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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docx

安全监理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____

审核:

____

批准:

____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煤大唐热电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安全监理细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编制本细则。

二、编制依据:

引用标准、支持性文件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第30号令)。

4、《电力建设监理规范》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令)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0

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8]87号。

12、《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2、《山西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执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13、《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工程监理规划》

14、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项目对所有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

四、具体内容:

(一)总平面管理安全监理细则

1编制目的

总平面管理是创建全国一流火电现场的重要环节和首要环节,为贯彻电力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总体预控、在控和可控,将同煤大唐热电建成全国一流现场现场,特制订总平面管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2总平面管理要求

各单位依据《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项目管理总体策划》进行二次策划,经监理单位、业主批准后具体实施。

各单位依照所承揽项目所划定的区域进行现场总的平面布置规划,平面布置规划同样须经监理单位及业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1施工区域

2.1.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各责任区域主要由现场环形施工道路、隔离围网分隔、封闭而成。

2.1.2现场施工场地施工期间保持平整,表面铺设石子,保证雨后不影响施工,并保持整洁。

所有基坑、沟道开挖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建立批复后方可进行,所挖土方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土方在弃土场存放,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2.2道路

2.2.1办公区和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组合场地四周施工道路施工完后,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由同煤集团宏远公司负责。

2.2.2厂区主干道两侧由业主设置国家标准式样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2.2.3主干道两侧一米范围内严禁堆放任何物资。

2.2.4道路保持畅通。

设备吊装作业,起重设备不得站在道路上而影响车辆通行。

履带吊组装、更改工况在场地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提前通过“联系单”提出申请,经监理、业主批准后,组织好人员加班加点进行,以求做到占用道路时间最短化。

2.2.5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应事先通过“联系单”的形式,征得监理单位及业主相关部门同意并限期修复。

开挖期间必须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2.2.6现场的道路路面保持平整。

2.2.7现场的机动车辆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

路面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设临时交通指挥。

2.3施工及生活废水处理。

集中搅拌站、临建生活区各单位自行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处理必须先经过沉淀。

2.4临时建筑物

2.4.1专业工地办公室和班组工具房要求为活动彩板房或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色标为白墙蓝顶。

2.4.2临时工棚及机械挡雨棚等为彩钢板房,色标为白墙蓝顶。

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等材料搭建工棚。

2.4.3电焊机集装箱同样刷漆要求各标段做到统一。

2.5标识牌

道路标志、文明施工责任区域标识、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识、通用类的安全标识、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等安全设施及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等一律按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进行设计实施,做到规范、美观。

2.6施工用电

2.6.1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电源从箱式变压器用电缆引出到一级电源柜;主厂房内和锅炉本体施工电源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一、二级、三级电源盘外形、色标由业主统一要求,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2.6.2山西电建一、二公司分别负责1#、2#和3#、4#、5#箱式变电站的管理,生活区供电由同煤集团宏远公司负责。

2.6.3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用电事先打用电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本着就近接线的原则从附近箱变进行接引。

2.6.4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

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2.6.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警示标志,同时间隔50米至少设置一个地面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埋深、走向等);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

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2.6.6开关柜或配电箱设置稳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

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

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2.6.7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2.6.8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

2.6.9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2.6.10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

距离大于5m时必须设便携式配电盘;便携式电源盘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用橡胶软电缆。

便携式电源盘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有效。

2.6.11电焊机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

2.6.12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动设备。

2.6.13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2.6.14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

2.6.15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2.6.16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

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

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2.6.17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2.6.18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6.19电源线中间接头。

电源线不得使用“护套线”。

2.6.20各供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过的盘柜做好相关记录。

2.7施工机具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醒目;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设置规范的防雨棚,要求见本细则4.4.2。

2.8生活卫生与环保设施

2.8.1施工现场各标段自行设置固定吸烟室(点)与饮水点,外形、色标祥见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保持吸烟室、饮水点环境清洁。

2.8.2施工现场统一规格型号布设垃圾箱,设置专门垃圾堆放点。

2.8.3固定端、扩建端公共厕所设置经批准后实施,分别由山西电建一公司和山西电建二公司负责日常保洁工作。

2.9施工区域标牌设置

2.9.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各单位可以采用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宣传,要求做到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协调、美观。

2.9.2职工生活区施工单位设置丰富多彩的宣传牌,如安全漫画、典型事故案例图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图解、紧急救护知识等。

2.9.3施工区域标语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区域布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标语牌,体现一种安全文化理念。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标准,结合现场的作业面情况布置足够数量的警示牌,起到对施工人员警示提醒的作用。

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牌要求和现场规定。

2.9.4各“工号”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危害辨识牌等。

2.10施工大型机械配置原则

2.10.1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要求性能良好,保护齐全,保养及时,机械完好性好。

2.10.2大型起吊设备现场布置实现设计规划,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2.10.3起重设备现场设置必须考虑附近其他标段起吊设备,防止作业过程中碰撞。

2.11测量控制网的设置与管理控

2.11.1厂区控制方格网由华北电力设计院进行测量布设,做好一级和二级永久坐标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每个单位均有保护现场控制桩的义务。

2.11.2原有控制桩位置确实影响到施工作业需“挪位”,必须提前打书面挪位申请,经监理认可后方可执行,挪位后的控制点需要经监理、专业测量人员共同测量确认并做出新的标识。

2.11.3厂区控制方格网经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后交付使用,在使用期间委托电建一公司专门进行控制点的保护、维护及复测工作,使其始终完好有效。

2.1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

2.13生活区与施工现场需隔开。

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

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设置统一的分类垃圾箱和合格的消防器材。

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理出场。

2.14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保管

2.14.1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定值定位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

2.14.2器材不得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留有0.5m以上的间距,两端应封闭。

2.14.3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钢管除锈刷漆,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合格者方可使用。

2.14.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源等分别存放在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物品应密封存放。

2.14.5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场地上,并做出标记。

库房强制通风。

2.14.6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m;各材料堆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1.5m。

2.14.7主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

2.14.8主厂房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72小时。

2.14.9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严禁将施工现场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2.14.10材料、设备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必须做好衬垫保护措施。

2.15防火防爆

2.15.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2.15.2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

2.15.3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m2设置灭火器一个。

2.15.4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2.15.5消防水带、灭火器、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2.15.6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7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15.8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2.15.9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2.16垃圾管理

2.16.1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设置垃圾箱。

2.16.2主厂房内设置垃圾通道或活动垃圾箱,并每天有专人清理。

2.16.3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谁干谁清”“随时干随时清”。

2.16.4施工垃圾各单位自行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倾倒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

2.16.4废弃物处置

可利用废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在其规定的生产区域内划定废料堆放场,并进行挑选和修复处理;对于不可利用废料,应及时清运至业主指定公用垃圾场。

然后由业主委托单位进行垃圾外运。

2.17治安保卫

2.17.1电厂委托当地保安公司具体负责进入厂区大门、临建办公区的治安值守工作,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厂区及临建办公区实施全天候24小时监控。

2.17.2各项目单位具体负责分属于自己的管理区域、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

2.18其它方面

2.18.1施工现场内的自行车和各种机动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到相应的停车场地,不得随意乱放乱停,影响正常施工。

2.18.2办公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18.3划定停车区域及停车线。

办公区域车辆停放做到停车入位。

(二)入厂人员管理细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监理部对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工程建设期间“人”这一环节管理,确保本工程全目标的实现。

2职责

2.1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体系运作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2.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保证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健全且正常运作,人员配备到位。

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主要岗位如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安全资格。

3管理内容和程序

3.1人员基本要求

3.1.1项目部各体系建立健全并正常运行。

3.1.2开工之初及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全员体格检查工作,患有精神病、癫痫、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者以及老病残及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侯马热电项目规定外包队伍(施工队)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55周岁,及年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劳动者。

3.1.3安全三级网络正常运作。

电建一、二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它标段不得少于一人。

各单位各级安全人员若不能尽职尽责到岗到位,监理公司有权提出更换意见,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规定、制度、环境保护及安全技能的知识教育、培训。

3.2.1各单位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并经监理单位的审查认可,并报项目公司安监部门备案。

3.2.2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参加B类、C类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件报监理部。

3.2.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安装拆除)经政府相关部门培训取证后做到持证上岗,操作证件在按照相关程序报验的同时,应随身携带复印件以备作业过程中查验。

3.2.4开工之初及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考试工作,开卷考试80分为及格。

3.2.5对外包、分包单位人员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培训课时等要求具体参见建设单位编制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3.2.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工程建设期间证件到期必须主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复审,并将复审后证件重新报验。

3.2.7监理单位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同时,对其应知应会掌握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于抽查不合格人员视为一般作业人员,责令其不得在同煤大唐热电二期项目从事证件标注项目作业。

3.2.8三级教育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的记录要规范,试卷无代答现象。

3.3胸卡的办理

安全一级教育后经安全考试合格同时体格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3.4着装要求

3.4.1穿各单位统一的工作服。

不得穿半袖、二股筋背心、短裤及前后开口的凉鞋进入现场。

3.4.2电焊工、电工以及打夯机等电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

3.4.3临时供电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标志,做好日差运行维护服务等工作,同时作业时至少要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作业,另外一人进行监护,严格杜绝一人单独上岗作业的现象。

3.4.4高处作业人员穿软底鞋,配工具袋等

3.5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

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要明确从形成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时止。

提前竣工的,责任自行终止。

因故延期的,必须办理保险延期手续。

3.6监督管理

3.6.1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单位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对作业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具体见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相关制度。

3.6.2树立“发现违章不处理也是违章”的理念。

各标段各级安全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到岗到位,否则监理公司有权提出更换意见,施工单位必须采纳。

(三)建筑机械与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同煤大唐热电二期2×330MW工程建设期间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把好机械设备入厂→报验→使用→维护等监督管理环节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本工程机械安全正常运作。

2职责

2.1项目监理单位

2.1.1负责建立进场施工机械进场审核记录,建立现场大型起重机清单,负责审查并核对进场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资质、操作人员资格证、安全准用证、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性等。

2.1.2负责审查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以及有关人员配置情况。

2.1.3负责制定起重机械准入标准,建立整机准入和待安装起重机零部件检查表,检查确认准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2.1.4负责审查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资质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

2.1.5负责审查重要机械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

2.1.6对起重机械安拆的关键工序、大件吊装、双机抬吊、负荷试验、特殊作业等重要作业实施旁站监理,并作好记录。

2.1.7对起重机械作业过程进行巡检,定期组织对现场起重机械和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单,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复查。

2.2施工单位职责

2.2.1负责制订适合本项目部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细则,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加以考核。

2.2.2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和机具的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

2.2.3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和核实;负责对起重机械安拆队伍资质审查。

2.2.4掌握现场起重机械的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数量和持证上岗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2.2.5负责或参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

2.2.6负责组织施工项目部的起重机械的月度安全检查和重要吊装、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

2.2.7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部起重机械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

2.2.8负责起重机械有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备查。

2.2.9负责编制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检查检验规程、安拆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和维修计划和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2.2.10机构设置要求。

电建一、二公司成立独立的机械管理部门,福建龙净等其它单位设置专职机械管理员。

3管理内容和程序

3.1机械管理

3.1.1机械准入验收程序——

一般机械(整机):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准入进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登记造册,上报监理,监理抽验登记,不合格作出处理结论,二次验收登记。

主要特种设备(整机):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验收(并带有正规检验合格证),合格准入登记,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

散件(待安装)特种设备: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监理,共同检验结构零部件情况、提出维修和安装意见,安装单位消缺及安装取证后,施工项目部、监理正式验收登记。

3.1.2机械设备把好“五关”,即机械设备进场关、机械作业人员进场关、起重作业指导书审查关、设备检查关、设备管理关。

严格履行准入手续且在规定的作业环境中运行,安装、操作、指挥、信号等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件才能上岗。

3.1.3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取证。

使用单位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

3.1.4各种特种设备及其部件均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校验,并做好记录。

3.1.5各种设备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3.1.6机械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且定期检查、检验。

3.2起重设备管理

3.2.1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取证后方可使用,汽车吊等移动式吊车以外的吊车现场安装后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取证。

3.2.2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操作证由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颁发,进入施工现场后及时将操作证件予以报验,同时操作者本人持复印件以备现场随着检查。

3.2.3外租机械同样要求做到车辆、操作人员均取得相关证件。

3.2.4塔吊等需现场安装的起重设备管理

起重机械安装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办理安装告知书。

起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施工单位应对设备各部件进行自检,并填写好自检纪录报监理复检,经监理按《起重机械进场检查准入表》逐项复检,检查合格签字确认可以进场进行下一步工作,监理若发现零部机械存在重大隐患或缺陷,下发整改单要求整改或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退场。

3.2.4.1施工施工单位在起重设备安装前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设备出厂合格证、安拆企业资质及安拆人员资质证、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等复印件附在《机械安装作业报审表》及《XX设备安装作业指导书》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3.2.4.2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在《机械安拆作业报审表》及《XX设备安装作业指导书》上签署审核意见,监理同意安装后,经技术人员现场对机械安拆队伍全员交底后方可开始安装。

3.2.4.3起重设备安装完毕,施工施工单位通知监理部进行机械负荷试验,并准备相应的负荷试验器材。

3.2.4.4经监理人员现场监督负荷试验进行并在负荷试验纪录上签字确认后,报请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取证,取证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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