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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峡江县第二实验小学章程

 

 

2018年12月20日

峡江县第二实验小学章程

(本章程于2018年12月经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行政管理…………………………………………5

第三章教师队伍管理……………………………………21

第四章学生与学籍管理…………………………………23

第五章德育管理…………………………………………25

第六章教学与科研管理…………………………………26

第七章财务后勤管理……………………………………30

第八章安全管理…………………………………………31

第九章卫生管理…………………………………………32

第十章家校社教育管理…………………………………34

第十一章附则……………………………………………36

峡江县第二实验小学章程

(本章程于2018年12月经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品牌提升和跨越式发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和校址

学校校名:

峡江县第二实验小学

学校校址:

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与承天路交汇处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属全日制峡江县教体局直属公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小学六年制义务教育。

第四条:

办学理念:

人为本,尊重人;塑造人,成就人。

第五条:

办学目标:

传承名人文化,成就校园梦想。

努力构建书香校园、生本课堂、幸福人生。

第六条:

培养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家校社合作、课堂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推行为突破口,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培养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热心公益的新时代好少年而努力奋斗。

第七条:

学校精神:

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

第八条:

校训:

今日学名人,明天做栋梁。

校风:

求真、求善、求新、求美。

教风:

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立德树人。

学风:

爱学、会学、乐学

办学思路:

以人为本、家校携手、突出特色、全面发展。

第九条:

学校校徽:

1.外形:

校徽同心圆环,象征教师的团结协作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2.色彩:

校徽整体以蓝色和绿色组成。

绿色和蓝色,象征着纯洁、生机和希望。

3.图案:

校徽主体图案由汉字“二小”的汉语拼音首字母“EX”构成。

字母“E”上面的圆形,象征太阳。

圆形与“E”又构成了一个“人形”,象征着莘莘学子。

字母“X”设计成打开的书又似展翅高飞的鸟,象征着同学们在这里汲取知识,博览群书,展翅飞翔。

4.“2016”是学校创办起点年份,数字在鸟的下方,寓“峡江县第二实验小学由此发祥腾飞”。

5.圆外的环形结构中为学校名称的汉字和拼音的两种写法。

6.整体效果:

整个图案构图简洁明快,理念鲜明、寓意深刻。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十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主任、副主任、干事、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岗位。

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少先队、信息处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学校在教体局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

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5.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6.校长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学校的经费、校舍和设备,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二条:

学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1.决策权。

校长接受县教体局的领导,对县教体局负责,统一领导学校行政工作。

校内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策权。

2.人事权。

校长有权按程序任免校内中层行政干部,报县教体局批复备案;校长根据有关政策提请教代会选举工会主席,并报县教体局工会批复备案,校长有权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

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经权。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发展学校各项事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

2.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促进国家、地方、校本课程协调发展。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管理层和全体教职工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依靠全体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4.通过合法途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

5.发挥学校政教处的主导作用,指导校级家长委员会,协同校外机构,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听取教代会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处理教代会提案。

7.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育人理念,筑牢安全工作防线,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将安全工作贯穿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中,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党支部,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发挥着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坚持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由县教体局党委任命,设组织、宣传、统战、群工、纪检支部委员,五个,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局党委批复同意,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保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做好全体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并参与决策,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6.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原则

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的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七条:

学校党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要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对支部和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搞好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5.支持校长认真做好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共同承担学校发展改革的大局。

在校长出差、请假期间受校长委托代行校长职责。

6.加强对工会、少先队和关工委的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思想作风,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8.协助校长主管素质教育、少先队、纪检监察、关工委等工作。

第十八条:

副校长、校长助理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的安全、政教、卫生、财务、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会会议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会议,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

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组成,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

2.校务委员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重点分析、研究、反馈学生安全、课堂教学改革、家校合作、素质教育开展和师德师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招生方案,校园文化、重大资金的使用、学校奖惩、教师综合考评和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同时安排每周主要工作。

3.校务会的决议全校必须认真执行。

第二十条:

在校务会的领导下,由工会组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1.教代会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2.教代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持召开教代会及日常工作。

3.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教代会意见执行,必要时以校务会和教代会名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十一条:

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教体局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工作,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主要协助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本着对校务会负责的原则,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工作内容

1.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及时将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宣传学校的典型人和事,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2.负责安排通知布置相关会议,列席参加校务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及时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并收集归档。

4.负责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主要领导发言稿及重要的规章制度的起草整理工作。

5.认真管理好全校教师上、下编信息统计、职称评聘和综合考评、“三评一访”和考勤工作,完成相关表格的统计填报。

6.向学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协助领导协调各处室工作,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7.保管学校和党支部印章,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给个人、单位盖章。

8.在校务会的直接领导下,本着节俭、廉洁的原则,负责来客来访接待,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做好相关办公用品的造册登记管理。

9.完成学校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导处是学校的业务处室,负责抓好日常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狠抓教学管理。

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处在全县上等水平。

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教导主任全面负责教导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教导处工作职责

1.按照课程计划、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拟定教导处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指导教研组长、学科组长、科任教师拟定教学教研计划并扎实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教研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教学质量奖惩办法》、《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习生指导方案》和论文课题发表、送课下乡、示范课、主题阅读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等,用制度助推教风、学风浓厚氛围的形成。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制定教师成长计划,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

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始模式,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助力教师走专业化成长道路。

4.认真开展教师听评课和集体备课、导学案的编写、校本教材的开发等教研活动,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主题阅读教学和高效课堂改革,以研带教,以研促教。

5.经常性开展教学常规检查,认真组织好期中、期末和小学毕业检测,并开展质量分析会,表彰会。

6.认真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正面引导中青年教师参加省、市、县学科带头人、名师和骨干教师、课改标兵评选,为他们专业水平提高搭建平台。

7.认真构建“三类”生的帮扶转化机制。

采取送教上门、贫困助学、心理疏导、一个人的研讨会等形式,精心做好“三类”生的爱心接力工作。

8.扎实开展音、体、美教学,加强上课巡查,杜绝挤占音、体、美课程的乱堂现象。

9.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学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依据县政府“划片”招生政策,慎重做好新生入学、老生转学手续,真正实现求学路上一个都不落下的美好愿景。

10.细心做好教材、教学用书、教辅资料、作业本、试卷和《小学生之友》、《小星星》的征订收发工作。

大力开展乱订教辅的惩治。

11.建好教师业务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六条:

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红十字会及家校社合作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政教主任全面负责政教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政教处工作职责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以德育为总抓手,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开辟爱国主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学生养成和文明礼仪教育,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班主任培训会或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开展以案说法、一个人的研讨会、党员示范岗、最美班主任评选等活动,构建一支敢担当、勇创新、业务精、自律严的班主任队伍。

4.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整洁、优美、温馨的校园环境。

高品味设计校园文化,以名人文化为主题,精心打造室内外、走廊、楼道、橱窗文化,创设优良育人氛围。

5.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

组织好每年秋季学生田径运动会和每两年一届的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6.建立校务日志,每天安排学生干部对全校安全、卫生、纪律、学习等进行细致的检查评分,并及时填写校务日志栏。

做好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身边好人和文明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7.认真组织好春秋两季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挖掘本土红色、绿色、古色教育资源,开展户外亲子活动。

创建劳动基地,开展好“知农事、体农活”实践活动。

8.本着“共建、共育、共享、共赢”的原则,紧扣时代脉搏,大力开展家校社合作,建立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

为拓展学校教育资源,开展家长进课堂、家长开放日、亲子阅读、书香家庭和“最美家庭”的评选等活动。

每学期组织五期家长培训,定期召开家长会和一个人的家庭会。

9.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八条:

总务处负责学校校园建设、校舍和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后勤保障。

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总务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

总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总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后勤方面的安全、卫生、财务、食堂管理制度,构建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体系,及时做好总结评定。

2.根据学校发展的实情,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办学愿景,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3.按照为教育教学提供坚强的后勤服务的宗旨,悉心做好校园建设、校舍管理和教师食堂的监管。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认真做好设施的采购、监管、维护工作。

4.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监管,合理使用学校资金,坚决杜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同时,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每年度财政性政府资金的预算,确保老师正当的福利待遇的及时发放。

认真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妥善封存票据、账本和财务报表,一律不允许遗弃、销毁财务资料。

5.依据省、市、县总工会的文件精神,严格做好工会会员每年七节节日慰问品的发放,做好工会会员生日、结婚、生育、生病慰问等的暖心工程。

6.遵照省、市、县文件精神,严格做好学校代收费公示、收取、上缴、支付工作,杜绝乱收费和截留、挪用代收费现象。

7.协助教导处、安全办做好临时工的聘用管理,及时兑现合同内的工资待遇。

协同安全办扎实开展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相关安全意外事情发生。

8.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脱贫攻坚政策,认真做好在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摸底调查、信息核对、统计上传。

及时向相关中心小学提供贫困学生花名册,与贫困户和户籍所在中心小学核对扶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采取有效方式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9.根据县文明办和创卫办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创文明城市工作。

做好后勤方面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安全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前提。

安全办主要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布署,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安全办主任全面负责安全办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办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办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御险机制,筑牢安全教育防范的底线。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师生交通、饮食、防溺水、消防、抗自然灾害和在校安全的常识教育。

利用每日一播、早操、集会、班会和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全方位、地毯式安全排查,对学校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将一切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认真做好记录。

4.利用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安全常识培训,每学期及时同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与老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结合季节特点发放告家长一封信,让安全防范常识入脑入心。

5.充分发挥消防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经常组织学生到教育基地参观。

以安全教育读本《我的安全我知道》为载体,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书写读后感,评选安全小卫士。

以“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的形式,创设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共同构筑安全防火墙。

6.与校警务室一道加强门卫监管,督促他们全天候在岗在位,准时开关校门,及时清扫大门口垃圾,整顿车辆停放秩序,认真做好师生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杜绝学生私自出校门。

7、同城管、市场管理局一道严厉制止校门口流动摊点摆放,杜绝学生食用“三无”食品,抵御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发生。

同县疾控中心一起督促孩子们按时接种并办理疫苗接种证,防范流行性疾病发生。

8、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扎实做好老师食堂的管理,对食品的来源渠道、保存、加工、留样经常抽查,督促炊事员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确保食堂干净卫生。

9.每学期初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检测,关注特异体质学生,杜绝因身心问题引发意外事情。

加强宿舍、办公室用电管理,科学用电。

10、认真落实安全月报制,妥善保管安全方面的档案资料,并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三十二条:

少先队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大队,大队下设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大队辅导员是学校少先队组织的直接领导者,大队辅导员要在上级党团组织及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少先队的组织管理及学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少先队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少先队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2.建立健全大队委组织,认真做好大队委改选工作,设置大队长、副队长、中队长、小队长若干名,统一佩戴相应职位的标识,培养优秀队干部,抓好队纪、队风的教育与建设。

指导、协助中队辅导员组建中队组织。

3.根据新时代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认真开展“庆元旦、迎新春”、“庆国庆、话团圆”、庆六•一、做“四好少年”等活动。

组织好每年10月13日新队员入队仪式。

4.组织好每周的升降旗仪式,开展国旗下的讲话,做好文明班队、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美德少年的评比,配合学校开展“1+1”素质教育特色创建工作。

5.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音、体、美艺术教育,高质量参加县艺术节、教师节文艺汇演,取得良好成绩。

6.认真保管维护少先队设施设备,做好广播室正常运行和财物财产的管理。

7.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十四条:

信息处主要负责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普及和深化。

完善学校网络设施,推动学校向无纸化办公的目标迈进。

努力建设数字化校园,加大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培训力度,让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教学服务。

信息处主任全面主持信息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

信息处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信息技术和功能室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相关工作的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2、做好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教师应用现代教育设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的晒课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做好电教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工作,对所有电教设备一律造册登记,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无端的损毁遗失现象发生。

4、认真做好校园网、电视台、录播室的建设维护使用,督促各功能室管理人员扎实做好各功能室的正常开放,为教学服务。

5、积极组织中青年教师参加省、市、县电教课、微课、电教论文的比赛,加强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训练好学生,力争在每年的省、市创客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6、协助教导处按课程标准开设好信息技术课,督促教师按课表上好信息技术教育课,提高全体学生信息化水平。

7、认真管理运用好照相摄像设备,及时记录留存学校重大活动、重要领导视查的珍贵影像,为学校汇报、展板制作等提供第一手资料。

8、认真保存整理相关工作的档案资料,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教师队伍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执行教师(执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学校教师要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其主要职责:

1.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用自己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点燃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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