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中心三厂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材第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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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中心三厂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材第一版

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材

 

设备维修中心三厂计生办

2011年3月(第一版)

设备维修中心三厂计划生育需要收集资料明细3

一、未婚:

3

二、已婚各种时期需要:

3

(一)新婚未孕3

(二)已婚在孕4

(三)已婚有孩5

三、离异6

四、丧偶6

五、再婚7

调入人员需要收集计划生育资料8

计划生育相关假期说明8

一、婚假8

二、产假9

三、采取节育措施假期10

1.放置宫内节育器10

2.取宫内节育器10

3.输精管结扎10

4.单纯输卵管结扎10

5.人工流产10

6.中期终止妊娠10

7.产后结扎输卵管10

计划生育常用名词解释11

一、法定结婚年龄11

二、晚婚11

三、晚育11

四、三查11

五、哺乳期11

六、不能放环的相关禁忌症12

七、办理三查本需要证件12

八、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证件12

三厂计划生育常见问题答疑13

一、我单位的计划生育为什么要区分内蒙片和陕西片进行管理?

13

二、为什么内蒙片的女职工或是职工家属生育一孩之后未放环需每季度交相应的禁忌证明,而陕西片不用?

13

三、为什么独生子女费只给正式工进行补助,劳务工不补?

13

四、属内蒙地区计划生育管理要求有哪些?

13

Ø设备维修中心三厂计划生育需要收集资料明细

入厂职工在填写《人口及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簿》后,还需向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一、未婚:

1、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

2、户口本(包括本人与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3、身份证复印件

二、已婚各种时期需要:

(一)新婚未孕

1、结婚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户口(包括双方与双方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4、季度三查证明(男职工家属距离矿区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示半年度证明,并且半年度证明在3、9月的20日前上交)

5、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③若配偶有工作单位,配有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可)

6、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二)已婚在孕

1、结婚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户口(包括双方与双方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4、季度三查证明(男职工家属距离矿区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示半年度证明,并且半年度证明在每个三查月的20日前上交)

5、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③若配偶有工作单位,配有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可)

6、一孩准生证(或生育合同书)

7、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三)已婚有孩

1、结婚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户口(包括双方与双方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4、季度三查证明(男职工家属距离矿区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示半年度证明,并且半年度证明在3、9月的20日前上交)

5、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③若配偶有工作单位,配有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可)

6、一孩准生证(或生育合同书),同时出示一孩(或多胎孩)出生医学证明。

小孩已落户的,交小孩户口复印件即可。

7、一孩出生三月后要求上环(剖腹产六月之内),交上环证明。

(凡在内蒙范围内进行管理的人员,如不能上环,应在每个三查月的20日前上交当地旗、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禁忌证明,注:

妇幼保健所开出证明不予承认。

陕西范围内进行管理的人员可与本单位签订相应合同)。

8、一孩出生三月内要求领取独生子女证(正式工必须领取,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未在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人员不予续一个月的产假)。

9、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10、生育二孩(或多孩),少数名族除外

1)二孩准生证明(少数名族也需出示二胎准生证)

2)无二胎准生证,需出示当地的处罚单。

3)孩子在两周岁半以上,小孩户口信息。

4)绝育证明(即结扎证明,有两个小孩的职工必须进行结扎手术。

结扎第一年没六个月进行一次三查,一年后无需三查)

三、离异

1、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本人与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4、离异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5、季度三查证明(①男职工离异后无需再出示三查证明。

②纳入陕西范围内进行管理的人员,我单位陕西片女职工必须一年进行四次三查)

6、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四、丧偶

1、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包括本人与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4、季度三查证明(纳入陕西范围内进行管理的人员,我单位女职工必须一年进行四次三查)

5、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五、再婚

1、结婚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户口(包括双方与双方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一方或双方带小孩的,已落户的复印小孩户口页,未落户的交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

4、季度三查证明(男职工家属距离矿区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示半年度证明,并且半年度证明在3、9月的20日前上交)

5、婚育证明(①可交婚育证明本,经检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②可出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但证明必须为原件,且证明方的印章清晰;③若配偶有工作单位,配有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可;④如一方或双方初婚时有小孩,在我单位需说明初婚小孩的归属问题)

6、住房信息(有房交房产证,租房交租房协议书)

7、再婚生子,需准生证明,如没有准生证怀孕的按超生论处。

8、上环证明,如不能上环,应每季度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禁忌证明(注:

妇幼保健所开出证明不予承认)。

Ø调入人员需要收集计划生育资料

一、原单位开出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其它资料参考《计划生育需要收集资料明细》

Ø计划生育相关假期说明

一、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20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8、三厂职工请婚假必须携带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条,由三厂计生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找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计生员需将本部门人员请假人员具体日期统计整理。

二、产假

(一)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必须出示医院的相关证明)。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符合晚育规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15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5、小孩出生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长效节育者,增加一个月产假(注:

《独生子女证》上的领证时间超过小孩出生日期3个月后,将不予延长一个月产假)

(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三)女职工享受的90天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四)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标准效益性薪资也照发,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五)职工因工作等其它原因在生产时未享受晚婚20天假期的,可换为产假享受。

三厂职工请产假必须携带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条,由三厂计生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找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计生员需将本部门人员请假人员具体日期统计整理。

三、采取节育措施假期

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

一下各类假期必须本人拿医院的相关证明方可准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

自手术日起休息3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2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

自手术日起休息3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3.输精管结扎:

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

休息21天。

5.人工流产:

休息14天。

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

休息16天。

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

休息1个月。

6.中期终止妊娠:

休息1个月。

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

休息40天。

7.产后结扎输卵管:

按产假另加14天。

说明:

上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开出的证明确定。

Ø计划生育常用名词解释

一、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法》第6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二、晚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享受20天婚假。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

晚婚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三、晚育

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视为晚育。

四、三查:

查环、查孕、查病情

五、哺乳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3、哺乳期从婴儿出生之日起算1年。

六、不能放环的相关禁忌症

急性盆腔炎、急性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月经过多或不规则出血、子宫肌瘤、子宫颈口过窄;患有严重全身性疾病的妇女也不宜放环,否则会导致炎症加重、月经量增多等。

七、办理三查本需要证件

1、结婚证复印件

2、双方户口复印件(包括双方与双方户主页信息,必须有户号页)

3、女方单位介绍信,三张二寸的合照,介绍信上需要照片、盖骑缝章。

八、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证件

(1)单位介绍信,两张二寸的合照(夫妻双方或是抱小孩的均可),同样介绍信上需要招聘、盖骑缝章。

(2)出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3)一孩的证明(准生证或是生殖保健合同)。

(4)上环证明或避孕合同。

Ø三厂计划生育常见问题答疑

一、我单位的计划生育为什么要区分内蒙片和陕西片进行管理?

答:

设备维修中心三厂地处内蒙与陕西的交界处,虽然厂区分布在内蒙境内,但是有大量的职工常住于大柳塔、李家畔等地,也就是陕西境内,为了方便管理,更好的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相关文件,特将三厂人员划分为两部分进行管理。

二、为什么内蒙片的女职工或是职工家属生育一孩之后未放环需每季度交相应的禁忌证明,而陕西片不用?

三、为什么独生子女费只给正式工进行补助,劳务工不补?

四、属内蒙地区计划生育管理要求有哪些?

1、各部门要严管已婚育龄妇女妇查情况,40岁及以下的已婚未结扎妇女年查环查孕四次;每少查一人,罚部门负责人500元;41岁到49岁的已婚未结扎妇女一年查环查孕二次,每少查一人,罚部门负责人500元;

2、已婚生育职工,认定计划内出生应的相关证件:

出生户必须有规范的《生育证》、夫妻双方的《户口薄》或《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流动人口还要有规范的《婚育证明》,每缺少一种证件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3、已有一个子女的妇女要放环;已有两个子女(少数民族三孩)的夫妻,有一方要做绝育手术;依法登记结婚未领取《生育证》的夫妻要采取节育措施。

 4、育龄妇女的长效节育情况(持禁忌证、暂缓证者除外),每出现一例应采取相应节育措施而未采取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

 5、当年出生户的环扎及时问题(持暂缓证和禁忌证者除外),环扎及时的时限分别为放环120天(剖腹产180天),结扎90天,出现一例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

6、药具的使用和有效情况,每有一例应使用药具而未使用的或使用药具失败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

五、属陕西地区计划生育管理要求:

1、各部门要坚持实行职工结婚、怀孕、生育申报登记制度,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本部门职工结婚、怀孕、生育情况;符合政策怀孕的,及时签订《生殖保健服务合同书》。

每出现一例上报不及时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每出现一例未及时签订《生殖保健服务合同书》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出现一例不符合政策怀孕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在限期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每推迟一天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当事人立即停工处理,罚部门负责人5000元。

  2、各部门坚持实行及时申报、定点保胎、定点分娩制度。

孕产妇(包括男职工家属)必须到定点院站保胎、分娩,出现意外情况的必须在3小时内及时申报。

出现一例未及时申报,未定点保胎和未定点分娩造成胎儿流产或出生死亡情况不明的本项不得分,罚部门负责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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