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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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

篇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银发[20XX]6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切实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决策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上来。

要深入经济金融一线,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以及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住房支付能力和贷款需求特点的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进一步强化信贷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及各地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具体措施。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场形势变化情况和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工作。

要通过现场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和评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在辖区内实施各项货币信贷管理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情况。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以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并会商政府相关部门,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适时提高辖区内城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利率下限,并及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政策措施向总行备案。

四、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辖区内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辖区内城市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要求,及时将辖区内各城市政府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情况向总行报告。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操作细则,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政策培训与业务指导,加大对住房信贷业务的检查、处罚力度,督促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当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分支机构及时将管理操作细则及政策执行情况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

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及其他开办住房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

20XX年03月18日实施日期:

20XX年03月18日(中央法规)

篇二:

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

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

抓好科技文化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

上证报独家获悉,央行已将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下发给各分支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央行明确,20XX年要切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更好地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提出要进一步做好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央行信贷政策的响应力。

央行所提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意见重点之一是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具体包括开展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同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继续扩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鼓励沿海地区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养殖;同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有效满足普通农户的金融需求。

做好新型城镇化各项金融服务也是今年央行意见的着力点。

央行提出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要推动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在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方面,央行要求着力加大对城镇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城镇生态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支持治理规范、内控严密、功能突出、财务持续的地方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

积极推进市政债的市场技术准备等相关工作,拓宽城市建设市场融资渠道。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央行一贯的思路。

央行提出要抓好科技文化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文化企业通过债务资本市场融资,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包括养老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央行同时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大对公路、流通、能源及煤层气抽采等领域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信贷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做好铁路、船舶等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振兴的配套金融服务。

同时,加大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信贷支持;不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和违规在建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不断提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防治大气污染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对于市场关注的房贷政策,央行明确提出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

篇三:

20XX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XX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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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沟通交流20XX-02-2618:

05:

54打印本页关闭窗口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XX〕9号),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要求金融机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各项具体工作。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的通知》(银发〔20XX〕19号),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主要解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XX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2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XX〕1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入市并进行了相应规范。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及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XX〕29号),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促进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健康规范发展。

1月29日,为贯彻落实20XX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XX〕23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金融服务工作。

1月30日,为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再贷款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央银行履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再贷款分类的通知》(银发〔20XX〕36号),

将再贷款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即将原流动性再贷款进一步细分为流动性再贷款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分类不变。

2月8日,发布《20XX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42号),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扎实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上海总部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XX〕22号),支持在自贸区内开展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鼓励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2月21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XX〕36号),从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平稳过渡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了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着力改进和完善“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自贸区的先行先试,将为在全国推进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打好坚实基础。

3月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XX〕第3号》,将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业务品种由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进一步丰富居民投资选择,推动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2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决定对山西省浮山县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570万元,至此全国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全面完成,资金支持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发布《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65号),要求加强协作,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

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着力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家禽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69号),针对H7n9流感疫情和家禽企业、养殖户的困难和资金需求,从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供应、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建立金融服务应急机制、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简化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XX〕80号)。

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XX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当日美元最高现汇卖出价与最低现汇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当日汇率中间价的幅度由2%扩大至3%。

3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新西兰元直接交易。

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XX〕90号),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德意志联邦银行签署了在法兰克福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了在伦敦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XX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召开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贫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XX年第一季度货币政

策执行情况。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分支行开展信贷资产质押试点。

将信贷资产纳入央行合格抵押品范围,有利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

4月2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抵押补充贷款(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西兰储备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金额仍为250亿元人民币/50亿新西兰元。

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5月6日,发布《20XX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8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告〔20XX〕第8号,拓宽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合理调整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条件,加大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力度。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XX〕127号),就规范同业业务种类和会计核算、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规范性意见。

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使用中韩本币互换协议下4亿韩元(约合240万人民币)资金支持企业贸易融资,这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在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动用对方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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