一家真正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单纯的寿险品牌内涵无法涵盖各业务单元,也无法与集团综合性金融集团战略相匹配。
因此,本次品牌战略规划首先需要明晰中国人寿整体品牌的定位、核心价值、内涵、形象等问题,作为开展品牌工作的前提。
2.制定品牌战略
基于中国人寿集团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定位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把握金融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前瞻性思考“新金改”可能对产业带来的结构性影响,制定中国人寿集团整体品牌规划,着力强化中国人寿作为最具实力和最专业的金融综合服务商的品牌形象,支撑业务发展。
3.规范品牌架构
品牌架构在传递集团化品牌形象、提升品牌间的协同性、引导品牌资源的整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尤其在多级法人框架下,品牌及其层级关系可以辅助明确各级公司的品牌职责和传播主体。
基于中国人寿品牌战略规划,规范以寿险为引领,资产管理、财险、养老金管理、另类投资为支撑的多层次、复合品牌架构。
品牌架构设置还要着眼未来,针对中国人寿迈向综合性的金融集团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新公司、新业务、新品牌的并购整合,预留发展空间,降低品牌整合成本。
4.健全品牌管理机制
由于历史原因,品牌宣传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协调成本很高,没有一个成型、成熟,能为各公司普遍接受、较为合理的费用分摊、使用和管理机制,经常是一事一议,一事一办。
结合集团和各公司总部层面在各相关领域资源整合工作的整体部署,基于集团上下“国寿一家互动共赢”的资源整合大局,设计适应集团化发展的品牌宣传工作框架和实现途径,明确各级公司间的职能和权限划分,推进对品牌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和统一管理,并完善配套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是集团品牌工作的当务之急。
5.制定品牌传播规划
近些年来,集团组织开展了企业形象宣传、公司实力宣传、产品服务宣传、公司发展成绩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全方位宣传活动,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传播策略较为欠缺,统一性和连续性存在不足。
本次项目应基于品牌规划、品牌架构和品牌管理机制,对传播策略的整体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尤其要密切联系业务发展实际,强化传播内容的统一性和时间序列上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全系统的传播协同优势。
此外,品牌是企业与客户联系的最重要载体,品牌战略的实质是产品、销售、服务等全方位的品牌化,需要围绕品牌战略目标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进行梳理改造,逐步提升企业内在品质,将品牌内在要求变成各领域、各环节、各岗位和各类人员的具体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推动品牌内化。
这也是下一步品牌工作需要重点考虑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