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江东土石方边坡治理招标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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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江东土石方边坡治理招标资料

 

涪陵江东项目

土石方、边坡治理工程招标资料

 

涪陵江东项目部

 

一、涪陵江东项目土石方招标资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涪陵江东项目

2.工程地点:

涪陵江东街道鸡爪坪。

2、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5421.30㎡,约98亩;

3、招标要求:

1、由于本项目方案未最终确定,平场图后期可能有较大调整,存在平场范围和挖填的变化,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需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各类风险。

2、场地内的各类青苗、附属物等的清除(电力铁塔、通讯电杆除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费用在投标时统一考虑,不再另行计费。

电力铁塔拆除前基座保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费用在投标时统一考虑,不再另行计费。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开工时间暂定2018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为准);

2、土石方工期:

60天(首推区10天,首推区范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五、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整体开发计划及工程部要求进行施工部署,必须服从工程部对有平场要求部位(如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环境、临设布置等)的平场调配工作,对场地内的挡墙施工(抗滑桩、重力式挡墙、锚杆),施工单位进行边坡修正及边坡修正后的土石方外运及挡墙内侧的回填,高边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施工图及技术规范逆作法施工。

2、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工程部要求。

爆破后的石质边坡应顺直、圆滑,大面平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

突出设计边坡线的石块突出尺寸不应大于20cm,超爆凹进部分也不应大于20cm;对于软质岩石,突出及凹进尺寸不应大于10cm,否则应进行处理。

石方开挖施工至持力层0.5米以内严禁采用爆破作业

3、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例如用炮机凿打硬质岩层、施工场地内有组织排水接入场地外管网等),以充分保障与施工现场临近的建筑物、临设、构筑物、围墙或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安全;同时,必须做好周边居民的告示、安民工作,以保障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4、经甲方确认场地内需要移栽的苗木,施工单位应按甲方指令配合转运至指定地方,所产生费用含在土石方单价内。

5、现场能否进行爆破作业,根据投标人资源情况,自行考虑(尤其是地块与相邻生活小区、市政道路等相邻区域)。

六、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标准。

1、该场地周边现有电力、燃气、自来水及通讯线路等,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做好环境保护。

因施工造成临近的建筑物、临设、构筑物、围墙或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的损坏破坏产生的赔偿费用或因施工污染影响环境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沉沙井、自动冲洗设施等,必须保持进出场施工道路的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3、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和安全警告,杜绝施工中出现对周边居民及路上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施工边界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隔离带;对高边坡区域必须进行处理,需要设置支护的应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要求进行支护。

4、土石方施工单位负责修建场内土石方运输道路(不额外计算费用),道路必须设置降尘措施(如流动洒水车、道路两侧安装洒水管等)。

原则上土石方施工道路与总包单位施工道路分流,如不可避免共用施工道路需按比例分摊道路建设费用及维修费用。

5、如土石方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在场地内同时作业,并共同用一个出入口,土石方施工单位负责出入口的统一管理(各参建单位分摊管理费用),防止扬尘及车辆带泥上路,保证出入口清洁。

6、土石方作业区域需设置2-3台雾炮控制扬尘。

7、施工场地内如因土石方作业(包括运输、回填、开挖等)出现外露土体,每天在土石方机械设备停止施工后,第一时间使用遮阳网将其全面覆盖。

七、施工场地内挖填平衡,若填方区域不能及时回填,施工单位需将回填土石方现场合理堆放,待达到回填条件后转运至回填区域回填。

八、若金科其它项目需要使用本项目土石方,土石方施工单位应根据甲方指令,将本项目土石方运至需使用土石方项目内指定地点堆放,此部分土石方单价重新核定。

九、土石方施工单位无条件配合总包施工单位施工道路的路基平整。

 

涪陵江东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二、涪陵江东项目

土石方平基原则

为确保涪陵江东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各方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平场原则及要求,具体如下:

1、总则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平场施工合同、平场施工图、建设单位的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土石方施工方案及爆破施工方案来指导现场施工;并需及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单位须按平场施工合同、平场施工图及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平场范围、平场标高及平场顺序进行场地平整;

3、平场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地下管线、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在平场过程中,须实行严格的工序报验制度,服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管理,特别注意平场的边线、标高、边坡控线、回填及清淤质量的控制。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平场要求

1、施工单位所进场的机械设备及管理人员须保证平场施工进度及平场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2、对平场范围内的地下线管、文物及架空线路等,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处理及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完整。

3、对平场范围内所清理出的树木等植被,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处理,不能直接用作回填物进行回填,以免影响回填质量。

4、淤泥清理:

淤泥清除至老土层,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堆放点集中堆放,用作绿化种植土,同时淤泥清理完毕需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后才能进行换填处理。

5、本次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比,由竞标单位根据初勘报告自行测算。

6、土石方回填:

回填区分层厚度控制在0.8米,回填粒径控制在0.3米以内,压实系数为0.8,但道路路床80cm厚度内压实系数按0.93进行控制,花园洋房区域面层压实系数为0.93,同时须控制土石方回填的回填土质量及含水率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7、平场标高:

(结合招标资料平场范围图中物业形态和平基原则进行确定)

高层区域的标高按设计平场标高降1500mm进行控制;

商业、洋房、别墅区域的标高按设计平场标高降1000mm进行控制;车库区域的标高按设计平场标高降700mm进行控制;

小区道路平场标高按设计平场标高挖方区降300mm、填方区降500mm进行控制;

室外停车场平场标高按设计平场标高降250mm进行控制;环境区域挖方区按设计平场标高降250mm,其余区域按设计标高进行平场,具体以建设单位实际调整为准;

平场标高允许误差+100mm,-200mm。

8、场内建、构筑物平场边线:

商业、地下车库、洋房别墅下沉部分坡脚线按建、构筑物底口外边线外偏1.5米进行控制;高层按建、构筑物底口外边线外偏2.0米进行控制;

道路按路面边线外偏0.5米进行控制;

9、平场红线边线:

挖方区以红线边线内偏0.5米作为坡顶线进行控制;

填方区以红线边线内偏0.5米作为坡角线进行控制。

10、边坡控制:

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边坡:

挖方区岩质边坡放坡系数:

总高度3米(含3米)以内不放坡,总高度3.0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3控制;土质边坡放坡系数:

总高度1.5米(含1.5米)以内不放坡;总高度1.5~3.0米放坡系数按0.3控制;总高度3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5控制;回填区放坡系数:

总高度1.5米(含1.5米)以内放坡系数按0.3控制;总高度1.5~3.0米放坡系数按0.5控制;总高度3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75控制,涉及到需要逆作法的边坡治理工程放坡系数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平场红线(外围边线)处边坡控制:

挖方区岩质边坡放坡系数:

总高度3米(含3米)以内不放坡,总高度3.0~6米放坡系数按0.2控制,总高度6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5控制;土质边坡放坡系数:

总高度1.5米(含1.5米)以内不放坡,总高度1.5~3.0米放坡系数按0.3控制,总高度3.0~6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5控制;回填区放坡系数:

总高度1.5米(含1.5米)以内放坡系数按0.3控制;总高度1.5~3.0米放坡系数按0.5控制;总高度3.0~6米以上放坡系数按0.75控制;总高度6米以上放坡系数按1控制。

所有起坡高度为平场标高1米计算开始放坡,涉及到需要逆作法的边坡治理工程放坡系数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高低阶平基时按低阶底边线按前述第8条原则控制。

如开挖形成深基坑、高边坡,必须结合边坡治理需要,根据边坡治理方案配合开挖。

切不可盲目开挖。

挖、填涉及到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须提前报告甲方及相关单位,采取可靠保护方案、措施后才可以开展作业。

注意高边坡的安全监控,做好边坡坡顶防水、警戒线的设立等相应措施。

11、平场过程中的隐蔽资料、压实检测、报验资料、验收资料等应与工程同步进行。

12、场内有大量适合用于种植土的须按甲方现场要求场内指定地点进行储备堆放。

13、未尽事宜结合规范、设计图纸、平场原则、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14、场内如有可利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如毛石等),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部指令优先使用。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搞好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场地内做好扬尘控制措施,进出口车辆必须有清洗池及冲洗设备,道路硬化,设置专人进行清扫管理,严禁带泥上路;

3、严格按审批的土石方施工方案及爆破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4、建立行之有效的现场巡视制度,随时注意现场的管线、构筑物、民房、边坡等的安全,同时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

5、注意遵守爆破用品的配送制度及爆破用品、油料储备、机械设备等的平面布置的安全距离;

6、注意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及高边坡安全警戒线的设立;

7、现场临时用电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8、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9、注意与周边关系的协调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标准及重庆市、涪陵区相关规定执行。

 

涪陵江东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三、涪陵江东项目边坡治理工程

招标资料

一、工程内容和范围

1、根据挡墙示意图,该工程包含以下边坡形式:

区段范围

边坡支护形式

工程量

备注

重力式、衡重式挡墙工程

/

格构护坡工程

/

桩板挡墙工程

含旋挖桩

各边坡支护形式做法详挡墙示意图。

2、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边坡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边坡坡面施工需开挖的土石方工程及边坡施工操作面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边坡坡面清理修整、桩板挡墙面板槽开挖修整、肋柱槽、边沟截水沟及肋柱基坑等相关零星土石方开挖、锚孔成孔、锚筋锚索制安张拉锁定封锚、锚孔灌浆、肋柱面板钢筋制安、肋柱砼浇筑、面板砼浇筑喷射、边沟截水沟、挡墙基础土石方开挖及余土转运、钢筋绑扎、挡墙支模施工、外架搭设等、各项检验试验、各项验收、边坡监测等。

3、相关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及建设单位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

4、边坡绿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工期要求: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公司开发运营要求,边坡施工需与土石方施工密切配合,按施工图要求逆作法,分区段渐次开工,各区段的具体开工时间间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为准,各区段的总工期不超过40天。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整体开发计划及建设单位工程部要求进行施工部署,设计要求需要逆作法区段,土石方单位边坡开挖完成后边坡施工单位12小时内组织人、材、机进场施工,边坡施工单位按逆作法完成一阶边坡施工内容后,12小时内将所有人、材、机退场,交由土石方施工单位进行下阶施工,必须做好相关区段抢工的准备工作及施工部署,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工程部对有相关施工单位穿插施工的调配工作。

三、施工图疑问及回复

四、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有逆作法要求的,严格按照逆作法施工)、相关规范及甲方工程部要求,严格按工程建设报验程序进行施工、报验、验收等。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金科集团及重庆金科地产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随时清运,保证整个场地的清洁,维护良好的施工现场形象;

2、必须严控施工扬尘及施工噪音,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3、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和安全警告,杜绝施工中出现对周边居民及其他单位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施工边界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隔离带;对高边坡区域必须进行必要的临时处理(如排水、覆盖等),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要求进行处理。

4、若有因施工产生的赔偿及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5、与其他单位存在交叉作业时,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施工单位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和相关管线的安全。

7、履约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六、其他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以充分保障与施工场地临近的建筑物、临设、构筑物、围墙或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安全;同时,必须做好周边居民的告示、安民工作。

对施工前或者施工过程中因第三方干扰需采取保护性施工,协调处理治安纠纷事件,以保障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长期临设布置条件,施工单位需自行考虑临设布置、随时做好配合建设单位进行临设搬迁调整的准备。

七、监理单位配置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委派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八、建设单位人员配置

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姓名:

肖兴嶺,职务:

土建工程师,发包人资料接收人:

 

涪陵江东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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